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格日勒其木格?黑鹤悍者为王

2017-04-06邱苑婷

南方人物周刊 2017年10期
关键词:牧羊犬营地男孩

邱苑婷

牧民们把属于草原的故事,交给了蒙古族作家黑鹤。有时候,重要的不是故事本身,而是一种随着现代化行将消失的身体经验

邻居家的马死去一匹,牧草不够,营养不良,冻死的。冬天的呼伦贝尔草原从非善地,容不得孱弱,以生死定胜负,粗暴明了。

黑鹤为这匹马出过不少力气。马还活着时,四肢已经撑不住身体了,跪瘫在地上。和人在濒死前一样,没体力撑下去。可一旦真躺下去,在白茫茫的雪原,无论人畜,必冻死无疑。在冬天的呼伦贝尔,人们说温度时习惯省去“零下”:“现在二十多度,不是最冷的时候啦,最冷时四十多度哪。”

邻居是个上了年岁的牧民大叔,平时有点啥事,就会找附近黑鹤营地里的小伙子们帮忙。这次又找上来,要搬马起身。

在城市里,黑鹤是“生活在草原上的动物小说家黑鹤”,到了草原上,成了“格日勒其木格”。也是,哪有作家指甲缝里全是黑泥的?何况他身长一米九有余,拍照时习惯了大大叉开双腿,为的是不把身边人衬得太矮小。壮实的个子,声洪如钟,怎么看都是个蒙古糙汉。在营地时,每天的早午晚餐是一大块用白水煮好的羊骨肉,不加调料横放在案板上,想吃的时候拿蒙古刀切几块,左手抓肉右手捧杯,就着奶茶咽下去。屋里的哑铃厚重如三层结实的轮胎。

搬马也数他力气最大。三个壮汉一起使劲,要让马站起来,天寒地冻里,热汗蒸腾出白气。试了几次,总不行。黑鹤上前:“干脆让我一个人来。”半蹲下,双手扣着马腹,憋了劲儿,龇牙,找准发力点,成了。

每天搬一次,被踢数次,被咬数次,“相当于做了四组大重量的硬拉。”给马输葡萄糖,输液袋得焐在胸口,但还是免不了被冻住。就算如此,这匹漂亮的黑马还是没挺过春天。

事情是在黑鹤离开营地后发生的。虽然是他的营地,但他能当“格日勒其木格”的时间不多,许多时候,是作家黑鹤奔波在各个城市的学校讲台上。作家黑鹤指甲干净。在北京某小学的礼堂上,提到这匹马的死去,他大概只低沉了一秒钟:“草原就这样,强悍的才能活下来。”

猛犬营地

正月刚过,惊蛰未至,北京开始回暖,比北更北的呼伦贝尔还是正经的冬天。按当地人的说法,“二十多度”。街边大型雪雕上细致的刻痕依然分明。雪看久了,人也疲了,得戴上墨镜——雪盲症不是闹着玩的。

车从柏油马路拐进雪原,司机握住方向盘的双手隐隐发白。司机是黑鹤的亲弟弟葛沁。雪地上已经轧出了两道车辙,看来有人来过了。“就前两天,某媒体自己租车开进来,陷在雪地里。我们去接,光挖雪就挖了四小时。”

远远地,白茫茫中三个黑点跃入视野。一大两小,伴随着越来越清晰的狗吠——来人跨坐于黑马上,身着蒙古袍,戴墨镜,微卷的长发低扎马尾,见车勒马,掉转马头,一边策马前奔,一面呵斥住冲车狂吠的两只牧羊犬。好一个“人高马大”。葛沁努了努嘴:“喏,那不就是你要采访的人么。”

车开进营地。又是凶猛的狗吠,这次明显不是两只,传进耳朵里,像四面八方的山洪同时奔涌而来。怕是几百只都不止吧。

“能下吗?真能下?”仅目力所及之处,已有三四只形态颜色各异的巨犬,我不敢细看也不敢细数,只好把自卫的希望寄托于铁皮车门和它们的主人。

“没事,下吧!拴着呢!”

黑鹤的营地里养着33头猛犬。

“不是藏獒,”他总要强调,“再也没有真正的藏獒了,人们现在看到的是一种笨重、臃肿、神经极不稳定的狗,因为无序的繁殖沦为了肉狗。”

大约十年前,市场上有关藏獒的神话流传开来:一獒生九崽,放任九只小狗互相残杀,最后剩下的那只,就是最凶猛的藏獒,所谓“一獒战三虎,三獒沉航母”。一时间,所谓的“纯种藏獒”被捧成财富神话,狗販子蜂拥而上,经过不断杂交、改良,终将藏獒“纯种”了。

“所谓纯种,指的是完全由几个祖先繁殖而来的狗,比如德国牧羊犬。而藏獒,这种犬从来不存在所谓的纯种。”黑鹤解释。他写过小说《黑狗哈拉诺亥》,讲小狗们残酷的生存竞争,与传说中的藏獒筛选过程如出一辙,不同的是,藏獒或许是物竞天择,而如今的神话背后,是人的残酷操控。

如今,只有狗贩子,没有培育者。黑鹤偏要做这吃力不讨好的事。书的版税足够了,那就在草原上租块营地,专门优化培育牧羊犬和猎犬——蒙古牧羊犬、蒙古细犬——然后把繁育出来的幼犬无偿送给草原牧民。

拴在营地平房门口的,是一只上了年纪的白色高加索牧羊犬。毛长似狮子,趴下来占去大半张木桌,估摸着得有两三个成年男子那样壮。见主人来了,它迟缓地站起来蹲坐。黑鹤上前抚着它下颌处:“哟,你还撒娇呢。”一边提醒我:“趁现在,绕开它进屋里去。”见我迟疑,黑鹤一步迈过来护在我前边,食指指住老牧羊犬,瞪着它绕了半圈。我忙不迭开门钻进屋子。

屋子里,火炉烧着炭木,有电脑有书架有WiFi,墙上挂着成吉思汗画像和蓝色哈达,五六只猫随意地伏在沙发和地毯上。透过玻璃窗,能看到关在犬舍中的猛犬们,嘴巴快速地张大又合拢,前爪挠在铁网格子上,旋转,跳跃。《猛犬惊魂》变成了默片。

草原外来客

三十多年前,草原上的人叫这个男孩“诺亥沁”(蒙语),意思是“懂狗的人”。

男孩是四岁时被空降到草原的外来客。1980年,外婆在蒙古包前等来了这个出生在城市的外孙,一瞧,哟,穿着光鲜的夹克、小皮鞋,可不是城里来的孩子嘛。

受男孩父母嘱托,外婆答应,让男孩在草原上好好养身体。男孩天生孱弱,打出生以来,咳嗽不止,大小病不断。听了医生的建议,父母把男孩送到了空气干净的内蒙老家——他们无论如何不会想到,这个体弱多病的男孩,将来竟会长成一米九的壮汉。

没过头顶的牧草,蒙古包,羊群,敖包,穿蒙古袍的大人小孩……一切都是新鲜的。但脚蹬一双光亮小皮鞋的城市男孩,光是站在草原上,就会显得格格不入。更重要的是,没有蒙古孩子愿意带一個城里孩子玩。他向外婆哭闹,想要一套蒙古袍。外婆安慰,做衣服要时间,他得等。

几个月后,在一个赖床的早晨,男孩被外婆强扯了起来——一顶蒙古帽,一套崭新的蒙古袍,小马靴,外加一把银鞘镶宝石的小腰刀,整整齐齐地摆在眼前。

睡意全无。在大人的帮忙下,男孩迅速穿上了这套新衣裳。惊喜还没结束,走出蒙古包,舅舅牵来了一匹小马:“这匹马是你的了。”男孩被扶上马,在大人牵引下,绕蒙古包顺时针走了三圈,众人欢呼,见过的、没见过的老一辈亲戚们盛装而至,拥抱、亲吻男孩,为他送上礼物。

后来他才明白,这是每个蒙古男孩必经的上马礼。直到今天,草原上举行那达慕大会时,马术长距离耐力赛中最占优势的骑马者,依旧是七八岁到十几岁的孩子,马主甚至会为此特意到蒙古草原上寻觅儿童骑手。他们体重轻、胆子大、从小熟知马性,擅长马术的小孩配上最好的骏马,在耐力赛中相得益彰。

他越发像草原上的孩子了。一块羊肉,抽刀吃完,骨头不留肉渍,手上的油擦在皮靴上。草原没什么娱乐活动,摔跤是最大的乐趣。男孩来到草原,不仅没再生病,而且体格日渐强壮,很快,同龄的孩子里,很少有人摔得过他。

一天,男孩偶然看到一人骑马而过,胸前的蒙古袍大襟处露出一个毛茸茸的小狗脑袋。他赶紧叫住对方,急急地问,小狗哪来的?

来人说,附近小镇上皮匠家生了一窝狗崽,这只是在他家要来的。

男孩马上找到舅舅,撒泼耍赖央求他陪自己去要小狗。一答应,事不宜迟,男孩和舅舅骑上马,一路狂奔到铁匠家。近狗情更怯,到了别人家门口,他整整衣服,缓口气,恭恭敬敬走进去。然后是有条有理地自我介绍,我是谁、从哪里来、是谁家的孩子、听说您家有小狗、能不能送我一只——然后,给男主人送上哈达和一条毛巾作为礼物。他已经深谙草原的礼数。

大只的都已经被抱走了,只剩两只乳白色的牧羊犬幼崽。那就两只吧,也好让狗崽做个伴。男孩记得,小狗的眼睛是蓝色的,亮极了,就像冬天湖里的冰。

结束与开始

后来,作家黑鹤的故事里,无数次提到这两只伴他度过了整个童年时光的乳白色牧羊犬。他在《儿童文学》杂志上发表动物小说,总会在作者简介里写上“与两头乳白色牧羊犬相伴,在草原与乡村的接合部度过童年时代”。

身为作家,格日勒其木格·黑鹤的符号特征足够鲜明,足够让人过目不忘。在城里出席活动,他有蒙古袍,有能吹出晕眩质感的口弦琴,戴着民族风格的金属耳饰,就算穿上衬衫,也能配上朋友亲手雕篆的民族工艺品当领结。甚至,他的体格都像是上天赠予他的礼物——除了他,还有谁呢?活脱脱是一匹黑骏马走上城市的街道。他的形象就是一个行走的符号,无论在儿童文学圈里,还是在更广义的自然文学领域中,几乎都是无可替代。

后来,黑鹤反复说,五岁之前,他的整个世界观和价值观都已经基本成形;而很多年后,他才意识到,自己童年见证的,那骑在马背上撒开手、稍稍侧身就是万千草叶抚掌而过的草原,是草原民族最后的古代。

然而细想一下,这样冷静清醒的升华之语,大概不可能出自一个原生牧民,只可能来自一名真正深入草原的作家。在草原四年后,八岁的他回到城市上学,走上正常孩子在体制中求学的轨迹。抽刀取肉的习惯会改,把油渍往靴子上蹭的毛病会改,没能跟着小主人坐上火车的两只牧羊犬,也会成为无能为力必须接受的梦——直到今天,他偶尔还会梦见那种刺耳的呲声。那是八岁的他曾真实听到、从此仿佛像火钳烙进心里的声音。那是狗爪在绿皮火车表层自上而下刮出的凄切。

这不是故事的结束,另一半才刚开始。

现代人黑鹤

连着接了两三个电话后,黑鹤起身走向书桌:“出版社又跟我要时间了,我跟他们说我在接受采访,他们不信。我拍一下你作证啊,不要介意。我现在得看看6月的日程,催好几遍了。”

说着打开电脑,敲键盘的声音响起。被捉出屋外的花猫跳上了书桌边的窗台,直勾勾盯着屋内挠窗玻璃,黑鹤没理会。房间里的网络是弟弟葛沁费老大劲给装的,邻居大叔家灯不亮了,也是找葛沁修,“你们黑鹤老师搞电器不在行啊。”草原营地里,若是没网没电,估计也很难过下去。

日程满当至此,其实也就这几年的事情。以前黑鹤在一家油企工作,每天晚上写作。写作,是黑鹤从小学起就崭露头角的本领,为的是逝去的草原时光。他骄傲地跟同学说,我养过两头这么大的牧羊犬,比你们还高!同学都认为他在吹牛。

城市里,草原上的自由和无序不见了,取而代之的是整齐。整齐的课桌椅,整齐的课程表,整齐的书本作业和试题……他憋得慌。被锁进整齐的现代序列里,要想容纳自由奔跑的那方土地,只能借助文字和绘画。于是,黑鹤把那些动物的故事,全写进了作文里。要求800字的作文,他总是一口气写三千多字,直到有天语文老师找他谈话:“你这么能写是好事,可你想想,考试你写不完,拿不到分不就可惜了吗?以后咱们就写1000字好不好?”

他想想,有道理,接受了。如今进校园讲座时,他总会提起这个故事。当年那位老师若是批评打击,少年说不定会一气而掷笔,从此便再也不会有作家黑鹤。

而在葛沁的童年里,大他三岁的哥哥是那个“别人家的孩子”,成绩好,爱看书,篮球也打得好,老师常跟他说的一句话是:“多跟你哥学一学。”生在一个家庭,兄弟俩的天分却完全不在一处。哥哥爱读书,弟弟爱玩车;哥哥在草原度过童年,弟弟一直生活在城市里……

在许多像张承志《黑骏马》一样的故事里,对文字与知识的投靠,往往是主人公在游牧身份与知识分子身份之间游移、踯躅和分裂的开始。按理说,黑鹤从回到城市、踏进校园的那一刻开始,这双重身份就已注定在他身上扎根。

两年前,黑鹤到了不惑之年。或许是危机感驱使,他开始有意识地思考未来规划。“希望自己的理念让更多人了解,这需要足够的话语权。”因此,他协助翻译引进了瑞典探险家斯文·赫定的最后一部作品《我在亞洲的狗》,帮助鄂温克老妈妈出版《驯鹿角上的彩带》。他了解商业规则,身边有个带有顾问性质的小团队,由四个前辈编辑和作家组成,帮助他规划作品,与出版社沟通。按市场规则走,干脆、直接了当。

一如他的作品,写幼犬间如何被逼蚕食求生,写猎犬如何与熊周旋,有时残酷直白到叫人不忍,好像把被撕裂的肠子呈上来给人看,但只是看,不带同情怜悯,也不带贬损轻蔑。

“还有没有王法了?”正聊着,黑鹤怒了,一瞪眼。顺他眼神回头一看,好家伙,屋里的五只猫全跳上了堆满饼干点心的茶几,以盛放羊肉的大方盘为中心,其中一只正偷偷用舌头舔羊肉。

听主人一声怒吼,五只猫吓得齐齐转过头来看我们。没等它们做出更多反应,黑鹤顺手操起桌上不知道什么东西就扔了过去,咚的一声砸在木茶几上,几只猫一下子四散而逃。

“做猫就要有个做猫的样子!”黑鹤边起身边大声宣告。一支药膏歪斜地躺在茶几的餐盘之间,居然没有误打到任何活物或死物。

偷故事的人

唯有提到那只老罗杰时,黑鹤的语气出现了少有的低沉。

那是一只跟了他15年的老猎犬。每天早上八九点,老罗杰会爬上床,用鼻子碰碰黑鹤,叫他起床;晚上,黑鹤在书桌前码字时,老罗杰把下巴搁在他的脚上,安静地趴着,一直陪到深夜两三点,等着主人带它回房车睡觉。为此,黑鹤养成了一个习惯——在桌前落座时总会收收脚,生怕不小心碰到桌下的老罗杰。

几年前,老罗杰越来越老了。黑鹤带它去看兽医,肝肺肾各种积水。黑鹤用一条打篮球时的护腰把尿不湿系在它腹下,每天换下来,淋漓的都是尿出来的血。它最爱吃香肠,但香肠盐分太多,黑鹤从不让它多吃。这次,老罗杰终于天天吃上了香肠。

那天晚上,黑鹤照旧写到了凌晨。要回房车睡觉了,就叫它。这次,老罗杰懒懒地看他一眼,没动。第二天早上,找了好一圈后,黑鹤才终于在房车底下找到了它。

“奇怪。这些狗没有一个死在我面前的。要么是我出去做活动,我走了几天后死掉。要么是这样。可能是觉得房车底下,离主人近一点吧。”

老罗杰离世后的好一段时间,黑鹤在桌子前坐下时还是会习惯性地收脚,然后才意识到,噢,老罗杰已经不在了。

黑鹤营地里的狗和马,都像是上辈子修来的福分。

比如,猛犬吃的肉骨头硕大到要用斧头砍,每块都足有十几斤。又比如,在呼伦贝尔夏季大旱之后,牧草难购,别人家的马只能在雪地里深挖,希冀着挖出埋在雪层下的枯草,而黑鹤的马吃喝无忧。

下午,黑鹤打算饮马,把马从圈里放出来。七八匹马儿,有黑有棕有花色有浅色,跟着主人慢慢踱步到有水泵的高地。水泵连着长长的橡胶水管,一开闸,水顺着雪地凹陷的轨迹流下来。更早放出的水早已结了冰,走在附近得格外小心,指不定雪面覆盖了冰面,叫人和马都脚下打滑。

险些滑倒的一瞬,我想起了《狼辙》。那是黑鹤写的一个短篇小说,少有地带上了些悬疑推理意味。有时候,草原上那些老辣而聪明的动物,会利用这被雪覆盖的路况捕杀猎物。《狼辙》,说的正是一只看起来瘦弱的狼是如何利用被雪覆盖的车辙绊倒数匹身强力壮的马,一次次将它们变为囊中之物,完成以弱胜强的巧猎。

一般说来,动物小说有两条路可走,一是法自然,二是法人类社会;前者固然真实可信,但后者明显更易操作,毕竟,人非动物,平移人之悲欢,自然容易得多。

毫无疑问,动物经验丰富的黑鹤属于前者,童年在草原的四年,他不仅拥有过自己的牧羊犬和小马,也养过小狼、小狐、小狍子和野兔,养过天鹅、大雁、鹰、隼、猫头鹰,养过大多数人们能在草原上想象到的动物。即便如此,但类似《狼辙》这样出人意料又真实的细节设置,究竟是怎么想出来的?

他依然语气平淡:“噢,那是一个真事。去采访调查的时候,牧民跟我说的。”

为了长篇小说《血驹》的创作,像学者做田野调查一样,他在草原上找牧民采访聊天。许多是上了年纪的老一辈人,渐渐远去的游牧故事,安静地躺在回忆里,说得出,传不下。有的会说普通话,有的只会蒙语,黑鹤听得懂,也会说一些,但还是得请个当地向导当翻译——比如,仅仅是马匹的毛色,就有三百多个不同的蒙语单词,光是白色的马,就有Duntsagaan海螺白、Undguntasagaan蛋壳白……

每一户,常常一聊就是好几天。“和你们可不一样,”他撇清采访牧民与现代采访流程的关系。他解释,现代追求速度和效率,两点之间永远走最短的直线,采访也一样,目的性强,想问什么便直来直去地问。但牧民不吃这套。“得先唠家常啊,让他们熟悉你,和聊天似的,时间久了对你信任了,才愿意说嘛。”认人情的传统还没失落,而牧民们把属于草原的故事,交给了蒙古族作家黑鹤。

有时候,重要的不是故事本身,而是一种随着现代化行将消失的身体经验。年长的巴尔虎牧马人,只需在早晨出了毡包站在风中观看风向,就能预测马群的方向和距离。要知道,在呼伦贝尔草原上,蒙古马群终日野牧,行踪不定,而这十来天里,马群可能已跑出几十或上百公里。在蒙语里,这种能力被称为“Salhiharah”。黑鹤找不到精准的汉语对应,姑且解释为“看风”。

后来黑鹤想明白,这种看似神奇的预言能力,不过是因为常年生活在荒野中,了解自然的微妙变化。某种程度上,黑鹤也算是识风雪之人——他闻风便知第二天会不会有雪,只因风里的湿度和滞重。这是常年的荒野生存经验赋予他的能力,而对被城市生活经验洗脑的现代人来说,却像是身体感知凭空多了不可理解的另一重维度。

酒精、下山与草库伦

黑鹤不爱饮酒。这让人意外。他的理由也很简单,不好喝。但喝酒之人,有多少是冲着味道去的?

当然,有时候,酒带来缘分。多年前他养成了一个习惯,每年要进大兴安岭森林生活上一个月——用时髦的说法是“野外生存探险”,只不过他比潮流早了十几年。很多年前的一天,他在河边突闻呕吐声,循声找到一个醉酒之人,便上前看自己能帮上什么忙。折腾一番后,小伙子清醒了些,说自己是驯鹿鄂温克人,他们的驯鹿营地就在附近,并向黑鹤发出了热情邀请。就这样,黑鹤有生以来第一次进入了原始的驯鹿部落。

因了这位鄂温克朋友,黑鹤得以亲历驯鹿部落的种种生活细节。他书架顶上摆着一个不小的驼黄色猂皮袋,扎口的皮绳末端拴着十来块蹄甲,只要一摇皮袋,残骨便会撞击粗糙的毛皮,发出既脆又闷的“零零”声。在屋里听起来,这分贝似乎不值一提,远远比不过一声犬吠,但黑鹤说,若在静谧的森林里,这声音能传到足够让每一只驯鹿都听见的远处。一闻此声,散落森林四处的驯鹿们便知道,传声之处有盐吃,要回营地了。

他听过老一辈驯鹿鄂温克人吟唱古老歌谣以安抚那些不肯让新生小鹿喝奶的母鹿;他把牧羊犬送上山,帮助部落抵御熊和猞猁等野生动物的袭击,也观察猎犬如何融入陌生的山林生活……难怪曾有读者说,黑鹤最好的作品,不是写草原的,而是写森林里的驯鹿部落的。

他不止一次嘲笑我对野外生存过于浪漫的想象。最大声的一次,是因为我脱口而出的一句“钻木取火”,他笑得前仰后合:“没原始到那个地步吧?已经有打火机和火柴了啊!”说完和朋友认真讨论起来:“不过在森林里,火柴确实比打火机好用。”

这位能与他讨论野外生存细节的朋友叫瓦然泰,达斡尔族,生活所迫,九岁开始独自在大兴安岭南部森林生活,十几岁时就有过在雪野中与野猪搏斗、在暴风雪中活下来的经历。黑鹤很是看好这小伙的木雕天赋,见人便推荐,還特意为他撰文。明面上,黑鹤写,瓦然泰是如今年轻人中罕见的拥有Salhiharah之人。私下里,黑鹤提起:“瓦然泰好在——不喝酒。”

黑鹤身边有很多这样极具天赋的朋友,只可惜被酒误了,清醒的时候少,醉得天昏地暗的时候多,手艺也渐渐地废了。说起这些少数民族朋友们,酗酒与否总是会被提及的一个特质。因为酗酒断送了前途的人,黑鹤见过太多。

酗酒背后,有个人因素,也有被剥夺旧有生活方式后的无所适从。“文化一定是和它的生活方式附着在一起的。”黑鹤明白,他文字中记录的一切,随着时间的流逝,必然会从活生生的现实,变成老者的回忆,再变成遥远的前世传说,终成背影。

蒙古马与摩托车

营地外的雪原上,第一匹棕红色的马率先饮饱水,缓慢掉转马头,朝坡下撒开步子,离了马群。大概得了一天中难得的自由,心情爽快起来,竟躺倒在雪地上,四蹄朝天,左右打滚。

这样放浪形骸的马,黑鹤见惯了:“它也要舒服下嘛。”

冬日,阴天,无风,空气冷冽但清爽。四周除了雪原还是雪原,对一匹马来说,饱腹、自由和安静并存,是够舒服的。

回到屋里,黑鹤拿火钳拨弄木炭,熄灭了炉里的火;揪住猫的后脖,一只只把它们拎出了屋。这个冬天在草原的时光要结束了。第二天,他得回到城市,重新过上住宾馆、奔波于各种活动的日子。他揉了一把自己的脸颊:“一到城市我就胖。你还记得三个月前在北京见到我吗?比现在胖了七公斤。累啊,一累就吃得多。一回到草原,立马瘦下去了。我现在感觉特别好。”

葛沁开车送我们回海拉尔城里。与营地一路之隔的一片蒙古包,再次出现在我们眼前。葛沁解释:“都是旅游景区,特地为游客建的。毡包里面跟酒店房间一样,很现代的。”冬天还是一片沉寂,但待草原回暖,游客们渐渐就多了。旅游营地的篝火、烟花和喧闹,往往要持续到半夜。严格说来,呼伦贝尔的夏天只有三个月,当地人不会轻易放过这短暂的旅游旺季。每到那时候,海拉尔城里的餐馆老板多半会为店里人手不够发愁——服务员去旅游景区挣钱了,那里来钱又多又快。他们简直像服务业中的候鸟。

看来,那些享清净的蒙古马,等到了夏天的夜里,恐怕便没那么舒服了。管你是马是狗还是什么猛兽,都得一同消受现代文明的作息。

我们跟在数不清的运煤卡车后前行。尘灰扬起,路边的雪覆盖不住裸露的地表煤。地平线上,巨大烟囱里吐出的烟雾几乎让人误以为是天上的云。远处出现了一座呈梯田状的裸露的山体,煤厂的围栏网上贴着大而鲜明的红色标语:保护环境。葛沁说,有次为了买煤,他进去过,山的中间是空的,像盘山公路一样盘旋而上、盘旋而下的,都是挖煤运煤的卡车。

和哥哥黑鹤不同,葛沁的故事多半和车有关。摩托车越野,开车谋生和远游……正说着,他突然笑了:“那些草原上的老人会说,现在的年轻人啊,谈起马来一无所知,说起摩托车来,懂得比谁都多。他们说摩托车,就是现代人的马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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