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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合同法》教学创新的践行与思考

2017-04-10吴国庆

课程教育研究·新教师教学 2016年31期
关键词:劳动合同法合同法劳动

摘要:在高校改革的大背景下,教学创新引领者改革的潮流。在这个前提下,与传统教学配套的相关领域都进行了创新,通过不断的践行创新教学方式,才能让教育创新与学生自身创新思维的培养达到契合。《劳动合同法》作为与就业相关的法律,具有较强的现实性和实用性,《劳动合同法》教学的创新有助于提高学生自身的学习积极性,为其适应职场的需要进行法律的准备。

关键字:教学创新;《劳动合同法》;学业评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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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等教育体系的建立与创新发展,是国家层面创新的重要组成部分,甚至在某些领域高等教育的创新扮演者先锋的作用,所以在高等教育体系下,各个环节的创新实践应该把培养创新型人才作為根本目标,不断提升学术水平和创新竞争力。《劳动合同法》作为实践性和理论性极强的重要课程,具有重要的学术价值和社会价值,这也是其越来越受到重视的根本原因。本文将围绕对《劳动合同法》的教学创新与践行思考进行探讨,供大家参考。

一、《劳动合同法》课程与教学创新

(一)《劳动合同法》课程

《劳动合同法》课程作为高校法学体系中的一个重要分支,其教学目标在于通过掌握劳动法的基本理论,明确劳动权利和义务,更好的运用劳动合同法所蕴含的客观规律维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进而更好的为社会主义现代化经济建设服务。

(二)教学创新的内涵

创新的实质在于新思想战胜取代旧思想,推动客观事物发展的过程。在教育领域,教学创新的基本要义就是新的教学理论、目标以及方法的更新换代,创新型人才的培养是教学创新的根本目的,教学创新并不是一个阶段性的改革举措,而是持续性连贯性的国家层面上的创新输出[1]。

(三)教学创新的特征

1.学生主体性。创新在于推翻旧式不合理的教学形式与理念,在传统的教学模式中,教师的主体性是一贯的,这就使得大学课堂变得毫无活力,照本宣科式的教学氛围不利于学生创造力的发挥。教学创新就是最大限度的把学生群体的创造力发挥出来,学生学习的不仅是传统理论,更重要的是能够通过理论的学习探索出一些新的思维,来佐证实际情况,这种发散的创造性的思维模式与形式是教学创新所需要达到的,而这只有在以学生为主体的教学活动中才能够实现。

2.注重实践性。理论联系实践是马克思主义的精髓,在教学创新中,这一精髓被演绎的极致,无论再优秀的理论体系,如果无法经受住来自实践的检验,都是站不住脚的。所以在教学创新中,在注重理论学习的同时,需要把关注度放在理论指导实践的层面上。大学教育的目的不仅在于教书育人,更重要的是授之以渔,大学作为就业前学习的关键时期,学习质量对于今后职场的发展至关重要。所以一定不能忽视实践。

3.差别教育。一系列高校改革措施的推进,带来的是广范围的扩招,那么在实行大众教育的同时,如何在尊重个性发展的同时,因材施教,是教学创新的一大突破。教学创新的落脚点在于激发学生的创造潜力,如果实行的标准化教育,就很容易磨灭掉不同个体的创造能力,所以在教学创新中,注重差别教育,平衡个性发展与全面发展是摆在教育工作者面前一个重要课题。

二、《劳动合同法》教学创新的突破口

《劳动合同法》为劳动者提供了法律保障,明确了用人单位和劳动者的权利和义务。可以这样认为,《劳动合同法》是大学生未来就业过程需要认真学习的一门课程。具有理论联系实际最为直接的现实意义。结合《劳动合同法》课程性质的特点,教学创新可以从以下几个方面着手:

(一)树立教学创新的意识

教育是立国之本,教育理念是否具有创新的特质,对整个国民教育的影响是深远的,树立教学创新的理念,是尊重教育规律、社会发展规律以及个性发展的必然要求。在《劳动合同法》的教学过程中,也必然从创新意识的培养做起。总体来讲,对某件新事物的意识,应该允许存在不同意见,辩证地分析其出现的历史轨迹以及发展现状,这样才能对事物进行全方位的剖析。梳理教学创新的意识,首先应该明确学生的主体地位。在传统教育意识里,教师的重要性贯穿教学的始终,一切都是教师在大包大揽,学生的角色是被大大弱化的。在新的教学体系下,学生的主体角色需要大大加强,鼓励学生主动学习,学生的创造潜力的发挥很大程度上会受现有教育模式的影响,这应该是梳理教学创新意识的首要任务。其次就是要重视实践作用。《劳动合同法》在教学中所呈现的知识体系,都需要实操课程进行建检验的,作为实操性极强的一门课程,《劳动合同法》需要学生平衡好理论与实践的关系,学会在实践中找到解决问题的最佳方法[2]。

(二)革新教育内容

教学创新的一个承载物就是教育内容,对教育内容可以从两个维度进行理解。第一,《劳动合同法》法律框架下的所有概念及运用都是主要的教育内容,这也是《劳动合同法》专门课程创立的初衷,就是让更多人认识到《劳动合同法》的重要性,以及能够让《劳动合同法》能够普及到大众所熟知,并加以运用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这是最为原始的教育内容。第二就是培养学生认知能力的教育内容,任何形式的学科设置,特别是大学课程,其最终目的就是培养学生的认知能力,并将知识运用在实践中。《劳动合同法》这一课程性质实践性较强,在课程设置与考查是,就应该将理论知识与实际操作统一起来,注重观察学生在实际处理问题时所表现出来的耐性以及对待问题解决问题的心理承受能力。同时,对待有关《劳动合同法》操作案例的解读也是学生重要的内容之一,通过经验分享等多种形式,让学生参与到学习中,让职场在教学中再现,能够提高学生的应变能力。

(三)学科学业评价标准需创新

《劳动合同法》教学创新一个重大课题就是评价体系的改革,改革本身就是一种创新,但是对《劳动合同法》课程进行学业评价并不是一件容易的事情,评判标准已经不简单局限在分数层面,正确的职业观、价值观和世界观在一定程度上影响对学生成绩的评判。同时在情景化教学中,学生展示出来的心理素质与团队协助素质,也是创新评价的一个关键点,只有这样综合评判才可能对学生的综合素质形成一个系统性科学性的认识,也为后期的教学提供依据。

参考文献:

[1]杨春,王敏瑞.大学生就业指导教育中法律素质培养研究[J]. 思想政治教育研究. 2013(01) [2]崔红志.高校就业指导课程改革模式研究[J]. 鸭绿江(下半月版). 2016(02)

作者简介:

吴国庆,出生年月1973年9月;性别:男;民族:汉;籍贯:安徽枞阳;学历:研究生;职称:副教授;研究方向:劳动关系、知识产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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