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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络直播与青年群体媒介文化

2017-04-06

福建质量管理 2017年12期
关键词:主播消费消费者

(海南大学人文传播学院 海南 海口 570228)

网络直播与青年群体媒介文化

朱兢婷

(海南大学人文传播学院海南海口570228)

网络直播是新兴的高互动性视频娱乐,越来越多的人们愿意参与其中,青年主体在观看网络直播的群体中占有重要的位置。网络直播平台对“日常生活”前所未有的观照和呈现以及对传播主体和内容宽广的包容性,构建起身份归属和集体认同的趣缘部落。观看网络直播时,消费的自然属性与社会属性分离开来,传达出某种意义或者传承某种价值体系。真实的生命个体与媒介技术带来的不间断信息涌入的要求之间无法协调,在巨大的技术主义话语中人们不断地重塑自身,以期能够与沉浸其中的符码组成的“超真实”社会保持一致。

网络直播;消费;媒介文化

一、网络直播与现状

一般来说,网络直播是新兴的高互动性的网络社交方式,其中主播发布即时视频、观众可以随时评论以及送出虚拟礼物。直播的内容以娱乐性为主,也存在一部分教育类的直播。目前网络直播行业基本可以分为三大类:传统的秀场直播、游戏直播以及新出现的泛生活类直播。随着网络直播的内容不断丰富,人们越来越多地通过网络直播来接受信息。网络直播以其即时互动、不可随意更改的特点,比微博、微信等依靠文字图片进行传播的社交媒体更直观地接触真实的主播。网络直播与其他传播方式相比,有平台开放性、传播互动实时性、不可随意更改的真实性等优势。但同时也因为主播准入门槛低、大量直播的涌现难以监管等问题的存在,导致目前直播的内容良莠不齐。在网络直播越来越普及的今天,对其各方面的研究迫在眉睫。笔者将从御宅文化、消费社会的非物质文化劳动等方面阐释当下的网络直播背后的文化意义,并从青年团体这一群体入手,分析网络直播这一文化传播方式的当下状态以及今后可能的发展趋势。

二、网络消费与符号性

一场由资本主义操控,现代网络媒体催化,消费者奋力迎合的“消费狂欢”在我们的时代轰轰烈烈的炸开,当事物异己的力量成为控制事物发展的强大动力的时,事物原来的面貌也渐渐褪去。在生产社会里,人是作为消费主体在整个消费体系中处于统治者的地位,人们消费着物的使用价值。鲍德里亚在《消费社会》一书中试图分析形而下的经济生活中消费者与物的支配与奴役关系,这时消费者与物的关系不再是人与物品的使用功能之间的关系,已经转变为人作为“全套的物”的有序消费对象的被强暴的关系。

媒介革命下网络直播由最初的生活娱乐直播衍生出游戏直播、明星直播以及教育直播,在消费社会这样的大环境下,消费市场通过诱惑性的消费文化而非强制性的国家权力来实现整合。现代消费控制关系的暗示意义链逐渐浮出水面,这些看直播的青年群体被看不见的锁链困住并强迫消费,这些诱惑并非消费市场的规则强制,而是消费中的诱奸。在对这些对主播消费的青年主体采访视频中我们得知,在观看直播,尤其是生活直播或者游戏直播中,他们会不自觉的进入一个消费游戏中,这是由当代资本主义社会消费结构中消费符码所操控的,观看生活时尚直播会去购买被主播们推销的美妆或者衣服等产品,观看游戏直播时被软植入游戏元素或被主播的游戏技能所感染,他们会对主播进行打赏或者购买一些自认为所需游戏装备及其周边产品。在这里,消费的自然属性与社会属性分离开来,消费文化孕育而生,此时的消费是伴随消费活动,传达出某种意义或者传承某种价值体系。

直播打赏或由于直播所产生的消费产业链不同于一般意义上的满足需求的自然性、功能性消费行为,它是一种体系,表达、体现或隐含了某种意义、价值或规范。例如观看直播时打赏的鲜花、游艇或者豪车这些虚拟礼物,消费者正是通过对消费品等符号元素进行选择和组合,从而使消费成为具有表意功能的符号体系,这些物品只是充当了符号意义的载体,这些礼物在某些意义上说是现实的模仿,这些模仿并非再现或者复制现实,而是在一定程度上超越现实,这些青年通过网络直播平台送给主播的虚拟礼物在实际价格中比较昂贵,折射在直播互动中,其名字会显示在弹幕中,当送礼物的次数达到一定的数量之后还会在这个互动空间呈现出视觉效果,剩下的用户就会特别关注这个“土豪”,这些相关角色在虚拟的场景中就会显示出其特有的地位,而这些礼物的符号价值也就有了一定的合理性。

消费者不仅是一个社会人,而且是一个具有特定的社会位置和群体归属的人,消费者认同是消费者在消费领域的具体体现和贯彻,自我认同在一定意义上是消费者“创造”出来的作品。网络直播作为一种大众媒介是当下自我寻求认同和构建个人主体性的一种方式,能够提高归属感,包括同一种语言相似的成长经历和环境、相同的职业等。网络主播相比较媒体下的“明星”而言更具有亲和力和贴近性,她们虽然在网络空间具有较高的影响力,在直播的平台上展示的却是自己的日常生活,和受众具有同等地位的普通人,这在无形中拉近了与受众过的距离。与传统的明星效应相比,观看网络直播的青年群体会在网络主播身上形成对自身的投射,这种投射包括自身理想达成的预期,也包括很多隐蔽而不愿公开的欲望和想法,这些观看直播的青年的自我期待在特色各异的直播平台中得到实现,从而获得自我认同的慰藉。随着网络直播的发展,观看网络直播的受众越来越多,平时只有在大荧屏中才可以看到的明星也开始进行网络直播,这些明星由于自身的光环效应,吸引了大批的观看直播的粉丝,除此之外,网络直播平台在内容的表现上更大程度地实现了对“物质世界”的复原,使得受众在信息交流上趋向视觉化、直观化,你的互动在界面上都会显示出来,由于参与度的提高,这些消费者更加愿意在直播中消费来达到个人欲望的满足。

消费往往发生在一定的环境中,自由时间是个人消费得以实现的条件之一。如果没有多余的时间与心情与媒体接触来了解消费产品,也就是主播及其内容,所以直接抑制了消费欲望与消费情趣。但是闲暇则不同,这些消费者们有了更多的自由时间,就会考虑如何使用这些时间使其生活过的更加的有意义或者更有质量,因此利用各种手段普及生活乐趣。休闲时间使得这些消费者更更加了解当下流行与时尚。在直播平台中,无论是游戏、美妆、衣服或者生活饰品,这些在某些意义上都使时尚的指向标,主播有一个自己的生活剧场,看直播的大学生们是观众同时也是参与者,在各种因素刺激下的“表演社会欲望“一旦爆发,这些青年群体的消费激情也必须得到释放,这就解释了为什么观看网络直播的青年们有很大一部分比例会选择在闲暇时间消费在直播上。

三、结语

笔者从消费社会的符号性方面阐释当下的网络直播背后的文化意义,并希望从这些社会现象中分析出网络直播在当下的一种状态。当前直播中观众与主播的双重互动与上世纪70年代产生的御宅文化具有高度的相似性,而网络直播的产生不仅是技术自主发展的成果,更多出于中国社会经济文化结构转型必然的产物。而在网络直播中充斥的消费行为则不同于一般意义上的满足需求的自然性、功能性消费行为,而是一种自洽的文化体系,有其内部的意义与规范。这种规范的设定又与市场社会的准入标准、现代社会的消费结构产生密切的关联。最后,在现代媒介技术应用中所产生的视觉分裂,又在召唤一个能够“持续性”消费的主体。

[1][法]鲍德里亚,《消费社会》,刘成富、全志刚译,南京大学出版社,2001年版

[2]续蔚一:网络直播平台受众的心理特征[J].新闻研究导刊,2016(9)

朱兢婷(1992-),女,汉族,硕士研究生在读,海南大学人文传播学院,研究方向:中国语言文学(文艺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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