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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型农业经营体系构建相关问题

2017-04-08张文娟

环球市场信息导报 2017年1期
关键词:家庭经营产业化建构

张文娟

新型农业经营体系的构建核心

在党的十八大报告内明确写出要“构建社会化、组织化、专业化、集约化相结合的新型农村经营体系”。2013年、2014年的中央一号文件以及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等都将加快建构新型农村经营体系列为重点。

新型农村经营体系,具体来说,是一种顺应现代市场竞争于现代农业发展的经营体系。中心是实行现代农业经营主体与现代农业支持体系的有机联结,换句话说,就是需要建构可以撑起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的发展、多种组织模式与农业经营体制相互适应相互影响、多类型农业规模经营成长、形成多元农业服务结构以及产业化经营水准提高的新型农业经营体系。目前,创建向新型农业经营体系的主要问题是与创新想息息相关的合作经营制度、双层经营制度、家庭经营制度、行业组织制度和产业化经营制度。

创新农业合作经营制度

对于农村合作经营制度来说,构建新型农村经营体系的关键是创新。这种创新,不但应该着手于中国具体国情,并且要接轨于国际。

从结合中国国情的角度看,关键在于在融合村社区合作经济组织和专业合作组织,发展农业综合型合作组织与专业服务型,巩固农民组织(农协)和农民合作组织的关系,改革农业信用合作归于“三农”和农业供销合作,改善法律环境和农民组织合作政策等方面寻找创新和突破。

从和国际接轨的角度看,现在合作组织的数量足够了,目前是质量问题,关键在于在构建行业组织与合作社的股份化,联合发展农业合作组织,扩展农业合作组织在抵押、保险、融资等方面的功能,发展与应用我国的新一代合作(股份合作)的组织模式,改善农村组织合作治理的结构等方面寻找创新和突破。

要规避法律和政府扶持政策与此方面有关的误差和错判,科学有效地对目前所有的各种股份合作社或股份合作农场进行辨析。

创新农业双层经营制度

要对农民统分结合的新型双层农业经营制度与专业农民合作组织进行建构与完善。相较于传统的村社区经济合作组织。农民专业合作社有能力落实跨地区发展。突破社区合作经济组织的空间区域局限,进一步可以更好地坐到服务的效率规模化和分工专业化,拥有更大的发展空间和潜力。与此同时,依旧要发挥政府部门和龙头企业在服务农民,特别是营销服务和技术服务等方面的用途。

农业双层经营制度的创新也应该在增强与延伸双层中“统”的功效时呈现出来。例如给予合作社抵押、保险、融资等功能;建构“三位一体”的服务平台,也就是把合作组织当作载体,而平台即是信用合作、供销合作、农技合作;对联盟化发展合作社起到促进作用;以合作社联盟为基础,构建出真正有效的农业行业组织(协会)。

创新农业家庭经营制度

仍旧应该坚守农业的家庭经营制度。农业家庭经营有很多类型,不管是现代型(像家庭农场)还是传统型(像自给型),专业型还是兼业型,规模型还是小规模型,全部都有它生存的条件和土壤。我国幅员辽阔,自然环境具有多样性,各区域之间存在明显的发展不平衡性,各种类型的农业家庭经营格局必然会存在,经济社会的制度又正在转型之中,因此绝对不可以因为其具有各种各样的缺陷就否定农业家庭经营制度本身。

我国需要对农业家庭经营制度不停地进行创新与完善。首先是为了重点培养新型的家庭农业经营者,其次是为了消灭家庭农业将康发展的机制制度的阻碍,然后是为了建构支撑现代家庭农业的体系。要区分扶持农民和扶持农业两个概念,让农业家庭经营在完备的服务体系基础上建设起来。最后是为了维持各种类型的家庭农业规模经营的成长,不舍和定指标,不适合过于将土地经营规模设成门槛条件,应该稳定地逐步推进。

创新农业行业组织制度

农业行业组织制度的创新是构建新型农业经营体系的必备条件。我国发挥农业行业组织制度的作用,从一方面来看,对农业行业微观主体有所依赖,就像农民合作组织和经营农户的不断发展乃至壮大,而从另一方面来看,对职能的转换与政府机构的改革依赖更甚,若是政府不消退很多行业管理的职能,那么发挥行业组织的功能就无法实现,进而就不可能完善整个农业的产业经营体系和组织体系。政府可以考虑在改革机构和转变农业管理职能,与此同时。把现在推行的基层农业供销合作体系、农业信用合作体系、农技推广服务体系进行有机合整,再结合农业行业組织(协会、联盟),构建把农民合作社作为核心载体、将“三位一体(农技、供销、信用)+行业组织”融合的行业组织体系与农业综合服务平台,以此来达成使农业管理职能的转变要与农业综合性服务平台的建设相结合得目标。

创新农业产业化经营制度

至于创新农业产业化经营制度,其中心思想是:为了形成公司经营、合作经营、家庭经营和行业组织有机结合、优势互补、四位一体的现代农业产业化经营体系,使公司经营、合作经营、家庭经营这三种经营模式还有行业协会制度的集成优势和自身优势得以充分发挥。

而对于农业产业化经营制度创新的大致方向则是把以前陈旧的仅由公司(龙头企业)主导的“公司+农户”的产业化经营模式转换变成合作社与公司双方共同主导的“公司+合作社+农户”的产业化经营模式,在此基础上,积极探寻由合作社主导、合作社很直接地朝着下游延长伸展发展的这种农业产业化经营模式,也就是“合作社+公司+社员”这样的更加纵向一体化的农业产业化经营模式。

与此同时,在对农业产业化经营机制进行创新的过程中,应该多多鼓励和支持下游的公司(龙头企业)主动朝着上游延伸,特别是在与合作社构建联系更加紧密、互惠互利共同盈利的利益机制(如价格保护、二次分配、互为参股)还有对农民专业合作社的发展进行大力扶持(如技术服务、人员培训、质量控制、品牌打造等)这一系列的方面起到很大的作用,才能致使我国的农业产业化经营用最快的速度来习惯和适应世界农业产业化经营的发展进度。

现代农业的发展,转变了当地的农业生产经营方式:生产经营主体由原来单一的农民个体变为龙头企业,生产规模由原来农民的小打小闹变为集约化、专业化、组织化、社会化相结合。转变农业生产经营方式,有效地促进了农民增收。我们有理由相信,只要坚持按照这一思路走下去,农民收入倍增的目标一定可以实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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