GTI成员国农产品贸易强度指数分析
2017-04-10张卜元
[提要] 本文通过贸易强度指数对包括中国、韩国、俄罗斯以及蒙古等四国在内的大图们江次区域相关国家的农产品进行贸易强度分析,以中国出口作为衡量标准,与韩国、俄罗斯、蒙古等三国所有农产品的贸易强度指数分别为2.868、0.907、3.220,中韩与中蒙的贸易强度指数都大于1,表示联系较为密切;中俄贸易强度指数接近1,贸易密切程度较弱,需要加强农产品贸易往来。
关键词:GTI;农产品贸易;贸易强度指数
中图分类号:F7 文献标识码:A
收录日期:2017年3月2日
一、引言
“大图们倡议”是由包括中国、韩国、俄罗斯、蒙古国以及朝鲜共同发起成立的合作机构,英文简称GTI。由于不同的政治观点和意见影响到合作开发和经济领域,使得现今GTI缺少朝鲜这一成员国。现阶段,作为东北亚重要的区域经济合作组织形式——大图们江区域发展趋势良好,尤其在农产品贸易上各国供给和需求的互补程度较高,这可能与地缘位置相近、气候存在差异但习俗存在共通等因素有关。通过对“大图们倡议”各成员国农产品进行分类后,进行这四国的比较优势分析,通过贸易强度指数进一步探讨GTI各成员国所能进行的从农产品提升空间和可能性,推动GTI各成员国农产品贸易发展。
二、理论模型
贸易强度指数以全世界贸易往来为基础衡量两国贸易往来的相互依存程度。具体计算公式为:
(1)式中,Iijk表示i国与j国关于商品k的贸易强度指数,Xijk表示i国向j国出口商品k的贸易额,Xiwk表示i国向全世界出口商品k的贸易额,Mjwk表示j国从全世界进口商品k的贸易额,Miwk表示i国从全世界进口商品k的贸易额。一般地,Iijk>1时,i国与j国贸易联系紧密;Iijk<1时,i国与j国贸易联系松散。
三、实证分析
(一)中国与GTI成员国农产品贸易现状。中国与大图们江区域其他成员国农产品贸易额基本呈现逐年递增趋势,2014年中国与大图们江区域其他成员国农产品贸易额达到108.29亿美元,占中国农产品对外贸易总额的5.6%。近十年来,中国与GTI各成员国之间农产品贸易发展较好,其中與韩国往来最为密切。中国与韩国农产品贸易中一直保持顺差地位,这可能与韩国国土较少、资源较少有关;中国与俄罗斯农产品贸易中始终平稳保持顺差,这可能因为俄罗斯地广人稀,导致能源资源缺少开发,同时气候较为寒冷,使得农产品种植较少;中国与蒙古国在农产品贸易初期呈现轻微顺差,近五年开始出现逆差现象,这可能与近几年中国开发开放节奏较快以及蒙古国农产品在中国逐渐占有市场、成本较低有关。
(二)中国与GTI各成员国贸易强度指数分析。本文采用贸易强度指数作为衡量指标,下面将运用公式(1),以中国出口作为衡量标准,测算2014年中国与韩国、俄罗斯及蒙古在分类农产品上的贸易强度指数。(表1)
中韩方面,除02章(肉及食用杂碎)、08章(水果等)、09章(咖啡、茶及香料)、52章(棉花)外,中国与韩国农产品的贸易密切程度都很高。其中,06章(活植物)、10章(谷物)的贸易强度指数都超过10,18章(可可及其制品)、19章(谷物、面粉等制品)贸易强度指数都超过7,充分说明中国对韩国出口的农产品类别多样且主要为初级产品及其加工品,许多农产品仍然需要更加密切的合作,拓展更大的贸易发展空间。中国对韩国农产品贸易互补程度不高但贸易紧密程度较高的章节共有九章(01章、04章、14章、15章、16章、17章、18章、22章、24章),韩国从全世界进口该九章农产品的贸易额占其从全世界进口所有农产品总额的19.39%,而韩国从中国进口该九章农产品的贸易额占其从中国进口所有农产品总额的7.58%,可以看出中韩两国没有贸易互补性的农产品,虽然贸易强度指数较高且具有较为密切的贸易联系,但韩国更偏好从世界市场进口这九章农产品,中国的这九章农产品在韩国市场上面临其他国家的竞争。
中俄方面,中国与俄罗斯的农产品密切程度较高的有08章(水果等)、10章(谷物)、13章(生橡胶及树脂)、14章(其他植物产品)、16章(肉及水产品制品)、17章(糖类)、20章(杂项食品)、21章(饮料、酒及醋)、23章(食品工业残渣;动物饲料)、51章(羊毛等)。其中,10章(谷物)、16章(肉及水产品制品)、51章(羊毛等)的贸易强度指数都超过2,充分说明俄罗斯市场上更加青睐中国的劳动密集型和土地密集型农产品。中国对俄罗斯贸易互补程度不高但贸易紧密程度较高的章节共有五章(10章、14章、17章、23章、51章),俄罗斯从中国进口该五章农产品的贸易额占其从中国进口所有农产品总额的5.26%,俄罗斯从全世界进口该五章农产品的贸易额占其从全世界进口所有农产品总额的6.53%,说明中国的这五章农产品虽然缺乏贸易互补性,但在俄罗斯市场上贸易发展空间还很大。
中蒙方面,由于2014年的01章至09章农产品蒙古从中国进口的数据难以获得,使得该9章没有贸易强度指数,但剩余的章节显示中蒙农产品贸易发展空间较大,其中10章(谷物)、11章(研磨制品)、19章(谷物等制品)、23章(食品工业残渣;动物饲料)的农产品贸易强度指数都超过10,充分显示出这4章农产品在蒙古市场上具有较强竞争力。中国对蒙古贸易互补程度不高但贸易紧密程度较高的章节共有三章(12章、16章、17章),蒙古从全世界进口该三章农产品的贸易额占其从全世界进口所有农产品总额的13.27%,而蒙古从中国进口该三章农产品的贸易额占其从中国进口所有农产品总额的1.88%,同样可以说明中国的这三章农产品在蒙古市场上面临第三方竞争,蒙古更愿意从世界市场上进口这三章农产品,中国仍需加强这三章农产品的贸易优势以减少农产品贸易阻碍。
四、结论
通过对GTI各成员国的贸易现状和贸易强度指数分析,发现中国与GTI各成员国农产品贸易存在较强的合作提升空间,各国可以根据三个阶段促进大图们江区域农产品贸易发展。第一,各国抓住GTI升级的良好时机,制定有利于区域内农产品贸易发展的优惠政策。这样使得GTI各成员国的交易成本降低,有利于多边贸易发展和共赢;第二,在有政策作为基础的同时,GTI各成员国引进技术从而提升农产品产业化升级和发展,做到在有利互补的同时,更加降低可变成本;第三,GTI各成员国在不断发展的贸易当中,发挥本国农产品不变成本和可变成本优势,不断推进贸易协调发展,促进农产品初级原料的资源合理配置。
主要参考文献:
[1]王云凤,张卜元.大图们江区域各成员国农产品贸易比较优势和互补性分析[J].税务与经济,2016.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