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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和谐权的基础

2017-04-10

社会科学家 2017年1期
关键词:政治文化

邱 本

(温州大学 法政学院,浙江 温州 100876))

【法学与法制建设】

论和谐权的基础

邱 本

(温州大学 法政学院,浙江 温州 100876))

和谐权是一种什么性质的权利?是否为“第四代人权”?世人对此还存在争论。本文认为,和谐权是“第四代人权”,它具有深厚的经济、政治、文化和社会基础。经济发展过程大体上经历了自给自足的经济形式、掠夺剥削的经济形式和公平交易的经济形式,是一个不断和谐化的过程。政治进步不断从斗争对抗走向对话协商,协商已经成为政治的本质和核心,政治是达到和谐的手段,政治在不断和谐化。中西文化都具有和谐的基因,中西文化要相互交融、相得益彰,经由相互跨越而生成一种“跨文化”、综合性的“和谐文化”。纵观人类社会发展史,是一个不断从不和谐社会向和谐社会发展的历史,这是人类社会发展的必然规律,也是人类社会发展的最终愿景。和谐权是在这些基础上发展起来的一种新型人权。

人权;和谐;和谐权

和谐权作为一种新型人权,具有深厚的经济基础、政治基础、文化基础和社会基础,和谐权是在这些基础上发展起来的“第四代人权”。

一、经济基础

人类的经济形式大体上经历了自给自足的经济形式、掠夺剥削的经济形式和公平交易的经济形式。

对于自给自足的经济形式如自然经济来说,人们主要从事农业生产。从事农业生产要遵循农作物的生长规律,不能揠苗助长;农业生产要不违农时,人们日出而作、日落而息;农业生产深受土地、气候等自然条件的影响,要顺应自然,因其制宜;等等,这些都体现出了人与作物、人与季节、人与天时、地利和人和的和谐。但由于人们主要是“从土里刨食”,孤立地生产消费,自给自足,缺乏社会交往,甚至“老死不相往来”,因此,这种和谐充其量主要是人与自然的和谐,而且主要是人通过适应、顺从自然而和谐,还缺乏广泛而深入的人与人之间、人与社会之间、人与国家之间等方面的全面而深刻的和谐。这种和谐不仅是片面而肤浅的,而且是被动消极的,人与自然的和谐主要是人被自然所“和谐”,人受自然的制约、束缚,是低层次的和谐。

对于剥削掠夺的经济形式如地租经济、雇用经济来说,因其掠夺剥削,如地主剥削农奴的地租、资本家剥削工人劳动的剩余价值等,具有显著的不公平、不正义、不和谐,必然会遭到农奴、工人的反抗,导致阶级冲突和社会革命。历史上的农民运动和工人罢工以及无产阶级革命都是因为存在剥削和不堪忍受剥削而爆发的。尽管这是社会发展进步的重要动力,具有巨大的历史进步意义,但这毕竟是一种严重的社会不和谐,人们在这种不和谐中所付出的代价也是十分沉重的。

经济是人们生存和发展的基础,人具有“经济人”的属性,人们追求经济利益极大化,但人类所生存和发展的环境又是一个“僧多粥少”的困境,这导致人类必然会为了有限的资源而争斗。所以,经济往往是不和谐的,经济利益冲突是人类最主要的冲突,也是其他冲突的根源。但人们对于经济又是强烈地要求和谐,“不患寡而患不均”“均贫富”“天下大同”“打土豪、分田地”“剥夺剥削者”“公有制”“共产主义”等,分别是人们在不同历史时期的强烈愿望和革命旗号,也在不同程度上将它们付诸实施过或实现过,它们都充分地说明,人们对经济和谐有着强烈的追求。

经济因素各种各样,它们相互联结,互补互促,相得益彰;经济活动存在分工与交易,不仅使经济活动联系紧密,而且使生产效率得到提高;经济成果各自所有,人们互通有无,大大满足了各自的需要;经济是一种客观现象,有自己的运行规律,自发地形成经济秩序;等等。所有这些都说明,经济具有内在的和谐力,能够自动和谐。这也是市场经济得以产生和发展的重要基础和根本原因。

正因为有了市场经济,它超越了自然经济,使经济范围大大扩大了、经济基础大大深厚了、经济关系大大丰富了,这为和谐提供了更广阔的范围、更深厚的基础和更丰富的关系。简单关系的和谐易于取得,但随着经济关系以及由此而来的社会关系越来越复杂,保持和谐就越发困难了。不过,一旦复杂的社会关系和谐了,那和谐就意义非凡了。市场经济超越自然经济,使和谐发生了量的变化和质的飞跃。市场经济超越了剥削经济,它不允许坑蒙拐骗、敲诈勒索、恃强凌弱、巧取豪夺等名目繁多的剥削存在,人们在经济活动中只能遵循自由自愿、平等协商、等价有偿的原则。这促进了人与人之间经济关系的和谐。市场经济使经济关系和谐了,进而也使社会关系和谐了。建立在市场经济基础上的人类社会才有和谐的可能。

但市场经济本质上是一种竞争经济。市场竞争,优胜劣汰,一方面导致贫富悬殊、两极分化,出现“朱门酒肉臭,路有冻死骨”这样的强烈对比,很不和谐;一方面导致生产集中,形成垄断,出现市场主体地位不平等、力量不均衡、竞争不公平,经济不协调;一方面市场经济以市场调节为基础,但市场调节具有无法克服的盲目性和无序性,导致市场经济忽冷忽热、周期性波动、社会总供求失去平衡,甚至出现经济危机。这些问题都是不和谐的表现,必须予以解决,才能实现经济和谐。解决的主要方法就是对市场调节依法进行必要的国家干预,这样就出现了市场调节与国家干预如何协调的问题,纯粹的市场调节和全面的国家干预,都不是发展市场经济的良策。实践反复证明,要发展市场经济,必须把市场调节与国家干预很好地协调起来,只有这两只手和谐合作,才能促进市场经济和谐发展。

由此可见,经济发展过程是一个不断和谐化的过程。特别是由于经济和谐具有决定性的意义,随着经济和谐,人们必然会追求和促进政治、文化、社会等方面的和谐。

二、政治基础

马克思主义指出,“至今一切社会的历史都是阶级斗争的历史。”[1]列宁认为,“政治就是各阶级之间的斗争”。毛泽东关于斗争的名言很多:“与天斗其乐无穷,与地斗其乐无穷与,与人斗其乐无穷”;“阶级斗争是纲,其余都是目”;“阶级斗争一抓就灵”;“无产阶级专政下继续革命”;等等。这是典型的“斗争哲学”、“斗争历史观”。可以说,历史上的许多政治都是斗争政治、流血政治,而不是和谐政治。在许多人看来,政治只能斗争,并且是残酷的阶级斗争,是不能妥协的,在政治上讲和谐,那是犯了“政治幼稚病”,是修正主义。尽管阶级斗争在阶级社会不仅是不可避免的,而且是阶级社会发展的基本动力,但阶级斗争不宜扩大化、急剧化、长期化、日常化,阶级斗争不是纲,更不是目的,而是通过斗争实现和谐,通过斗争实现阶级和谐和社会和谐的手段。马克思主义指出,无产阶级反对资产阶级的斗争,是人类最后两大阶级的总决战。因为无产阶级通过暴力革命取得统治权力成为统治阶级以后,将消灭阶级本身和阶级对立的存在条件,消灭它自己这个阶级的统治,“代替那存在着阶级和阶级对立的资产阶级旧社会的,将是这样一个联合体,在那里,每个人的自由发展是一切人的自由发展的条件。”[1]《中共中央关于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指出:“社会和谐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本质属性”,“社会和谐是我们党不懈奋斗的目标”。这是党和国家对政治理念和阶级斗争观念的拨乱反正。

其实,人们对和谐政治的追求,是源远流长、历久弥坚的。

柏拉图认为,“当一个国家最最像一个人的时候,它是管理得最好的国家”,“管理得最好的国家最像各部分痛痒相关的一个有机体”。[2]可以说,人是万事万物中最和谐的有机体,浑身能够痛痒相关,像人一样的国家才是最和谐的国家。柏拉图探讨了决定国家政治和谐的各种因素,其中节制和正义是决定国家政治和谐的根本因素。“节制更像协调或和谐”,“节制是一种好秩序或对某些快乐与欲望的控制”。[2]节制贯穿全体公民,把最强的、最弱的和中间的都结合起来,造成和谐,就像贯穿整个音阶,把各种强弱的音符结合起来,产生一支和谐的交响乐一样。[2]正义,就是各人按其天赋“只做自己的事而不兼做别人的事”[2],“有自己的东西干自己的事情”[2]。国家由生意人、辅助者和谋划者组成,“国家的正义在于三种人在国家里各做各的事”[2],这样才有国家的和谐。如果它们互相干涉、互相代替,就意味着国家的毁灭。[2]柏拉图把政体分为五种类型:荣誉政制、寡头政制、民主政制、僭主政制和哲人政制⑧。虽然他早期主张哲人政制,但他晚年主张混合政制,认为完善的国家应该是具有智慧、节制、正义、勇敢等全部美德的统治者和依据美德建立的良好法律制度的和谐结合。[3]

卢梭“社会契约论”的出发点和落脚点是,结束“人与人的关系是狼与狼的关系”这种处于战争状态的自然状态。在他看来,“战争绝不是人与人的一种关系”,原始状态不能继续维持,否则人类就会灭亡。但仅靠个人力量无济于事,必须汇合社会力量,社会契约就是汇合社会力量的手段。为了结束这种状态,“总需追溯到一个最初的约定”——社会契约。[4]“社会契约”所要解决的根本问题是,“要寻找出一种结合的形式,使它能以全部共同的力量来卫护和保障每个结合者的人身和财富,并且由于这一结合而使每一个与全体相联合的个人又只不过是在服从自己本人,并且仍然像以往一样地自由。”[4]社会契约是人们社会结合的形式,这种社会结合是社会包容,它把人们纳入了社会,人类由自然状态进入社会状态,并产生了最堪注目的变化:在社会状态中,人类不能只关怀一己而不得不按照大家共同认同的原则和规则行事,理性教导欲望,义务代替冲动,权利代替嗜欲,正义代替了本能,行动被赋予了德性。[4]社会契约体现的是社会公意,包括每个结合者的意志,人们服从公意其实是在服从自己的意志,因而是自由的。[4]由于人们在缔结社会契约时,每个人都要毫无保留地转让自己的一切权利、把自己全部地奉献出来,所以转让和奉献后的每个人都是平等的,[4]社会契约以道德的与法律的平等代替了自然所造成的人与人之间在身体上、力量上、才智上的不平等,实现了人人平等。[4]上述社会契约的性质和内容决定了社会契约是实现政治和谐与社会和谐的重要纽带和根本保障。

哈贝马斯亲眼目睹了法西斯犯下的滔天罪行,心灵受到了深刻的冲击;他也看到了许多暴力革命造成社会创伤而未能从根本上解决社会问题,这些都构成了他后来提出“交往行为理论”的最初缘由。他从哲学的高度认识到,人不是孤立的个体而是交互的主体,人与人之间存在着广泛而深刻的交往,人与人之间只有相互交往才能相互沟通、获得协调和解决问题。他认为:“所谓交往行为,是一些以语言为中介的互动,在这些互动过程中,所有的参与者通过他们的言语行为所追求的都是以言行事,而且只有一个目的”,即实现沟通和达成共识。[4]交往行为是以语言为中介的社会互动,行为当事人通过说理(协商)来协调互动行为,通过沟通而达到共识。由于共识的基础是相互信服,所以它不是屈服于外界影响或暴力强制的后果,而是基于充足的理由。[5]交往行为旨在通过社会互动达成全面的沟通,在沟通的基础上达到共识,在共识的基础上获得协调。哈贝马斯的“交往行为理论”为政治指明了方向,民主政治、自由政治和法治政治是话语政治而不是武力政治,是说理政治而不是暴力政治,是商谈政治而不是压服政治。在此基础上才有社会和谐可言。

如果说哈贝马斯的“交往行为理论”以及在此基础上发展起来的“商谈政治”是后来的理论构想的话,那么我国的政治协商制度就是中国共产党在长期阶级革命和社会建设中早就实践过了的一种政治制度。中国是一个多党派的国家,除了执政的中国共产党外,还有参政的其他民主党派,各党派都必须以宪法为根本活动准则,它们政治自由、组织独立和地位平等。各党派合作的基本方针是“长期共存、互相监督、肝胆相照、荣辱与共”。各民主党派参加国家政权,参与国家大政方针的协商,参与国家事务的管理,参与国家方针、政策、法律、法规的制定和执行。民主党派和无党派人士通过其在国家权力机关、行政机关、司法机关和人民政协等机关的代表发挥参政、议政和监督作用。这就是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实践证明,这种政治协商制度是行之有效的,也是实现政治稳定、社会和谐的基础和保障。

政治的发展史表明,暴力斗争不是解决政治问题的正途,最多只是实在没有办法以后的最后办法。政治不断从斗争对抗走向对话协商,协商已经成为政治的本质和核心,政治在不断和谐化。政治是达到和谐的手段,没有达到和谐的政治,是失败的政治。也许正是在这个意义上,埃德蒙·伯克认为,“在政治上宽宏大量总是最明智的”;列宁也说,“政治是一种科学,是一种艺术”。政治和谐就是一种明智的科学、艺术。

三、文化基础

对于和谐,古今中外众多贤哲皆有经典的论述,这些论述已经积淀成为和谐权的历史文化基础。

和谐在中国文化中具有核心和基础的地位。如《中庸》曰:“喜怒哀乐之未发,谓之中;发而皆中节,谓之和。中也者,天下之大本也;和也者,天下之达道也。致中和,天地位焉,万物育焉。”①《中庸》。又如:“天下之事,行之以和则行,不和则不行,故和为天下行事之达道。”②《明儒学案》卷九王恕《石渠意见》。从此可以看出,和谐在中国文化传统中所具有的基础地位和核心价值。

中国的和谐文化是一种仁爱文化,如儒家所谓的“仁”,墨家所谓的“兼爱”都是如此。孔子曰:“仁者,爱人”;墨子言:“顺天意者,兼相爱交相利,必得赏;反天意者,别相恶交相贼,必得罚。”③《墨子·天志上》。仁爱是和谐的基础和核心,没有仁爱就没有和谐。

中国的和谐文化是一种包含着礼义的文化,如董仲舒所言:“人有父子兄弟之亲;出有君臣上下之谊;会聚相遇,则有耆老长幼之施,粲然有文以相接,欢然有恩以相爱,此人之所以贵也。”④《汉书·董仲舒传》。人之所以贵于其他物种,就在于人知行礼义,知行礼义的人要求和谐,也能促进和谐,礼义是和谐的基础,有礼义才有和谐。

中国的和谐文化是一种兼容的文化。兼容并包多种因素、多种事物,才有和谐,和谐是多样性的统一。董仲舒言:“天地人,万物之本也。天生之,地养之,人成之。天生之以孝悌,地养之以衣食,人成之以礼乐。三者相为手足,合以成体,不可一无也。”⑤《春秋繁露……立元神》。天地人合一,天地人和谐,才是大和谐、宇宙的和谐、真正的和谐。没有多种因素并存,孤立的东西、对立的对象,无所谓和谐与否。

西方文化中也有和谐的文化基因,如“博爱”就是如此。法国大革命提出了自由、平等和博爱的口号,博爱就包括和谐,博爱才能和谐。但令人遗憾的是,由于西方文明受其宗教信仰的支配,犹太教、基督教、伊斯兰教等都是一神教,它们认为宇宙中只有唯一神存在并对其加以崇拜,否认其他神的存在,如《圣经》说“我是耶和华,在我之外,并没有别神”;《古兰经》说:“惟有真主,穆罕默德,是主之使者。”虽然一神教对于民族的形成、团结和统一以及社会的进步、地区的和平和文明的传承起到了重要作用。但由于它们是排他的,“有我无它”,必然会导致教派、教会和教徒之间你死我活的敌对状态,从中世纪的宗教裁判所对异端分子、异端嫌疑者和支持者的残酷镇压就可见一斑。宗教是文化和文明的核心要素之一,宗教的不宽容必然导致文明的冲突,亨廷顿所谓的文明的冲突与西方宗教的对立是密切相关、相互对应的。

西方自16世纪末以来,新兴的资产阶级采取了各种臭名昭著的方法来发展积累原始资本,如“圈地运动”、“贩卖奴隶”、“掠夺殖民地”、“鸦片战争”等暴力方式,资本的原罪是胎生的,自从有资本和资本家以来,就有劳资冲突、阶级对立。经过原始资本积累,市场经济得到发展,但市场经济本质上是一种竞争经济,它优胜劣汰,弱肉强食,市场经济在把人们联合起来的同时又把人们分化开来,造成人们以邻为壑和社会冷漠无情。西方资本主义的经济体制是一种以资为本、追求利润极大化的体制,它不可能实现社会的共同富裕,贫富悬殊、两极分化为其所不可避免,这就必然导致社会不公和社会冲突。

西方的政治传统源自个人主义和自由主义,并以此为根本,其核心主旨是把个人与个人、个人与社会、个人与国家对立起来,一切政治制度设计都旨在限制国家权力以保障个人权利。这虽然是促进人权产生和发展的重要因素,但也界定了人权的性质、限定了人权的发展方向,即人权是对抗、斗争的工具。西方社会的这些因素决定了西方的人权观从其确立之日起,就内含了不可克服的对抗、斗争的属性。这种属性使得博爱的口号远逊于自由、平等的口号,人们只顾追求自由、平等,而遗忘了博爱,人们为了追求自己的自由、平等,不惜牺牲别人的自由、平等,从而导致仇恨和斗争,没有了博爱。在西方文化中,博爱精神湮灭了,和谐文化式微了。缺乏博爱的文化,没有包容性,必然要向专制独裁方向发展。如萨义德认为:“文化对待它所能包含、融合和证实的东西是宽容的;而对它所排斥与贬低的就不那么仁慈了”,“在一切以民族划分的文化中,都有一种想握有主权、有影响、想统治他人的愿望。”[6]时至今日,一些西方学者成为了文化霸权主义者,成为西方独裁文化的捍卫者,如亨廷顿所鼓吹的文明(化)的冲突即是如此。

我认为这种命题是严重错误的。

文化是人化、是“化人”,即使人礼教化、文明化,使人不同于其他物种。如孟子言:“人之有道也,饱食暖衣,安逸居而无教,则近于禽兽。”⑥《孟子·滕文公》。文化的内核是人本、人道和人文,它要求按照人的本性和要求去对待人,即“天命之谓性,率性之称谓道,修道之谓教。”⑦《礼记·中庸》。人的本性喜欢丰富多彩,人的要求各种各样,作为精神生活的文化尤其如此。以此待人,就决定了文化的多元性以及由此而来的文化包容性,只有包容的文化才能适合人的本性和满足人的要求,才能博采众长进而生生不息,才是和谐的文化。和谐是文化的本质,人之所以要学文化、有文化,是为了使人见多识广、宽容大度、中庸和谐,能够与众多事物和谐相处,而不是为了使人偏狭固执、傲慢无礼,霸权主义、帝国主义的文化是没有文化的表现,甚至根本就不是文化。

既然文化本质上是使人礼教化、文明化,这就决定了,尽管文化的形式是多元的,存在这样或那样的差别,但文化在本质上是相通的,是可以相得益彰、和谐相处的。之所以会出现文化冲突,是因为帝国主义、霸权主义的文化作祟,它们以自我为中心,把自己的文化视为主流文化,强行输出自己的文化,大搞文化侵略或文化殖民,敌视排斥甚至企图取代其他文化,剿灭其他文化,这已经成为制造局部战争和世界动乱的根本原因之一。

这种情况早已引起了西方学者自身的关注、忧郁和反思、批判。早在16世纪,意大利天主教耶稣会传教士利玛窦,在中国逗留了30年,他深入地研究了中国文化,在其晚年所写的《利玛窦札记》第一卷第六章中,表述了他几十年研究的一个重要答案——中国文明的非侵略性、非扩张性。当欧洲一些学者认为中国曾经或必然会征服邻国、扩张自己的势力范围时,利玛窦回答说:“我仔细地研究了中国长达四千年的历史,不得不承认我从未见到有这类征服的记载,也没有听说过他们扩张国界。[7]上世纪三十年代罗素也曾指出,中国人能自由地追求符合人道的目标,而白种民族都迷恋于战争、掠夺和毁灭,[8]并认为欧洲人的竞争、开发、永无平静、永不知足以及破坏秉性正在将欧洲文明导向毁灭,惟一的出路在于借鉴东方智慧。[8]因此,中国精神的复兴不独是中国的事情,而与世界有重大关系,中国精神的复兴应能发展出一种较世界上任何文化都更加优秀的文化,中国文化必须要采用西方的科学,但没有采纳西方人生观的必要。[8]这一观点获得了现代国际学术界的支持,《世界文明史》在论述中国文明时指出:“它之所以能长期存在,有地理原因,也有历史原因。中国在它的大部分历史时期,没有建立过侵略性的政权。也许更重要的是,中国伟大的哲学家和伦理学家的和平主义精神约束了它的向外扩张。”[9]中国文化是一种和平文化,中国文化的复兴不会对别国和世界构成威胁,中国文明史否证了“中国威胁论”,中国文明的复兴只会对世界文明贡献和平精神和与谐文化。又如德国当代哲学家雅斯贝尔斯认为,哲学的“时代任务”旨在克服“欧洲中心论”的视野,采取一种超然于特定宗教、文化或意识形态观点的立场;世界哲学是这样一种哲学思维活动,它标志着源自欧洲哲学意识的终结和对源自非西方根源的容纳;“未来哲学”应具有无限开放性,能放眼世界,从人类全体范围中观察哲学;世界哲学虽源自不同的哲学传统,但它没有家乡和祖国,它是一种在多种意识形态、不同文化形式中的哲学思维活动;世界哲学来自人类的普遍交往,来自超出所有民族—地域中心主义视界的一种哲学思维活动;世界哲学创造了一个论坛,在这个论坛上,所有文化都能以自身的现实形式、自身的传统于此相遇、互相沟通、相互理解,它创造了一座人类大同的平台,在这一平台上,世界上所有生活方式和思维方式都能够相遇而不放弃其差别,它是一种交往哲学;世界哲学为普遍理解敞开了大门,它创造了一种开放状态,能够设身处地为其他人着想,人们能够共同生活、共同讨论、共同发现真理,它开辟了伟大的文化向度,是一种跨文化思维。[10]上述论点,反反复复,但强调的关键词是“世界”“开放”“交往”“大同”“跨文化”,这是一种世界文化、开放文化、交往文化、大同文化、包容文化,也是一种和谐文化。这种文化正在对西方文化拨乱反正。

当然,我们也深切地认识到中国文化并非完美无缺,如她重道理轻器具、重人伦轻法治、重心性轻物理、重内省轻外取、重综合轻分析、重群体轻个体、重义理轻功利、重和谐轻纷争、等等,中国文化的这些不足使得中国文化未能发展出科技、功利、权利和法治等价值观念以及由此所构成的自由主义思想体系。中国文化的不足应当从西方文化中吸收有益因素来改良完善自己。但中国文化中“天人合一”的宇宙观,“世界大同”的世界观,“四海之内皆兄弟”的民族观,“和而不同”的人际观,“民贵君轻”的民本观,“己所不欲、勿施于人”的自由观,“无处不均匀,无处不饱暖”的平等观,“老吾老以及人之老,幼吾幼以及人之幼”的博爱观、“兼相爱、交相利”的利益观,“为而不争”的行事观,等等。[11]这些对于校正和克服西方文化的攻击性、斗争性和火药味来说是一剂良药。中国文化是一种早熟文化,是一种后现代主义文化,对于现代化过度的西方文化来说恰好是一种校正和补充。中国文化的一大特质是和谐文化,和谐文化是中国文化对世界文明和世界人权的重大贡献。所以,中西方文化要相互交融、相得益彰,经由相互跨越而生成一种“跨文化”、综合性的“和谐文化”。这种文化的核心是“各美其美,美人之美,美美与共,天下大同。”[12]这种“和谐文化”构成和谐权的文化基础。

四、社会基础

上述基础都要通过社会而进行,都在社会上有所表现,因而也是社会基础的重要内容。不过,作为社会基础还要特别指出的是,人是一种社会存在物,人必须与别人组成社会并生活在社会中。人与别人生活在一起,当然是希望与别人和谐相处;人生活在社会中,当然是希望社会和谐,这是人追求幸福的本性所决定的。严格说来,没有人希望与人为敌,与社会作对,生活在不和谐的社会中,因为这样不会使人幸福。但由于人的个性的差异、人的观念的不同,加上人类生存的环境一直是一个“僧多粥少”的困境,人们之间存在着利益冲突,以及由此而来的政治斗争、文化冲突等,所有这些都决定了人类社会是一个充满着矛盾、不太和谐的社会。

在原始社会,人类刚刚脱离自然界,但依然臣服于自然,淹没在自然中,还没有获得应有的主体地位,人与自然的关系是自然统治人而并不是真正的人与自然的和谐。在奴隶社会、封建社会,存在着奴隶主、封建主压迫剥削奴隶和农奴以及奴隶、农奴反抗压迫剥削的现象,导致奴隶社会、封建社会矛盾重重、斗争激烈、战争不断,奴隶社会、封建社会不是和谐社会。资本主义社会,虽然消灭了过去社会中存在的人身束缚,把人解放出来了,人们获得了独立、自由和平等。但由于这套独立、自由和平等都是形式上的,与市场机制结合在一起,并通过市场机制去实现,经过市场竞争,优胜劣汰,生产集中,形成资产者和无产者两大阶级,出现了资本雇用劳动以及由此而来的资产者压迫剥削无产者的现象,同样导致社会不和谐。社会主义是对资本主义的扬弃,“社会主义的本质,是消灭剥削,消除两极分化,最终达到共同富裕”[13]。这既是社会和谐的基本要求,也是实现社会和谐的重要途径。“社会和谐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本质属性”,社会主义社会能够实现社会和谐,最起码为实现社会和谐创造了条件。到了将来的共产主义社会,不再存在阶级,没有阶级斗争,那是一个共同体,“在那里,每个人的自由发展是一切人自由发展的条件”[1];社会生产力高度发达,社会财富充分涌流,实行各尽所能、按需分配,消灭了财产利益矛盾;产品对生产者的统治将消除,社会生产内部的无政府状态将被代替,个体生存斗争停止了,“于是,人在一定意义上才最终地脱离了动物界,从动物的生存条件进入真正人的生存条件。人们周围的、至今统治着人们的生活条件,现在受人们的支配和控制,人们第一次成为自然界的自觉的和真正的主人,因为他们已经成为自身的社会结合的主人了。人们自己的社会行动的规律,这些一直作为异己的支配着人们的自然规律而同人们相对立的规律,那时就将被人们所熟练地运用,因而将听从人们的支配。人们自身的社会结合一直是作为自然界和历史强加于他们的对象而同他们相对立的,现在则变成他们自己的自由行动了。至今一直统治着历史的客观的异己的力量,现在处于人们自己的控制之下了。只有从这时起,人们才完全自觉地自己创造自己的历史;只是从这时起,由人们使之起作用的社会原因才大部分并且越来越多地达到他们预期的结果。这是人类从必然王国进入自由王国的飞跃。”[14]这段引文揭示或描绘了未来共产主义社会的一个基本特征就是和谐,包括经济和谐、政治和谐、社会和谐、人与自然的和谐、人与人的和谐、等等。严格说来,只有在未来的共产主义社会,才能最终实现社会和谐,人们才能享有和谐权。纵观人类社会发展史,可以看出,这是一个不断从不和谐社会向和谐社会发展的历史,这是人类社会发展的必然规律,也是人类社会发展的最终愿景。

由上可见,无论是经济基础、政治基础,还是文化基础、社会基础,其中都有和谐的基因,和谐是它们共同的理念和目标,它们是实现和谐的过程、形式和途径。在它们的基础上必将化育出和谐权这一新型的人权形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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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998.2

A

1002-3240(2017)01-0103-06

2016-11-18

邱本(1966-),江西宁都人,温州大学法政学院教授,浙江省“钱江学者”特聘教授;江西财经大学兼职教授、博士研究生导师;吉林大学兼职教授、博士研究生导师;中国政法大学民商经济法学院兼职教授;西南政法大学经济法学院兼职教授,研究方向:经济法、法理等。

[责任编校:周玉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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