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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电子商务税收法律问题研究

2017-04-06

福建质量管理 2017年20期
关键词:税收法律纳税税收

(哈尔滨商业大学 黑龙江 哈尔滨 150028)

我国电子商务税收法律问题研究

高莹莹

(哈尔滨商业大学黑龙江哈尔滨150028)

随着互联网技术的迅速发展,以互联网为基础的电子商务成为了商业活动的主要表现形式。由于电子商务的不断发展和法律的滞后性,依据传统税收法律制度解决电子商务税收及有关法律问题出现了明显的缺陷和不足。税收是国家财政的主要来源,因此,电子商务税收法律制度的完善对避免国家税收的大量流失和电子商务的持续发展具有重大意义。

电子商务;税收法律问题

现如今,电子商务相对于传统的实体商务交易的模式而言,不仅节省了当事人的交易成本,而且促进了国家的经济效益。然而,在电子商务迅速发展的同时,也给现行的税收法律制度带来了新的挑战。

一、我国电子商务税收的法律问题

电子商务税收分为广义的电子商务税收和狭义的电子商务税收,本文讨论的是狭义的电子商务税收即以互联网为基础的电子商务税收。相比较传统的税收而言,电子商务税收具有本身独特的特点。然而电子商务税收在适用我国目前的税收法律制度时出现了一系列的法律问题,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其一,电子商务税收纳税主体的不确定性。明确的纳税主体是纳税的前提,传统的纳税主体包括自然人、法人和其他非法人组织等具有明确性;而电子商务是以互联网为基础进行的交易活动,以互联网为交易平台的买卖双方的身份通常具有隐匿性,因而导致纳税主体体现虚拟化的特征,使税务机关获得纳税人的信息提高了难度,从而加大了征税的困难。

其二,纳税义务发生地的不确定性。传统的交易活动通常在本地或者本国范围内完成,纳税人的经营地点比较固定;然而,电子商务自身虚拟性、广泛性等特点,其完全打破了传统上只能在地理位置上进行商务活动的局限。在进行电子商务活动时,人们通过互联网,电子商务的市场可以在世界范围内进行,流动性极大,从而造成纳税义务发生地很难确定。

其三、电子商务的无纸化特点增加了税收稽查的难度。传统的商务活动必须以会计账簿等纸质材料作为税收的依据。然而电子商务中,纸质化几乎被无纸化取代,人们通过互联网就可以完成交易活动。然而由于网络的虚拟性和信息的不对成称性,这些无纸化的证据很容易被随意篡改,例如,很多商家利用加密技术掩饰自己的网络交易账目,利用合法手段掩盖非法事实,从而逃避纳税机关的稽查。

其四、传统的登记方式成为税收征管的阻碍。传统的纳税主体具有确定性。然而在互联网背景下的电子商务纳税主体具有虚拟性,交易对方的身份不确定,从而可以在全球范围内不断的改变地理位置逃避税收。电子商务的无地域性不仅影响了我国目前税收管辖中的地域管辖原则,而且影响了我国的税收利益。

二、国外电子商务税收法律的考察

我国电子商务的发展起步相对较晚,然而其他国家以及国际组织在电子商务税收方面有着先进的经验。

(一)美国

1995年12月,美国第一次提出了电子商务税收问题;1996年,美国发布的《全球电子商务选择性的税收政策》一文中指出电子商务税收中应遵循中性原则和重新确立有形无形的定义;1997年7月,美国政府出台了具有纲领性的文件——《全球电子商务纲要》,指出了电子商务在发展过程中的一些要求事项。

(二)经济合作与发展组织简称经合组织(OECD)

1996年OECD建立了专门研究电子商务税收的专项小组;1997年,OECD对税收领域中遵循税收公平和中性原则等问题达成了一致;1998年发布的《电子商务税收框架条件》中指出了电子商务税收的基本原则、避免重复收税等问题;2003年OECD对国际税收合作制度框架提出建设性意见,引起了国际社会的极大关注。

(三)欧盟

1997年7月通过《波恩部长级会议宣言》,同年年底发布了《欧洲电子商务协议》,1998年先后发布《关于保护增值税收入和促进电子商务发展》、《关于电子商务与间接税管理的政策文件》等一系列文件,都主张构建一个公平、中性的网络交易税收环境。1999年,欧盟详细提出了电子商务征税应当遵循的各项基本原则;2003年,欧盟各成员国正式开始实施对电子商务征收增值税的税收政策。

三、我国电子商务税收法律问题的建议

由于电子商务的迅速发展和法律的滞后性,给一些纳税义务人带来了可乘之机。因此,为了避免国家财政税收的流失和维持良好的市场环境,税收法律制度的完善迫在眉睫。

首先,纳税主体和税种的确定。根据上文所述,由于电子商务具有虚拟性,电子商务税收的纳税主体和税种具有不确定性。然而,纳税主体和税种是纳税的前提,因此,在税收法律制度中两者的确立是税收征管的关键。

其次,完善税收法律原则。如上文中提及到的电子商务的无地域性以及纳税主体逃税的行为导致国家财政收入流失这一现象,可以借鉴其他国家采用属人原则或者属地原则确定管辖权,从而最大限度的维护国家主权和保障我国税收权益。

最后,建立完善的税收监管体制。例如建立网络税收平台弥补传统税收登记方式的不足。此外,对于通过多次改变交易活动地点而逃避纳税的义务人加大惩罚力度,通过法律的严厉性和强制性提高电子商务税收的效力。

四、小结

随着互联网技术的迅速发展,电子商务在促进经济繁荣发展的同时,也给现行的税收管理制度带来了极大的挑战。因此,从长远发展的角度来看,现行的税收法律应当在结合电子商务自身的特点且维护税收秩序的条件下进行,从而实现电子商务的经济效益最大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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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莹莹(1992-),女,汉族,辽宁省海城人,哈尔滨商业大学,硕士研究生,研究方向经济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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