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于信号博弈的企业并购定价分析
2017-04-06
(北京信息科技大学 北京 100192)
基于信号博弈的企业并购定价分析
李晶博黄聪艳
(北京信息科技大学北京100192)
定价是并购中的关键问题,现阶段我国海外并购定价是并购双方进行的一场不完全信息动态博弈。本文通过建立信号博弈模型,进行了博弈分析。结果表明,分离均衡是最有效率的一种均衡,通过完善信息披露制度,加强监管,提升企业自身诚信度等方法可以提升并购效率。
企业并购定价;博弈论;信号博弈
一、研究背景与意义
企业并购对于淘汰落后产能、实现产业转型升级、促进企业多元化发展、扩大市场份额等都有重大意义。由于我国资本市场不发达,信息不对称问题普遍存在,信息不对称容易带来逆向选择,为解决这一问题,我们将信号博弈引入企业并购定价问题,通过建立动态博弈模型分析,找出影响并购的条件,为中国企业的并购定价提供一定的参考。
二、模型基本假设
在海外企业并购定价过程中,参与并购的双方企业就并购价格进行博弈,在中国企业海外并购中海外企业是先行动者,中国主并企业是信号的接收者,主并企业在接受目标企业的信号后及时调整自己的认识和策略,因此海外并购定价的讨价还价可以看做是信号博弈。
假设1:博弈参与者:中国主并企业A、国外目标企业B。参与双方均符合理性人假设并且以实现自身利益最大化为目标。假设2:B的经营状况分为好、坏两种可能性,用θ={h,l}表示。假设3:B的真实价值(良好时,较差时)用R={Rh,Rl}表示。假设4:B的经营状况属于私人信息,这一信息只有B本身知道,A只能通过目标企业的定价来判断其经营状况。目标企业经营状况良好的先验概率为p(h)=α,经营状况较差的先验概率为p(l)=β且α+β=1。假设5B的定价策略为P={Ph,Pl},无论企业经营状况如何,目标企业都可以选择高价策略或低价策略。假设6:A根据B传递出的定价信息利用贝叶斯公式修正先验概率得到后验概率。在得到B经营状况的后验概率后,A可以根据自己对B的评估选择并购或不并购。A的行动空间为A={Y,N},其中Y为选择并购N为不并购。
三、博弈过程分析
根据以上假设,我们将海外并购定价问题简化成以下模型:
由自然人N选择目标企业的经营状况θ={h,l},目标企业B根据自然人的选择决定使用高价策略或者低价策略P={Ph,Pl},并以定价作为信号传递给主并企业。主并企业接收到目标企业的定价信号后,根据贝叶斯定理分析得出关于目标企业经营状况的后验概率,然后进行决策A={Y,N}。
八种可能的博弈结果:
经营状况良好的企业选择高定价且主并企业选择并购即[h(Ph),Y],双方收益为(Ph-Rh,Rh+Vh-Ph);选择不并购[h(Ph),N],双方收益均为零(0,0)。
经营状况良好的企业选择低定价且主并企业选择收购[h(P),Y],双方收益为(Pl-Rh,Rh+Vh-Pl)违反博弈双方均符合理性经济人假设,故无需考虑这种情况;不收购[h(Pl),N],双方收益均为零(0,0)。
经营状况较差的企业选择高定价且主并企业选择并购[lPh],Y],双方收益状况为(Ph-Rl-C1,Rl+Vl-Ph)。这种情况下可能出现主并企业收益为负,这种情况下在现实中也经常出现;不收购[l(Ph),N],双方收益状况为(-C1-C2,0)。
经营状况较差的企业选择低定价且主并企业选择收购[l(Pl),Y],双方收益状况为(Pl-Rl,Rl+Vl-Pl);不收购[l(Pl),N],双方收益状况为(-C2,0)。
四、博弈均衡分析
信号传递博弈的所有可能的精炼贝叶斯均衡可以划分为三类:分离均衡、混同均衡、准分离均衡。
1.分离均衡:不同类型的信号发送者以1的概率选择不同的信号,信号可以准确的甄别发布者的类型。在海外并购中,主并企业根据目标企业的报价能够直接准确的得出目标企业的真实经营状况。对于经营状况良好的企业(h)企业会选择能直接显示出自己类型的定价信号ph;对于经营状况较差的企业(l)只要目标公司为粉饰自身经营状况付出的成本足够大,目标企业就会选择定价信号pl。这样就实现了分离均衡。在分离均衡下,市场是最有效率的,主并企业可以直接准确的获得真实信息作出最优的决策。
2.混同均衡:不同类型的信号发送者选择相同的信号,此时的信号是没有意义的,信号接收者无需修正自己的先验概率。在海外并购中,目标企业不论经营状况好坏(h or l)均选择高价策略,此时主并企业无法获得其他的信息,只能根据先验概率p(h)=α、p(l)=β进行决策。
3.准分离均衡:一部分信号发送者选择特定的信号,一部分信号发送者选择随机发送信号。在实际的海外并购案例中,这一中均衡最符合实际,经营状况良好(h)的企业总是选择高定价(ph),而经营状况较差(l)的企业以一定的概率随机选择高定价或者低定价(ph or pl)。若经营状况较差(l)的企业以μ的概率选择高定价(ph)即p(Ph│l)=μ,以1-μ的概率选择低定价(pl)即。根据贝叶斯法则,主并企业可以推算出目标企业经营状况的后验概率为:p(h│Ph)=α/(α+μβ),p(h│Pl)=0,p(l│Ph)=μβ/(μβ+α),p(l│Pl)=1
在准分离均衡的情况下,若目标企业定高价,主并企业的期望收益为:E(U)=α/(α+μβ)×(Rh+Vh-Ph)+μβ/(μβ+α)×(Rl+Vl-Ph)
若目标企业定低价,主并企业的期望收益为:E(U)=Rl+Vl-Pl。当主并企业期望收益大于零时,主并企业选择收购,否则选择不收购。
五、结论与建议
我国的海外并购基本处于准分离均衡阶段,由于市场监管不严格,信息披露不完善,我国企业对外国企业的评估基于不完整或虚假信息的基础上往往造成估值不准确,可能错过优质企业也可能并购较差的企业导致企业价值下降。
在现阶段的海外并购活动中,我国企业应该提升搜集和甄别信息的能力,做好并购前的尽职调查,尽可能全面准确的获得目标企业的各项信息制定出合适的并购价格。在监管层面可以设置海外诚信机构,对于海外公司应该设置诚信档案,这样不仅有利于我国企业的海外并购活动,对于今后外资企业在我国的发展也有长足积极的影响。此外,建立符合市场的并购规则,设立中介机构,建立健全产权市场等一系列合理措施都有利于促进并购的发展,提高并购市场效率。
在实际中,并购双方进行讨价还价的谈判通常不止一个回合,双方往往进行多回合讨价还价,不断的通过对方传递的信号调整自己的认识和策略,但也要认识到,随着谈判的进行,存在折现系数,谈判回合越多、时间越长,对双方都是不利的,因此使用合理的谈判策略、发布诚信的信息,争取做到双方的双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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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晶博(1992-),女,满族,河北承德人,研究生在读,经济学硕士,北京信息科技大学,研究方向企业并购;黄聪艳(1992-),女,汉族,江苏江阴人,研究生在读,经济学硕士,北京信息科技大学,研究方向科技金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