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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化创意产业财税政策研究

2017-04-10吴金萍

合作经济与科技 2017年7期
关键词:文化创意产业财政政策税收政策

吴金萍

[提要] 近两年,我国文化创意产业发展趋势良好,尤其是影视传媒方面,国家以及地方政府出台多项财政税收政策,促进文化创意产业发展;但是,我国文化创意产业相对于发达国家起步晚、进程缓,文化创意产业的财税政策方面有一些不足之处。鉴于此,本项目借鉴国际间财税政策经验,以加快我国文化创意产业发展进程为目的,提出相关财政税收政策改革建议。

关键词:文化创意产业;财政政策;税收政策

本文为国家级大学生创新创业项目:“促进文化创意产业的财税政策研究”(201610378055)研究成果;指导老师:罗鸣令

中图分类号:F812.0 文献标识码:A

收录日期:2017年3月1日

一、我国文化创意产业发展现状

历史经验表明,作为较早提倡创意产业的英国,创意产业对其整个国民经济产生了重大影响。对于文化创意产业的定义和分类,各国有不同的表述,但表达方式都是相似的社会和经济现象,其中有一些共同的特点:一是创造力是核心,这强调创意结果和文化内容的重要性;二是注重创新人才的主体地位,着重科学技术与文化的结合;三是重视知识产权的保护、开发和利用。我国文化创意产业是指一种在经济全球化背景下产生的以创造力为核心的新兴产业,强调一个主题或文化元素的重要性,依赖于开发和营销知识产权的技术,将创意以工业化形式形成产业。

中国有着悠久的历史、丰富的文化资源,在某些领域已经初具规模,但是在产业方面的形式开展和文化宣传工作尚不充分;其次是文化产业科学和技术能力不足,发展还不完善。在相关报告中显示2005~2014年我国文化创意及相关产业的规模年均复合增长率达到21.3%,2014年全国文化创意及相关产业增加值为23,940亿元,比上年增长12.1%,比同期GDP增速高3.9%,占GDP的比重为3.76%,比上年提高0.13%。这些数据显示,我国文化创意及相关产业在经济稳增长、调结构中发挥了重要作用。但与一些文化产业发达的国家相比,美国的文化创意产业经济占GDP比重达到25%、日本为20%左右、韩国高于15%,我国显然落后很多。

目前,我国文化创意产业主要集中在京津翼、长三角、珠三角地区,中西部区域文化创意产业仍未发展起来。同时,我国创意文化产业从业人员数量总体不足、人才结构上存在不平衡,即主要集中东部地区,农村的文化创意产业发挥空间不多等。这些都是目前我国文化创意产业发展中的不足之处。

二、财税政策促进文化创意产业的作用机理

文化创意产业具有不同于传统产业的特点,在某些方面表现了明显的市场“失灵”,这就要求政府通过一些有针对性的政策介入文化产业的发展。

(一)部分文化创意产品有公共产品性质。具有非竞争性的文化创意产业,如广告、公共产品等艺术作品展览,以及具有非排他性的文化产品,是以整个社会为对象,社会的每一个成员可以免费获得并难以排除任何一个受益者,如雕塑、广场街道制品厂等,使得生产者和经营者的文化创意产业不愿意免费的提供,从而产生“搭便车”的问题。这类具有公共产品性质的文化创意产业、产品需要通过财政政策手段来提供,例如通过财政补贴等降低企业成本,促进社会供需平衡。

(二)部分文化创意产品有正外部性特征。优秀的影视、书籍等文化产品,在一定程度上可以起到促进和谐社会关系等作用,这大于其本身市场价值的作用。如果完全交由市场运作这类文化创意产品,却不能达到理想的供需平衡状态,为了使整个社会的文化产品供应与社会需求理想程度一致,政府应该采取相应税收优惠或财政补贴、奖励等财税政策,鼓励相关文化产业的创意产品生产,以促进经济总发展和社会的总福利。

(三)文化创意产业存在风险,市场资金供给不足。文化创意市场需求难以衡量,交易价值更加难以评定,这导致文化创意产品的市场不确定性以及高风险,面对这些,文化创意企业市场融资难度大,尤其是占大半文创企业的中小企业难以存活,导致许多优秀创意项目终止。因此,加大财政投入和税收优惠等政策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不仅为文化创意产业提供良好的发展环境,而且能为中小企业提供便利,从而带动社会投资的积极性,促进和激励我国文化创意产业的发展。

三、我国文化创意产业财税政策存在的问题

我国文化创意产业已逐渐成为经济发展的主动力和支柱性产业,其中离不开财税政策的大力支持。尽管如此,我国文化创意产业现行的财税政策仍存在诸多不足之处有待完善。

(一)财政政策具有广泛性,缺乏针对性。我国文化创意产业的财政政策基本上是在指导性文件或者一系列规划中提出的,没有专门性的财政政策性文件,且财税政策没有明确侧重的引导性,对于一些高端和新型的文化创意产业显得较为苍白,对我国长远的发展战略以及国际化定位产生约束。

(二)财政投入力度不够,方式单一,资金使用效率低下。目前,中央、地方财政对文化产业发展设立了专项资金并累计投入了几百亿资金,虽然大力促进了我国文化创意产业的发展,但由于目前专项资金主要用于支持文化企业项目补贴和奖励,没有专门的配套措施与相应政策,在资金分配上受益者大多数为大中型国有文化企业,中小型文化企业资金支持力度不够,导致其难以生存。尤其产业发展中投融资、创意人才培养及信息咨询等公共服务平台的建设资金问题难以找到渠道解决。在投入资金量的对比下,我国文化创意产业没有产生相应的经济价值,资金使用效率低下。

(三)财政投入不合理,城乡、区域发展不平衡。这些年,中央、地方财政都加大了中西部地区的文化创意产业的财政投入,加紧建设农村文化事业、企业,但实际上中西部文化基础设施与东部差距大,农村文化创意产业企业少,财政资金的投入比例远不如城市,在财政支持力度上中央没有偏向中西部地区与农村。这进一步扩大了东中西经济增长的不平衡,拉大了城鄉区域差距。

(四)税收政策体系不健全,政策落实不到位。目前,我国涉及文化创意企业的主要税收政策包括《关于继续实施文化体制改革中经营性文化事业单位转制为企业若干税收政策的通知》、《关于继续实施支持文化企业发展若干税收政策的通知》等,其中类似“对从事文化产业支撑技术等领域的文化企业,按规定认定为高新技术企业的,减按15%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的相关政策,难以有文化企业能够真正享受到优惠,这往往是其他相关产业税收政策的重复说明。针对动漫企业、文化产品出口的相关税收优惠政策,大多只有影视、出版、动漫等行业能够享有,没有在实际上额外优惠文化创意企业,真正地减轻企业税负。

(五)税收政策缺少对中小微企业的支持,税收负担重。我国的中小微文化创意企业普遍存在技术成本高、税收负担重等问题,而针对小微企业的税收优惠政策由于缺乏实际考量而无法达到改善其经营状况的政策目标,因此税收优惠政策对中小微企业发展起到的作用仍十分有限。此外,在“营改增”过程中,部分中小企业由于被核定为一般纳税人,导致企业税率不降反升,税负加重,制约了文化创意产业的发展。

四、发达国家的财税政策借鉴

(一)英国在文化创意产业方面的财税政策。较先提出“创意产业”并且以财税政策来促进本国文化创意产业发展的国家是英国。在英国积极的创意产业财税政策支持下,成为了拉动英国经济增长的重要原因。英国政府对于非营利性文化产业是采用财政直接拨款,依靠中介机构运营的方式来支持。政府还拨款成立了两个创意产业发展的专业性组织,提供了企业间信息、技术交流平台。英国的非文化部门,如国防部、外交部等都会支持文化事业的基础建设。针对中小型创意企业,英国政府制定了财政投融资体系。对于传统文化行业实现减税或免税、对于个人对公共文化事业的捐赠实现“抵换所得方案”,以及游戏行业退税政策等,都极大地促进了英国文化事业的发展,提高了英国文化产业的国际竞争力。

(二)韩国在文化创意产业方面的财税政策。韩国的文化创意产业在世界经济中占有一席之地,是韩国拉动经济增长的主要产业,这离不开韩国政府的财政税收政策的支持。韩国的金融支持模式主要是政府财政政策保证和强有力的资金支持。首先,韩国首先设立了专门机构,负责国家文化政策方向、发展计划、资金运营以及具体扶持工作;其次,韩国政府直接向文化创意产业直接投入资金,设立专项基金以及鼓励文化创新的各种奖励。再动员社会,官民融资方式运作文化事业的投资组合,发展电影、电视等方面事业。同时,采取税收优惠政策,积极促进文化创意产业的发展,例如对游戏、动漫产业提供低息贷款、减免税负政策,投资影视等文化项目的企业可以享受税收优惠等。这些做法都极大发挥了政府的作用,为韩国文化企业减轻多种阻力,促进整个国家的文化产业发展,提高整体经济实力。

(三)美国在文化创意产业方面的财税政策。美国是世界文化创意产业最发达的国家,其文化创意产业创造的价值在美国和世界经济中都具有绝对的影响力。因此,美国文化创意产业的财税支持模式对我国财税政策改革有极大的借鉴意义。美国的文化企业可以说离不开各级政府以及相关部门的财政资金支持政策。美国政府没有设立专门的文化部,没有直接干预具体的市场运作,但是从联邦到各州、地方对文化机构有一个层次分明、分工明确的资助体系,调配有限的资金给予值得支持的文化项目;其次,美国部分地方政府为引导鼓励个人和企业对文化产业的投资,制定了一系列财税支持政策,其中对于非营利性文化机构的税收优惠十分明显,例如捐赠免税政策、税收抵免、征收非相关性营业税等,这些优惠政策既满足了美国公益性机构的需要,也保证了一定的經济效益,促进了美国的文化事业。

五、促进我国文化创意产业发展的财税政策建议

我国在已有的财税体制下,文化创意产业发展较为良好,但对比国际上文化创意产业发达的国家,仍存在较大差距。为此,我们应立足我国的文化创意产业发展实情,汲取各国优秀经验,致力于增强我国文化软实力,进而提高国际竞争力。

(一)调整财政投入结构,适当加大资金支持。在文化产业不同的发展时期,文化产业发展的需求不同,在文化创意产业发展初期最需要的是足够的资金投入,注意调整优化财政支出结构,在预算安排上达到合理比例。目前,财政资金投入应注重创新能力强、技术水平高的领域,提高中西部地区的文化资源的开发以及农村文化基础设施的修建力度,向中小企业倾斜,增强公益性文化事业、国民素质建设,提高对非营利性文化产业的支出等,总体上要注重发挥财政资金的杠杆作用。加强文化产业资金服务体系的建设,建立保障促进文化产业发展的供给服务长效机制,尤其是硬性的技术支持。同时,加强政府财政补贴、资助作用,发展社会资金投资文化创意产业。

(二)建立多种文化产业投入模式,加强中央地方事权划分。我国主要依靠中央地方财政直接投入方式支持文化创意产业,但政府的支持不能满足文化创意产业的全部资金需求,财政直接投入更倾向于公共文化基础建设、传统文化保护等方面,因此政府需要通过财政资金引导,建立多渠道、多结构的文化产业融投资机制。鼓励宣扬个人、企业、社会各界的文化事业,提倡社会捐赠、民间投资,设立专业化、规范化的文化发展基金、科学化资金建设机制,推动全社会参与模式。同时,地方政府应明确职责,与中央的财政政策形成合理划分、财权匹配的财政政策,加强职责统一,避免文化创意产业资金浪费或者分配不均现象。

(三)完善税收制度改革,加强税收优惠力度,扩大受惠面。在2016年,我国全面实行“营改增”税收改革方案,这对于我国文化创意产业的发展具有重要作用,一方面解决了部分文化创意产业的重复计税问题,另一方面降低了部分文化创意产业的税收负担,但由于是改革的新时期,政府更应该加强监管,以免造成混乱。同时,应该进一步推进文化产业增值税低税率的改革机制,综合利用税收减免、加速折旧、投资抵免等手段,加强税收优惠力度,降低企业负担。对于文化创意企业,税收优惠不仅仅是大型或国有文化企业,对于中小型以及微型企业,政府应该制定符合其生产的相关税收政策,例如提高其增值税起征点、实行税利返还政策对创意产业的主导行业和重要产品提供资金支持等,增加中小微企业的活力,促进我国文化创意产业蓬勃发展。

(四)制定配套的相关政策措施。文化创意产业是一项系统性的工程,除了相应的财税政策外,政府以及社会还应有与之相配套的政策或体制,例如法律法规上,加强社会知识产权保护共识,推进知识产权立法,完善知识产权纠纷解决机制等;在人才机制上,政府、企业和社会机构应注重共同培养创新型人才,加大对创意人才培养的投入,加快落实人才引进与保留政策,建立人才培养体系,为我国文化创意产业的持续发展注入不竭动力。

主要参考文献:

[1]周攀.促进我国文化创意产业发展的财税政策研究[D].厦门:集美大学,2014.

[2]荔小珂.促进北京市文化创意产业发展的财税政策研究[D].北京:首都经贸大学,2012.

[3]柳光强.完善促进文化产业发展的财税政策研究[J].财政研究,2012.2.

[4]吴江.促进文化产业发展的财税政策研究[D].山东经济学院,2010.

[5]梁云凤,孙亦军,雷梅青.促进文化产业发展的财税政策[J].税务研究,2010.302.

[6]郭卫华.北京文化创意产业的财税支持政策研究[D].北京工商大学,20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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