产权保护、价值创造与财务报表变革
——基于利益相关者理论视角
2017-04-01王建成葛干忠
王建成 葛干忠
(湖南财政经济学院,湖南 长沙 410205)
产权保护、价值创造与财务报表变革
——基于利益相关者理论视角
王建成 葛干忠
(湖南财政经济学院,湖南 长沙 410205)
传统财务报表遵循“股权至上”和“资本雇佣劳动”的逻辑,主要体现在股权资本所有者的产权诉求,而忽略了人力资本等其他利益相关者的产权利益。现代企业是利益相关者的产权契约体,不同利益相关者共同创造了企业的价值,各利益相关者应该公平分享企业创造的价值,其产权要求理所当然应在财务报表中得以体现。因此,传统财务报表改革势在必行。
产权保护;价值创造;利益相关者;财务报表变革
一、引言
党的十八大报告提出加快建立以权利公平、机会公平和规则公平为主要内容的社会保障体系及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提出的以司法公正、人人平等为主要内容的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不仅是建设和谐社会与法治国家的基本要求,更是对制度建设提出的价值取向。制度建设重在体现公平正义,要在产权界定、产权保护(特别是弱势产权)和促进生产性努力的增长方面发挥积极的作用。会计制度或准则作为一项基础性的制度设计,在界定产权和保护产权都具有基础性地位(曹越和伍中信,2009)[1]。随着产权社会化程度的提高,会计对产权的界定与保护不应仅仅局限于物质资本产权,而要逐渐扩展到人力资本等其他非物质资本利益相关者的产权界定与保护上来,这是新的历史时期对会计提出的新的目标要求。这一要求意味着要用新的会计制度或准则取代旧的会计制度或准则,意味着一项制度变迁的过程。在这一会计制度变迁过程中,财务报表列报的变革首当其冲,这不仅因为当前的财务报表列报所界定的产权范畴已严重偏离了“产权域秩序”,更是因为这一制度设计严重影响了现代企业制度的建立,影响了企业的价值创造功能与持续发展能力,长远来看,将对经济的良性运行与发展产生负面影响。
目前,国内外已有不少改革传统财务报告模式的文献。Wallman(1996)提出了分层次的彩色报告模式,试图将传统财务报表无法反映的一些事项纳入到新的报表之中并且开始关注对企业价值的反映[2]。Humphrey H.Nash(2000)提出了“未来会计:一种规范的增值会计方法”,强调以未来现金流的现值为计量基础,站在股东立场对价值进行确认,是一种面向未来的动态会计[3]。美国注册会计师协会(AICPA,2002)提出的“改进的企业报告”,包括系统的可靠性(System Reliability)、公司的责任(Corporate Accountability)、财务和非财务指标评估(Financial and Non-financial Measure)、可理解性的披露(Understandable Disclosure)、信息的传播(Information Dissemination)五大要素,强调关键的业绩衡量指标和公司独特的战略、计划、机会与风险的披露,披露信息更为丰富,从而有利于投资者作出更好地决策。国际会计准则理事会(IASB)2011年6月颁布的《国际会计准则第1号——财务报表列报》(IFRS1)将内在一致性和项目分解性作为报表列报的目标,并按照规定的区块、种类等进行分类列报,彻底打通了三大财务报表的钩稽关系。国内学者楼土明(1996)[4]、陈良华(2002)[5]、朱开悉(2003)[6]、王竹泉和高芳(2004)[7]提出了企业价值报告模式,用以反映企业价值创造与分配等信息,并且预测企业价值报告是现代财务报告演进的必然趋势。以上研究成果大大丰富了财务报告变革的内容,一定程度上弥补了现行财务报告的缺陷。但这些文献大都是基于“股权至上”逻辑对传统财务报表进行的边际修正。近年来,我国也有一些学者试图跳出“股权至上”的窠臼,从利益相关者角度对财务报表进行变革,如王竹泉(2003,2006)[8][9]、杨政和马德林(2004)[10]、王秀丽等(2005)[11]、伍中信和王跃武(2005)[12]、陈静宇和魏力伟(2007)[13]等。这些学者从产权角度试图对传统财务报表的产权结构进行优化,但却较少关注企业价值信息在报表中的反映。总之,国内外研究者们对传统财务报表的变革进行了大量的卓有成效的探讨,为笔者的进一步研究提供了坚实的理论基础。笔者试图从产权保护与价值创造的双重角度对财务报表变革进行深入阐释。
二、财务报表变革的动因:产权保护与价值创造
1.财务报表变革的产权动因
会计在本质上是对财富的计量,在私有产权出现以后,会计可以“自觉地”被用作产权保护的特殊手段,因此在产权社会中会计具有产权保护的功能 (周守华,2011)[14]。伍中信(1998)在《产权与会计》一书中指出,会计的使命在于体现产权结构,反映产权关系,维护产权意志[15]。因此,产权界定和产权保护是会计的两大基本职能。会计基本职能是通过对相关产权的确认、计量、记录并最终以报表的形式实现的,其中,财务报表是反映产权变化的法定文书(赵士信,1995)[16],是对企业产权主体经济关系和产权价值存在形态变化的概括反映(施先旺,2010)[17],其重要目的是反映这些经济上的权利及其是否受到侵害。然而,传统财务报表基于“资本雇佣劳动”的“股权至上”逻辑,体现的主要是物质资本所有者的产权结构与产权关系,是为维护物质资本所有者产权意志服务的。以资产负债表为例,资产代表的是物质资本形成的物质形态,权益则主要体现的是确定型收益的物质资本所有者权益(即债权人权益)与风险型收益的物质资本所有者的权益(即所有者权益),而对其他非物质资本所有者的产权诉求视而不见。典型的例子便是人力资本所有者权益仅以“应付职工薪酬”的形式反映于“负债”项下,对因人力资本的投入所形成的相应的人力资产则在“资产”项下不予单独确认。传统利润表则是对风险型收益物质资本所有者权益增量的赤裸裸的保护,不仅将人力资本所有者的风险收益权排除在报表之外,而且将债权人确定型权益增量与人力资本确定型权益增量并入“费用”当中进行模糊处理。由此可见,传统财务报表将非物质资本所有者的权益排除在报表之外,显然有悖于财务报表的产权界定与保护功能的设置初衷,也明显不符合现代产权理论要求,反映出较强的时代局限性。
产权经济学的开山鼻祖科斯认为,产权理论所要决定的是存在的合法权利,而不是所有者拥有的合法权利。那么,现代企业到底存在哪些合法权利呢?我们可以从利益相关者理论中找到答案。发轫于古典资本主义企业的物质资本所有者与非物质资本所有者合二为一的一元化产权主体制度,随着分工的细化与人力资本的独立,企业所有权与经营权逐渐分离,从而形成现代公司制企业中的物质资本所有者与非物质资本所有者(即企业的利益相关者)共享企业产权的多元产权主体制度。因此,现代企业是一个基于合作收益大于合作成本的由各利益相关者构成的产权契约联结体(张荣武,2009)[18]。这些利益相关者对企业目标的实现会产生相互影响,主要包括契约型利益相关者和公众型利益相关者,前者包括股东、债权人、顾客、企业员工及供应商等;后者包括政府部门、当地社区及媒体等[19]。这些利益相关者不同程度地对企业投入了显性或隐性的专用性资产,并相应地承担了一定的风险,理所当然应取得相应的产权收益,其产权利益应当得到确认与保证。因此,对企业利益相关者的产权界定和产权保护才是现代会计的两大基本职能的本质反映,现代财务报表应是对企业利益相关者的产权存量与增量的集中反映。
由此可见,作为会计制度的重要组成部分——财务报表列报规则,必然要求随着时代的变迁而做出及时的调整,以有效保护各利益相关者“存在”的产权利益,提高财务报表产权信息的可靠性与相关性,促进各利益相关者决策行为的科学化。这是现代财务报表的产权责任,也是财务报表变迁的基本动因。
2.财务报表变革的价值动因
从资产负债表的产生到损益表、现金流量表的出现,作为会计流程的最终“产品”的财务报告的每一次革新都伴随着经济环境的改变而不断变化(张家伦,2010)[20]。随着人们对企业可持续发展的追求,企业财务目标也逐渐从利润最大化、股东财富最大化转变为企业价值最大化。这一变化必然要求企业的财务报表做出相应的变革。反映企业价值创造与价值分配信息将成为未来财务报表变革的目标。葛家澍教授早在1996年就指出:财务会计核算本来是经济核算,但多年来被成本所取代,因此,从成本回归价值,促进财务报告能够真正披露企业的价值,可能是财务会计和财务报告今后的改革与发展方向[21]。通过对财务报表的变革,达到对企业所创造的价值的清晰确认与价值分配情况的恰当反馈。
一方面,价值导向的财务报表可以有效激励各利益相关者的价值创造积极性。按照利益相关者合作理论,企业价值创造具有一定的契约性(王世权,2010)[22],本质上是不同利益相关者与企业之间订立的一种产权契约,包括股权契约、债权契约、报酬契约与税收契约(雷光勇,2004)[23]。正是因为有了这些契约的保证,使得具有不同资源优势的利益相关者走进企业,并为企业的价值创造提供了充足的激励、为利益相关者分享企业价值(产权)提供了法律保障。以人力资本为例,人力资本在企业价值创造活动中发挥着至关重要的能动作用,但其产权利益(价值创造与分享)在传统财务报表中却未得到清晰界定,出于个体利益最大化目的的人力资本所有者便会相机“关闭”部分人力资本功能,导致人力资本的有效供给不足,并且不可避免地产生“逆向选择”,从而影响企业价值的有效创造。这种现象反过来又会损害到其他利益相关者的利益,进而形成恶性循环,引致不良的“经济后果”。这是传统财务报表的制度“惯性”及“累积效应”所导致的“制度悖论”。只有通过适当的报表制度的变革,才能有效消除其负面影响,快速达成“会计域秩序”的建立,进而消除或降低负外部性,促进生产性努力的增加,遏制分配性努力行为(曹越和张肖飞,2013)[24],不断提高企业的价值创造能力。
另一方面,价值导向的财务报表设计可以对各利益相关者的产权侵占行为进行有效的约束,降低交易费用,减少价值耗散,达到提高企业价值的目的。财务报表的产权约束功能是通过界定产权边界或界区来实现,目的是维持正常的“产权域秩序”。传统的财务报表缺乏对各利益相关者“存在”的合法产权做出恰当的界定与约束,致使除物质资本以外的所有者产权被搁置在“公共领域”,占优的某类利益相关者(尤指股权资本所有者,即强势产权主体)利用现行法律、制度及会计准则的漏洞,疯狂占有其他利益相关者(弱势产权主体)应分享的价值份额。这是财务报表产权约束功能失效的典型表现,无形中传统会计制度成为了物质资本掠夺其他资本产权利益的“帮凶”。因此,良好的财务报表制度设计通过对各产权主体的产权界区的明确界定,可以最小化产权“公共域”范围,避免或减少强势产权主体对“公共域产权”利益的攫取,从而保证各产权主体的合法权益。同时,也可以为各利益相关者产权的嗣后界定和博弈提供一个依据,减少制度运行中的摩擦成本与产权博弈成本,降低产权交易费用。而且,良好的价值报表设计还可以通过完善的资本市场来加强企业的产权约束。根据信号传递理论,完善的资本市场可以对企业的产权信息做出客观公正的评价。当产权结构达到“帕累托最优”时,资本市场可以充分发挥资源配置的功能并产生集聚效应,包括人才集聚与资源集聚,为企业的价值创造与进一步良性发展提供必要的人财支持,产生良性循环的效果。相反,产权结构安排不合理时,资本市场也会做出相应的治理反映,潜在的优秀的人力资本与雄厚的物质资本就会缺乏进入企业的动力,导致企业持续发展后劲不足。
因此,良好的财务报表制度设计需要反映利益相关者的产权关系与产权结构,需要体现企业价值创造与价值分享的相关信息,才能维持正常的“产权域秩序”,保证企业价值增值的最大化。
三、财务报表变革的总体要求:产权优化与价值分享
1.产权结构优化
由于企业利益相关者的概念比较宽泛,在当前的会计水平约束下我们不必也不可能对所有利益相关者的产权“等量齐观”(贾生华和陈宏辉,2002)[25]。因为产权界定必须遵循“成本-收益”原则,只有界定收益大于成本,才能导致产权界定行为的产生。笔者认为,在当前的经济环境下,只需对企业关键的利益相关者的产权进行界定与保护。王竹泉(2006)认为,在实行利益相关者共同治理时,企业内部利益相关者的集合达到了最大,内部利益相关者主要包括股东、债权人、经营者、员工、政府[26]。笔者认同王竹泉的看法,认为企业关键利益相关者主要包括物质资本所有者(债权人及传统意义上的股东)、人力资本所有者(包括经营者与员工)及政府部门。
在这些关键的利益相关者产权保护方面,物质资本产权长期处于绝对强势地位,而人力资本产权则明显处于劣势。在财务报表中,人力资本的产权只是得到零星而分散的反映,居于主体地位的是物质资本所有者的产权。因此,财务报表的产权界定与保护功能未能得到充分体现,亟待进行产权优化。所谓产权优化是指,在既定条件下,明确界定各产权主体的权、责、利,使三者相互制衡,并以此为原则进行产权的动态配置,以达到既能维持现行契约,又能使现存产权主体分享企业剩余的边际效用不递减,它是一种不断向帕累托最优边界迈进的暂时满意的均衡状态(曹越和伍中信,2010)[27]。基于当前人力资本“弱势产权”现实,为维持正常的“产权域秩序”,产权优化的重点应是让人力资本产权取得与物质资本产权同等地位,不仅让人力资本取得确定型的产权收益(主要指工资收益),同时还应获得风险型的产权收益即剩余索取权。
2.企业价值分享
马克思的劳动价值论倡导的是价值创造与价值分配的统一,并由此提出剩余价值理论以批判资本主义社会资本家剥削工人的“吃人”的本质。按照劳动价值论的逻辑,工人作为企业价值创造的主体理所当然应该参与剩余价值的分配。反映在财务报表中,则应当单独设置人力资本所有者权益项目(权益状况表)与人力资本所有者产权分享项目(价值创造与分配表),保证物质资本所有者产权与人力资本所有者产权在报表中的充分、完整披露,实现财务报表产权保护的本质。正如物质资本所有者分享企业的价值有确定型价值分享(债权人的利息收益)与风险型价值分享(传统意义上的股东的利润收益)一样,人力资本所有者分享企业价值的方式也有两种:一种是确定型的价值分享(主要指普通员工的工资收益);另一种是风险型的价值分享(即企业高管的剩余收益)。对于政府部门来说,其价值分享主要依据国家的相关法律法规进行,属于确定型价值分享的主体范围。这样,不仅维护了正常的“产权域秩序”,又体现了价值分享的灵活性与现实性。
四、财务报表变革的框架设计
1.资产负债表变革设计
迈克尔·查特菲尔德(1976)在《会计思想史》中详细介绍了财务报表的演进[28]。起源于中世纪意大利的以征得财产税为目的的资产负债表随着企业规模的扩大、企业资本来源的多元化及企业组织形式的不断变化而不断完善与发展,最终形成了现代意义上的资产负债表。现代意义上的资产负债表是以“资产=权益=债权人权益+所有者权益”为基础构建的,反映的是物质资本的来源与去向,体现的是物质资本出资者的产权意志与要求。随着现代资本形式的多样化,对于不同资本来源的所有者的产权诉求日渐无能为力。为了适应现代知识经济的客观要求,现行资产负债表需要进行修正与变革。按照前述财务报表变革的总体要求,笔者认为,一方面,要将资产负债表改为权益状况表;另一方面,要对权益状况表的具体结构作出调整。权益状况表构建基础仍然是“资产=权益”,只是这里的权益除了物质资本所有者权益外还应包括人力资本所有者权益,即“权益=物质资本所有者权益+人力资本所有者权益”。其中物质资本所有者权益包括传统资产负债表中的权益确定型的物质资本所有者权益(即债权人权益与政府权益)和权益风险型的所有者权益并加上政府权益。同理,人力资本所有者权益亦分为权益确定型的人力资本所有者权益(普通员工权益)和风险型的人力资本所有者权益(企业高管的权益)。权益确定型的人力资本所有者权益主要是指非股权型的人力资本权益,其特点类似于传统意义上的债权人权益,主要获得工资等固定型的收益;风险型的人力资本所有者权益类似于传统意义上的所有者权益,属于股权型人力资本权益范畴,其出资者为企业投入了专用性资产,能显著增强企业竞争力并为企业带来超额经济利益,同时也相应承担了较大的风险,理应分享企业的剩余控制权与剩余索取权。同时,资产项目也要作相应的调整,即“资产=物质资产+人力资产”。其中,物质资产是由传统的物质资本形成的,而人力资产是由人力资本形成的。
这样一来,构建资产负债表的基础扩展为:物质资产+人力资产=物质资本所有者权益+人力资本所有者权益=确定型物质资本所有者权益+风险型物质资本所有者权益+确定型人力资本所有者权益+风险型人力资本所有者权益。
为了减少新旧资产负债表转换成本与学习成本,可以将上述等式进一步调整为:物质资产+人力资产=物质资本所有者权益+人力资本所有者权益=确定型所有者权益+风险型所有者权益=(确定型物质资本所有者权益+确定型人力资本所有者权益)+(风险型物质资本所有者权益+风险型人力资本所有者权益)。
因此,变革后的权益状况表的整体框架如表1所示:
表1 权益状况表
2.利润表变革设计
利润表是基于满足股东对盈利能力要求而产生的反映企业一定期间经营成果的报表,它在一定程度上弥补了资产负债表只能反映一定时点的企业财务状况的不足。后来以英美为首的资本主义国家又在利润表的基础上提出了综合收益表,以进一步全面反映企业的利润与利得。利润报表的改进较好地满足了股东的利益诉求,但却忽视了企业的价值创造与分配情况的反映,显示出较强的时代局限性。根据利益相关者的产权要求与企业的价值创造性的时代特征,笔者认为,利润表的变革一方面要体现产权主体的多元化,另一方面要反映企业的价值创造与分配的过程。
现行的利润表是以“利润=收入-费用”为基础构建的。依据传统会计利润理念,企业创造的价值即为会计利润,即:会计利润=收入-费用=收入-(工资+利息+相关税费+其他费用)。该公式将工资作为费用在收入中进行扣除,是对人力资本产权利益的漠视。笔者认为,工资是确定型人力资本分享的价值份额,按照合同约定的工资率计算;利息是确定型物质资本分享的价值份额,按合同约定的利息率计算;相关税费是政府部门分享的确定型价值份额,按相关税收法规规定的税率计算。因此,企业真正创造的价值应为:企业创造的总价值=收入-除工资、利息、相关税费外的其他费用。
而风险型的物质资本所有者与风险型人力资本所有者分享的价值份额是一种剩余价值概念,是在企业创造的价值总额中扣除工资、利息、相关税费外的其他费用后再扣除各确定型价值分享份额之差额,按照两类风险资本投入比例及风险分担程度进行分配,即:风险型价值分享份额=风险型物质资本价值分享份额+风险型人力资本价值分享份额=收入-除工资、利息、相关税费外的其他费用-确定型价值分享份额。
这样一来,传统的利润表便改造成为价值创造与分配表,价值创造与分配表的整体框架如表2所示:
表2 价值创造与分配表
五、结语
现代企业是利益相关者的产权契约体,利益相关者的团队合作创造了企业的价值。因此,现代财务报表应该反映利益相关者的产权关系与产权意志,同时反映利益相关者价值创造与价值分配信息,以更好地维护“产权域秩序”与“价值域秩序”,促进企业价值的持续增长与企业的持续健康发展。“股权至上”的财务报表列报规则诟病已久,时代变迁呼唤财务报表的适时变革。尽管当前相关计量技术方面存在缺陷,无法对利益相关者的产权价值进行准确的计量,但以产权保护为导向的价值信息为载体的财务报表变革势在必行并将得到不断的完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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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周亮;校对:余华)
Property Rights Protection,Value Creation and Financial Statements Reforms——A Study Based on the Stakeholder Theory
WANG Jian-cheng GE Gan-zhong
(HunanUniversityofFinanceandEconomics,ChangshaHunan410205)
Traditional financial statements follow the logic of “supreme stock interests” and “capital hires labor”,mainly reflect physical capital owner’s property rights, while ignoring the property interests of other stakeholders such as human capital. Modern enterprise is the deed to stakeholders, and different stakeholders collaborate to create the value of the enterprise, so all stakeholders should share the enterprise value fairly . Stakeholders’ property requirements of course should be embodied in the financial statements. Therefore, it is imperative to reform traditional financial statements.
property rights protection; value creation; stakeholders; financial statement reform
2016-11-17 基金项目:国家社科基金项目“产权保护导向的财务报表列报变革与应对策略研究”(项目编号:13BGL050)、湖南省科技厅课题“持续全面趋同背景下财务报表列报变革与应对策略研究”(项目编号:2012FJ4066)
王建成(1962- ),男,湖南湘乡人,湖南财政经济学院教授,研究方向:产权会计;葛干忠(1976- ),男,湖南双峰人,湖南财政经济学院副教授,博士,湖南大学博士后,研究方向:产权会计
10.16546/j.cnki.cn43-1510/f.2017.01.009
F270
A
2095-1361(2017)01-0070-0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