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持人语
2017-04-04朱荫贵
朱荫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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朱荫贵
税收,是一个国家为支撑该国及社会公共团体执行职务,维护国家和社会正常运转而向国民征收费用的体系。这个体系因为涉及社会各阶层以及民众民生的切身利益,税率调整和税收种类变化能够直接影响社会中不同阶层人的收入的缘故,因此一直受到学界和民众的关注。
人类社会因为历史、文化、传统和社会发展水平的种种差异,各个国家的税收体系不会一致,就是同样一个国家,随着社会发展的阶段不同,税收体系也会历经种种的演变进而呈现出不同的时代特征。近代以来,因为国体和社会性质的演变,中国的税收体系发生过不止一次大变动。1911年辛亥革命推翻延续几千年的封建王朝体系之时,税收体系的变化就带有性质上的改变。民国时期财政专家贾士毅的评论就说得很清楚。他说:“我国在民元以前,在政治上为专制君主时代,一国财用,取之于民,用之于君,故行政从简,财用从约,预算以量入制出为依归。入民国以后,改专制为共和,废君主而行议会,于是一国财用取之于民亦有用之于民之意,预算遂有量出为入之势。”他认为封建时代的财政,“其最大目的为‘足国用’,理财之要诀为‘宽恤民生’,而以‘不增赋’为理财者之美德”,但从民国时期的财政理论来看,这种财政有很大缺陷,因为其“只能负消极使命”。
1927年南京政府取代北京政府后,财政税收上又经历了一次大的变动,这次变动主要体现在税收制度的改变上。在明确中央财政和地方财政的划分以及征收对象外,还借鉴实行和引进了不少西方国家的税收方式,使得中国税收体系西方色彩逐渐浓厚。与此同时,也出现了通过税收制度改革旧弊和调节社会差异的呼声。但因国情、历史条件以及征收环境等种种原因的缘故,有些改革得以较为顺利地实行,如裁厘改统(即以统税代替过去的厘金),或者增加新的税种如设立营业税等。也有的历经多次反复讨论,最终虽然实行,不过效果不彰。例如遗产税是否应该征收及如何征收,就经历了不止一次的讨论,最后在1940年才正式实行,但因效果未如人意仍存较大争议。待得南京政府战败后去到台湾,此一税种是否征收以及应该如何征收仍然难以定论,其中的内在原因虽有是否能够达到公平、如何堵住漏洞以及征收成本是否过高等多种问题的考虑,但根本上很重要的一条还在于这个税种的征收与数千年中国历史文化传统是否适应的问题存在于其中。
近些年,随着中国大陆的市场经济不断发展,这样的问题也逐渐浮现,现在是否应该征收遗产税,以及如何征等等问题,同样有了种种不同的议论和呼声。在这种时候,多从历史和他人的发展中吸取经验教训,作为自己制定有关制度时进行参考,不失为一种慎重和稳妥的做法。“他山之石,可以攻玉”,一种涉及千家万户、影响深远的税种是否应当征收,征收过程中又有什么地方需要注意等问题方面,值得听取更多人的意见和采取更慎重的做法。
雷家琼这篇论文,梳理了1945年后台湾征收遗产税历经七次调整的变化过程,以及其中凸显出来的各种问题和原因,是提供参考和借鉴思路的一篇很有价值的论文,值得推荐和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