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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会个体化研究述评

2017-04-11张良

社会科学动态 2017年7期
关键词:个体主义个体化现代性

张良

社会个体化研究述评

张良

个体化理论为我们研究社会问题提供了一个新视角,欧美许多学者对此进行了探讨。吉登斯、鲍曼和贝克等阐释了西方社会个体化的各种特征,近年来阎云翔等学者也以个体化理论为工具对中国现代化进程中的种种问题进行了深入分析。总的看来,尽管社会个体化研究取得了一些成果,但仍有进一步拓展的空间。

个体化;西方社会;中国社会;社会风险;社会整合;个体主义

在西方社会个体化研究中,吉登斯、鲍曼和贝克是其中的重要代表人物。他们以西方社会为研究背景,阐述了西方社会个体化的特征,为解释当代西方社会问题提供了新视角。近年来,阎云翔将个体化理论引入中国问题研究,随后众多学者纷纷以此为理论工具对中国现代化过程中的种种问题进行解释,取得了丰硕的成果。

一、西方社会个体化的相关研究

对西方社会个体化的相关研究,本文选取 “去传统化”、“人际关系的消费化”、 “社会风险的个体化”、“道德领域的自我中心化”、“去公共化”、“制度化个体主义” “个体化社会的整合”等几个关键词进行梳理和阐释。

(一)去传统化(detraditionalization)

吉登斯认为,我们所处时代的现代性后果比先前任何一个时期都更加剧烈化、更加普遍化。①在现代性的框架下,他提出了个体化理论的重要命题:去传统化。在进入现代社会之后,现代性摧毁了传统,我们从此进入 “后传统社会”,也开始了“去传统化”的历程: (1)在传统社会,个人的生活经历与他固定的生活地域紧密联系在一起,但是随着工业化、城镇化的发展,流动性不断增强使人们脱离了生他养他的家乡,而走向能够为自己生存和发展带来更多机遇的广阔空间。 “空间定位的活动变得越来越与自我的反思联结在一起。至少在青少年时期之后,一个人生活的地方就变成了主要是依据个人的生活规划来作出选择的事情。”②(2)在传统社会,个体与亲属群体紧密联系在一起,个人的重大决定不能由个人自己做主,而需要征求家长和亲属的意见。而现代社会则不同,个体完全可以按照自己的发展规划对自己的人生进行自我设计,生活经历是自我反思性建构的结果。 (3)在传统社会,宗教信仰或传统习俗具有很强的权威性,对人们的行为具有约束性。而在现代社会,随着宗教和习俗的祛魅,人们越来越依靠和信赖象征标志(symbolic tokens)和专家系统 (expert system)③。

(二)人际关系的消费化与集体失联

鲍曼认为,经济生活领域的消费主义霸权已经开始渗透于人际关系。人们或许对于家人和近亲还会具有浓厚的感情和亲情色彩,但是对于一般的朋友和熟人则比较淡然,就仿佛对待一件消费品一样。④那些对我们不具有使用价值或者不是非常急需的消费品,我们对其视而不见、置若罔闻,而那些具有很大利用价值的 (或者是我们短时间内非常需要的)消费品,我们会倾其所有将它购买下来,并且会用心保养它、爱护它、赞美它,而当消费品一旦不能再为我们所用的时候,我们可能会不假思索地将其无情抛弃。因为未来充满着不确定性,顺时而动而不是死守过去才能适应这个处于 “流体”状态的世界。⑤消费主义是明显的以自我为中心来判断他物对我是否有用,因此以消费主义为核心的人际关系不可能形成合理化、持久化的合作状态。这更像是一种相互博弈,看谁能以最小的成本或代价从对方那里获取最大的消费收益,人与人之间的爱、信任、互惠、合作、公共精神都已经脆弱得不堪一击。如果说我们在 “固体”的现代性之下是缺乏个性的话,那么在 “流体”的现代性之下则是集体失联。⑥

(三)社会风险的个体化

虽然我们生活的时代充满着不确定性,虽然我们的生存机会如此变化无常,但是这种不确定性带来的社会风险却需要个体来承担和负责。成为权利意义上的个体意味着没有任何他人为自己的苦难负责,唯有依靠自己的努力奋斗了。尽管有些社会风险是由于政治制度和结构化因素所导致的,但我们每个人都不能将其归因于国家、社会、集体,因为我们在获得更多自由、自主的同时也减少了对外部世界的承诺与义务,我们在遇到困难的时候也必须选择自我面对、自我克服,这增加了个体自责、自卑的痛苦感。 “如果他们病了,便推断说,这是因为他们在现行的保健体制下,不是足够地坚强和勤奋;如果他们处于失业状态,那么是因为他们没有学会面试的技巧,或是因为他们在寻找工作时不更加努力”⑦。这就意味着之前被国家所承担的很多职能或者推向了冷漠无情、充满风险的市场,或者直接推给了个人。⑧而个人是别无选择的,他们只能依靠自己承受和消解福利国家的解体所带来的社会阵痛。

(四)道德领域的自我中心化

我们不再相信和依赖权威,我们对任何宣布绝对可靠的东西 (包括道德)都会产生质疑和反思。我们确实获得了独立、自由和自我判断,但是也为道德的不确定性而焦虑不已。鲍曼认为,充满团结的集体性正在缓慢地、无情地消退,并使得个体越来越自我中心化——忽视、放弃或拒绝承担责任,对他人的关心丧失了敏感性。 “后现代社会情景的碎片化、生活追求的插曲化以及伦理规范的多元化使得道德已经丧失了伦理的基础。人们再也不能为道德的自我提供理论的指导……后现代的时代是一个强烈地感受到了道德的模糊性的时代,这个时代给我们提供了前所未有的不确定状态。”⑨

(五)去公共化

在后现代社会,我们是权利上的个体,每个人都是自己的主宰,我们自我认同、自我管理、自我决策,不再跟公众发生关系。 “个人使得公共空间殖民化”⑩了,毫不保留地把不能够转变为个人利益的一切挤出并赶走。人们不再拥有讨论个人忧虑和公众问题的公共空间,个体作为公民的参与技巧正在不断退化。所谓的公共生活沦落为对公众人物私生活的好奇,公共话题的讨论让位于私人生活的展示。鲍曼认为,个体化带来的负面后果之一是当代个体趋向于从集体的协定中退却,从社会和政治的责任中退却。一旦个体参与公共生活的意识和能力减弱了,而作为媒介的横向联合团体也萎缩了,那么个体就只能独自面对强大的国家和无情的市场。⑪托克维尔认为 “个体是公民最坏的敌人”,鲍曼对此非常赞同,他认为社会自治以成员互动共享基础之上的自我建构为前提,公共空间的萎缩与公众话题的缺失将导致个人从公共领域退却到私人领域。

(六)制度化个体主义

贝克在自反性现代化⑫(第二现代性)的框架之下对个体化相关命题进行了探讨。在 《风险社会》一书中,他提出了个体化的三个维度: “现代化不仅仅导致中央化的国家力量、资本的集中、更紧密的劳动分工和市场关系网络,以及流动性和大众消费的发展。它同样导致一种三重的 ‘个体化’:脱离,即从历史规定的、在统治和支持的传统语境意义上的社会形式与义务中脱离 (解放的维度);与实践知识、信仰和指导规则相关的传统安全感的丧失 (祛魅的维度);以及重新植入——在这里它的意义完全走向相反的东西——亦即一种新形式的社会义务 (控制或重新整合的维度)。”⑬贝克后来又在鲍曼、吉登斯个体化理论的基础上提出了个体化的四个基本特征⑭:去传统化;个体的制度化抽离和再嵌入;被迫追寻 “为自己而活”,缺乏真正的个性;系统风险的生平内在化 (biographical internalization),即阎云翔所谓的个人面临的不可靠的自由与不确定性导致的风险内化或心理化⑮。

贝克主要从制度化个体主义层面来解读个体化的内涵。⑯所谓制度化个体主义是指由政治制度设计和社会结构安排所形成的个体主义,个体被强迫性地卷入个体化结构之中。当前西方社会的公民权利、政治权利、社会权利,以及维系这些权利所需要的社会福利体系、薪资体系、培训教育体系都是为个体而非群体配置的,个体在制度化和结构化之中将个人权利观念内化,并以个体为单位谋取生计、获取发展。这在为个体追求自由权利提供制度保障的同时,也摧毁了社会团结、集体联结的现实基础。 “社会保障从一开始就确保个人能够不依赖家庭而获得最起码的生存条件。家庭中的个体成员不再必须无条件地适应家庭,屈服于家庭;如果与家庭发生冲突,他们可以离开家庭。个体设计生活的逻辑由此变得极为重要,而与家庭的联系则大幅松动。”⑰制度化个体主义本质上是现代性的扩张将控制和限制强加给个体,通过就业市场、福利国家,个体被纠缠于一个由规则、条件、条款组成的制度性网络中,个体的思维、计划和行动的界限都要以此为参照标准。⑱阎云翔对制度化个体主义作了更为深入的解读:西欧社会个体的权利与自由一直受到政治民主的保护,福利国家严格控制着社会不平等的增长,个体身份认同越来越由生活方式和自我理解来确定,而不是由类似家庭或社会阶层等外在的社会团体来定位。⑲日益离不开社会制度的个体必须依靠福利社会提供的安全感和财富来维持其 “本体论意义上的安全感”⑳。

(七)个体化社会的整合

个体化意味着自主、自由、解放,有时候给人的感觉仿佛是除了理性及其法则以外,其他一概都不承认,盛行的似乎是失范而非自治。㉑“个体化和个体主义在一个流动的时代中意味着什么?其一是涂尔干所谓的失范性个体主义。从一套社会安排过渡到另一套社会安排,期间必然会出现动荡不安,也即失范。从传统共同体和旧制度,到第一现代性,也即工业现代性形成自身规范,经典启蒙个体主义变成常态,中间有一个缺失根基的过渡期。……从工业现代性向第二现代性也即信息现代性的转变,同样也有这个问题。首先是失范性个体主义。哪怕完成了向自反性现代性转变,新的个体化主义也还没有日常化,即使到了它的成熟阶段,也依然是不确定的,充满风险和不确定的自由。”㉒与此同时贝克认为,试图根据自主或失范两个极端来理解个体化,只会简化或扭曲我们所面临的问题。个体化的特点在于,它包含着种种混合形式、冲突和矛盾。

个体化的面孔是双重的,体现为 “不确定的自由”,是 “解放”与 “异化”通过政治化学作用形成的易爆混合物。㉓贝克针对高度个体化社会提出了以下问题:面对需求和情景的多元化和变化无常,应该如何应对?建立在高度个体化流沙之上的社会如何实现整合?贝克认为目前主要有三条解决道路。㉔第一条是超验公意 (transcendental consensus)的可能性,即通过价值实现整合。但是文化观念日渐多元化,每个人都倾向于为自己而活和依靠自己而活,价值共同体的根基是否存在值得怀疑。第二条道路是把整合的基础建立在共同物质利益之上,这与通过价值实现整合的思路正好相反。即通过对大多数人都能感受到的繁荣物质进行分享,从而把他们黏合在一起,建立一个经济成果共同享有、免受贫困苦难的福利社会。但是贝克认为这种道路的基本假设是存在问题的,希望光凭物质利益和福利制度就能实现整合是混淆了问题本身和解决问题的手段。第三条道路是通过国族意识进行整合,即诉诸国家认同、民族主义、爱国主义等意识形态对个体化社会进行整合。但是国族意识似乎离我们的现实生活有些遥远,与真真切切、实实在在的社会裂缝比起来有些抽象,也无法弥合这些裂缝。

贝克认为以上三条道路都不切实际,他提出了个体化社会整合的基本观点:一是我们要对高度个体化之下的社会结构、制度体系、文化观念和人生模式有清醒的认识。二是人们在面对事业、自然灾害的时候必须能够被成功动员与激发。在旧有的社会性蒸发的地方就需对其进行再造,努力铸造新的、政治上开放的、创造性的纽带与联合,以实现社会整合。尽管如此,鲍曼还是对个体化表达了自己的隐忧㉕:让人获得自由使得他们对一切公共事务都漠不关心,公民身份似乎被侵蚀,个体正在成为托克维尔所谓的公民的头号敌人。因为如果个体的私人性事务占据了公共空间,那么公共利益和公共问题便无人问津。同时,鲍曼对于个体重新嵌入公民身份的前景表示悲观:人们走上公共舞台的动力与其说是寻求公共利益和共同生活的原则,不如说是以此建立自己的 “关系网络”。

二、中国社会个体化的相关研究

阎云翔最早将个体化理论引入中国问题研究,探讨了中国社会的个体化及其与西方社会个体化的差别。其后,众多学者纷纷以个体化理论为工具,对中国现代化过程中的一系列问题进行了讨论。

(一)与西方社会个体化的不同

在对中国社会个体化的研究中,阎云翔具体地比较了中国与西欧社会个体化的不同,并对中国社会个体化道路进行了具体、深入、广泛的研究。他认为中国社会个体化与西欧社会个体化有共同之处,例如去传统化、脱嵌、通过自己的努力来创造自己的未来生活以及无法抗拒的更加独立和个人主义的压力,但中国社会个体化也有着与西欧社会不同的变迁发展模式。㉖

一是就脱嵌意义而言,阎云翔认为中国社会个体化还处在吉登斯所谓的 “解放政治”的领域,而西欧社会个体化则是在 “生活政治”领域发生的。具体来说,西欧社会中的自由、权利观念在人们心中早已根深蒂固,而且国家通过制度化的方式为自主、自治创造了条件,国家权力受到社会的制约和监督。而在中国则不同。中国传统社会强调集体而非个体,注重权威而非自由。尽管近代以来在民族国家建构的过程中,自由、权利等话语也曾深刻影响社会民众,但是它们更多是具有一种工具意义而非价值意义。换言之,中国在实现现代化的过程中,国家统一和繁荣富强被放置于第一位,而个体的自由、权利则是服从于国家利益和经济发展的。

二是中国社会缺乏西方式的文化民主。阎云翔认为,个体化在西欧社会依赖于 “文化民主化”,即民主在西方不仅仅是政治制度设计,而是已经作为一种观念、文化和价值而被人们广泛接受,作为一种日常行为准则和社会关系的典范而被长期实践。这缘于西方社会拥有久远的民主传统和民主实践,在漫长的历史发展过程中逐步培育起民主文化。但是在中国社会,民主的政治制度安排尚在完善修补之中,民主的实践仍在初步探索之中,民主的观念还在逐步发育之中。

三是中国社会缺乏西方式的国家福利体系。阎云翔认为,在西方社会,国家为公民安排了有关生老病死孕的一切社会保障政策,个体即使从传统的家庭、亲属等组成的社会支持网络中脱嵌出来,仍然可以淡定地面对市场风险和社会压力。在中国则是与此不同甚至相反的情形。上个世纪 80年代以来,为了激发个体的主动性和创造性,在农村实行包产到户和身份证制度,将农民从集体和公社的束缚之中解放出来,农民获得了自由流动的权利,但是国家在户籍制度改革、城乡公共服务均等化、农民社会保障体系、农民工子女教育和住房等方面没有给予相应的制度化支持;在城市推行企业改革,国家通过住房改革、医疗改革、教育改革从集体化时代的社会主义福利体系中抽身而出。 “在没有福利国家制度保障的情况下,中国的个体化进程也加速了社会经济分化,导致经济和社会地位意义上的两极分化,而不是仅仅在身份建构和生活政治意义上的社会多元化。”㉗个体被告知必须发挥主观能动性,以在竞争日益激烈的后单位制社会谋求生存和发展的机会,而如果个体失败了或者做得不够好,那么他会被诱导性地认为是自己不够努力、自己能力不够强。

四是中国社会的个体化属于主观个体化,而西欧社会的个体化属于制度化个体化。阎云翔认为西欧社会早已完成了城镇化、工业化和市场化,政治民主制度、国家福利体系、市场就业体系都已经比较完备,公民享有广泛的政治权利、社会权利和文化权利,个体真正参与到了公共领域的实践之中。在中国,在私人领域权利扩张的同时人们在公共领域的权利却没有得到相应的增加,个体权利在公共领域与私人领域之间的发展是不平衡的。阎云翔认为中国的个体化更多是在主观领域,即所谓 “进取的自我” (enterprising self)、“欲望的自我” (desiring self)㉘,一些人甚至将个人主义片面理解为自我中心主义。主观个体化更多是自我驱动的,希望按照自己的人生设计,通过自我努力来实现自我理想和生活目标,追求自主的人生,过属于自己的生活。

五是中国社会的个体化是在国家管理之下展开的。国家通过 “利益导向”引导个体化走向,即“国家通过诱人的经济或政治回报来引导个体选择那些对国家有利的行为方式,并在国家已经设定好的边界内发挥自我控制或自我管理的能力”㉙。具体而言,国家从三个层面管理个体化: (1)国家在支持个体在经济领域、私人生活和一些有选择性的公共领域中崛起的同时,也严格限制个体对政治权利的诉求。 (2)国家赋予公务员、私营企业家、大学生和知识分子更多的自我表达和公共参与的机会,而对于占人口绝大多数的工人和农民则严格管控。值得注意的是,在这里,政治权利和参与权利被看作是国家给予的,这与西方社会所谓的天赋人权、人生而自由平等的观念是不同的。 (3)国家支持个体维权,但是严格限制有组织性的群体维权和跨阶层、跨地域的群体性行为。㉚

总体而言,中国个体化的发展目标仍停留在贝克所谓的 “第一现代性”,即追求有保障的工作、福利安全、迁移自由、言论自由、公共参与自由,但是在全球化、风险社会、市场经济和全球资本主义的影响之下,中国个体化也呈现出前现代化、现代化和后现代化的多重面貌, “中国的个体、社会群体和国家应对这一巨大社会变革的具体实践将会创造出一种不同于西方的个体化模式”㉛。

(二)中国式个体主义

中国个体的崛起有可能导致不完整个体或者无公德个体。阎云翔认为,个人主义在引入中国之后一直存在着理解错误。在中国传统文化的表达与实践中,家庭的重要性大于个人,家族利益高于个人利益,个体的身份和价值只有在集体之中才能得到确认和界定。正是在这个意义上,个体的权利和自由都被消融于强大的国家怀抱。建国之后至改革开放之前,个人主义被视为集体主义的对立面,是反社会、不负责任的思想,以自私自利、缺乏组织性、享乐主义为主要特征。然而改革开放之后这种情况发生了很大变化,我们对个人主义的理解从妖魔化转向公开崇拜。㉜个人主义被视为经济发展的动力,能够激发人的竞争意识、自主意识和创新意识,但是这个时期对个人主义理解仍然与西方不同。中国式的个体主义激发了人们在私人领域追求物质和享乐的欲望,而同时国家对民间组织和自治力量的发展、个体参与公共政治生活和群体性利益表达持有非常警惕的态度,二者共同形成了阎云翔所谓的有权利而无义务、有自由而无责任的 “无公德的个人” (uncivilized individual)。这种个体主义将会对中国社会的人际关系、社会结构和制度变迁带来深远影响,将使我们感受到 “不能承受的生命之轻”——“当负担完全消失,人就会变得比空气还轻,就会飘起来,就会远离大地和地上的生命,人也就只是一个半真的存在,其运动也会变得自由而没有意义。”㉝相反,责任和义务越是沉重,我们的生命就越发贴近大地,就越能找到生命的方向感。

(三)其他关于中国社会个体化问题的研究

早在 《私人生活的变革:一个中国村庄里的爱情、家庭与亲密关系》一书中,阎云翔就对个体化的主观方面进行了研究。在 《中国社会的个体化》一书中,阎云翔从人类学和社会学的分析视角,以大量的素材深入、细致地分析了中国社会的个体化问题,并全面探讨了中国个体化的历程。这两本著作对我们理解中国个体化的复杂性提供了很好的帮助。

继阎云翔之后,贺美德、鲁纳编著的 《“自我”中国——现代中国社会中个体的崛起》是对中国社会个体化进行深入研究的著作之一。该书通过实证调查研究,以多学科的视角论证了个体的崛起已经成为一个基本社会范畴的事实,开始渗透于社会结构、思想观念、经济组织形式,并深入影响着人们的工作、爱情、家庭,改变着人们的养老观念、就业方式。

最近几年,在若干博士论文中也出现了对中国个体化问题的探讨。例如沈奕斐研究了个体化对城市家庭结构的影响,认为当代城市家庭结构呈现出多元流动的特征,从主干到核心的转变已经不能概括当前家庭结构的变化。她通过46个与父母共同居住的上海家庭的调查,认为家庭结构已经从 “家族主义”转向 “个体家庭”,并展现了个体家庭在主观认同、亲属关系、独生子女、冲突与权力方面的特征及其背后的逻辑。㉞杨雪晶通过对上海某一街道的调查,分析了城市老年人在家庭与社区的非正式支持中遭遇的问题与困境,通过考察城市老年人对非正式支持的态度、认同与行为逻辑,分析了当代城市个体与家庭变迁的结构性特征。㉟朱敏通过对安徽某个乡镇的调查,研究了农村社会个体化与乡镇治理之间的关系。他认为,农村社会个体化有三个阶段:农田个人主义经营阶段、权利本位阶段和农村社会福利阶段,与之对应的乡镇治理模式分别是:汲取型治理、乡镇公司主义治理和项目型治理。国家与市场的双重渗透必将进一步推动乡村社会个体化进程,乡镇治理框架应在充分考虑农村社会自主性的同时,增加乡镇的整合能力。㊱

在若干优秀期刊文章中,也出现了对于个体化问题的深入研究。熊万胜、李宽、戴纯青以东部地区某个城市为调查对象,讨论了中国个体化过程中个体自主性缺乏的悖论。他们认为,与西方社会个体化不同,中国社会仍然以关系为本位来建构自主性空间。㊲王建民认为,中国个体化的独特面貌是由工业化、自我主义观念与行为、市场化改革进程、转型期的制度环境以及互联网等多重因素所型构的。制度化表达渠道的阻塞以及互联网的兴起强化了个体的社会风险,国家福利体系的不健全使得个人只能通过家庭主义或关系主义寻求庇护。他提出,应培育以个体性和公共性相统一的社会团结来应对个体化进程中的种种矛盾。㊳

三、简单的评析

通过以上梳理,可以发现个体化命题代表着个体与社会关系在当今时代的崭新表现形式,是中外学者关注的重要内容。国外学者对于欧洲社会的个体化已经进行了较为深入的研究,但对于欧洲之外国家和地区个体化的研究尚处于起步阶段。如果能够在现有研究基础之上对中国个体化进行进一步研究,必然会与欧洲个体化模式形成对比,对个体化理论进行合理修正,以拓展个体化理论在不同地区的解释能力与适用范围。就目前来看,关于中国个体化研究的专著和文章还不是很多,尽管阎云翔等人已进行了一些探索,但仍有进一步深入研究的空间。

另外,现有个体化研究大多是从家庭结构、亲属关系、女权主义、爱情与婚姻等社会层面展开的,如果能从个体化与治理 (个体与自治组织、个体与地方政府之间的关系)、个体化与文化变迁(个体化对公民价值信仰、道德规范和公共文化的影响)两个层面入手研究,可能会有一些新的发现。同时,虽然大多学者看到了个体化的负面影响并进行了深入分析,但是对于如何应对和如何尽量减少个体化带来的消极作用还有很大的研究空间,有必要做进一步的深入研究。

注释:

①③ [英]安东尼·吉登斯: 《现代性的后果》,田禾译,译林出版社2011年版,第3、19页。

② [英]安东尼·吉登斯: 《现代性与自我认同》,赵旭东、方文译,生活·读书·新知三联书店1998年版,第172页。

④⑩ [英]齐格蒙·鲍曼: 《个体化社会》, 范祥涛译,上海三联书店2002年版,第200—202、130页。

⑤⑦ [英]齐格蒙特·鲍曼: 《流动的现代性》,欧阳景根译,上海三联书店2002年版,第253、52页。

⑥ Zygmunt Bauman,Identity:Conversations with Benedetto Vecchi,London:Polity Press,2004,p.62.

⑧ [英]齐格蒙特·鲍曼: 《流动的时代》,谷蕾、武媛媛译,江苏人民出版社2012年版,第2页。

⑨⑪ 谢立中、阮新邦主编: 《现代性、后现代性社会理论:诠释与评论》,北京大学出版社2004年版,第533、541页。

⑫ [德]乌尔里希·贝克、[英]安东尼·吉登斯、[英]斯科特·拉什: 《自反性现代化——现代社会秩序中的政治、传统与美学》,赵文书译,商务印书馆2001年版。

⑬ [德]乌尔里希·贝克: 《风险社会》,何博闻译,译林出版社2004年版,第156页。

⑭⑯⑰⑱㉑㉒㉓㉔㉕[德]乌尔里希·贝克、伊丽莎白·贝克—格恩斯海姆: 《个体化》,李荣山译,北京大学出版社2011年版,中文版序第7页、第3页、第102—103页、作者自序第31页、第9页、序一第14页、第19页、第21—22页、序二第26页。

⑮⑲㉖㉗㉘㉙㉚㉛阎云翔:《中国社会的个体化》,陆洋等译,上海译文出版社 2012年版,第 372、329、342—345、343、369、344、342—345、345页。

⑳ 吉登斯认为本体性安全是指大多数人对其自我认同的连续性以及对他们行动的社会与物质环境的稳定性所具有的信心。 [英]安东尼·吉登斯: 《现代性与自我认同》,赵旭东、方文译,生活·读书·新知三联书店1998年版,第272页。

㉜ [挪威]贺美德、鲁纳编著: 《“自我”中国——现代中国社会中个体的崛起》,许烨芳译,上海译文出版社2011年版,第28页。

㉝ [法]米兰·昆德拉: 《不能承受的生命之轻》,许钧译,上海译文出版社2003年版,第5页。

㉞ 沈奕斐: 《个体化与家庭结构关系的重构》,复旦大学博士学位论文,2010年。

㉟ 杨雪晶: 《个体化与城市老年人的非正式支持》,复旦大学博士学位论文,2011年。

㊱ 朱敏: 《农村社会个体化与乡镇治理》,复旦大学博士学位论文,2010年。

㊲ 熊万胜、李宽、戴纯青: 《个体化时代的中国式悖论及其出路》, 《开放时代》2012年第10期。

㊳ 王建民: 《转型社会中的个体化与社会团结》,《思想战线》2013年第3期。

(责任编辑 刘龙伏)

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青年项目 “城镇化进程中的社会主义新农村文化建设研究”(13CKS026);湖北省社会科学基金重点项目 “湖北公共服务体系创新研究”(ZD2016WT010)

C91-09

A

1003-854X (2017)07-0062-06

张良,华中农业大学文法学院、农村社会建设与管理研究中心副研究员,湖北武汉,43007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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