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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问题为导向以创新为抓手全面深化集体林权制度改革

2017-04-05沙县林业局

福建林业 2017年1期
关键词:沙县林权难题

文/沙县林业局

以问题为导向以创新为抓手全面深化集体林权制度改革

文/沙县林业局

近年来,沙县针对林改后面临林地经营权益不清、林业经营规模不大、林业经营收益不稳、林权抵押贷款不易、森林管护成效不高、林业服务能力不足等难题,坚持问题导向,通过“六项”创新破解“六不”难题,深化集体林权制度改革。现将主要做法及成效汇报如下:

一、创新林地经营权登记制度,破解权益不清难题。开展林地所有权、承包权和经营权“三权分置”改革,县政府出台了《沙县林地经营权流转登记管理办法(暂行)》,开发林地经营权初始、变更、转移、更正、注销等登记的应用系统,核发林地经营权证,赋予林地实际经营人在权属证明、经营权登记及抵押等方面的权能。从2015年3月发放全省首批林地经营权证以来,累计已发放330宗、3.73万亩。

二、创新林业经营组织形式,破解规模不大难题。县政府出台了《关于鼓励扶持新型林业合作经济组织发展的意见》,开展整乡推进,即以乡(镇、街道)为单位,逐村引导林农以转包、出租、入股等方式,成立家庭林场、股份林场、专业合作社、有限公司等林业新型经营主体,特别是鼓励组建经营面积2万亩以上的合作联社,实现林业规模化、集约化、专业化经营。目前,全县累计成立各类林业新型经营主体319家,规模经营面积86.86万亩,覆盖面达63.8%。

三、创新林业资本运作模式,破解收益不稳难题。一是探索林业混合所有制经营模式。鼓励支持国有林业企业与村集体、乡镇林场等林业经营组织开展股份合作经营,由国有林业企业管理经营联营山场,提高林分质量和单位产量;参与合作的林业经营组织每年可获得国有林业企业支付的股份转让金利息、林地使用费等持续性收入,增加了村财收入,壮大了村集体经济。目前,沙县国有采育总场与高桥镇林场、夏茂镇月邦村等6家林业经营组织拟开展合作经营1.72万亩,已完成资产评估1.11万亩,签订协议1.04万亩。二是探索林权让渡抵押贷款模式。鼓励支持股份林场、林业专业合作社等林权所有者将闲置林权让渡给沙县森林资源收储管理有限公司,由该公司进行统一抵押贷款和资本化运作,抵押期间支付给林权所有者一定的手续费,增加林权所有者的财产性收入,盘活了森林资源,实现“不砍树也有收入”。目前,已成功运作11笔、2040万元。

四、创新林业信贷融资机制,破解贷款不易难题。一是推行林业金融新产品。先后推出中幼林、毛竹林、经济林等林权和林地经营权证抵押贷款新品种,突破以往林权抵押贷款仅为近成熟商品林的限制;积极推广林权按揭贷款新产品,将林权抵押贷款期限从3年延长至20年,实现与林业生产经营周期的相匹配。目前,累计发放林权抵押贷款7.8亿元,贷款余额2.45亿元。二是推进林权收储机构运营。组建国有全资的沙县森林资源收储管理有限公司,建立健全运营管理制度,为林权抵押贷款提供收储保证,提高银行放贷的积极性。三是推广叠加森林综合保险。在现行政策性森林综合保险基础上叠加新型林权收储抵押贷款保险,将保险额由原来的600元/亩提高到1800元/亩,县级财政对叠加保险保费给予50%补助,有效降低林权抵押风险。目前,已完成叠加保险面积1.5万亩,投保额2700万元。

五、创新生态公益林管理机制,破解成效不高难题。一是创新重点生态区位商品林赎买方式。以沙县列为全省重点生态区位商品林赎买改革试点为契机,出台了《重点生态区位商品林赎买等改革试点实施细则》,建立重点生态公益林储备库,已通过直接赎卖、补助改造、定向收储吸收各类林分3850亩。二是创新生态公益林管护模式。组建森林生态管护(防火)大队,实行“镇聘、站管、村监督”的联防联动管护模式,统筹安排管护经费和巡护队伍,全面提升科学管护、灾害防控水平。全县12个乡(镇、街道)均已组建森林生态管护队伍,落实管护资金170万元,管护面积达185万亩。

六、创新林业社会化服务体系,破解能力不足难题。一是搭建林业社会化服务平台。在沙县农村产权交易中心设立林业服务平台,满足林农和林业经营组织对林权交易、登记、信息、金融等多方面、多层次的服务需求。二是简化林木采伐审批办证手续。将“福建省林政管理业务应用系统”延伸至乡镇林业站,林农到所在乡镇就可“一站式”办妥采伐手续,有效解决“办证难”问题。三是林业站设立林改服务专岗。指定专人协助林业经营组织办理工商注册、税务登记、年报编制等繁杂的手续;建立各类林业数据库,对林业经营主体实行“三级”管理,提升林业经营主体规范化运作水平。

责任编辑/丁 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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