昌乐县高崖水库灌区管理体制改革探讨
2017-04-07李明
李明
(昌乐县水利局,山东 昌乐 262400)
昌乐县高崖水库灌区管理体制改革探讨
李明
(昌乐县水利局,山东 昌乐 262400)
介绍了昌乐县高崖灌区管理现状及经验、分析了存在的问题,提出改进建议,以确保灌区持久发挥效益。
昌乐县;高崖水库;灌区管理;体制改革
昌乐县高崖水库位于昌乐县西南部,总库容1.45亿m3,是一座集防洪、灌溉、城市供水、发电、养殖、旅游、生态保护于一体的大(2)型水库。灌区设计灌溉面积2.24万hm2。灌区自开发至今,几经扩建配套,拥有总干渠1条,干渠6条,支渠94条,斗农渠2764条,各类建筑物5396座。灌区以高崖水库为龙头,采用长藤结瓜形式,沿途串联36座小型水库,勾通全县五条水系,形成了纵贯昌乐南北、东西的灌溉体系,为昌乐县工农业生产的发展提供了可靠的水源。
高崖水库灌区由高崖水库管理局进行日常管理,实行库灌合一,下设总干灌所、东干灌所,管理运行方式为水库管理局对除北干渠以外干渠及建筑物实行统一管理,北干渠由南水北调工程管理局管理,支渠由所在乡镇水利站管理,斗、农渠由受益村庄管理。
1 灌区管理体制和经营机制的改革
1.1 硬件及软件建设
近几年加大了对灌区配套与节水改造力度,1999年、2000年争取到国家补助资金800万元,地方及群众配套1200万元,对北干渠及东干渠进行了改造,改造干渠61.0km,使北干放水流量由原先1.5m3/s提高到3.0m3/s,东干流量由7.0 m3/s增加到10.0m3/s,年节水600万m3。昌乐县还把灌区配套当作农田水利基本建设的主要指标来考核,要求灌区受益乡镇每年维修配套支渠一条,扩大和改善了灌区面积和规模。同时为保证灌区体制改革的顺利进行,还对基础设施进行了全面、彻底的改造,对局所辖总干、东干灌溉所进行了基础设施配套,配全管理人员,配备交通、通讯工具等必要的硬件设施,并全面推行“六定”责任承包管理,即定渠段、定人员、定任务、定标准、定收入、定经费。对供水体制实行“四改”:即改被动供水为主动供水,经验供水为精确供水,轮灌供水为续灌供水,单纯农业供水为多方面供水,全面推行合同供水,并建立了灌溉预报系统,灵活调度,科学地利用汛期弃水发电,同时扩大非农业用水。
1.2 人事制度改革
为了充分调动职工的积极性,彻底解决人浮于事的现象,以建立一支开拓、创新、团结、务实的水库管理职工队伍为目标,真正把那些政绩突出的优秀人才选拔到局机关科室和局属经营单位的领导岗位上来,最大限度地挖掘每个人的潜能,找准适合自己发展成才的位置,单位开展了竞争上岗、优化组合活动,整个竞争上岗、优化组合活动一气呵成,成效显著,达到了预期目的,增强了管理局的生机和活力。
1.3 管理模式
高崖水库灌区由高崖水库管理局统一管理,干渠工程产权归国家所有,支渠以下工程由镇、村管理,产权归镇、村所有。鉴于本灌区以上特点及实际情况,在改制试点及改制初级阶段,阿陀镇小型农田水利管理工作取得了一定成功经验;红河14支基础设施配套基本完好,农民用水积极性高,节水意识强;高崖镇胡家漳河干、斗水文单元明确,村领导班子强。为此,2004年底在东干渠红河镇成立了用水户协会,但协会成立后,没有开展实质性工作。
2 存在的主要问题
2.1 工程老化失修,效益衰减
鉴于当时工程设计标准低,施工质量差,造成了先天不足,运行后,国家给灌区配套建设资金和维修养护资金严重不足,难以拿出资金投入工程建设,导致了工程的老化、退化,损坏越来越严重,灌溉面积逐年减少。
2.2 管理体制不顺、机制不活
1)政府干预。当前,灌区运作是在政府的宏观调控下运行,供水受政府制约,管理单位没有供水自主权,而政府又只管供水,不抓收费、管理等具体问题,灌区上、下游供水协调困难,水资源浪费严重、利用率低。
2)水商品意识淡薄,水费征收难。长期以来,水费远远偏离供水成本已成为事实,政府一直把灌区当作一项公益事业,只注重社会效益,不注重管理单位的利益,政府下命令放水,不管灌区管理、收费等,在水费征收时,对于不交、少交的用户没有强有力的制裁措施,水管部门说话不硬,手段不强,水费征收难度较大。
3)灌区群众对水法规意识淡薄,水利执法不严,地方保护主义严重,节水意识淡薄。
4)水库农业供水“以粮计费”的农业水费征收办法有待进一步改进。随着农业产业化结构调整,小麦等农作物种植面积越来越少,“以粮计费”的水费征收办法已不适应农业发展现状,应逐渐过渡到计划供水、水费预交、多退少补的办法上来。
5)水库是自收自支单位,水费收入是水库经费的主要来源,因此,特殊年份水库无水可供时,为稳定职工队伍,保证灌区正常运作,需收取一定的基本水费。
2.3 供需矛盾突出
随着农业产业化结构调整,昌乐县小麦、玉米等传统农作物种植面积将逐年减少,取而代之的是瓜、菜等高效作物,并且大都为插花地,用水频率高,用水时间不统一,而水库有水时,一般每年向灌区供水2~3次,在供水时间上与用户衔接不起来,导致供需矛盾。
3 建议措施
3.1 配套相应的政策和法规
推行用水户参与管理在高崖水库灌区尚属首次,“用水户协会“的成立,是灌区体制改革的系统工程,在水利体制尚不完善的情况下,如果政府没有相应政策、法规,协会即是成立,运作也十分困难。因此,政府及有关部门应出台配套的文件,使“用水户协会”尽快得到推广和普及,使灌区尽快走上良性运行和持续发展的轨道,为农业增产、农民增收和农村经济的持续稳定发展奠定坚实的基础。
3.2 加强资金投入
干渠硬件建设包括护砌防渗、建筑物以及支渠以下田间工程,节水改造工程是推进灌区改革的关键。虽然节水改造工程已经实施,但支渠以下田间工程改造还未实行,还需投入大量配套资金。
3.3 建立责任机制
灌区改革要以体制创新为先导,科技创新为动力,对灌区的实际情况,深入研究,理清思路,确定改革目标任务,按照“产权明晰,权责明确,政企分开,管理科学”的要求,努力探索并逐步建立起政府、灌区专管机构、用水户三者之间“责、权、利”关系明确的管理体制和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要求,要有良好外部环境,充满生机活力的内部运行机制。
3.4 完善渠系水利工程
完善渠系水利工程是灌区体制改革的难点。因此,用水者协会必须在有较为完善的灌溉工程体系的基础上建立。高崖水库灌区总干渠、北干渠已全部进行了防渗护砌,东干渠两边排水沟淤积堵塞,汛期洪水经渠堤进入干渠内,造成干渠淤积,损坏渠道,需疏通排水沟;灌区内需建测水、量水设备。
3.5 明确灌区管理权
1993年分别对总干渠、南干渠、北干渠、东干渠及一、二、三分干渠进行了确权划界工作,取得工程占地清册、土地使用证,共界定干渠长度108.52km,宗地面积458.4hm2,明确了干渠的管理范围,由于管理使用权不落实,属灌区管理范围内土地及树木等已大都由所在镇与村委、村委与村民签定了合同,村民只管种树,不管渠道,并在渠坡内乱种树木、庄稼等,给灌区管理工作造成较大困难。为使灌区管理工作尽快走上规范化的管理轨道,进一步明确管理使用权,即干渠由水库管理,支渠以下由乡镇管理,并落实渠堤路养护维护责任。
3.6 成立用水户协会
加强组织领导是保障灌区改革顺利进行的关键。灌区改革是一项复杂的系统工程,涉及面广,涉及到地方政府、水管单位、农民利益以及社会稳定等各方面的工作,应继续争取县委县政府等上级有关部门的支持,协调好各方面关系,借鉴外地先进经验,在试点取得成功后,有步骤、分阶段、扎实稳妥地进行。
(责任编辑赵其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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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09-07
李明(1979—),男,工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