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说、传记与传记体小说
——从《虞初新志》重审“虞初体”内涵
2017-04-11陆学松
陆学松
(1.扬州大学 文学院,江苏 扬州 225000;2.扬州科技学院 人文学院,江苏 扬州 225000)
【文史论丛】
小说、传记与传记体小说
——从《虞初新志》重审“虞初体”内涵
陆学松1,2
(1.扬州大学 文学院,江苏 扬州 225000;2.扬州科技学院 人文学院,江苏 扬州 225000)
学界多视“虞初体”为小说体,但这一认识承袭了古人对于小说与传记不加区分的误区。在明确“虞初体”小说、传记、传记体小说等概念的基础上辨析《虞初新志》,可以发现其中的作品除了传记体小说之外,还包含大量的人物传记。从这一现象出发重新审视《虞初》诸集,可以发现自《虞初新志》开始,“虞初体”的内涵有了关键性的转变,“虞初体”不再是小说体,而是成为一个综合性的概念,杂糅传记体小说、传记文、游记等多种文体在内。这一论证有助于我们认知古代笔记集中小说与传记杂糅难分的现象与原因。
“虞初体”;传记;小说
张潮编辑、刊刻的《虞初新志》上承明代的《虞初志》,下启清代的一系列“虞初”选集,是清初一部重要的文学作品选集。《虞初新志》收录内容颇为庞杂,对于其性质,学术界一般认为它是清初的一部笔记小说、短篇文言小说集。蔡国梁先生在《人物传记之林〈虞初新志〉今论》一文中指出它“是一部有影响的笔记小说集”[1],但在题目上却显著表明它是“人物传记之林”,这里就出现了一个概念上的问题,是否古代的人物传记概念就等于小说概念,进而推导出结论,《虞初新志》就是一部小说集?实际上,这里面存在着很大的认识误区。
一、“虞初体”小说,传记与传记体小说
要搞清楚其中的争议的来源,首先应做出科学的辨析,辨明人们对于“虞初体”小说的认知,明确传记与传记体小说的概念及二者在文学史上的混同现象。
1.“虞初体”小说
《虞初新志》既然命名为“新志”,表明它是有所承袭的。“虞初”原指人名,原出《汉书·艺文志》:“《虞初周说》九百四十三篇,西汉虞初所撰”。其后有注云:“(虞初)河南人,武帝时以方士侍郎号黄车使者”[2]。这应该是关于人物“虞初”最早的记载。后来张衡在《西京赋》中也称“小说九百,本自虞初”,薛综对之加以注释:“小说,医巫厌祝之术,凡有九百四十三篇,言九百,举大数也。”[3]综合而言,虞初本人应属小说家、方士之流,《虞初周说》所言应多为虚妄之事。从此,“虞初”二字便与小说结上了不解之缘。明清二代,杂家小说兴起,明人发现与挖掘了“虞初”的价值,搜集南朝齐梁和唐人短篇文言小说,因袭“虞初”之名,辑成《虞初志》(亦称《陆氏虞初志》)。其后汤显祖受《虞初志》影响,续编《续虞初志》,邓乔林接着又编《广虞初志》。张潮《虞初新志》问世以后,一时影响极大,由清代至民初,先后出现一系列仿《虞初新志》的作品:郑澎若《虞初续志》、黄承增《广虞初新志》、王夔强《虞初支志》、胡寄尘《虞初近志》、姜泣群《虞初广志》等。由明至民国初年的一系列的《虞初》作品集,侧重各有不同,内容驳杂,但都是文言短篇。因为都是承袭小说家“虞初”之名,“虞初”自然就成了这一系列选集的核心概念,后人因之将其归为一类,称为“虞初体”。历来的研究者大多认为这一系列作品选集都是小说集,因此,学术界的主流所认识的“虞初体”实际就是指小说中的短篇文言小说。
2.传记
传记文学是近现代从西方引入的文学概念。中国古代有着丰富的人物传记创作,却缺乏系统、科学的传记文学理论。何谓传记文学?文艺理论家蔡仪《文学概论》一书对传记文学的内涵做出了较为精准的界定:“传记文学是形象地描写自己或他人的比较完整的或某一阶段的生活历程,它只是在实际情况的基础上作适当的艺术加工,既有艺术性,又有历史资料的价值。传记文学是以人物为中心对象的,特别着重刻画人物的性格和形成的环境。”[4]这个定义里有几个关键点:历史、艺术、人物的性格和形成的环境。我国有悠久的史传传统,传记文学的历史性容易使人将之与历史混淆,历史强调的是真实,不强调艺术性。以今天的研究者眼光审视,在中国文学史上,除了以《史记》、《汉书》为代表的前几部史书,因处于历史与文学尚未分开的阶段,同时又极富文学性,其中的传记算是文学外,后来的史传一般不归入文学范畴。同时,传记文学“特别着重刻画人物的性格和形成的环境”这一因素由于与小说相重合,使之易与小说概念相混淆。但与小说相比较,传记文学特别强调真实性,而小说则偏向于虚构。“传记文学是文学,同时也是史。因为传记文学是史,所以记载方面,应当追求真相,和小说家那一番凭空结构的作风,绝不相同。这一点没有看清,便会把传记文学引入一个令人不能置信的境地。”[5]传记文作家及研究者朱东润先生较早地发现了这中间的区别——传记文绝非小说,因为传记文学强调真实性。概括而言,传记文与历史与小说有联系又有本质的区别。打一个形象的比方,历史中的人物传记是存档的照片,传记文是画家所做的肖像画,而小说则是漫画家的人物漫画。存档的照片只追求全面性、真实性,不需要艺术感;画家的肖像画既追求真实,更是艺术创作;而人物漫画则既可以抓住人物的某些特征加以艺术的夸张,也可以像鲁迅先生说的“杂取种种人”合成一个人物形象。在中国古代,虽然传记文学作品数量众多,但古人并未真正将传记作为一种独立文体对待,对于它的归属,古人看到了传记文的另外一种属性——散文倾向:“传记是介于抒情叙事散文与小说之间的……传记文学是有人物情节的,但一般说来没有小说那么生动离奇,引人入胜;而在语言方面的要求,是和散文一样的,甚至在传记文学没有单独分出之前,它们本来就是散文的一个组成部分。”[6]基于这样的认识,古代文人多将自己所做的人物传记收入自己的文集。
3.传记体小说
中国古代传记文学与传奇小说具有同源性——他们共同的渊源在于历史传记。文学家们出于补史之缺与记人之需,采用史传记人笔法衍生出后世的人物传记。但早期的史传作品,如《左传》和《史记》“对传奇小说的创作和传奇小说史的发展,产生了深远而巨大的影响。”[7]“一是树立典范,创始体制规则和方法。”[7]“二是在《左传》和《史记》中,也保存了一些小说名篇(或其梗概)”[7]在早期的史传作品中保存了小说名篇或许言过其实,因为早期的史传作品主要目的在于记述“真实的历史”,而不是“虚构的历史”。即使是《史记·黄帝本纪》之类记述上古历史的作品多汗漫难考,多涉荒诞,但在当时而言,多认为是曾经的“真实”,而非是作者的虚构。“史传文学作品,特别是‘传’、‘状’之列,体质和传奇小说相近,它虽然可能有所夸饰,但基本上是按真人真事写成的,从总体上说不是虚构的,因此不是传奇小说。”[7]但早期史传作品中确实存在“小说笔法”,在强调总体历史真实的同时,在记述人物上也有一个倾向:喜欢用一些奇异现象与事迹渲染或神话人物,这些描写属于虚构为多。譬如《史记·高祖本纪》中就有刘媪梦与神遇、斩白蛇、望气等事,这些表现手法对于表现人物或事件有一定的帮助,或多或少地增加了史传作品的文学性。但在整体篇章中,这些虚构描写属于枝节部分,并不妨碍史传作品的整体真实。魏晋以后,志人、志怪小说渐多,不少志怪作品在表现人物时继承并肆意夸大了史传作品中的这一表现手法,所写人物或为历史真实人物,而内容、情节则虚构为多了,如《世说新语·自新》篇中的周处故事,《搜神记》中所载的左慈故事。至唐代开始,“小说亦如诗,至唐代而一变,虽尚不离于搜奇记逸,然为述宛转,文辞华艳,与六朝之粗陈梗概者较,演进之为甚明,而尤显者乃在是时则始有意为小说。”[8]唐人承继了史传中的记人典范、体制与方法,并且将史传作品的虚构性发扬光大,用人物传记的形式去写奇人异事,并冠以“传”、“记”的名称,这就形成了文学史上大量的类似于人物传记的小说作品。“‘传奇’一词的最初含义,约略等同于‘志怪’。‘传’者,志也、记也;‘奇’者,怪也,“传奇”即记述奇人奇事。”[9]这类记载奇人奇事的类传作品到底是本乎“实”还是重视“虚”呢?事实上,这些作品大多数小说特征十分明显,如《南柯太守传》、《柳毅传》、《霍小玉传》等,他们与传记文学作品区别明显,因为他们违背了传记文学的重史的成分——真实性原则,虚构与夸张的成分太多,或在人物事实基础上虚构,或完全是凭空想象。
“然而二者之间有时难以区分。唐人《莺莺传》就是在真人真事的基础上加工而成,但因其虚构成分较多,一般都把它视为传奇小说的代表作。”[7]如果说《莺莺传》还不够说服力,那么,牛肃的《吴保安传》则可以是小说与传记难以区分的代表了。《吴保安传》最早的源头应是牛肃的《纪闻》一书中所收《吴保安》。《纪闻》一书已散佚,但《太平广记》收录了其中不少文章,包括《吴保安》。由于《吴保安》一文记述人物完全仿照史传笔法,内容虚实难辨,以至于后来《新唐书》采之入史,成为《吴保安传》,不仅如此,《吴保安传》中的两篇尺牍以骈文写成,《全唐文》在编撰时,也将之视为真人真文收入其中[10],至此,《吴保安传》摇身一变,仿佛就是严谨的历史人物传记,但“《吴保安》这篇传奇所给人的这种历史真实感,却只是表象的。一旦我们对这篇作品作比较严谨的分析,它便经不起考验,漏洞百出了。”[11]根据赖瑞和先生《小说的正史化——以〈新唐书·吴保安传〉为例》一文中所作考订,《吴保安传》却是货真价实、如假包换的唐传奇小说。[11]《莺莺传》、《吴保安传》之类传奇作品,似真似幻,游走于“真实”的人物传记与“虚构”的小说之间,造成后人认知上的极大困扰。也正在于此,导致后人对小说概念认知的“宽泛化”,不论黑白是非,人物传记中总有虚构成分,总有理由将之归于小说类别。
总之,以唐传奇为代表的传奇小说采用自史传传承而来的人物传记式写法,在文学史上影响极大,承继者众多,有些作品甚至可以以假乱真,多有被古人收于笔记小说集中。从文体性质而言,传记文体对传奇小说确实影响至大,谓之为传奇小说“树立典范,创始体制规则和方法”毫不为过。也因如此,“唐传奇作品的界定是极令人为难的问题,致使论者论及唐传奇时常徘徊于传记文、传奇与志怪之间。”[12]对于这一现象,如果我们变换角度,从传记的角度考察,却可以发现新意。韩兆琦先生创造性地援引《新大英百科全书》中的“传记体小说”概念来阐释中国古代传奇小说的“类传现象[6],可为极富见地。传记体小说本质是小说,但它受传记文学的影响,采用了人物传记式的写法。传记体小说与笔记小说概念存在一定的关联。一般而言,传记体小说多见于古人的笔记小说,是笔记小说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而笔记小说不都是传记体,还有其他形式。
二、《虞初新志》文体辨
明确“虞初体”小说,传记与传记体小说概念后,再以之观照《虞初新志》,可以发现其中的作品名目大都冠以“××传”,其他除极少数篇目外,也都与人物传密不可分。那么,《虞初新志》中入选的作品到底属于传记文学还是属于小说范畴呢?这里拟从他们的来源和具体内容两个方面加以分析。
1.《虞初新志》作品的来源
《虞初新志》共20卷,收录作品150篇。总体说来,《虞初新志》的收录来源于两个途径:一是明末清初文人的文集,这一部分占主要部分;二是明末清初文人的笔记集,包括王士祯《皇华纪闻》、宋荤《药廊偶笔》、陆次云《北墅奇书》、王言《圣师录》、顾珵美《闻见卮言》、周亮工《因树屋书影》等,这一部分为数也有不少。
2.《虞初新志》作品分析
传记文学与传记体小说的本质区别在于人物事迹是否真实,从这一角度去分析,《虞初新志》中来自于文人文集的作品大半应属于传记文学而非传记小说。《虞初新志》第一篇《姜贞毅先生传》选自清初散文三大家之一的魏禧《魏叔子文集》,文中记录并褒扬了明末忠直大臣姜埰的事迹,其中选取的人物典型材料都为真实事迹,并未有过度夸张,更无虚构,最重要的是,作者创作目的是有意“传人”,而非其他,因此从文体上归类自然应属于传记文学;卷二首篇《柳敬亭传》源出于《吴梅村文集》(吴伟业)。柳敬亭是明末清初传奇说书艺人,交往广泛,其生平事迹因富于传奇性而广为人知,他与吴伟业生活于同一时期,并且是吴伟业友人之友。吴伟业作《柳敬亭传》意不在为小说,所述柳敬亭事迹并不从事虚构。无独有偶,其后的黄宗羲在见到吴文之后大感不满,另作《柳敬亭传》。两传互相参照,文字叙述行略有差别,而在人物生平及主体事迹认定上并无多大争议。因此,吴伟业《柳敬亭传》也应属于传记文学;卷六《五人传》原出于《街南文集》(吴肃公),记录发生在明末苏州的历史事件,所述五人抗暴事迹颇为翔实、生动,是苏州五位烈士的合传。对这一历史事件的描述另有明末张溥的《五人墓碑记》,张溥为苏州人,曾亲历五人抗暴事件,两文相较,《五人传》属于实录真实事件与人物,也属于传记文学作品。总体说来,《虞初新志》中选自文人文集的类传记作品计近80篇,其中属于传记文学类近50篇(少数作品虽有离奇情节,如《汤琵琶传》穿插老猿感乐事,但多为文学笔法烘托主体情节,总体情节较为真实,并不夸张或虚构,应属于传记类作品),属传记体小说的作品近20余篇。传记作品比重占六成以上。
此外,来源于文人杂记类的作品按照传记文学与传记体小说区别去判断,部分作品也应属于传记文学而非传记体小说范畴。如卷六《黄履庄小传》选自戴榕《奇器目略》,传主为作者表兄,善于制作机巧奇器,并附其作品于后,完全属于实录,当然应属于传记文学作品;又如《八大山人传》选自陈鼎《留溪外传》,写八大山人事迹,完全是传记文笔法,没有任何小说痕迹;又如《沈孚中传》选自陆次云《北墅绪言》,记录名士沈嵊事迹,也应属于传记文作品。仔细甄别,源于文人杂记的传记作品应有10篇左右。
概括而言,属于传记文学的人物传记在《虞初新志》中约有60篇左右,占整体比例四成左右。余下的作品中,除去少量作品(如陆次云《湖堧杂记》、孙嘉淦《南游记》属游记,徐芳《义犬记》、陈鼎《孝犬传》属志怪),其他绝大部分都属于传记体小说,占整体数量近六成。从来源情况判断,《虞初新志》作品主要来源于文人文集,部分源于笔记。古人为文的态度一般而言是严肃和谨慎的,对于小说则随意得多。前文提及,一般而言,古人多将传记文归入到散文范畴,为何《虞初新志》中会从明末清初文人文集中选取传记当作小说,抑或当时文人会将明显是传记体小说的作品收入自己文集?这一矛盾一方面与时人对传记文学和传记体小说认识不清有关,一方面也与明清以来的文学风气有关。“文人虽素与小说无缘者,亦每为异人侠客童奴以至虎狗虫蚁作传,置之集中。盖传奇风韵,明末实弥漫天下,至易代不改也。”[8]基于以上原因,张潮从文人文集中选取作品便毫不奇怪了。
三、重审《虞初》诸集与“虞初体”
1.前《虞初新志》系列
在张潮之前,“虞初”系列的最早作品是明人编辑的《虞初志》(《陆氏虞初志》),《四库全书总目》署为苏州人陆采所编,其小说来源主要有三种:一是南朝梁吴均所编撰的志怪小说集《续齐谐记》,收录17则;二是唐代薛用弱所编撰唐传奇集《集异记》,收录16篇;三是源于其他唐人传奇作品,收录29篇;汤显祖曾为《虞初志》作序,称:“《虞初》一书,罗唐人传记(实为唐传奇)百十家中……虽雄高不如《史》《汉》,简澹不如《世说》,而婉缛流丽,洵小说家之琛珍船也。”[13]受其影响,汤显祖继续收录《虞初志》未收之唐传奇,编撰《续虞初志》,并进行评点;再后,邓乔林再接汤显祖未竟之事业,继续收录前两集未收之唐传奇,编成《广虞初志》。但有一点改变值得重视,《广虞初志》中收入了明代马中锡的《中山狼传》,《中山狼传》原出于马中锡诗文集《东田集》,一说是马中锡改编自康海《东郭先生误救中山狼》杂剧,杂剧内容借“中山狼”喻李梦阳,讽刺李梦阳有负康海。因此。《中山狼传》可算是另类的反映现实的小说,虽则一篇,却是《虞初》系列变化的开始。总体而言,明代的“虞初体”以《陆氏虞初志》为滥觞,因汤氏《续虞初志》而发扬光大,三种“虞初”是以唐传奇为主的小说体,是包括传记体小说和志怪小说在内的文言短篇小说集。
2.《虞初新志》的关键转变及后《虞初》诸集
首先,张潮编辑《虞初新志》是有所承袭的。其编辑动机直接触发于《虞初志》,“此《虞初》一书,汤临川成为小说家之珍珠船,点校之以传世,洵有取耳也。独是原本所撰述,尽摭唐人轶事,唐以后无闻焉。临川续之合为十二卷,其间调笑滑稽、离奇诡异无不引人入胜。究也简帙无多,蒐采未广,于是慨然有虞初后志之辑”[14]并且,张潮在《虞初新志》序文中也云:“兹集仿《虞初》(《虞初志》)之选辑,仿若士之点评。”[14]“仿若士之点评”姑且不谈,“仿《虞初》之选辑”到底仿在何处?前文已述,明代《虞初志》主要收录唐传奇和志怪作品,后两部“虞初”补《虞初志》之不足,收集遗佚,也以唐传奇为主。至张潮时,唐传奇已再无可收,不得不面临稿源缺失的问题。但他注意到了明代诸集“唐以后无闻焉”的问题,认为“一切荒诞奇僻、可喜可愕、可歌可泣之事,古之所有,不必今之所无,今之所有,故不仅飞仙盗侠、牛鬼蛇神,如《夷坚》所载者为奇矣。”[14]《夷坚》指南宋洪迈的《夷坚志》,属于志怪小说。张潮由此进入了一个“误区”,他认为明清也是存在着和唐传奇一样的“传奇”小说的,为何要厚古薄今呢?因此他另辟蹊径,开始收录明清时的“传奇”和志怪小说。因此,张潮“仿《虞初》之选辑”主要是指仿明代“虞初”系列收录优秀传记体小说的做法,但不再收录唐传奇作品。至于张潮对其选录的作品体裁,他认为也与《虞初志》、《续虞初志》一样,都属于“古今小说家言”,并未有传记文与小说的明确区分。这在某种程度上也是受到了汤显祖的影响,因为在为《虞初志》所作序文中,汤显祖虽然称《虞初志》为小说家之“琛珍船”,但他也称《虞初志》“罗唐人传记(实为唐传奇)”,并将之与《史记》、《汉书》、《世说新语》之类传人、志人的作品相比较。汤显祖其误在先,张潮继之,实则也反映了古人私家传记与杂家小说难以区分也不加区分的状况。
其次,张潮辑《虞初新志》是刻意求“新”的,其所谓“任诞矜奇,率皆实事;搜神拈异,绝不雷同。庶几旧调翻新,敢谓后来居上”。按张潮所述,《虞初新志》的“新”主要在于三个方面:(1)在选录时间标准上“其事多近代也,其文多时贤也”[14],只选明末清初的文人及作品;(2)在选文质量标准上追求“事奇而核,文隽而工,写照传神,仿摹毕肖。”[13];(3)重视作者著作权,他感慨“《虞初志》原本不载选者姓名,汤临川续编未传作者氏号,俱为憾事,或属阙文”[14],因此在选文时特别注明作者姓名、出处等。张潮的编选理念在总体上体现出了强调了“实事”的原则,“事多近代”,因而可考;“文多时贤”,因而可靠。所谓“事奇而核”与“任诞矜奇,率皆实事”皆是强调所录文章内容的真实性,并且,张潮为把“实”落到实处,还在文中注明作者姓名、所选出处等,以资相互参见。携着古人对“传记文”与“传记体”难以区分的认识,张潮以“实事”的编选理念去收录他所认为的明清时期的优秀传记体小说,不收录大量的传记文才是怪事。
《虞初新志》问世后,极受欢迎,刊行极广,影响极大。其编选理念与明代的“虞初”诸集相较,更为反映社会现实,也更为先进。随着清朝社会之后的积弱走向,人们开始更为关注社会现实话题,因此,此后的《虞初》诸集便弃“虚”取“实”,弃“明”取“清”,直接以《虞初新志》编选理念为圭臬,选取反映时人时事的文章构建“虞初”集。郑醒愚于嘉庆七年编纂《虞初续志》,他称《虞初新志》“较之汤临川之续合《虞初》原本,光怪陆离,足以鉴方心,开灵牗,弥觉引人入胜。”[15]他看到了张潮《虞初新志》在“鉴方心,开灵牗”方面可以“经世致用”,因而效仿汤显祖补《虞初志》之缺去替张潮补缺,“国朝各名家文集暨说部等书……似于山来先生《新志》之外,尚多美不胜收。爰择录其尤雅者,名曰《虞初续志》”[15];黄承增于嘉庆八年编辑《广虞初新志》,摘录“各家文集杂书,全沿张潮旧例。”[16]不过,收录范围更加宽泛化,收录的作品中“传记不足三分之一”[16];胡怀琛于宣统年间辑成《虞初近志》,他自称“是编以编辑先后为次序,一如《新志》例。”[17]“是编所辑文集为多,间及笔记。”[17]总体上“是编继张山来、郑醒愚《虞初新志》、《续志》而作,搜集近数十年来名人之文,故作《近志》。”[17]不过,胡氏《虞初》中传记文占主要成分;姜泣群于“民国”四年辑成《虞初广志》,不同于前选的是,姜氏《虞初》选文“皆明季迄今数百年来名家记载,大半假抄藏书秘本为多,”[18]他认为《虞初新志》、《虞初续志》惟囿于时代,格于见闻,不无遗珠弃素之憾。爰辑是编,并名《广志》。其选辞取事,务极精纯,庶无续貂之诮。”[18]因此,其编辑旨归仍在于拾遗补阙;王夔强、王葆心父子于“民国”九年辑成《虞初支志》。此时,西学东渐已久,王氏《虞初》开始注意到了历代《虞初》中的“文”与“小说”的区分问题,自言历来的《虞初》集“每嫌其采说部太多,而文集较少,不免避难就易。”[19]并称:“诚以大家文集中,可入说部者极少,荟萃良难。近特矫之,多辑不甚著称之别集及钞本未传刻之集……”[19]虽然王夔强、王葆心仍旧认为历代的《虞初》集属于“说部”,但也认为大家文集中的传人作品很难归入“说部”,于是他们从“别集”和“钞本未传刻之集”下手,寻找属于“说部”的作品编成《虞初支志》。就其编选的理念而言,王氏父子仍旧是在为前选补缺,但就客观现实而言,王氏《虞初》中选录的大部分都是人物传记,只有极少数是传记体小说。
总结张潮《虞初新志》以来的历代《虞初》集,他们选录作品的主要来源在于文人文集和文人笔记集,收录的作品以人物传记和传记体小说为主。除去《广虞初新志》外,其他诸选中的人物传记数量都要超过其他文体形式。但从文体的区分和辨别上来说,历代的《虞初》选家都承袭了汤显祖、张潮对传记文以及传记体小说的认识,“至其文章体例不明,私家传记概目以小说,则沿张潮之误。”[20]
3.“虞初体”的内涵辨析
如前所述,“虞初”最早的作品是南朝梁时的《续齐谐记》,当时传记体小说尚未成形,《续齐谐记》属于志怪小说,其中的故事以人物奇异经历为主,是传记体小说的先声。至唐传奇阶段,传记体小说正式形成(韩兆琦《中国传记文学史》至唐部分开始单列“传记体小说”章节)[6]。由于明代的《虞初》选本主要是唐传奇,因此,明代的“虞初体”内涵偏向于传记体小说。至清初《虞初新志》,这一内涵有了变化,明清文人对于传记文文体的概念不清晰,或将之归于散文,或将之归于小说;并且,明清文人对于小说的外延也不清晰,按《虞初新志》标准,似乎各种古文文体都可以纳入到小说范畴,张潮自己便认为《虞初新志》中的作品是属于“小说家言”的。李军均《传奇小说文体研究》一书中便称:“严格地说,清代‘虞初’系列选本只能算是古文选本而不是小说总集。”[12]这一说法不免有些夸张,《虞初新志》中就有不少小说作品。但客观而言,以我们今天的眼光去审视,《虞初新志》中的作品包含传记体小说、传记文、志怪小说、散文游记等文体在内。《虞初新志》后的《虞初》集都承继其理念,选录标准类于《虞初新志》。因此,综合明代至民国的《虞初》选集,按今天的文体分类标准,这里严谨地给“虞初体”的内涵做出界定:“虞初体”是一个动态的、综合的概念,明代的“虞初体”主要是指传记小说体,清代的“虞初体”杂糅了多种文体在内,主要包括传记文体与传记体小说,也包含志怪小说和山水游记等在内。
最后,再回到《虞初新志》本身来,我们今天对于《虞初新志》以及后《虞初》系列选集,不能仅仅将之看作是明清以来的笔记小说集,无论是从它选录作品的来源还是作品本身内容去判断,单说它是一部“有影响的笔记小说集”或是“人物传记之林”都是不够全面的,而应该将二者包容在内:既有大量的传记体小说,也有不少的人物传记。明确《虞初志》到《虞初新志》这一“虞初体”内涵的转变过程,有助于我们很好地认知古代文人笔记集中小说与人物传记杂糅难分的现象及其原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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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207
A
1002-3240(2017)08-0142-06
2016-12-27
江苏省教育厅高校哲学社会科学研究基金项目(2012SJD750027)
陆学松(1976-),江苏扬州人,扬州科技学院人文学院副教授,扬州大学文学院博士生,主要研究方向:元明清文学。
[责任编校:阳玉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