严厉打击外汇违法违规行为
2017-04-10张生会
严厉打击外汇违法违规行为
国家外汇管理局管理检查司司长 张生会
外汇检查部门将继续为贸易投资便利化改革保驾护航,坚守好不发生系统性金融风险的底线。
张生会:2016年,为防范和化解资金流出的潜在风险,全国外汇检查系统紧跟形势变化,紧密围绕“控流出”这一中心工作,以银行为切入点,强化真实性、合规性审核,严查各类外汇违法违规问题,严厉打击地下钱庄及其交易对手,有效震慑了外汇领域违法犯罪活动,为防范跨境资金流出风险做出了积极贡献。全年共查处外汇违规案件近2000起,共处行政罚款4亿多元。
2017年,外汇收支形势依然十分严峻。从外部看,全球经济还未走出国际金融危机后的深度调整期,经济增长仍然乏力。未来,主要经济体货币政策分化,尤其是民粹主义、去全球化和保护主义抬头,会逐渐成为影响全球经济复苏的重大风险。从内部看,我国经济周期性和结构性问题相互叠加,内生增长动力尚待增强,稳增长、防范资产泡沫和促进绿色发展之间的平衡面临更多挑战。2017年,我国跨境资金流出形势仍将延续,维护国际收支基本平衡任务十分艰巨。外汇检查部门将紧紧围绕外汇管理中心工作,坚决落实外汇局局党组的决策部署,继续以银行为切入点,以真实性审核为重点,加大对各类外汇违法违规行为的处罚力度,尤其要严厉打击“逃/骗汇、套汇、非法套利”等外汇违法违规行为和地下钱庄等违法犯罪活动;加强对外汇管理和跨境资金流动有重要影响的机构,以及重点行业领域、重点主体和关键环节的检查;强化与其他监管部门合作;加强宣传警示教育,发挥外汇检查的震慑作用,为贸易投资便利化改革保驾护航,坚守好不发生系统性金融风险的底线。
张生会:2017年,外汇检查部门将进一步强化外汇非现场检查分析工作,依托非现场检查系统,对跨境资金流动的监测分析加大覆盖面、提升精准度,针对重点地区、重点项目组织开展非现场专项检查,以有效提高外汇检查工作的效率。具体有以下几方面的工作:
一是加强外汇非现场检查工作机制建设。2017年,我们将继续加强外汇局内部的协调配合,推进非现场检查工作流程再造,将非现场监测分析、现场检查、案件查处三个环节无缝对接,构成外汇检查的完整闭环,加快异常线索的处理速度,提高外汇检查效率。继续优化非现场检查指标库,根据跨境资金流动态势,结合外汇政策规定,动态设计、完善符合形势特点的新指标,做到精准定位跨境资金异常流动线索,以充分发挥非现场检查分析的“雷达”探测作用,努力做到不放过任何一条异常可疑线索。
二是紧扣外汇管理中心工作加强非现场检查与分析。我们将根据当前我国跨境资金领域面临较大流出压力的情况,加强对流出项下外汇业务的非现场监测分析,利用非现场检查系统,实现对跨境资金异常流动和违规行为的精准定位,对相应的流出渠道、运作模式、跨境资金流动风险点进行全面、系统的排查和梳理。同时,根据跨境资金流出领域出现的新情况、新特点、新形势,及时完善和改进非现场检查方式方法,积极寻找流出项下非现场检查工作的突破口、切入点。
三是突出对重点地区、重点项目的外汇非现场检查工作。从近期非现场监测分析的情况看,目前全国范围内的跨境资金流出形势存在流出地区和流出渠道呈现区域集中分布、重点突出的特征。鉴此,2017年我们将通过组织开展外汇非现场专项检查和以专题形式,深入分析并筛选重点地区、重点项目下的异常资金流出线索,进一步提高非现场检查的针对性、有效性;同时,通过加强对重点异常可疑线索非现场检查的的督导,加快线索处理效率,不断提高非现场检查线索的成案率,保证非现场检查工作的成效,使非现场检查与现场检查形成良性互动。
张生会:对,2016年,针对外汇收支形势的变化,我们开展了多项以银行为主要对象的金融机构专项检查,并取得了积极的成效。
一是充分发挥信息系统大数据分析和处理优势,针对以银行为主的重点主体和关键环节,先后开展了多次非现场检查分析。通过非现场检查,快速筛选出异常和可疑线索,并高效锁定现场检查目标。
二是针对流出压力较大的形势,2016年初,在全国范围内开展了两期以银行为主要检查对象的“控流出”专项检查。两期检查中,发现银行存在违规为异地企业办理大额购汇、违规为企业办理经常项目和资本项目资金购付汇、涉嫌为个人分拆购付汇和分拆提取外汇现钞、为严重偏离市场价格的转口贸易办理购付汇业务等未尽到真实性审核责任的违规问题,并依法依规进行了处理。
三是针对外汇管理和检查中发现的异常情况,从银行端入手,组织外汇局相关分局开展针对性强的专项检查。如在甘肃、云南等省开展银行为异地企业办理大额售汇专项检查,在广东、福建等省开展银行内保外贷履约情况专项检查,在天津、辽宁、浙江等14省市组织开展银行售汇业务快速检查,在上海、北京、深圳等地开展合格境内机构投资者外汇业务专项检查。这些专项检查无论是检查区域、业务类型,以及业务范围,都具有较强的针对性和时效性。通过检查,向银行快速传导了外汇局加强事中事后监管的要求和重点。
在检查的基础上,外汇局加大了对银行违法违规行为的处罚力度。2016年,全国外汇检查系统共查处银行违规案件630余起,涉及违规金额约110亿美元,共处罚款约6500万元人民币。
张生会:过去两年的外汇检查发现,部分异常资金利用各种渠道违规跨境流动,如利用虚假单证进行大额或者异地购付汇、“小马拉大车”非主业对外投资、外商投资企业虚假利润汇出等。在这一过程中,一些银行盲目追求业绩,疏于管理,未能严格履行真实性、合规性审核责任,个别银行甚至主动配合企业违规套利。对这些严重恶意的违规行为,外汇局加大了对银行外汇违法违规行为的查处力度。2016年,外汇局对多家违规银行做出了按罚款幅度上限处罚的行政处罚决定,起到了很好的警示效果。在罚款方式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外汇管理条例》的规定,除了警告和罚款两种处罚方式外,还采用了没收违法所得、暂停相关外汇业务、公开披露违规情况、责令银行追究相关人员责任等多种手段,从不同角度、不同层面对违规银行及责任人进行处罚。此外,2016年以来,外汇局还多次召开银行座谈会和违规情况通报会,加强警示教育和窗口指导,以强化对银行真实性、合规性审核的要求。通过这些措施,不仅有力震慑了银行违法违规行为,也有效维护了外汇市场秩序。
根据当前外汇收支形势及未来可能面临的外汇资金流动风险,2017年,外汇局将继续加大对银行为主的金融机构的检查力度。检查方向上,我们将根据非现场数据分析结果,主要从异常增长、大额交易、高频交易、不合常理交易、个人分拆结售汇等方面入手;同时,我们将以银行落实展业三原则的相关要求为切入点,检查银行是否严格履行了真实性审核职责。对于发现的违法违规行为,特别是恶意违规问题,外汇局将继续加大处罚力度,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外汇管理条例》及相关规定,采取公开曝光、暂停经营相关外汇业务、高限处罚、追究高级管理人员责任等多种处罚措施,切实维护外汇市场的稳定。
张生会:2016年,外汇局认真贯彻和落实国务院指示精神,在中国人民银行等五部委打击利用离岸公司和地下钱庄转移赃款专项行动框架下,主动对接、配合有关部门,严打地下钱庄犯罪活动,压缩地下钱庄交易空间,消除地下钱庄滋生的土壤,围堵各类上游犯罪活动资金的外逃通道。2016年,外汇局主动出击、积极作为,联合有关部门成功破获钱庄案件83起,涉案金额逾万亿元人民币。此外,外汇局还通过深入追查地下钱庄上、下游交易对手,严惩企业和个人参与地下钱庄非法买卖外汇的行为。2016年,共查处涉及地下钱庄的非法买卖外汇案件448起,查处90名境外个人,25家境内企业,333名境内个人,共处行政罚款0.98亿元人民币。
在打击地下钱庄方面,外汇局着重从以下几个方面入手做好此项工作。一是深入挖掘分析数据,着力推进案件线索处置系统化。建立健全系统化案件线索处置流程,涵盖业务大数据分析、可疑排查、线索移送、侦办跟踪、法规支持等业务流程。二是主动配合公安部门,切实发挥协作办案机制的作用。通过建立线索会商、信息共享和同步上案等工作机制,保持与公安部门的密切配合,斩断地下钱庄资金链条,真正实现打击地下钱庄工作的协同一体化作战。三是围绕核心问题,深挖非法源头。紧紧抓住“谁在使用地下钱庄”“钱从哪里来”“钱到哪里去”等核心问题,拓展分析地下钱庄交易信息,全面、深入掌握交易对手,深挖交易源头。四是利用多渠道宣传,震慑违法行为。积极组织新闻报道,向社会公众宣传地下钱庄的危害,增强公众的守法意识;向银行通报涉及地下钱庄的典型案例,督促各银行加强内部管控,落实真实性、合规性审核,避免成为地下钱庄转移的工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