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一流的审判业绩服务于全市改革发展
2017-04-07李永强
李永强
近日,省委办公厅印发了《陕西省党政干部鼓励激励办法(试行)》、《陕西省党政干部容错纠错办法(试行)》和《陕西省推进省管党政领导干部能上能下办法(试行)》三项关于干部鼓励激励、容错纠错、能上能下工作机制,这是落实习近平总书记“五个扎实”要求、实现追赶超越发展的重要举措,是激发广大干部干事创业积极性的制度保障,也是人民法院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落实五大发展理念、加强领导班子建设和法官干警队伍建设、全面履职尽责的基本遵循。
加强学习,提高认识,深刻理解“三项机制”的重要意义。人民法院作为国家审判机关,承担着惩治犯罪、化解矛盾、维护稳定、促进发展的神圣职责使命,建设一支忠诚可靠、执法为民、务实进取、公正廉洁的法官干警队伍,是新时期新形势新任务对人民法院队伍建设提出的必然要求。
完善机制,认真执行,以“三项机制”激发法官干警干事创业新活力。坚持把“三项机制”作为考核法官干警工作业绩、评优评先奖优罚劣、选拔任用干部等工作的依据和动力源泉,结合审判工作实际,研究制定硬规定,细化量化硬指标,完善工作机制,认真贯彻执行。建立符合司法审判工作特点的鼓励激励机制,完善鼓励激励措施,鼓励领导班子成员带头讲党性、守规矩、强素质、提能力,做法官干警思想行动上的标杆和表率;鼓励法官干警讲政治、树正气、多办案、办好案,让党放心,让群众满意。全面落实习近平总书记“三个区分开来”要求,完善符合司法规律的容错纠错机制,把事实认定、法律适用和裁判结果等司法审判过程中因经验不足出现的失误和错误,同明知故犯的违纪违法行为区分开来;把处理矛盾纠纷期间的探索性工作实践失误和错误,同上级法院明令禁止后依然我行我素的违纪违法行为区别开来;把推动审判工作开展的无意过失与谋取私利的故意行为区分开来,积极培树法官干警责任担当意识,深刻反思“一次不公的司法裁判比多次不平的举动为祸尤烈”,切实做到“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都感受到公平正义”。坚持从“德能勤绩廉”等方面考察任用干部,着力完善“能者上、平者让、庸者下”的人才选任机制,让能干事、敢担当、敢创新、有作为的法官干警没顾虑、有舞台,让能力差、不适应、不作为的法官干警受惩戒、让位子,切实做到“公道对待干部,公平评价干部,公正使用干部,敢于坚持原则,让好干部受尊重、受重用,让那些阿谀奉承、弄虚作假、不干实事、会跑会要的干部真正沒市场、受惩戒”。
融会贯通,抓好落实,以“三项机制”为保障,全面推动法院审判工作提质增效。坚持以“三项机制”为标尺和动力,以鼓励激励措施激发法官干警干事创业的积极性,以公正评价、合理容错、及时防范、严格纠错措施引导法官干警养成责任担当自觉,以实事求是、客观公正的选贤任能机制调动法官干警争先创优,为推动法院审判工作提质增效提供可靠组织保障。要紧紧围绕全市工作大局,充分发挥审判职能作用,为市委市政府实施“三区建设”、“四化同步”、“一带一路”、晋陕豫黄河金三角示范区等重大发展战略和建设富裕、和谐、文明、绿色、开放新渭南提供优质高效司法服务,在能动司法上主动作为;进一步加强案件审判执行工作,严厉打击各类刑事犯罪,积极稳妥处理各类矛盾纠纷,全力维护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切实维护群众合法权益,在维护发展稳定上主动作为;强化质量效率意识,进一步加强审判管理,强化合议庭职能,加快案件流转,缩短办案周期,强化审限管理,提高审判质效,在提升司法公信力上主动作为;找准司法保障与经济社会发展的切入点,审理好企业破产清算、农副产品销售、工业园区建设、项目发展规划、环境资源保护、土地耕地保护、知识产权保护等案件,切实为经济社会发展保驾护航,在创新服务上主动作为;坚持司法群众路线,完善“群众说事、法官说法”、巡回审判等工作机制,把司法服务送到老百姓身边,在司法为民上主动作为,树立人民法院良好司法形象。
(作者系渭南市中级人民法院党组书记、院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