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PP下载

国内航线汽油船货泵舱的安全监管

2017-04-11陈志勇

世界海运 2017年3期
关键词:油船海事船员

陈志勇

国内航线汽油船货泵舱的安全监管

陈志勇

对国内航线汽油船货泵舱安全监管的海事执法依据进行梳理,并列出现场监督检查的一些要点。在此基础上,阐述加强汽油船货泵舱安全的针对性海事监管措施,最后就海事监管的安全责任问题进行探讨。

国内航线;汽油船;货泵舱;安全监管

一、前言

货泵舱是几乎所有油船均设有的安放货油泵、扫舱泵等卸货设备的特殊场所,为了装卸作业的需要,船员须经常进入该场所进行相关设备的管理维护。货泵舱作为货物处所的一部分,不仅存在液货泄漏和发生火灾的危险,同时还存在人员进入该封闭场所面临的安全风险。长时间以来,油船货泵舱的安全事故多发,据相关资料显示,这些事故、险情集中发生在国内航线中小型成品油船,特别是危险性更大的汽油船上。海事部门如何加强对国内航线中小型成品油船,特别是汽油船货泵舱的安全监管是油船安全监管的重中之重。本文结合安全监管工作实践,就海事部门对国内航线汽油船货泵舱的安全监管问题进行一些探讨。

二、海事安全监管的依据

理清海事安全监管的依据是做好依法安全监管的基础。国内汽油船货泵舱的相关安全规定和要求都包含在比较低层次的法规中,以下是密切相关的两个法律文件。该文件内的安全要求均是围绕如何防控货泵舱面临的泄漏、火灾以及人员进入的安全风险来制定的,下面简要介绍:

(一)国内航行海船法定检验技术规则(部局发布的规范性文件)

对于不同建造年份的油船其适用规则是不完全相同的,但是基本上规则中包含了以下四方面的规定要求:

⒈货泵舱舱壁的防火及气密要求

(1)货泵舱与走廊、控制站、梯道、起居处所、较小失火危险处所等在分隔相邻处所舱壁耐火完整性的要求均为A60级,与机舱舱壁的分隔要求为A0级;

(2)货油泵轴的填料函以及类似的填料函贯穿件穿过货泵舱与机舱的舱壁,应在舱壁贯穿处采用有效润滑来达到气密或采用其他能保证永久性气密的装置。

⒉货泵舱的机械通风

货泵舱应采用抽吸式通风并使用无火花型风机,从通风机排出的气体应引至开敞甲板上的安全地点。这些舱室的通风能力应足以最大限度地降低易燃气体聚集的可能性。

⒊货泵舱的防火保护措施

本规定仅适用于2006 年3月1日及以后安放龙骨的500 总吨及以上的汽油船。

(1)装在货泵舱内并由穿过泵舱舱壁的轴驱动的液货泵、扫舱泵或类似的泵,应对其舱壁轴填料函、轴承和泵壳装设温度传感装置。这些装置能自动激发布置在货物控制室或泵控制室内的连续声光报警信号。

(2)除应急照明外,液货泵舱的照明应与通风连锁,使得在开启照明时即开始通风,通风系统失灵不应使照明熄灭。

(3)应安装一个持续监测碳氢化合物气体浓度的系统。取样点或探头应设置在适当位置以随时探测到潜在的危险泄漏;如果碳氢化合物气体的浓度达到预先设定的可燃气体爆炸下限的10%,应在货泵舱、轮机集控室、货物控制舱和驾驶室内自动激发连续的声光报警信号,以引起有关人员对潜在危险的警觉。

(4)所有泵舱应安装舱底水位监测装置及设置在适当位置的报警装置。

⒋货泵舱的固定式灭火系统保护

货泵舱应安装符合规则相关要求的二氧化碳系统、高倍泡沫灭火系统或固定式压力水雾系统中的一种,且可以在液货泵舱外部易于到达的位置进行操作。

(二)油船油码头安全作业规程(国家强制标准)

该规程对油船货泵舱的日常管理和作业期间的操作管理都有具体的规定要求,这些规定要求是海事部门现场监督检查的重要直接依据。该规程中涉及货泵舱的规定主要有两条,一条是第15.4条(对泵舱的一般性要求),另一条是第10.3条(货油装卸作业之前和作业期间的泵舱预防措施)。这里仅说明在安全监管实践中经常遇到的一些规定要求。

⒈对货泵舱的一般性要求

一般性要求里共有6项具体的规定,其中以下3项需要注意:

(1)泵舱的常规维护和日常管理。该项规定了货泵舱的舱底应保持清洁,无积水;要求货泵舱内相关管路和泵要保持完好,有关的阀门压盖和泄放塞无泄漏等。

(2)通风。该项规定了在货油作业期间,货泵舱应保持连续通风以及通风应持续进行到人员不再需要出入或者货油作业已经结束。

(3)货泵舱的进入。该项规定了油船应制定控制进入货泵舱的程序,要求货泵舱内应装备报警系统的听觉和视觉复示器,以及应在货泵舱入口处设置“未经许可禁止进入”的告示等规定。需要注意的是,在本规程中并没有将货泵舱视为封闭处所,而是规定了相对宽松的安全要求,实践中许多油船将货泵舱按照更加严格的封闭处所来进行管理,采取了比本规程更为严格的安全措施。

⒉货油装卸作业之前和作业期间的货泵舱预防措施

该条中共包含了7项具体的规定要求,其中以下几项在监管中需特别注意:

(1)该条第4和5项规定在货油作业开始前,应对过滤器盖、孔盖板和泄放塞等进行全面检查,确保其位置正确、安全;货泵舱内货油系统各泄放阀应保持关闭。这些要求对于防止货泵舱意外泄漏事故的发生具有重要作用。

(2)该条第6项规定船方应检查所有舱壁压盖,必要时加以调整或润滑,保证货泵舱与机器处所之间的有效气密。如果贯穿舱壁的泵轴的气密出现问题,油气就可以进入机舱,从而引起更大的危险,这方面必须要引起船方的高度重视。

(3)该条第7项规定在各种货油作业期间,包括装货和卸货作业,应对货泵舱进行定时检查,保证各压盖、泄放塞和泄放阀没有泄漏。只有经常性地进入货泵舱检查,才能最大限度地及时发现意外和事故,并在第一时间采取应急处置措施。在实践中,许多油船对该规定执行得比较差,从而也导致了一些安全隐患的发生。

三、现场监督检查的要点

依法开展现场登轮检查是海事部门对汽油船进行安全监管的重要方式之一。对于货泵舱的现场监督检查大体可以分为两个方面:一方面是与货泵舱相关的构造设备,即硬件方面的检查;另一方面是与货泵舱相关的管理操作,即软件方面的检查。下面简要列出相应的监督检查要点:

(一)构造设备方面检查的要点

⒈货泵舱固定灭火系统(多数是固定式CO2系统)

(1)系统是否处于立即可用状态。

(2)释放报警是否工作正常等。

⒉货泵舱通风系统

(1)风机是否为船舶检验机构认可的防爆型。

(2)通风是否为抽吸式。

(3)通风筒防火挡板是否能够有效关闭。

(4)通风筒在防火挡板以下是否有局部锈穿、破洞。

(5)通风筒防火网是否处于有效状态。

(6)货泵舱照明与通风连锁装置是否有效等。

⒊货泵舱内的货物管系

(1)泵、管路和阀门等是否存在泄漏现象。

(2)货油管路、扫舱管路等是否出现锈蚀洞穿等。

⒋货泵舱安全探测报警系统

(1)泵轴填料函、轴承和泵壳温度传感装置以及报警系统的技术状况是否有效。

(2)货泵舱可燃气体探测以及报警装置的技术状况是否有效。

(3)货泵舱舱底水位监测以及报警装置技术状况是否有效等。

⒌货泵舱气密及耐火完整性

(1)货泵舱和机舱之间贯穿舱壁的泵轴、电缆和管路等密封装置的技术状况是否有效。

(2)货泵舱分隔相邻处所的耐火完整性是否被破坏,防火分隔能否满足要求。

(3)货泵舱气密照明灯围罩是否破损等。

(二)管理操作方面检查的要点

⒈船舶安全管理体系(SMS)中有关货泵舱操作管理要求的执行情况

(1)SMS文件中是否包含有货泵舱操作管理的相关法定要求。这些要求应包括确保泵舱内沉淀箱过滤器妥善密封的制度,泵舱的进入程序以及作业期间对泵舱进行定时检查的规定等。

(2)SMS中相关程序或规定要求是否得到有效执行,工作记录是否齐全等。

⒉国标作业规程的遵守情况

(1)作业期间货泵舱通风是否持续开启。

(2)货泵舱入口处是否设置警告标语。

(3)货泵舱舱底是否清洁无积水等。

⒊围绕货泵舱安全开展的船员实操检查

(1)相应责任船员是否熟悉体系文件中有关货泵舱的操作管理要求。

(2)船员对进入货泵舱、货泵舱定时检查等要求的执行情况。

(3)便携式测氧测爆设备的配备、性能、操作和使用情况等。

四、海事安全监管的措施

为加强对国内汽油船货泵舱的安全监管,海事部门应从以下几方面采取针对性的管理措施。

1.宣传警示

海事执法人员应充分利用现场检查、走访等时机,积极向船方及其公司进行安全宣传。首先要宣讲有关油船货泵舱的险情事故案例,通过对相关事故成因及后果的介绍来引起船方足够的警惕;其次要宣传相关的安全法规及要求,让船方做到知法懂法,并了解当前最新的安全管理要求;同时,应向其提出有关加强货泵舱安全管理的合理建议和意见,如建议船方购买和使用新型的管路阀门密封材料等;对于安全管理状况差或存在较多问题的油船,海事部门还可以向其船公司下发安全管理建议书,向船公司提出加强船舶安全管理的相关要求和建议。通过向船方进行积极的宣传和警示,就是要不断提高其安全及法律意识,让其更好地承担安全生产的主体责任。

2.现场登轮检查

在严格审批船舶载运危险货物适装许可的基础上,现场登轮开展针对油船的船载危险货物专项监督检查是海事部门安全监管的重要措施。在现场监督检查中,应将货泵舱的相关检查列为现场检查的必查内容,具体检查的深度和广度可以根据船舶的实际安全状况来确定。初步的检查可以限于货泵舱通风装置的外观及使用状况、货控室内货泵舱相关探测装置的运行状况以及货泵舱相关管理文书的签发、记录情况等,如果初步检查发现船舶存在较多问题,则应开展进一步的详细检查,通过检查要及时发现和纠正隐患、缺陷及违规行为。如果在检查中发现船舶货泵舱存在严重缺陷的情况,要及时按规定转入船舶安全检查程序,将检查的范围从货泵舱扩展至全船。

3.安检滞留

作为特殊船种之一,汽油船的安全检查不受6个月的时间限制,现场检查中如发现船舶状况较差或存在明显缺陷的情况,可及时转入安全检查程序,开展全面的详细检查。值得注意的是,围绕货泵舱有多项缺陷都可导致船舶在安全检查中被滞留。安检滞留这种强制性管理措施往往会受到船方及其公司的高度重视,同时,相关的缺陷也会引起船方及其公司的密切关注,并能够采取有效措施及时纠正缺陷,以确保货泵舱及船舶的安全。

4.行政处罚

对船舶的违法行为实施行政处罚也能引起船方及其公司的高度关注,同样也能起到很好的监管效果。对于船方在货泵舱的操作管理中违反有关法定要求,并导致了险情或事故等危害后果发生的情况,应对船舶及其责任船员进行立案调查,并依法进行行政处罚,让船舶及相关的责任船员受到与其职责相当的惩戒和教育,以提高他们的自觉守法意识。实践中,对于油船违反作业规程中有关货泵舱相关操作管理要求而导致事故险情发生的情况,应按照违反海安法和危化条例等上位法的相关规定,对船舶及其责任人员实施行政处罚。

5.船员记分

在监管实践中发现,大部分国内船员对海事部门的违法记分十分在乎,因为他们担心不良记录会影响到自己的工作聘用。船员们的高度关注说明了船员违法记分也是一项有效的海事监管措施。实践证明,船员的适任表现情况直接关系到船舶的安全,特别是在油船货泵舱的日常管理操作中,船员的违规操作是导致险情事故发生的重要原因。海事现场检查应将对船员开展实操检查作为现场检查的重要内容,特别是要注意围绕货泵舱开展船员的实操检查,对那些履责表现不佳或违规操作的船员实施严格的记分处理,在起到惩戒作用的同时督促船员不断提高自身业务水平和安全意识。但是2015年新的船员记分管理办法出台实施后,由于缺少相应的条款支持,致使船员记分这一有效的管理手段在货泵舱安全监管中的应用出现困难,建议今后修订该办法,将有关船员违规操作等情况也列为违法记分的基本情形。

五、海事安全监管的责任

在当前社会形势下,安全责任问题最能引起大家的关注。海事部门对高风险的汽油船及其货泵舱进行安全监管要承担哪些责任?如何才能做到安全监管履责到位和避免追责?这些问题是海事现场执法人员最为关心的问题。笔者结合安全监管工作体会,尝试从以下三方面来说明海事部门在汽油船安全监管中的相关责任问题。

1.海事监督检查并不能确保油船的安全

海事部门的现场监督检查具有以下三个特点:一是现场监督检查是抽查性质的,不可能覆盖所有的检查项目和内容;二是受检查手段和个人能力的限制,现场检查也不可能发现和查出所有的安全隐患和问题;三是现场登轮检查的过程都相对短暂,不可能对整个装卸货作业进行全程监督检查。基于以上认识,海事部门的现场监督检查并不能完全确保货泵舱及油船的安全。

2.海事部门依法仅承担相应的安全监管责任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2014年修订)中的规定,船方作为生产经营单位应对油船及其货泵舱的安全承担主体责任,作为负有海上安全监管职责的海事部门应该履行依法安全监管的职责。而且该法第六十二条的条文规定中有两个关键性描述:一是“检查中”,如果在检查时间以外船方发生了违法行为并导致事故发生,这应与海事监督检查的关系不大;二是“发现”,如果在检查中没有发现缺陷或问题,而该缺陷或问题却导致了事故的发生,这也应与海事监督检查的关系不大。

3.海事检查人员如何做到履职尽责和避免追责

现场执法人员首先应认真学习并熟练掌握油船安全监督检查的有关法律、法规和标准,明确相关的执法检查依据;其次应在现场检查中能够抓住检查的重点和关键环节,尽力把检查的范围集中到风险相对高的部位,例如货泵舱就应是每次检查的必查内容,这方面可以充分参考相关的检查要素指南或程序;再次是应严格现场监督检查,不放过任何缺陷和问题,并严格依法处理并要求船方纠正这些问题;最后是比较容易忽视但非常重要的方面,即一定要认真做好现场检查的各项记录,包括认真填写现场检查的记录表,清晰注明已检查的内容、缺陷描述、纠正要求等情况,以及做好检查过程中执法音视频设备的记录使用等;登轮结束后要及时将这些信息进行登记和保存。笔者认为,只要做到以上这几点,即使油船出现了意外安全情况而向海事部门追责,也可以最大限度地保护现场执法人员的利益。

10.16176/j.cnki.21-1284.2017.03.006

陈志勇(1976—),男,青岛海事局黄岛海事处,高级工程师,硕士

猜你喜欢

油船海事船员
信息精要与海事扫描
我国注册船员超170万
信息精要与海事扫描
信息精要与海事扫描
信息精要与海事扫描
闯海盗老巢接船员
MARIC扬子型系列油船设计再结硕果
论船员在海事污染中的刑事责任
一季度油船订单量创2007年来新高
某油船惰性气体系统故障分析及思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