强化农机执法 促进农机安全生产
2017-04-02成都市农业委员会
□成都市农业委员会
强化农机执法 促进农机安全生产
□成都市农业委员会
成都市目前注册有登记管理的拖拉机、联合收割机13241台,拖拉机、联合收割机驾驶员23306人,农机专业合作社143家,农机维修网点120个,拖拉机驾驶培训学校5家。由于农机作业分布点多面广,农机安全监管力量不足,拖拉机无牌行驶、无证驾驶、脱检脱审等违法违规行为时有发生,给农机安全生产带来了严重隐患。近年来,成都市以加强农机行政执法为手段,认真履行法律法规赋予的职能职责和任务,通过改革和完善农机执法体系,规范农机安全执法检查,加大宣传教育和执法工作力度,进一步推动了全市农机安全生产责任制的落实和农机安全源头监管,较好地完成了四川省农业厅下达的各项目标任务,保障了全市农机安全生产。
1 建立健全农机监理执法体系
2015年6月,经成都市编办批准,成都市将原市农业执法支队、市动物卫生监督所、市水产站、市生猪屠宰支队及市农机监理所整合,成立了成都市农业综合执法总队。成都市农业综合执法总队编制90人,为副局级单位,总队设综合处、动监支队、养殖支队、种植支队和农业资源支队,农业资源支队加挂农机监理支队牌子,承担全市农机安全监管执法及农机监理业务监督指导工作。各支队(处)均为正处级。市总队配备了6辆执法车,以及执法记录仪、打印机、录音笔、移动电脑等执法设备。同时,成都市各区(市县)也利用机构改革时机,积极主动争取将农机监理机构及职能纳入到当地农业综合执法部门。目前,全市22个区(市县)中,有二分之一的区(市县)已把农机监理机构或执法职能整合到当地农业综合执法队伍中。初步形成了全市统一的农业综合执法体系,为进一步加强执法监管,保障全市农机安全生产奠定了基础。
2 进一步完善执法监管机制
1)制定农机安全监督执法方案。总队成立后,为规范开展执法监管工作,按照“法定职责必须为、法无授权不可为”的工作原则,在广泛开展调研的基础上,结合成都市实际,制定了包括农机安全监督执法方案在内的12个执法监管方案。《农机安全监督执法方案》明确了全市农机安全监管重点对象、目标任务、检查频率频次和具体工作措施。主要监管对象为农机专业合作社、农机大户,拖拉机、联合收割机培训机构和农机维修等相关活动单位和个人。检查重点为注册登记、机械安全、操作规程、经销维修和驾驶培训。
2)建立“双随机”检查机制。建立了主要监管对象名录库和执法人员名录库。根据农机安全监管对象情况和农机生产特点合理确定随机抽查比例和频次,同时从执法检查人员名录中随机选派执法检查人员,确保公正公平地开展执法检查工作。切实提高执法工作效率,目前成都市农机安全执法检查的比例和频次为各区(市县)农机监理或农业执法机构对辖区内农机专业合作社、拖拉机驾驶培训学校、农机经销维修网点的执法检查率达到100%;市执法总队随机抽查,抽查率达到30%。
3)进一步理顺监管体制。进一步落实市、县两级农机执法职权层级分工,加强对县级执法工作的督查指导,巩固和完善市县协作的执法联动机制,形成执法监管合力。对已将农机监理职能职责纳入了当地农业综合执法部门的区(市县),积极督促其加大农机安全执法力度;对部分未将农机监理机构或职能纳入农业综合执法部门的区(市县),主要以市农业资源支队到相关区(市县)开展执法工作为主,推动全市农机监理执法工作的全面开展。
3 加大农机安全宣传培训力度
总队成立以来,高度重视农机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宣传工作,按照“谁执法,谁普法”要求,深入开展普法教育,引导广大农机从业人员增强法制观念、养成守法习惯,促进农机安全生产。一是充分利用安全执法检查、督查等时机,采取面对面座谈宣讲、发放宣传资料和安全生产告知书等多种形式,对农机专业合作社、农机驾驶操作人员进行深入宣传,明确农机专业合社等农机经营生产机构的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二是结合农时季节特点开展农业法律法规宣传培训,认真组织开展“安全生产月”“安全生产月咨询日”活动,为全市农机安全生产营造良好的氛围。三是组织开展集中培训,成都市农业综合执法总队每年都举办全市农机安全监管执法培训和执法监督培训,同时采取外出交流、联合办案等形式,提升农机执法人员执法能力和办案水平。四是积极推动各区(市县)组织本辖区的农机安全生产培训,2016年全市共开展农机安全培训74次,培训人员4000人次,发放各类农机安全宣传资料2万余份。
4 加强农机安全生产执法检查
1)加强农机安全监管执法工作痕迹管理。制定了农机安全检查和执法检查记录表,并在全市统一使用,记录表将农机安全检查和执法检查的所有事项都明确列出,避免了因工作疏忽而出现遗漏,保证了检查质量。实行了农机安全执法监管工作月报制度,严格要求各区(市)县使用四川省统一的农机安全管理台账,切实做好农机安全监管档案管理工作。
2)加强农机安全监管执法。总队成立后,每年都按照省市相关要求开展了农机“打非治违”“绿剑护农”工作及元旦、春节等重要节日和春耕、秋收等重要农时季节的农机安全专项执法行动,组织全市农机执法人员,对农机作业场所、农机生产和经营单位进行安全隐患排查,对存在的问题及时提出整改要求。加强农机安全执法检查,深入乡村道路、田间场院、农机集中作业场所,整治无牌无证、超速超载、疲劳驾驶、未年检作业、非法载人等违法行为,确保了全市农机安全生产。2016年,全市共开展农机安全执法检查712次,查找整改安全隐患102起,出动执法人员2 100余人次,检查农机专业合作社206家次、农机维修点68个次、农机加油站16个次、农机驾驶培训学校7个,查处各类违规违法案件10起(其中,市总队查处8起,崇州市、邛崃市各查处1起),进一步规范了农机安全生产秩序,有效防范了农机重特大事故的发生。
虽然我们在农机安全监管执法上做了一些工作,取得了一定成效,但仍然存在一些问题和不足。一是由于基层农机执法职能整合未完全到位,存在市县农业资源(农机监理)执法上下脱节,配合不到位的问题;二是农机安全执法难度较大,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后,对上道路行驶的拖拉机农业部门无检查权、处罚权和事故处理权,农机执法检查范围仅在田间场院,对无证驾驶、未注册登记和年检等违规、违法行为查处难度较大。
针对上述存在的问题和不足,今后我们要认真贯彻落实《安全生产法》《道路交通安全法》及《农业机械安全监督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全面落实省市安全生产工作部署,以深化执法队伍素质能力建设为主线,进一步创新工作方法,加大农机安全执法检查力度,强化农机安全源头管理,确保农机安全生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