产经要闻
2017-04-11
产经要闻
国务院常务会议通过国家信息化和科技重大专项“十三五”重点规划
2016年12月7日。国务院总理李克强主持召开国务院常务会议,根据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三个五年规划纲要,审议通过“十三五”促进中部地区崛起和国家信息化、国家科技重大专项重点规划,推动区域协调发展、经济结构升级。
会议指出,促进中部地区崛起,是党中央、国务院重大部署,对推动新型工业化、信息化、城镇化和农业现代化协调发展,支撑经济中高速增长,具有重要意义。
会议认为,加快信息化发展,促进资源互联集成、高效利用,提升产业数字化、智能化水平,对推动“中国制造2025”和大众创业、万众创新,培育新动能,提高群众生活品质,意义重大。
会议通过国家科技重大专项“十三五”发展规划,要求瞄准全球科技前沿,聚焦产业升级、民生改善、生态治理等重大需求,强化资源集成和协同创新,动员社会资本等各方力量参与,加快推进集成电路装备、新药创制等重大专项,在种业自主创新、智能制造、新材料研发等重点领域适时启动实施一批新的重大专项,形成远近结合、梯次接续的系统布局,加强成果应用和产业化,推动我国科技实力和竞争力整体跃升。
国务院印发《关于取消一批职业资格许可和认定事项的决定》
经李克强总理签批,国务院日前印发《关于取消一批职业资格许可和认定事项的决定》(以下简称《决定》),再次公布取消114项职业资格许可和认定事项。
《决定》指出,减少职业资格许可和认定事项是推进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改革的重要内容,也是深化人才发展体制机制改革和推动大众创业、万众创新的重要举措。2014年以来,国务院先后分六批取消了319项职业资格许可和认定事项,本次再取消114项。至此,国务院部门设置的职业资格许可和认定事项已取消70%以上,基本完成确定的目标任务。
本次取消的职业资格许可和认定事项中,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7项,其中准入类3项,水平评价类4项,涉及公路水运工程监理、防雷、管理咨询等领域;技能人员职业资格107项,均为水平评价类,涉及机械设备、农业、文化、轻工等多个领域。
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危险化学品安全综合治理方案》
近日,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危险化学品安全综合治理方案》,部署在全国范围内组织开展为期3年的危险化学品安全综合治理,提出了40条具体任务,对开展危险化学品安全综合治理作出明确要求。
《方案》提出了开展危险化学品安全综合治理的主要工作。一是全面摸排危险化学品安全风险,建立危险化学品安全风险分布档案。二是有效防范遏制危险化学品重特大事故,加强高危化学品、重大危险源、涉及危险化学品重大风险功能区、危险化学品运输安全等方面的管控,全面启动实施人口密集区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企业搬迁。三是健全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管体制机制,进一步健全和完善政府监管责任体系,建立更加有力的统筹协调机制,强化行业主管部门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责任。四是进一步完善危险化学品安全法律法规和有关标准,强化对危险化学品安全的依法治理。五是加强规划布局和准入条件等源头管控,统筹地方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城市总体规划、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编制,规范产业布局,严格安全准入,加强危险化学品建设工程设计、施工质量管理。六是依法推动企业落实主体责任,深入推进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严格规范执法检查,加大对安全生产失信企业惩戒力度。七是大力提升危险化学品安全保障能力,强化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管队伍建设,充分利用社会力量,提高监管效率。八是加强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管信息化建设,建立全国危险化学品监管信息共享平台。九是加强危险化学品应急救援工作,强化危险化学品专业应急能力建设。十是加强危险化学品安全宣传教育和人才培养,大力推进危险化学品安全宣传普及,加强化工行业管理人才、产业工人培养。
《方案》强调,各地区、各有关部门要高度重视危险化学品安全综合治理工作,加强组织领导,密切协调配合,精心组织实施,确保取得实效。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将适时组织督查。
国务院印发《关于深入推进实施新一轮东北振兴战略加快推动东北地区经济企稳向好若干重要举措的意见》
2016年11月16日,经李克强总理签批,国务院印发《关于深入推进实施新一轮东北振兴战略加快推动东北地区经济企稳向好若干重要举措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
《意见》以全面深化改革创新,提升东北老工业基地的发展活力、内生动力和整体竞争力为引领,重点围绕党中央、国务院有明确部署的重点任务,提出了一批近期可操作可实施,对推动东北地区经济企稳向好意义重大的政策举措,主要有四个方面。一是全面深化改革、激发内在活力。二是推进创新转型、培育发展动力。三是扩大开放合作、转变观念理念。四是加强组织协调。主要包括强化地方主体责任、加大财政金融投资支持力度、加强政策宣传、强化统筹协调和督促检查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