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古代的萤火虫民俗文化
2017-04-02翟荣惠
□刘 铭 翟荣惠
我国古代的萤火虫民俗文化
□刘 铭1翟荣惠2
我国古代有着历史悠久,丰富多彩的萤火虫民俗文化。它主要包括:解释萤火虫来源的“腐草化萤”说以及与萤火虫有关的民俗节日、诗词、典故、歇后语、谚语以及娱乐项目等内容。
萤火虫;古代;民俗文化
萤火虫属鞘翅目萤科,是鞘翅目萤科昆虫的通称,是一种小型甲虫,因其尾部能发出萤光,故名为萤火虫。此外,它还有很多名字,崔豹《古今注》曰:“萤火一名晖夜,一名景天,一名熠耀,一名磷,一名丹良,一名丹鸟,一名夜光,一名宵烛。”[1]全世界约有萤火虫2000种,分布于热带、亚热带和温带地区,其中我国约有100多种。
萤火虫是美丽的发光昆虫,能够发出黄色、橙色、红色、黄绿色及绿色等多种颜色的荧光。色彩绚丽,明暗闪烁,间与星光交相辉映的荧光,带给人们的不仅是视觉的刺激,更有精神上的各种感受而产生的复杂情感。因此,人们在自己的物质生产和生活实践中赋予了萤火虫厚重的文化内容,形成了博大精深的萤火虫民俗文化。
一、“腐草化萤”说
萤火虫民俗文化中,最为精彩和生动的莫过于古代广泛流行的解释萤火虫来源的“腐草化萤”说。
古人之所以有这种认识,是因为萤火虫栖息的环境,以潮湿腐败的草丛为主,古人往往会看到萤火虫从其中出入,于是便凭直觉产生了“腐草化萤”的说法。《礼记·月令》载:“季夏之月,……腐草为萤。”[2]《逸周书》载:“大暑之日,腐草化为萤……腐草不化为萤,谷实鲜落。”[3]《本草纲目》中对此记载最详:
萤有三种:一种小而宵飞,腹下光明,乃茅根所化也,吕氏《月令》所谓“腐草化为萤”者是也;一种长如蛆蠋,尾后有光,无翼不飞,乃竹根所化也,一名蠲,俗名萤蛆,明堂《月令》所谓“腐草化为蠲”者是也,其名宵行,茅竹之根,夜视有光,复感湿热之气,逐变化形成尔;一种水萤,居水中,唐季子卿《水萤赋》所谓“彼何为而化草,此何为而居泉”是也。[4]
《本草纲目》中提到的无翼萤火虫,实际上是萤火虫的幼虫。而对于萤火虫的生成,李时珍则认为它们是由在夜晚看起来发亮光的茅、竹之根,在潮湿闷热的环境中腐化而成。古人有这种认识,与他们所认为的世间万物在一定条件下,皆可以互相转化的哲学思想有关。《庄子·至乐篇》云:
种有几,得水则为继,得水土之际则为蛙蠙之衣,生于陵屯则为陵舄,陵舄得郁栖则为乌足,乌足之根为蛴螬,其叶为蝴蝶。蝴蝶胥也化而为虫,生于灶下,其状若脱,其名为鸲掇。鸲掇千日为鸟,其名为干余骨。干余骨之沫为斯弥,斯弥为食醯。颐辂生乎食醯,黄軦生乎九猷,瞀芮生乎腐蠸,羊奚比乎不箰。久竹生青宁,青宁生程,程生马,马生人,人又反入于机。万物皆出于机,皆入于机。[5]
又,《知北游》云:
是其所美者为神奇,其作恶者为臭腐,臭腐复化为神奇,神奇复化为臭腐。[5]
庄子认为世间万物都是互相转化的,生生不息,不断循环。这样,腐烂植物化为动物也是其中应有之义。《搜神记》载:
故腐草之为萤也,朽苇之为蛬也,……羽翼生焉,眼目成焉,心智在焉:此自无知化为有知,而气易也。鹤之为獐也,蛬之为虾也:不失其血气,而形性变也。若此之类,不可胜论。鹤之为獐也,蛇之为鳖也,蛬之为虾也,不失其血气,而形性变也。若此之类,不可胜论。[6]
可见,动植物之间可以互化,这属于“无知化有知”,连最本质的气也要变化。而动物之间的变化为“有知化有知”,只是形体的变化,本质的气并没有变。
朱熹《礼记述注》对腐草化萤也有解释:“离明之极,故幽类化为明类也。”[7]他认为腐草败叶之类长期处于黑暗幽深的地方,常年不见日光,根据物极必反的道理,时间久了反而会生出闪闪发光的萤火虫。
根据上述道理,古人认为不仅腐草可以化萤,而且人死后的精血也可以化萤。晋代祖台之的《志怪》记载:
晋怀帝永嘉中,谯国丁祚渡江至阴陵界。时天昏雾,在道北见一物如人倒立。两眼垂血从头下,聚地两处,各有升余。祚与从弟齐声喝之。灭而不见。立处聚血,皆化为萤火数千枚,纵横飞去。[8]
更为神奇的是古人还有魂魄化萤的民间信仰。之所以有这样的想法,应该是古人只观察到萤火虫在夜里飞行,而看不到其虫体,便以之为磷火,也就是民间所称的鬼火,于是人死后魂魄化为萤火虫的想法也便应运而生了。晋傅咸《萤火赋》云:
潜空馆之寂寂兮,意遥遥而靡宁。夜耿耿而不寐兮,忧悄悄而伤情。哀斯火之湮灭兮,近腐草而化生。感诗人之悠怀兮,览熠耀于前庭。[9]
这里,傅咸就把腐草化萤说和魂魄说结合,产生了人死后离散之魂化为萤火虫的说法。由此,更是形成了萤火虫为鬼的民间信仰。而这种信仰与民间的鬼怪传说“夜行游女”有关。
“夜行游女”,在民间传说中为鸟名。即女鸟,一名姑获,是一种女鬼。南朝梁宗懔《荆楚岁时记》载:
正月夜多鬼鸟度,家家槌床打户,捩狗耳,灭灯烛以禳之。按:《玄中记》云:“此鸟名姑获。一名天地女,一名隐飞鸟,一名夜行游女,好取人女子养之。有小儿之家,即以血点其衣以为志。故世人名为鬼鸟。”[10]
不知何时,民间又把这种女鬼与萤火虫联系起来,认为夜间飘飞的萤火虫就是女鬼所化。《酉阳杂俎》载:
登封尝有士人,客游十余年,归庄,庄在登封县。夜久,士人睡未著,忽有星火发于墙堵下,初为萤,稍稍芒起,大如弹丸,飞烛四隅,渐低,轮转来往,去士人面才尺余。细视,光中有一女子,贯钗,红衫碧裙,摇首摆尾,具体可爱。士人因张手掩获,烛之,乃鼠粪也,大如鸡栖子。破视,有虫首赤身青,杀之。[11]
萤火虫与鬼魂神秘关系让人们对其产生敬畏和惧怕。徐坚《初学记》载:“《淮南万毕术》曰:萤火却马。注云:取萤火裹以羊皮,置土中,马见之鸣,却不敢行。”[1]而在一些民间传说中则认为萤火虫飞到谁家谁家就倒霉,不是生病就是死亡。《青箱杂记》的《夜游女子》云:“夜游女子,萤火也。此伏尸之精。烧香辟。若入人家,其色青者吉,红者有祸殃。”[12]
当然,也有些民俗认为萤火虫的出现是吉兆,他们相信如果萤火虫飞进室内就会有客人来临。还有的地方用萤火虫来占卜来年农业生产的丰歉,人们把放在地上的萤火虫用脚一拖,便可根据地上出现的萤光来判断丰歉,线粗且长则象征稻穗肥大,可望丰收,反之,则歉收。
上述这些关于萤火虫来源的民间传说和民俗信仰,在古代科学尚不发达的情况下是深入人心的。这种“腐草化萤”的传说,还随着中国文化的传播,影响到了朝鲜和日本等国家。如日本正德二年(1712)出版的百科全书《和汉三才图会》中,就记载了竹、茅之根演变成萤火虫的传说。即使到了今天,人们的科学素质有了很大提高,还有相当一部分人认可这种“腐草化萤”的传说。我国台湾省的杨平世教授曾于1996年就萤火虫的知识通过网络对普通民众进行过问卷调查,结果在参加调查的60名群众中,大约三分之一的人认为萤火虫是由腐草生成的。
二、有关萤火虫的民俗节日
在我国的民俗文化中,有许多节日与萤火虫有关。
如中元节,俗称鬼节、七月半,佛教称为盂兰盆节。俗语云:“七月半,鬼乱窜。”在民间传说中,农历的七月十五这一天,是阴间的鬼门关开启之日。这一天晚上,阴曹地府的各种鬼魂都能走出地狱之门来到阳间活动。而此时,每家的祖先们也可以回家看看儿孙的生活情况。人间七月半,秋高气爽,五谷丰登,硕果累累,正好为先人们提供丰盛的祭品,让他们可以尽情享受后辈们的香火。
农历七月又是我国大部分地区萤火虫活动的旺季。清代嘉庆年间的《三台县志》描述了此时萤火虫活动的美景:“是月也,金风至,白露降,萤火见,寒蝉鸣,枣梨熟,禾尽登场。”[13]清代孟登先《十四日池上有作》云:“山里惊秋早,池中得月先。波开千丈阔,影欠一分圆。萤火如星落,虫声与夜连。满城焚纸镪,疑是夕阳天。”[14]到了夜间,田野树林里,流萤纷飞,飘荡闪烁,很容易让人与鬼的活动联系起来,认为那是到处游走的鬼魂。
再如,台望节。它是广西都安、大化、巴马、平果、马山等县的壮族同胞的节日。在农历七月二十日晚上,老人以月卜下半年气候,如天晴月明,则下半年风调雨顺,如云遮月,则天旱。据彩万志先生考证,这个节日是一个与萤火虫有关的连性节日,在此晚,欣赏流萤漫天飘舞的盛景,亦是重要的娱乐项目。
又如,农历七月初七,它是中国的传统节日七夕节,又名乞巧节,还是我国古代的“情人节”和“女儿节”。由于这个节日处于七月,到了七夕,常常伴有漫天飞舞的萤火,非常的壮美动人。潘岳《萤赋》云:“熠熠荧荧,若丹英之照葩;飘飘频频,若流金之在沙。”[15]这样的美景,为男女之间炽烈的爱情营造了令人陶醉的浪漫而又凄婉唯美的氛围。因此,七月七晚上,相传是天上牛郎织女一年一度相会的时刻。牛郎织女动人凄美的爱情故事,在民间可谓是家喻户晓,也是文人墨客笔下经常歌咏的题材。如,崔颢《七夕词》云:
长安城中月如练,家家此夜持针线。仙裙玉佩空自知,天上人间不相见。长信深阴夜转幽,瑶阶金阁数萤流。班姬此夕愁无限,河汉三更看斗牛。”[16]
又,杜牧《七夕》云:
银烛秋光冷画屏,轻罗小扇扑流萤。天阶夜色凉如水,卧看牵牛织女星。[17]
这些婉约动情的诗词丽句,生动地描绘出了古时七夕佳节的美好场景:萤火飞舞的温馨恬静的秋夜里,男女青年三三两两,仰望着苍穹中银河两岸的牛郎织女星,回味着牛郎织女浪漫的爱情故事。不时地望空祭拜,心里许下忠贞不渝的爱情誓言。因此,伴随着绚烂多彩的萤火虫之舞和动人爱情故事的七夕节就成了我国人民心目中最浪漫的节日。
三、关于萤火虫的诗词、典故、歇后语和谚语
在中国民俗文化中,关于萤火虫的诗词、典故、歇后语和谚语也是丰富多彩。
文学作品中最早描写萤火虫的是《诗经》。《诗经·豳风·东山》载:“町畽鹿场,熠耀宵行。不可畏也,伊可怀也。”[18]其中的“熠耀”就是指萤火虫。诗中通过在夜间飞行的萤火虫,渲染了家乡荒凉阴森的景象。此后,历朝历代,无数文人墨客以萤火虫为意象创作了大量的诗词,来表达各种复杂的人生情感。
有赞叹萤火虫之美的。如南朝梁萧纲《咏萤》:
本将秋草并,今与夕风轻。腾空类星陨,拂树若生花。屏疑神火照,帘似夜珠明。逢君拾光彩,不吝此生轻。[19]
有借萤火虫哀叹战乱,以致民不聊生的。如,唐代李商隐《隋宫》:
紫泉宫殿锁烟霞,欲取芜城作帝家。玉玺不缘归日角,锦帆应是到天涯。于今腐草无萤火,终古垂杨有暮鸦。地下若逢陈后主,岂宜重问后庭花。[20]
有借萤火虫抒发人生抑郁不得志之憾的。如,宋代王沂孙《齐天乐·萤》:
碧痕初化池塘草,荧荧野光相趁。扇薄星流,盘明露滴,零落秋原飞燐,练裳暗近。记穿柳生凉,度荷分瞑;误我残编,翠囊空叹梦无准。
楼阴时过数点,倚阑人未睡,曾赋幽恨。汉苑飘苔。秦陵坠叶,千古凄凉不尽。悄人为省?但隔水余晖,傍林残影。已觉萧疏,更堪秋夜永![21]
有借萤火虫自励,希望能够有所成就的。如,清代赵执信《萤火》:
和雨还穿户,经风忽过墙。虽缘草成质,不借月为光。解识幽人意,请今聊处囊。君看落空阔,何异大星芒。[22]
文人的歌咏,使浪漫的萤火虫多了一份厚重的文化底蕴,当然也为萤火虫民俗文化的传播提供了扩张的引力。
萤火虫在民间文化中还是勤奋学习的象征。这与妇孺皆知的“囊萤夜读”的典故有关。《晋书·车胤传》记载:“胤恭勤不倦,博学多通。家贫,不常得油。夏月,则练囊盛数十萤火以照书,以夜继日焉。”[23]晋人车胤幼时家贫且好学,夜间无钱买油照明读书,就捉萤火虫盛入练囊,借荧光夜以继日地读书。最终成为饱学之士和国家的栋梁。后人便用囊萤夜读来形容在艰困环境中勤奋读书,并以此教育子女,表达了人们对勤勉好学精神的赞许和推崇。这种励志精神,让无数的出身民间的寒门学子获得了成功。
歇后语是汉语言艺术中的精华,它短小精炼,含蓄生动,风趣幽默,富含哲理,是千百年来历代人民智慧的结晶。因而为广大人民群众所喜闻乐见,在民间广泛流传,成为中国传统文化中重要的语言风俗。
在所有的动物中,萤火虫是非常特殊的一类。因为它可以发明发光。正因为这种神奇的功能,人们在语言中就充分利用了它的这一属性创造了很多巧妙而有富含哲理的歇后语,如:“肚皮里吃了萤火虫——全明了”;“口吞萤火虫或者蛤蟆(蚂蟥、蚂蚁、水牛、乌龟、蚰蜒、鸡、哑巴)吃萤火虫——心里亮(肚里明)”,都表示对某事或者某人心里清楚、明白;“萤火虫斗架——明打明”,则讲的是双方明刀明抢的凭实力竞争或待人接物光明磊落,而不在背后做小动作;“夏天的萤火虫——若明若暗”,借萤光闪烁的习性来形容事情不很明朗,发展不确定;“萤火虫的屁股——没多大亮”,根据其萤光亮度微弱来比喻人或者事情没有多大的发展前途和作为。“萤火虫落在秤杆上——自以为是(或自以为是颗亮星)”,则形容主观不虚心,自以为是或一意孤行、执迷不悟等。此外还有“萤火虫飞上天—假惺惺(星星)”,来形容人性的虚伪等等。
四、古代的萤火虫娱乐项目
古代关于萤火虫的放飞、观赏等娱乐项目有很多,而这些项目的起源和大名鼎鼎的隋炀帝有关。据《隋书·炀帝纪》:“大业十二年,上于景华宫征求萤火,得数斛,夜出游山放之,光遍岩谷。”[24]隋炀帝在游山玩水时,又别出心裁,命人用斛装满萤火虫。酒酣兴浓之际,便把斛打开,放出其中的萤火虫,霎时间萤火虫争相飞向夜空,萤火星星点点,绚烂多姿,正如夜空中平添了万盏灯火,又如礼花绽放,绚丽夺目,真是美不首胜。意犹未尽的炀帝,后来又在扬州建立专门的“放萤苑”,杜牧《扬州三首》其二“秋风放萤苑,春草斗鸡台[20]”句,就提到了这种放萤苑。这里面有专人收集、放飞萤火虫,供隋炀帝随时取乐之用。
隋炀帝放飞萤火虫自然是为自己取乐,并非有意于旅游业的发展,但从某种意义上说,其也可谓是“开发利用”萤火虫观光旅游业的鼻祖了。
由于皇帝的提倡,民间观萤娱乐的习俗在唐代就已经有了。韦应物《玩萤火》云:“时节变衰草,物色近新秋。度月影才敛,绕竹光复流。”[20]这里就讲到了当时老百姓观赏萤火虫放飞的情况。而到了清代市场上就有人捉萤火虫来卖,用以做成萤火虫灯。李斗《扬州画舫录》中有萤火虫灯的记载:
北郊多萤,土人制料丝灯,以线系之,于线孔中纳萤。其式方、圆、六角、八角及画舫、宝塔之属,谓之“火萤虫灯。”[25]
可见,清代放飞萤火虫的方式也是不断花样翻新的。这种放飞、观赏萤火虫的娱乐一直流传到现在,在节日、婚礼、庆典、旅游观光等活动中都有这种项目开展,深为广大民众所青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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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03-03
山东省社科规划项目“山东昆虫民俗文化研究”(项目编号:13CSHJ05)的阶段性成果。
1.山东农业大学文法学院,山东 泰安,271018;2.山东农业大学校报编辑部,山东 泰安,271018
刘 铭(1973- ),男,文学博士,山东农业大学文法学院副教授,主要研究领域:农业历史与文化。
S-09;K89
A
1008-8091(2017)02-0006-0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