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农村建设文献综述
2017-04-06樊瑾莉
樊瑾莉
(山西财经大学 山西 太原 030000)
新农村建设文献综述
樊瑾莉
(山西财经大学 山西 太原 030000)
多年来,国内外学术界围绕反贫困、新农村建设等课题进行了大量的研究,形成了非常丰富的学术成果。本文对现有关于新农村建设的学术成果进行概括性的介绍,以求做到抛砖引玉。
反贫困;新农村建设
一、国外文献综述
中国的邻国——韩国政府在1970年4月召开的地方长官会议上,正式提出了重新重视农业的发展,即开展“新村运动”,重点发展基础设施建设,选出样板新村;80年代,一改往日的政府主管,逐渐变成:政府参与管理和农民自发管理相结合,再到完全由民间自发成立管理组织进行管理的过程。具体说来:大体分为三个阶段:第一阶段主要是农村基础设施建设,国家提出包括草屋顶改造、道路硬化、改造卫生间、供水设施建设如集中建水池或给水井加盖、架桥、盖村活动室等20种工程项目,由村民民主讨论、自主选择;第二阶段以增加收入为主,政府推出增加农、渔民收入计划,支持农村调整农业结构,推广良种和先进技术;第三阶段主要是发展农产品加工为主要内容的农村工业。新村运动实现了农业与农村相结合的现代化,使韩国农村建设呈现出蓬勃向上的情景。
中国的另一个邻国——日本。日本高效农业模式。众所周知,日本是一个各种物资极度匮乏的岛国,所以,日本非常注重农业的效率,比较著名的是“造村运动”。在新农村建设当中,政府提提供建立“农民协会”以维护农民的利益。具体说来:在金融方面,以较高的利率吸引农民的存款,同时以较低利率贷给农民钱物,以保证农业生产的继续;技术方面,农协为农民提供大型的农械,有力地提高了农业的机械化水平和现代化水平。在“造村运动”中最具知名度就是大分县前知事平松守彦提出的“一村一品”运动。他的主要目标是:在人多地少、资源紧张的情况下,使每个村庄开发出具有地方特色的精品或拳头产品,成功打入日本国内和国际市场,极大地促进了大分经济的发展。以村为基本单位,按照国内外市场需求,充分发挥本地资源优势、传统优势和区位优势,通过大力推进规模化、标准化、品牌化和市场化建设,使一个村(或几个村)拥有一个(或几个)市场潜力大、区域特色明显、附加值高的主导产品和产业,从而大幅度提升农村经济整体实力和综合竞争力的农村经济发展模式。日本克服了本国资源稀缺、劳动力流失等难题,实现了农村的快速发展。
美国新农村建设的经验是完善的法律保护,发达的农业教育,政府的大量农业投资,完善的市场机制和丰富的土地资源,健全的农业科研与推广体系。
二、国内文献综述
国内对于新农建设主要有以下两个方面:新农村建设的模式分类、新农村建设路径探讨及新农村建设产生的意义。
新农村建设模式分类主要有以下几种:温铁军(2006)认为世界范围内解决农业支持体系的模式只有两种:一是美国的大农场与产业化模式,农场规模大到可以一对一跟公司谈判,形成了契约关系,实现了公司加农场主的产业化。二是日、韩及台湾地区的东亚小农与综合农协模式。中国属典型东亚小农,对象是经济不规模的细碎小农。郭晓帆(2006)在《新农村建设模式思考》一文中提出新农村建设可分为:科技兴村型、农业兴村型、工业兴村型、商贸兴村型、旅游兴村型五种类型。张利痒在(2006)《可资借鉴的八种新农村发展模式》一文中提出新农村可分为:工业企业带动型等八种。蒋和平、朱晓峰(2007)等在调研的基础上,根据各地建设新农村的典型特征,从带动新农村建设的主要动力因素的角度出发,将其分为八种模式:政府主导型、城市带动型、村企互动性、支部带动型、能人领导型、科技园区带动型、主导产业带动型、高效农业带动型。
新农村建设路径探讨:中国在新世纪最主要的矛盾是城乡矛盾,所以必须打破城乡传统的二元结构,消灭工农差别、城乡差别,使城乡呈现一体化的、协调发展的趋势,这是我国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必由之路。,西方国家的现代化过程中,一般都选择了走城市化和工业化的道路。在我国关于怎样进行新农村建设的讨论中,农村发展选择怎样的模式,引起了很多学者的关注。大部分学者认为新农村建设应该与城市化同时进行,因为我国解决三农问题的出路在于减少农民,而新农村建设也应该是一个农民逐渐减少的过程(茅于轼,2006)。林毅夫指出,要真正缩小城乡差距,最重要的、最可持续的就是减少农民,将农村大量劳动力转移出来,让原来农产品的生产者变为农产品的需求者,从生产者变成需求者,一方面可减少农产品供给,另一方面可增加农产品需求,农产品价格就会提高,农民的收入就能不断增长。胡思勇认为“新农村建设与城市化同时进行”:新农村建设增强农村公共服务,完善新农合、改变农民的思维定式。同时,新城市建设则是降低进城门槛,取消歧视性政策,培训农民从事工业、服务业的技能,让农民顺利成为城市的新消费者和新建设者。与此同时,有部分学者提出了要解决农村问题应该继续坚持走小城镇发展的战略。严伟(2006)等学者看到了国外城市化过程带来的失业、贫民窟以及社会保障等问题,对进一步增加城市人口、加快城市化进程是否可行提出了质疑。总的来看,在新农村建设与城市化和城镇化的态度上,除了少数学者怀疑外,绝大多数学者都认为应该缩小城乡差距,转移农村劳动力,其中的分歧在于究竟是走城市化还是走城镇化的道路而已。
新农村建设所产生的意义有积极和消极两个方面。积极方面:郑新立(2006)认为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能够有效地扭转城乡收入差距进一步扩大的趋势,增加农民收入,从而有效地激活农村消费市场,消化国内富余的工业生产能力,进一步优化国民经济结构,代表了大多数人的利益。徐勇(2006)还从政治学的角度来阐述新农村建设的意义,认为新农村建设是国家整合的重要目标和任务。通过国家整合,从根本上改变农村状况,在业已分化的城乡差别的基础上重新构造城市与乡村的有机联系和统一性。消极方面:胡景北(2006)对新农村建设能减少农民的可能性以及对缩小城乡差距、解决农村土地制度问题、户口制度改革、农业从事者队伍建设问题解决的可能性及程度提出了质疑,认为这些问题都是建设新农村无法回避的。他指出,在开展一场运动之前不但需要了解现状,也需要对运动结束时的状况做出有一定把握的预期。史啸虎(2005)提出,“三农”问题的解决思路只能从体制和制度上寻找解决的根源和方法。郝继明(2006)指出,由于政府人员对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内涵的错误理解、实践上对新农村建设的急于求成,农民方面的社会宣传不够和群众基础不厚,形成了新农村建设的强大阻力。
三、小结
首先,新农村建设不能“一刀切”。要根据现实的情况来制定方针政策,因地制宜地发展乡村经济。韩国的“新村运动”实现了农业与农村相结合的现代化,使韩国农村建设呈现出蓬勃向上的情景。其借鉴意义在于我国新农村建设应该分阶段、有层次地展开。日本的“高效农业”模式在于发挥本地特色,推出主打品牌,大幅提升农产品的经济效益。其借鉴意义在于依据当地资源、区位的特色,发展精细化农业。其次,政府依旧是建设新农村的主体。政府充当新农村建设投资主体的同时,应当充分调动社会各方面的力量,使新农村建设成为全党全社会的共同行动。再次,缩小城乡差距,转移农村剩余的劳动力。通过大量阅读相关文献可以得出:目前依旧是理论先行,缺少实证成果,且得出的结论尚未成为一个系统的体系,理论研究也有待完善。
樊瑾莉(1991),汉族,山西人,山西财经大学,学生,学术硕士,社会保障住房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