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吕氏春秋》社会历史观浅析
2017-04-08□王驰
□ 王 驰
《吕氏春秋》社会历史观浅析
□ 王 驰
《吕氏春秋》是先秦一部重要的子部典籍,作为先秦杂家的代表作,在先秦及以后的秦汉都产生了重要影响,是《淮南子》产生的先声,在中国古代思想史的演变中具有重要地位。
《吕氏春秋》成书于战国末期,成书的具体时间在《序意》中说为“维秦八年, 岁在涒滩”。但是对于“维秦八年”的具体时间争议较多,高诱认为是秦王政即位后的第八年,应该较为妥帖。其他各家的说法与此相差亦不大。此时东周已为秦所灭,秦统一天下的步伐开始加速,而原有的政治体制及思想意识形态已不能满足这个未来大一统帝国的统治需要。而作为秦国丞相的吕不韦在此时组织人力物力编纂的《吕氏春秋》,不仅对于即将统一的大帝国具有重要的政治指导意义。而且对于吕不韦本人的政治前途也有极大影响。出于此目的而汇作的《吕氏春秋》也便打上了时代和个人的烙印。其社会历史观即是当时的知识精英对当时社会和历史进行反思的产物,而本文的目的即在于从不同的角度对于其丰富的社会历史思想进行探讨。
一 、对社会历史进程的反思
《吕氏春秋》对于社会历史的反思是以其自然观作为依据的,“全书以‘法天地’为宗旨,把天地运行的自然之道作为人事的依据。”(张双棣等注译《吕氏春秋译注》,北京大学出版社,2011年)因此在论述社会历史进程时便具有了一定的朴素唯物主义色彩。在论述社会产生的原因时,《吕氏春秋》认为“始生人者天也”,将人作为自然的产物。而人类社会的形成则是由于“凡人之性,爪牙不足以自守卫,肌肤不足以扞寒暑,筋骨不足以从利辟害,勇敢不足以却猛禁悍,然且犹裁万物,制禽兽,服狡虫,寒暑燥湿弗能害,不唯先有其备,而以群聚邪!群之可聚也,相与利之也。”(《恃君览》)“凶恶势力的侵害和自然环境的威胁迫使人以群聚,群聚便形成社会。所以,社会的出现,不是上帝的安排,而是人类生存的必须。”(丁海燕《〈吕氏春秋〉历史思想浅论》,《齐鲁学刊》2004年第1期)但是原始社会的群居生活是无序的。“其民糜鹿禽兽,少者使长,长者畏壮,有力者贤,暴傲者尊,日夜相残,无时休息,以尽其类。”(《恃君览》)这就需要有人对社会进行管理,从而使无序的社会走向有序,这样便产生了君主。君主的产生具有一定的社会历史必然性,《吕氏春秋》认识到了这种必然性,但同时也意识到君主并不是天生的,而是社会历史发展到一定阶段的产物。“昔太古尝无君也,其民聚生群处,知母不知父,无亲戚兄弟夫妻男女之别,无上下长幼之道,无进退揖让之礼,无衣服履带宫室畜积之便,无器械舟车城郭险阻之备。”(《恃君览》)君主的产生对社会发展是有利的。“利之出于群也, 君道立也。”(《恃君览》)君主是为了社会“公”利服务的,但是君主的产生并不是和平演进的过程,君主的产生伴随着杀戮与征伐,是“争”的结果。《吕氏春秋》认为:“未有蚩尤之时,民固剥林木以战矣,胜者为长。长则犹不足治之,故立君。君又不足以治之,故立天子。天子之立也,出于君。君之立也,出于长。长之立也,出于争。”(《荡兵》)显然君主的产生是“争”的结果。“在这里,作者明确指出,作为中国古代国家重要组成部分的君主制是斗争中逐步建立起来的。同时认为,君位之所以能在斗争中确立,还有一个重要的原因,那就是民众的拥立。‘凡君之所以立,出乎众也。’”(管敏义《论〈吕氏春秋〉的历史观》,《宁波师院学报》社会科学版1995年第1期)
古代社会君主不可或缺,所以“自上世以来,天下亡国多矣,而君道不废者,天下之利也。”(《恃君览》)虽然《吕氏春秋》认为君主必不可少,但却并不支持家天下,同时也认为伴随君主而衍生的官僚阶层不是君主的私人附属品,无论是君还是臣都是出于社会管理的需要,是出于“群利”。“故君道立则利出于群,而人备可完矣。”“故为天下长虑,莫如置天子也; 为一国长虑,莫如置君也。置君非以阿君也,置天子非以阿天子也,置官长非以阿官长也。”(《恃君览》)《吕氏春秋》站在群的立场上来论述君主的产生,那么在论述君道时,自然也是站在群的立场上。“君道何如?利而物利章。”“诛暴而不私,以封天下之贤者。”(《去私》)这也表现在对君主的态度上,《吕氏春秋》认为为公还是为私,是贤君与暴君的分界线,公然主张推翻暴君, 拥立贤君。
二 、对社会历史发展规律的反思
《吕氏春秋》对社会历史发展规律的反思是经验性的,是在总结前代社会历史教训的基础上形成的。首先它承认社会历史的发展是客观的,是不以人的意志为转移的。“爱恶循义,文武有常,圣人之元也。譬之若寒暑之序,时至而事生之。圣人不能为时,而能以事适时。事适于时者其功大。”(《召类》)人要有所作为就必须顺时而作,顺势而为,尤其是通过桀、纣与汤、武的对比,更显示出“时势”对社会历史发展的影响。“有汤、武之贤而无桀、纣之时,不成;有桀、纣之时而无汤、武之贤,亦不成。”(《首时》)“桀、纣虽不肖,其亡,遇汤、武也。遇汤、武,天也,非桀、纣之不肖也。汤、武虽贤,其王,遇桀、纣也。遇桀、纣,天也,非汤、武之贤也。若桀、纣不遇汤、武,未必亡也。桀、纣不亡,虽不肖,辱未至于此。若使汤、武不遇桀、纣,未必王也。汤、武不王,虽贤,显未至于此。”(《长攻》)历史人物要有所作为,不能脱离他所处的时代,只有在时代的条件下,最大限度地发挥主观能动性,才能真正有所作为。“君子必在己者,不必在人者也。(《必己》)“故有道之士未遇时,隐匿分窜,勤以待时……水冻方固,后稷不种,后稷之种必待春,故人虽智而不遇时无功。方叶之茂美,终日采之而不知,秋霜既下,众林皆羸。事之难易,不在小大,务在知时。”因此在具体的社会历史条件下《吕氏春秋》又高扬人的作用。“功名大立,天也;为是故,因不慎其人,不可。夫舜遇尧,天也; 舜耕于历山,陶于河滨,钓于雷泽,天下说之,秀士从之,人也。夫禹遇舜,天也;禹周于天下,以求贤者,事利黔首,水潦川泽之湛滞壅塞可通者,禹尽为之,人也。夫汤遇桀,武遇纣,天也;汤、武修身积善为义,以忧苦于民,人也。”(《慎人》)
《吕氏春秋》模糊地认识到:“人民,只有人民,才是创造世界历史的动力。”(《毛泽东选集》第三卷,人民出版社1991年版第1031页)“《吕氏春秋》充分肯定民众是国家的根本,它说:‘安危荣辱之本在于主,主之本在于宗庙,宗庙之本在于民。’(《务本》)又说:‘凡君之所以立,出乎众也。立已定而舍其众,是得其末而失其本。得其末而失其本,不闻安居。’(《用众》)因此,君主必须务本,必须顺应民心。《吕氏春秋》认为,先王之所以能成就功名,原因就在于先王能顺应民心。它说:‘先王先顺民心,故功名成。夫以德得民心以立大功名者,上世多有之矣。失民心而立功名者,未之曾有也。’(《顺民》)”(汪高鑫《〈吕氏春秋〉历史观析论》,《江淮论坛》2000年第3期)同时《吕氏春秋》又过分强调圣贤的作用,认为“古之有天下也者,七十一圣。观于《春秋》,自鲁隐公以至哀公,十有二世,其所以得之,所以失之,其术一也。得贤人,国无不安,名无不荣;失贤人,国无不危,名无不辱。”(《求人》)在《吕氏春秋》看来,古来兴国之路只有一条,那就是用贤。这就夸大了历史人物的作用而忽略了人民群众作为历史的主体,是一种英雄史观。
在《吕氏春秋》一书中,通过对天道的认识,进一步对人类历史的发展进行了探索,它认为社会历史发展的规律是可以被认知的。“今之于古也,犹古之于后世也;今之于后世,亦犹今之于古也,故审知今则可知古,知古则可知后。古今前后一也,故圣人上知千岁下知千岁也。”(《长见》)正是在这种观念的指导下,在邹衍的五行学说的基础上,《吕氏春秋》提出了“五德终始”之说。认为五德终始,循环往复。《吕氏春秋》排列为:黄帝曰土气胜。土气胜,故其色尚黄,其事则土。禹曰木气胜。木气胜,故其色尚青,其事则木。汤曰金气胜。金气胜,故其色尚白,其事则金。文王曰火气胜。火气胜,故其色尚赤,其事则火。代火者必将水,天且先见水气胜。水气胜,故其色尚黑,其事则水。(《应同》)这虽然显示出《吕氏春秋》试图一劳永逸的认知社会历史发展规律的野心,却同时将社会历史的发展简单化、固定化。而且充满了迷信色彩,对后世产生了极大影响。
三 、变法革新的时代精神
战国末期是历史的转型期,《吕氏春秋》不得不面对社会变革所带来的诸多问题,而要解决这些问题就不得不进行变法革新。这也是和《吕氏春秋》所阐述的自然观相一致的。《吕氏春秋》认为万事万物都处在不断的运动变化之中,“天为高矣,而日月星辰云气雨露未尝休也;地为大矣,而水泉草木毛羽裸鳞未尝息也。”(《观表》)“流水不腐,户枢不蝼,动也。形气亦然,形不动则精不流,精不流则气郁。”(《尽数》)
人类社会与此相同,尤其是先王之法,在经过了若干年之后,原来的法律已经不再适用于新的社会历史条件。而今法的制定所依据的是现在的社会历史条件,与先王之法不同。“先王之法,经乎上世而来者也,人或益之,人或损之,胡可得而法?东夏之命,古今之法,言异而典殊,故古之命多不通乎今之言者,今之法多不合乎古之法者。”(《察今》)因此在不同的社会历史条件下,就需要进行变法革新。“凡先王之法,有要于时也,时不与法俱至。法虽今而至,犹若不可法。”“故治国无法则乱,守法而弗变则悖,悖乱不可以持国。世易时移,变法宜矣。譬之若良医,病万变,药亦万变。病变而药不变,向之寿民,今为殇子矣。故凡举事必循法以动,变法者因时而化,若此论则无过务矣。”(《察今》)只有这样才能保证国家的长治久安。
总而言之,在当时的社会历史条件下,《吕氏春秋》对社会历史的认识具有相当的科学性与先进性,但同时也由于时代和所处阶级的局限,《吕氏春秋》的社会历史思想中存在诸多的糟粕,比如愚民统治,宣扬封建迷信,鼓吹阶级统治等,但是这些都掩盖不出它所散发的科学理性的光芒,而这些正是需要我们不断的进行研究和总结的。
(作者:陕西省西安市西北大学中国思想文化研究所,邮编:710069)
油画 王戎 副教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