强化提取审核 防范骗提套取
2017-04-02
住房公积金的运营,主要用于个贷和提取。据《全国住房公积金2015年年度报告》披露:2015年全年住房消费类提取和发放个人住房贷款20205.53亿元,支持职工購建住房约3.4亿平方米(以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带动的全部住房消费面积计),约占全年商品住宅交易面积的三分之一。其在解决缴存职工住房问题中所发挥的重大作用已无需赘言。住房公积金管理部门一直将资金的安全与风险防范放在重要位置,2015年初,住房城乡建设部、财政部、人民银行发布《关于放宽提取住房公积金支付房租条件的通知》 (建金〔2015〕19号),指出:对伪造合同、出具虚假证明、编造虚假租赁等骗提套取行为,要严肃处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之后,所收到的效果是令人欣慰的。
今年2月10日,上海市出台实施《关于进一步加强住房公积金提取审核工作的通知》《〈关于进一步加强住房公积金提取审核工作的通知〉的操作细则》,两个文件对职工购买拥有所有权自住住房提取住房公积金的申请时间、范围、材料等作了明确规定,重申了住房公积金提取使用行为的真实性、合规性和严格审查等要求,是一道确保住房公积金缴存职工账户资金安全的防火墙。
上海是我国最早建立住房公积金的城市,其先行先试,在全国产生着引领作用;其实践经验,为其他省市奠定了发展的基础。自去年8月初,上海住房公积金实施网上办理提取贷款业务,缴存职工不需要再往返于住房公积金的网点,今后,与上海住房公积金相关的提取、贷款、异地转移、查询和证明等业务,也都有望网上办理,免去了缴存职工的窗口排队。
两个文件的实施将在全国产生新的示范效应、拉动效应:既探讨了如何满足缴存职工的需要,又充分体现出住房公积金人的职责与担当;既适应了经济发展的要求,又为完善住房公积金制度迈出了坚实的一步。这使我们坚信:住房公积金是用于职工合理自住住房消费的;住房公积金制度是具有互助共济和保障性的;住房公积金人可以更好地担当起维护广大缴存职工合法权益的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