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神话心性视域下羌族女性地位的文化解读

2017-04-11梁佳佳邓宏烈

四川民族学院学报 2017年2期
关键词:心性羌族女神

梁佳佳 邓宏烈

★民族研究★

神话心性视域下羌族女性地位的文化解读

梁佳佳 邓宏烈

羌族的文化传统,大多可以在他们的神话中找到其根源或依据。没有文字的记录、口耳相传的神话传说成为了其活着的历史文献。如同文字文献对一个民族文化的保护和影响,以及对民族心性的形成和发展的重要作用一样,这些神话传说在对羌族文化传统的塑造上起着不可小觑的力量。本文通过对羌族民间神话传说的文化解读,结合其在婚姻习俗方面的体现,论证神话心性对羌族女性地位的重要影响和作用。

神话心性;羌族女神;婚姻习俗;女性地位

神话对一个民族的影响有多大,就中国而言,它往往决定了我们文化中重要的方方面面。法国著名汉学者葛兰言(Marcel Granet)深信:“中国文明来自史前神话的思想世界,这个思想世界经由文明早期的文人之梳理、提炼、改造,变成一种对于政治创新起到关键作用的‘心态’,为文明的形成提供了基础。”[1]羌族作为中华文明大家庭中的一员,其源于远古文明的神话传说,解释和传承着羌人的精神世界和文化传统,为羌族自身文明的形成和发展奠定了基础,正所谓“开天辟地以来,血缘的联系连结了人的理性天才与自然的创造力”。[2]埋藏于厚重古羌文化土壤里的神话故事,散发着乡土与古朴的气息,赋予羌民族独特的神话心性,即一个古老民族的内心世界的独白、历史的根源和血缘的联系。倘若我们认定神话形式的发展是文化发展的一个组成部分,我们则可由此一览羌人的信仰世界和个性成长的足迹,因为“文明之最高和最近的阶段,部分地保留着神话的真正的原则,而部分地发展了神话所继承的那些祖先传说形式中的神话创作的结果。同时,这个文明阶段不仅仅是以迁就的态度,而且是以尊敬的态度继续保存了它”。[3]基于这样的认识,以神话心性为视角,探讨羌族神话传统在羌族女性地位形成中的存在价值及其影响,对于提升羌族女性的自我认同,引导人们对羌族女性的尊重、爱护,进而促进羌族地区社会良好道德品质的养成,保护、传承和弘扬羌族的文化传统等,都是十分有益的。

一、神话传说中的羌族女神形象解读

作为一个历史久远,文化古老的民族,羌族保存的大量口耳相传的神话传说,是他们活着的历史文献。因地域的阻隔而造成方言的不同,使这些故事在各地形成了不同的版本,但其体现的核心思想总是相似的。羌族神话中有大量女性神存在,如羌族的始祖神木姐珠、创世女神如勿瑟、婚姻女神俄巴巴西、歌舞女神萨朗等等。这些女神的职能涉及到了羌族生活的方方面面,羌民对她们尊崇有加。她们是羌族女性普遍优点的集大成者。

羌族神话中,影响最深远的莫过于女神木姐珠。即使在以前彼此不是十分认同的羌族地区,对女神木姐珠的崇奉都是相同的。由于羌族语言的不统一,导致各地的称呼不相同,如汶川称木吉卓,理县称木吉朱,本文统一采用木姐珠这一称谓。关于她有好几个神话传说,第一个讲述的是在羌族人被魔兵追击即将遭难的时候,女神木姐珠投下三块白石化为三座大山,阻挡了追兵,使羌族转危为安,得以在岷江上游地区繁衍发展,人们尊她为始祖神,成为了羌族的保护神和守护神,是强大力量和智慧的象征。[4]在羌族的屋顶白石的表征中,有一层含义即是女神木姐珠。第二个描述的是有关羌族释比唱经中木姐珠与斗安珠的故事。大概情节是作为天神的三女儿的木姐珠,爱上了凡间男子斗安珠,希望和他结为连理,但是阿爸木比塔不希望女儿下嫁凡人,出了很多难题刁难斗安珠,斗安珠在木姐珠的帮助下顺利通关,并得到了天神的首肯,最终与木姐珠结为夫妻。释比唱经《木姐珠和斗安珠》记述了木姐珠因在喀尔克别山不听婚姻女神的劝阻,采下人间婚姻的婚证羊角花,为她下嫁凡间埋下伏笔,后来与斗安珠龙池相遇、相恋、相许。互送牧羊鞭、交换背水带、赠发定情,木姐珠向斗安珠坦白自己为天神之女,大胆承认对斗安珠的倾慕之情,“不管生活多清苦,不管衣着多单薄,只要和哥在一起,艰苦创业心欢乐”。[5]斗安珠在求亲过程中遭到木比塔质疑和刁难,“烟子再大下不了雨,蛤蟆再壮难吞锦鸡。木姐珠是天上仙女,怎能配你凡人为妻”。[6]斗安珠在木姐珠的帮助下三破难题,天神明白了女儿的心意,虽答应他们的婚事,但斩断了界山,从此人神两分。[7]经书中的她敢于打破天界和人间的阻隔,勇敢地表达自己的心意,用智慧帮助斗安珠通过难关,在与亲人分别之时的难过和不舍,建设新生活的坚定和勤奋,都使我们看到了一个真实、勇敢、智慧、勤劳的女神形象。而且唱经也部分反映出羌族人尊崇木姐珠的原因,因为人们认为她带来的种子和禽兽等等,使羌族人过上了幸福美好的日子。

传说天神木比塔派婚姻女神俄巴巴西整治羌人的婚配制度,规定男女投胎之时,按男女性别各取一只羊的左右角,和一束羊角花,取到同一只羊的羊角的两人投胎后结为夫妻。在四月羊角花开的季节,女神化身为女子在山里歌唱,羌族年轻男女们循声而上,互相结识后找到了自己的另一半,他们采下羊角花纪念婚姻女神。也有说羊角花是凡人出生的婚证,夫妻凭此相见。女神用自己的坚韧和智慧解决了羌民的婚配问题,使人间安定有序。[8]除此之外,还有创世女神如勿瑟,她虽然只是造地,但在她用鳖鱼做支撑,撑起天后才算是造天地成功了,后来因鳖鱼不老实造成天地摇晃,如勿瑟又派玉狗看管它。[9]在这个创世故事中,女神是占主导地位的,起决定作用。

这些女神的故事体现了以下几个特点,一是有关女神的神话传说涵盖范围广,涵括了不同时期,涉及不同的生活层面。从创世到建设人间再到建立婚姻制度等,她们的功绩深刻影响着羌民生活。二是女神与凡间女性同性同形。这些女神所拥有的外貌五官和凡人一样,她们也拥有喜怒哀乐和七情六欲,但在面对天灾人祸时,相比凡间女性的无助感,她们的能力更大,因拥有的法力和修行能够帮助羌民战胜困难,减少疾苦。这也是人类对女性神最原始的渴望,渴望在灾难痛苦时得到像母亲一样的关照。这些女神对对羌民的关照和爱护,使羌民潜移默化地将这种神性思维投射在生活之中。难怪乎美国人本主义哲学家和精神分析心理学家弗洛姆(Erich Fromm)将早期神爱比喻为母爱,称“母爱是无条件的,所以是无法控制和不能通过努力获取的。母亲的存在给予所爱之人一种祝福的感受,缺少母爱就会引起一种惘然若失和绝望的感受”。[10]这种状态与人们对女性神的依赖有异曲同工之处。三是这些女神处于一定的社会关系之中,且社会责任感强。她们一般都与男性角色或社会伙伴处于特定关系中,比如夫妻关系,兄妹关系等。但她们不是一味地依赖于他们,而是勇敢地承担起自己的责任。她们是羌族妇女的榜样和楷模。

二、神话心性影响下的羌族女性地位探源

笔者认为,从古至今羌族妇女地位较高的原因可从两方面得到归纳。首先,在人类生态环境的影响之下,羌族女性作为劳动力得到了人们的尊重,母舅地位较高,这种外在权力的制衡使羌族家庭男女内部权力均衡。其次,在羌族神话传说的影响之下,妇女地位被神化,具有了崇高的地位与神性的象征,这些神话心性影响之下的妇女地位,可以从羌族现有社会、经济生活中体现。

就前者而言,羌区自然生态环境险阻,社会生产劳作艰辛,正所谓:“汶山郡盛夏凝冻不释,故夷人冬则避寒入蜀,庸赁自食,夏则反茂避暑,习以为常。”[11]男子入蜀为佣,村寨、家庭繁重的农事家务都压在妇女的肩上,女性成为了村寨和家庭的主要劳动力,她们的付出和操劳对一个家庭的影响至关重要的。在羌族家庭之中,女性是操持家务,照料老幼,生儿育女的功臣。对她们付出的肯定和尊敬,体现了羌族地区男女之间相互体谅、相互尊重的和谐家庭气氛。受社会历史环境的影响,母系社会文化残存于羌族文化之中,这点在母舅的地位上得到显现。羌区有俗语曰:天上雷公,地上母舅。母舅在家族的婚丧嫁娶,家族纠纷等事务中都有很大权利。这种女性家族势力的介入,维持着家庭内部男女权利的平衡,使羌族家庭长期维持着男女平等的大态势。再从神话心性影响下的羌族女性地位来看,这些可以从羌族传统的三脚火塘所代表的意义来加以解析。在羌族家庭中,铁三脚的三个脚代表了火神、男祖先神、女祖先神,即媳妇神。这与汉族家谱、族谱之中仅仅祭祀男性始祖神形成鲜明的对比,羌族女祖先神和男祖先神处在一个同等的地位上而非从属。在羌区,无论是女祖先神或媳妇神都被认为是照顾一个家庭的中坚力量的象征,体现着羌族在日常生活中男女平等的思想。

更为重要的和更具表征意义的是,在这种神话心性影响下的社会生活中,羌族男子和女子一样,都是可以出嫁的,入赘现象非常普遍。俗语说:“皇帝无儿招驸马,百姓无儿招女婿”。《汶川县县志》中载:“‘赘婿’之风,亦极盛行。考其俗当发源于羌族以其合理,足以破除重男轻女之陋俗”。[12]入赘的手续是一纸契约,契约规定入赘的男丁居住在女方家庭,信女方的家神,且子孙后代也需冠女家之姓,继女家香火,不许还宗。这就导致了一些入赘之人有好几个姓名,男子对此坦然接受。据说羌区附近寨子的人去上门或有本领的汉人去上门的契约一般较为客气。羌区入赘之人的待遇很好,因为在羌区入赘只是调节生活资源的一种方式,入赘之人多半是出于经济上的原因,如男方经济不如女方,或是女方家庭无男丁或无人做工。因此此地的入赘不似汉地,入赘之人可能遭受非议和道德上的指责。因为所处的文化生态环境的不同,羌区更注重人口的繁衍和资源的合理分配与利用,而内地在宗法制影响下,传宗接代和重男轻女的观念使入赘之人往往被认为是不孝或是丢人的表现。长期受男尊女卑思想的影响,认为男子娶妻才是正途,入赘之人会被认为是吃软饭的。从羌、汉两族两地关于入赘之事的对比来看,羌族女性的地位在其文化生态中高于汉族文化生态中妇女地位,此地男女平等之貌可见一斑。

羌族妇女并不仅仅是在生产上和婚姻上和男性享受平等地位,在职业选择上也是如此,相较汉族多地神性职业传男不传女的传统,羌族在这点上更为开明,如在神性职员释比的选择上,女性也同样可以成为释比。还有,女性可以继承土司职位,都可以为王,这是羌族女性在政治上的平等权的体现。在社会生活上,羌族形成了以女性为主体和中心的节日传统,如瓦尔俄足节。综上所述,羌族地区妇女的地位实为不可多见的男女平等。这是羌族神话中女神的地位在人间的投射,是此种神话心性的显现。

三、婚俗神定观念下的羌族女性地位认知

婚姻是构建一个家庭的形式,它不仅在制度上给予了生育的权利,而且使两性的结合在社会文化上得到认可。婚姻要经过一番当地社会文化约定俗成的仪式,当事人、亲属朋友的共同参与和见证,这种方式确保了婚姻的庄严和神圣性。婚俗受文化的影响,也体现着当地的文化,是我们了解一种文化很好的窗口和切入点。按杨庆堃的定义,羌族宗教具有分散性宗教的特点,即其教义、仪式与组织都与其他世俗的社会与制度融为一体。[13]从历史发展和社会变迁的视角观察,羌族受外界文化影响很大,但羌族在婚嫁之中的一些传统习俗中仍然可以看到这些神话和宗教的因素,反映着女性神对他们的影响,即婚俗神定观念对羌族女性地位的影响。

在羌族婚俗中,两家若有意结亲,需要找释比掐算两人的生辰八字是否相合。相合被认为是符合神意的婚姻,倘若八字不合而硬要结为夫妻,是违背神意的行为,往往会给夫妻或家庭带来厄运。释比在掐算生辰八字之后,要敬告天地神灵,将两人的庚书放在神龛上,七天之内家里不准打破东西,打破视为不吉利的象征,不能白头到老。这之后双方再商定结婚日期,需要请释比择一良辰吉日,这样人们才能放心的去完成这件人生大事。这一系列繁琐的细节中我们看到羌族婚姻非常尊崇神意的安排,具有天命神定的特点。生辰八字起源于中国阴阳五行学说,该学说将每个时辰以天干地支来命名。象征天和地共同发生作用,对人和事件的发生和发展都会产生影响。生辰八字与婚姻之间的密切关系,黄道吉日办事会带来好运,都是出自人们对这种传统天命观的信仰。这种天命观体现在羌族婚姻上,常常要求女性生辰八字和男方相合,否则可能带来克夫克子等厄运。

在羌族成亲仪式中,出嫁发亲前,新娘需要在释比的指导之下敬奉神灵祖先,拜别父母长辈。新娘出娘家大门时,释比双手捧着一个插有白纸小旗的大馍馍,站在门口,新娘需要从馍馍下走出大门,此仪式意为姑娘出嫁不带走娘家的吉祥如意,保证娘家的财产不受损失。在出门之时女方家人和释比都会再三叮嘱新娘不要回头看。这是因为在羌族神话中,木姐珠成亲之时,天神给了她丰富的资源来开创人间生活,包括粮食、经济作物种子,各种飞禽走兽等等。“我送你们几样好东西,珍珠般的麦种似黄金,玛瑙似的青稞象银粒,还有杂粮、豆类和菜种,生活中天天不能离……还有树木种子千百种,羊角花要在门前种……还有八种禽兽更珍奇,性格驯服引路前面走,后面还跟百种禽和兽。临别时一定要面带笑,不能频频回头望家里,如果流露丝毫惜别意,后跟的禽兽全逃离”。[14]但是木姐珠因舍不得爹娘而回头看时,吓走了很多动物。羌民认为这是羌族家禽少而野兽多的缘由。这种神话心性的记忆深深地烙印在羌族的文化传统中,因此在新娘出嫁之前,也会被反复叮嘱告知。这是羌族女神事迹带给人间女性的启示。羌民认为人间女性与女神之间有着共通性,女神有过失误的地方,人间女性通过对该事项的注意,或经释比除秽等仪式活动,可以相应的做出一定的补救。当新娘到达男方大门时,侍立两旁的人捧着插有小白旗的馍馍和用红纸装饰的酒壶,门前放一张高凳,其上放一升青稞籽,插一炷香,由释比做撵煞法事,演唱解煞词,向新娘头上撒青稞籽表示解去新煞大吉大利。接着做招财法事。法事毕,举行拜堂仪式。这些围绕新娘的仪式象征着女性不要带走娘家的财产,嫁入男方后给男方家庭带来财富。且在整个婚礼仪式当中,女性一直处于仪式的中心地位,这是因为在即将展开的日常生活中,女子是为家族带来好运或厄运的关键人物,羌族妇女的重要性可见一斑。

虽然现在释比作为神性人物在羌族婚俗中已不似以往的重要,但在四川省阿坝藏族羌族自治州理县蒲溪乡休溪寨的孟子成释比看来,现在还是有很多人仍会在婚礼仪式上请释比做仪式。释比在仪式中主要唱诵上坛经中《木姐珠与斗安珠》的部分,向神通白人间有男女要结为夫妻,祈祷神灵保佑他们婚姻美满幸福,白头到老,子孙满堂。婚礼上讲这段神话主要是通过追溯羌族男子与天神联姻的神圣渊源,为羌族的婚姻习俗寻求神圣的来源。[15]在这场联姻中,女性的崇高地位得以体现,后来人们通过对他们婚姻制度的模仿和纪念,对神话故事的重申,无形中传送着女性地位的良好口碑。这是因为“神话则自古口口相传历无数世代之演变,它包含原始社会中口口相传之一切对过去的记录,对现在的说明与对未来的展望,它是一个时代的,又是历经时代的,它还不仅仅是两者,而且是两者混合、掺杂、压挤在一起的表现”[16]神话通过时间变得厚重又与时俱进,依附于神话所传递的思想也在重复的实践中潜移默化,成为一种神话心性。

结 语

我们在研究羌族文化时,神话是一个绕不开的古老而又长青的话题。神话不只是虚构的传说,它包含着启示。[17]这种启示赋予神话心性中羌族女性地位的文化意义在于对羌族文化传统的承载和解释。正如台湾学者王明珂在解读羌族妇女服饰的文化传统时指出,在羌族村寨中,男性不穿本民族传统服饰,但他们自傲于“本地女人还都穿本民族传统服饰”。于是,羌族村寨女性在强化各种社会区分的核心和边缘权力关系下,成为“传统”的承载者。[18]此论不无道理。在羌族的社会生活实践中,女性地位受到神话心性的影响,在解释文化传统的话语中具有较高地位。但在文化的冲击之下,神话心性对民族的影响慢慢退位于政治经济的影响。传统的存在就是印证古老思维的证据,这是否才是我们需要保护的文化传统,不仅仅是形式,而是深藏其中的民族心性。

[1]王铭铭.葛兰言何故少有追求者[J].民族学刊,2010年第1期,p6

[2][苏]阿尔森·古留加(ApceнийГулыыа)著,贾泽林、苏国勋、周国平、王炳文 译:谢林传[M].北京:商务印书馆,1990年,p144

[3]英]爱德华·泰勒(Edward Teller)著,连树声译,原始文化——神话、哲学、宗教、语言、艺术和习俗发展之研究[M].桂林:广西示范大学出版社,2005年,p232

[4]罗世泽、冯时春收集整理:木姐珠与斗安珠·羌戈大战[M].成都:四川民族出版社,1983年,p81-124

[5]汶川县人民政府编.羌族释比的故事[M].四川:汶川县史志办公室,2006年,p114

[6]汶川县人民政府编.羌族释比的故事[M].四川:汶川县史志办公室,2006年,p4-13

[7]汶川县人民政府编.羌族释比的故事[M].四川:汶川县史志办公室,2006年,p109

[8]陈彦:女神与神女——-羌族神话中女神群体形象解读及文化阐释[M].民族文学研究,2014年第6期,p112

[9]陈彦:女神与神女——羌族神话中女神群体形象解读及文化阐释[M].民族文学研究,2014年第6期,p110

[10][美]艾·弗洛姆(Erich Fromm):爱的艺术[M].上海:上海译文出版社,2011年,p80

[11][宋]祝穆撰,祝洙增订.方舆胜览[M].北京:中华书局,2003年,p980

[12]祝世德著,罗晓林校注,汶川县县志[M].四川:阿坝州地方编撰委员会出版,1997年,p305

[13]杨庆堃著,范丽珠译,中国社会中的宗教[M].上海:上海人民出版社,2007年,p269-273

[14]汶川县人民政府编.羌族释比的故事[M].四川:汶川县史志办公室,2006年,p129-130

[15]笔者根据2016年6月30日在理县蒲溪乡休溪寨孟子成释比录音整理

[16]张光直.中国创世神话之分析与古史研究[J]载马昌仪编:中国神话学论文选粹(下)[C],北京:中国广播出版社,1995年,p25

[17][英]埃德蒙·利奇 (Edmund Leach)著,王庆仁 译,列维斯·特劳斯[M].北京:生活·读书·新知三联书店,1986年,p67

[18]王明珂,羌在汉藏之间[M].北京:中华书局,2008年,p294

[责任编辑:林俊华]

On Cultural Interpretation of Female Status of Qiang Ethnic Minority From a View of Myth Disposition

LIANG Jiajia DENG Honglie

The cultural tradition of Qiang ethnic minority can find its origin or basis in their mythology mostly. Since there is no text documents about it, myth passed down orally has become the living historical document, which plays an important role in shaping cultural tradition of Qiang ethnic minority. That equals the important role of text documents in protecting national culture and shaping as well as developing national disposition. This paper, through the cultural interpretation of folk myths and legends of the Qiang ethnic minority, is on the important influence and function of myth disposition for the status of female of Qiang ethnic minority, combining with embodiment of marriage customs.

Myth disposition;the goddess of Qiang; marriage custom; female status

梁佳佳,四川大学道教与宗教文化研究所硕士研究生。(四川成都,邮编:610064)

K890

A

1674-8824(2017)02-0025-05

本文系2014年度国家社科基金重点项目——“岷江上游羌族释比文化可持续性保护研究”阶段性成果,项目编号:14BZJ041。)

邓宏烈,四川大学马克思主义学院教授。(四川成都,邮编:61020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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