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强动物防疫检疫,提高食品安全保障
2017-04-04山东农业大学食品科学与工程学院山东泰安271018王淑静陈官营山东农业大学动物科技学院山东泰安
郝 心 (山东农业大学食品科学与工程学院 山东 泰安 271018)王淑静 陈官营 (山东农业大学动物科技学院 山东 泰安)
卫生检疫
加强动物防疫检疫,提高食品安全保障
郝 心 (山东农业大学食品科学与工程学院 山东 泰安 271018)王淑静*陈官营 (山东农业大学动物科技学院 山东 泰安)
动物源食品安全问题已经被世界卫生组织列为全球公共卫生领域的重要工作,已经成为我国和全世界都在关注的焦点问题。随着市场经济发展和动物及其产品流通的日趋活跃,各类畜禽的疫病流行已成为严重制约畜牧产业健康稳步发展的重要因素。近几年来世界范围内影响较大的生物安全事件时有发生,如SARS、禽流感(AI)、口蹄疫(FMD)、疯牛病(BSE)、甲型H1N1流感等,对畜牧业生产、人类自身安全和人类生存环境安全构成严重的威胁,也使得国内外对动物食品卫生安全要求越来越高。随着人们对健康生活的日益关注,畜产品的安全问题被提上了议事日程。建立和健全畜产品的安全质量管理体系,采取合理有效的措施,切实提高上市肉食品的消费质量,保障人们的肉食品安全是工作的重中之重。只有为人们的食品安全建立一道积极有效的“防火墙”,才能确保畜牧业生产的健康持续发展和广大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达到以检促免、以检促防、提高免疫密度、降低动物疫病的发病率和死亡率的目的。由此可见,动物防疫和检疫工作无论是从经济意义方面还是公共卫生意义方面都凸显其重要性。
1 完善动物防疫体系,打造食品安全基础屏障
动物防疫工作是事关畜牧业健康发展,促进农民增收,保障人民身体健康的大事。动物传染病的控制和消灭程度,是衡量一个国家兽医事业发展水平的重要标志,也代表着国家的文明程度和经济发展实力。
1.1 建立、健全各级特别是基层兽医防疫机构 保证兽医防疫措施的贯彻落实,保证人员到位、经费到位。进一步加强和改善防疫基础设施,增加仪器设备,配备执法交通工具,尤其要加大对乡镇站、村级防疫点等基层动物防疫体系的支持力度,确保动物防疫工作的顺利进行。
1.2 建立、健全并严格执行兽医法规 依据《动物防疫法》、《动物检疫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结合各个地区的实际情况,进一步建立完善相关规章制度,以制度建设为突破口,严格规范每一项工作,切实加强各项管理制度的落实。在此基础上,进一步加强动物防检证照标志管理,建立证章管理档案,在日常执法工作中,做到了持证上岗,文明执法,规范填写各类证照,使动物防检证章标志的管理工作走上制度化、规范化轨道。
1.3 贯彻“预防为主”的方针,科学实施药物预防 全面做好高致病性禽流感等重大动物疫病的免疫工作,重视 “饲养、防疫、检疫、诊断、报告,隔离、封锁、消毒、治疗、处理”八大环节,按照“政府保密度,畜牧部门保质量”和“集中免疫,常年补针”的原则,使得动物防疫工作落到实处。此外,还应注意边境地区预防注射,建立有效大的免疫带,尤其注意人畜共患病等重大传染病的预防,做到动物尸体无害化处理,减少和去除重大动物疫病传染源,控制重大动物疫病传播途径,可有效避免重大动物疫病的发生。
2 严把出入境检疫关卡,打造食品安全外围屏障
据我国文献资料得知,在最近二十多年时间里,我国新的畜禽疫病增加了50多种,如鸡传染性法氏囊病、J亚群淋巴细胞白血病、猪伪狂犬病和猪蓝耳病等,多是通过种畜禽的引进、畜产品、动物源性饲料和生物制品的进口等途径进入我国的。通过畜牧业生物安全体系的建设,进一步强化进出境检疫,可有效减少和杜绝新的、危害严重的动物疫病传入我国。针对各种疫病不同的传播方式,采取隔离、消毒等综合性措施把病原微生物和畜禽群隔离,可有效切断传播途径,避免畜禽感染发病。对新引进的畜禽进行一段时间的隔离和检测,可有效防止动物疫病传入畜禽场。对进入畜禽场(舍)的人员、车辆和设施采取控制、消毒等措施,可有效减少疫病的传播。进口检疫时如发现患有严重传染病的动物及其同群动物,应全群退回或全群扑杀病销毁尸体。此外,对危害大而目前预防控制困难的动物疫病,人兽共患病和动物共患病以及我国尚未发现的外来病等,应作为检疫的重点对象,切断传播途径,减少和杜绝动物疫病传入、传播,加强流通环节动物及动物产品监管,保障食品安全。
3 加大畜牧业投入品管理,前移食品质量安全屏障
3.1 加大兽药执法力度,强化兽药市场监督管理 定期和不定期对兽药市场进行抽检,禁止不明成分以及与所标成分不符的药物进入市场,对制假药、售假药等违法行为予以严厉的打击,严格规范药物的安全生产和使用。
3.2 加大饲料安全的监管力度,确保饲料及饲料添加剂的质量 严厉打击、取缔骗农坑农事件,加大对饲料生产企业的监控,严禁使用国家规定禁用的饲料添加剂,规范饲料市场的秩序,保证畜禽及其产品的安全。
3.3 加大兽药残留和禁用药物的监控力度,完善药物残留监控体系 降低和科学使用药物来控制畜禽产品中的药物残留,从源头抓起,建立健全监测体系,建立严格动物产品抽检制度,不定时对肉类市场、奶类市场进行“瘦肉精”等违禁药物及抗生素等药物残留抽检,严防含违禁药物的阳性畜产品流入肉类市场。开展兽药残留监控工作的同时,还应加大对食源性疾病食品污染以及食品中有害因素的监测,从根本上扫除“三聚氰胺”等事件对人们的危害。对上市的畜产品及时进行药残检测,若发现药残超标者立即禁止上市并给予处罚。
3.4 加强药物残留分析方法的研究,开发推广无公害的非抗生素类药物及其添加剂 积极开展国际交流与合作,完善药物残留的检测方法,积极开发简单、快速、准确灵敏和便携带的残留分析技术,使分析过程自动化或智能化以提高分析效率,降低成本。与此同时,积极开发推广非抗生素类药物,如微生物制剂、中草药和无公害的化学药等。
4 开展流行病学调查和推广基本防治知识,打造食品安全绿色屏障
(1)流行病学调查是流行病学诊断的基础,可在临诊诊断过程中进行,如向畜主或相关人员询问疫情,或对现场进行仔细的观察、检查,弄清本次流行的情况、疫情的可能来源、传播途径和方式以及该地区的政治、经济情况等,获取第一手资料进行归纳、分析,流行病学调查不仅给流行病学诊断提供依据,也能为拟定防制措施提供依据。(2)加强对《动物防疫法》及动物防疫知识的宣传教育,增强人民群众的动物防疫意识。通过电视、报纸、网络、张贴标语、发传单、举办培训班等多种形式,宣传《动物防疫法》及动物防疫知识,宣传科学养殖技术,提高群众的防疫意识,使群众树立“防重于治”的观念,树立健康养殖理念,唤醒健康养殖意识,提升集约化程度,加强饲养管理,更加注重畜禽产品质量安全和生态效益。只有让广大群众了解搞好动物防疫的重要性,才能顺利开展好动物防疫和检疫工作,使畜牧业的法律、法规走进养殖户和养殖场,从而在全社会建立起正确认识防疫工作的良好氛围,提高公民防疫意识,主动配合搞好动物防疫、检疫工作。大力推行“公司+基地+标准化+绿色化”的生产管理模式,引导企业向标准化、集约化和规模化方向发展。积极推动养殖基地实施GAP(良好农业操作规范)认证,从源头上控制农兽药残留和有毒有害物超标,确保食品原料的安全卫生。
5 健全制度强化监管,打造食品安全执法屏障
5.1 加大检疫力度,强化屠宰检疫规程 对进场屠宰动物凭产地检疫证明和免疫标识入场屠宰,建立待宰动物巡查制度,检查其健康情况,对屠宰动物进行同步检疫,实施全程监督,定期对屠宰场进行消毒,并且做好各项记录,对无证和检验不合格的,不许出售、运输、屠宰、上市。切实加大《动物防疫法》、《动物检疫管理办法》及《农产品质量安全法》等法律法规的贯彻执行力度,进一步规范动物屠宰管理,严厉打击各种违法行为。
5.2 加强部门配合,提高监督检查综合能力 做好各部门的协调工作,将产地检疫、运输检疫、屠宰检疫、市场检疫四大检疫环节有机的结合起来,相互配合,互相制约,相互促进,有效地控制动物疫病传播;设立举报投诉电话,对执法人员进行监督,对滥用职权、循私舞弊、不履行职责等违法行进行整顿,保持检疫监督执法队伍的纯洁性和执法的权威性,保护畜牧业健康有序地发展,为群众吃上健康合格的动物食品提供了有力保障。
5.3 提高动物防疫检疫工作者的整体素质,打造执法精英 采取各种形式加大培训力度,吸引有兽医专业学历的优秀青年加入,树立服务意识,推行文明用语、礼貌服务,规范检疫检查程序,加强收费管理,不断提升检疫人员文化、专业和职业道德素质,让更多的人了解动物检疫工作,支持动物检疫人员进而提升检疫人员的社会地位,提高行业的社会认可程度,优化检疫执法环境,建成一支业务精湛、严谨务实、作风正派的动物防疫、检疫执法队伍,更好地为公共卫生保驾,为畜牧业发展护航。
6 建立和健全生物安全体系和GS1系统(全球统一编码及标识系统),全力打造畜产品安全屏障
(1)据报道,全国36种重点动物疫病每年导致生猪发病 1160万头,牛发病45.3万头,禽发病5.3亿只。据测算,每年仅动物发病死亡造成的直接损失近400亿元,相当于养殖业总产值增量的 60%左右,造成这种现状的原因是多方面的,但主要原因还是畜牧业生物安全体系不完善。生物安全体系目前主要涉及养殖生产中的疫病防控体系、实验室安全体系和基因工程领域3个方面。养殖生产中的疫病防控方面的生物安全主要是采取必要的有效措施,最大限度地消除各种理化和生物性致病因子对人和动物的危害,是动物生产中的一种安全保障体系。它涉及诸多方面,包括养殖场的涉及与控制、人员和物品流动的控制、无规定疫病区的建立和疫病控制等。实验室方面的生物安全主要是指在实验室进行各种工作时,防止病原体对人、动物及环境造成危害而进行的物理防护。基因工程领域的生物安全是指对有现代生物技术的开发和应用可能产生的负面影响所采取的有效预防和控制措施。建立完善的畜牧业生物安全体系是畜禽疾病防制的基础和前提,是畜产品质量安全和提升畜牧业竞争力的必然选择。我们要认真探讨畜牧业生物安全体系的内涵,研究落实生物安全体系的各项具体措施,保障和促进我国畜牧业又好又快的发展。(2)目前我国动物疫病的流行,有些是通过使用不安全的生物制品传播而造成流行,但多数情况是畜禽及其产品携带和不规范流动引起。通过生物安全措施的实施,可有效减少疫苗的使用;通过加强生物制品等生产的监管,杜绝了兽用生物制品的病原携带,提高兽用生物制品的质量和安全性,减少兽用生物制品传播疫病的风险。通过加强国内的产地检疫、运输检疫、市场检疫、屠宰检疫和出入境检疫,规范国内畜禽及其产品的运输和销售,减少和杜绝疫情随畜禽及其产品、运输工具等传播、扩散,达到控制和消灭疫病的目的。(3)建立信息互通机制,完善信息网络,加快GS1系统建设,充分发挥动物卫生监督网络的信息共享交流作用,建立动物养殖网络台帐,及时了解和掌握相关地区动物疫情信息,对动物从饲养到经营实行全程监管,定期对养殖信息进行更新。各地区间相互协作,严格实行动物报检制度加强流通环节监管,避免漏检、逃检现象发生。同时产地检疫与违禁药品、兽药残留等的检测相结合,严把产地源头关,确保畜产品质量安全。通过建立动物及动物产品管理和跟踪与追溯公共数据库,对养殖户、养殖场、屠宰分割场以及肉类各消费环节信息的录入、编码标识,为企业、政府和公众构建全方位、多层次的食品安全质量数据库和服务平台,实现从养殖户到餐桌的食品供应链跟踪与追溯体系,确保人民的健康生活。
S851.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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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07-1733(2017)06-0042-03
2017–03–29)
*通讯作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