让农民工提“钱”回家过年
2017-04-11
四川劳动保障 2017年1期
让农民工提“钱”回家过年
俗话说,“有钱没钱,回家过年”。春节将至,辛劳一年的农民工兄弟最大的愿望就是按时足额拿到工钱,回家与亲人团聚。然而,每年此时,又是拖欠农民工工资案件的易发高发期。如何才能让农民工提“钱”回家过大年?
解决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事关广大农民工切身利益,事关社会公平正义和社会和谐稳定。历年来,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先后出台了《关于全面治理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的意见》《关于构建和谐劳动关系的意见》等一系列政策措施。我省也先后制定了《关于全面治理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的实施意见》《四川省企业工资集体协商办法》《四川省劳动和社会保障监察条例》等一系列涉及农民工工资保障的地方性法规,为构建和谐劳动关系提供了强有力的法制保障。
带着工资回家过年,既是广大农民工最朴实的愿望,也是各级劳动保障监察部门义不容辞的责任。为了不让拖欠工资绊住农民工回家的脚步,四川省劳动保障监察总队在2016年先后多次深入各市州建筑施工企业项目部和基层劳动保障监察机构,对规模以上央属省属重点企业开展了专项检查行动。截至2016年12月底,共为4.5万名农民工追要回了3.6亿元工资,切实维护了广大农民工的合法权益,维护了社会的公平正义与和谐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