浅析我国场外金融衍生品市场监管问题
2017-03-31王珺勤李绍
王珺勤+李绍
【摘要】随着我国社会经济的发展,我国的场外金融衍生品市场也在不断发展,在发展的过程中也不可避免的出现了一些问题,本文对我国场外金融衍生品的市场监管问题进行探讨,对我国市场监管现状进行介绍,并提出有效性建议。
【关键词】场外金融衍生品 市场监管 现状与策略
金融衍生品作为一种金融工具对金融市场的发展有重要影响,金融衍生品有期权、期货、远期、掉期,还有以混合形式存在的金融产品。在交易市场上,金融产品的交易方式可以分为场外和场内。因为场外交易没有固定的交易场所,多为交易双方进行直接交易,容易出现违约风险,相比与场内交易,场外交易有较大的风险。近年来,随着商业银行业务的升级与转型,发展金融衍生品相关业务将为成为必然趋势,由此,要想保持金融市场的稳定性,对于场外金融市场的监管就成为了重点工作,本文将针对场外金融衍生品市场如何进行监管这个问题进行具体讨论。
一、我国场外金融衍生品市场监管概况
我国金融业的发展速度较快,但是金融衍生品的市场监管却没有得到相应发展,我国场外金融衍生品的市场监管也同样存在许多发展问题。我国场外金融衍生品在2005年开始发展,发展至今也用了十多年的时间,我国场外金融衍生品市场采取多头分业监管模式,在政府监管中,中国银监会、中国人民银行、证监会、保监会和外汇管理局等监管机构参与监管,自律监管依靠的是交易所、银行间交易协商会及期货业协会等自律监管组织。这种监管方式能对以前的场外金融衍生品市场起到了规范作用,这也是因为以前的场外金融衍生品的交易量并不大。但是近年来我国的金融业在快速发展,场外金融衍生品的交易量也在增加,日益增加的交易量促进了场外金融衍生品市场的发展,这种分散的监管方式也为金融衍生品市场的监管带来了不小的困难。为了规范外金融衍生品市场,2004年银监会颁布《金融机构衍生产品交易业务的管理暂行办法》;2007年做了第一次修订;2011年1月又进行了再次修订,进一步扩大了银行参与衍生产品业务的范围{1}。法律法规的颁布促进了场外金融衍生品市场自律监管的进步,场外金融衍生品市场自律监管的实行在一定程度上促进了市场的规范化。
二、我国场外金融衍生品市场监管问题
我国金融业的发展促进了场外金融衍生品市场的发展,但是场外金融衍生品在市场监管中仍然存在许多问题,要用科学的方法进行分析并找出导致问题出现的原因所在,便于采取措施进行改善。
(一)法律法规不全面
我国对于场外金融衍生品颁布的法律法规并不全面,场外金融衍生品有很多种类,我国颁布的法律法规大多是针对特定的场外金融衍生品进行颁布的,但是如今场外金融衍生品发展多樣,对于金融衍生品的法律法规并没有统一的依据,也不利于市场的发展,比如有的部门颁布的法律对金融衍生产品的交易类型有限制,对于一些场外金融衍生品明确要符合相关规定,但是对于一些规定并没有做出具体内容的确定,产品就难以找到可依据性,就不利于场外金融衍生品市场的规范,也不利于对场外金融衍生品市场进行监管[2]。
(二)对场外金融衍生品的监管主体不明确
我国对场外金融衍生品市场监管的机构较多,机构之间没有有效地沟通机制,彼此做不到有效协商,各机构之间的责任划分也不明确,容易使各机构对场外金融衍生品市场的管理出现监管重叠与监管真空的情况,这样就会造成市场监管资源得不到有效利用,提高不了监管部门的经济效益,造成市场监管出现混乱的局面,给场外金融衍生品市场的发展带来不良影响,也不利于各机构的自身发展。
(三)自律监管不规范
在我国场外金融衍生品市场监管发展的过程中,自律监管发挥着很重要的作用,但在市场监管的发展中,自律监管也出现了一些问题,这些问题影响着自律监管作用的发挥,产生这些问题的原因大多是因为我国的场外金融衍生品市场的发展受计划经济体制的影响较大,政府对场外金融衍生品市场的干预过多,这就导致自律组织不能全面发挥监管作用,自律组织在场外金融衍生品市场监管发展的过程中处于比较模糊的地位,没有对市场监管的明确责任,而且一些自律协会也与政府保持联系,导致它们没有自己的精神和原则,自律协会就难以对场外金融衍生品市场的监管产生影响,自律协会的监管职能就得不到有效发挥[3]。
(四)市场透明度不高
我国的场外金融衍生品市场因其特有的交易方式而具有较高的灵活性,但是也因为它的灵活性而没有较高的透明度,我国场外金融衍生品市场也没有较高的集中性,而且也有非常广泛的市场范围,甚至超过了银行市场的范围,有的交易不经过银行就可以完成,也得不到市场监管的规范,虽然提高了场外金融衍生品市场交易的效率,但是也增加了市场交易的风险性,不利于市场监管的规范,一旦引发较大的风险就难以找到相关责任人,对经济发展的稳定性产生不利影响。
(五)缺少行业自律
我国场外金融衍生品市场在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协商会还没有建立的时候,主要是归政府监管,主要归国家外汇管理局还有中国人民银行监管,在众多金融机构进行一个新的业务的时候,仍然需要相关的监管机构进行审批。但是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协商会的成立表明我国对场外金融衍生品市场的监管可以由政府和协会进行监管,但是在协会这个问题上,有关机构并没有对协会进行授权,行业协会的监管范围还有监管职责并没有得到有效明确,那么行业协会的作用就不能尽情发挥,也就发挥不出行业协会的最大作用,我国场外金融衍生品市场的监管也就达不到最佳效果[4]。
三、我国场外金融衍生品市场监管策略
对于我国场外金融衍生品市场的发展,要注意在发展的过程中做好监管措施,既保证发展的稳定性,又能保证对我国场外金融衍生品市场进行有效的监管,通过对市场的有效监管来促进市场的发展,在市场发展中,应该把金融市场的稳定发展当做目标,做好对市场的建设工作,加强对市场的内部和外部监管,促进行业自律作用的发挥,保证信息的有效性,提高市场交易效率,促进市场有效发展[5]。
(一)完善法律体系
在我国场外金融衍生品市场的发展过程中,政府的作用依然是不可忽视的,所以仍然要依靠政府对金融衍生品市场进行监管,同时要注意自律协会作用的发挥,要最大化的发挥自律协会的作用,政府要对自律协会进行有效管理,发挥行业自律的作用,明确自律协会的监管范围,明确自律协会的职责,促进自律协会自身的完善,讓自律协会帮助政府对市场进行监管,政府要做到与自律协会进行有效的合作,使监管机构更加完善,并制定完善的法律体系进行保障,以免出现监管范围不明确,监管职责不清晰,形成交叉监管的局面。同时为了确保我国法律机构颁布的《企业破产法》中的金融衍生品终止净额规定可以在我国金融市场上发挥其应该有的作用,并做到有效实行,政府就要通过建立相关法律法规来确定金融衍生品终止净额规定的可实行性,让其拥有法律效率。还要注意根据不同的金融衍生品制定相符合的法律法规,总体遵循市场总的法律规定,同时兼顾金融衍生品的差异化,做出有针对性的措施,适应我国场外金融衍生品市场的发展。
(二)促进监管机构间的合作
要加强监管机构之间的沟通与交流,促进监管机构进行合作,我国场外金融衍生品市场涉及的市场范围比较广泛,进行交易的产品也是多种多样,所以非常有必要加强监管机构间的合作。可以通过建立一个有效的机制来对各个监管机构进行协调,针对各种问题制定相应的解决措施,明确各个监管机构的职责,做到有效利用监管资源,避免出现监管资源浪费的现象,明确监管机构的职责可以将责任具体落实到各个监管机构上,如果出现问题就比较容易明确责任对象,采取有效措施将损失降到最小,提高金融衍生品市场的效益,建立金融协调机构有利于金融市场的进一步发展。
(三)加强交易者的风险管理能力
我国场外金融衍生品市场的主要参与者是商业银行,由于场外金融衍生产品是在表外科目进行核算,监管更加容易出现滞后。那么商业银行更需要有一个完整的内控系统,对金融衍生产品能够进行准确的风险评估,实时对风险进行监测,对极端的风险状况事前也应当有应对措施。与此同时,监管机构也应当建立金融衍生交易的风险预警,防范偶然性事件引发的违约风险。
(四)增强市场透明度
通过完善金融衍生品市场的信息披露制度,加强市场交易的透明度,并根据相关法律规定,适当公开金融衍生工具的相关信息,包括性质、信用风险等信息,同时,还应该建立与市场交易相适应的交易报告制度,深入研究会计处理方法和规范财务报告信息,使投资者和监管者都能充分了解衍生产品的风险程度和相应价值,这样做可以让交易市场得到有效管理。
四、结语
我国金融市场发展较快,所以要加强对市场的监测,来确保市场的稳定运行,避免出现不正常竞争情况,就要建立完善的监测系统,定期对市场进行监测,掌握市场的交易情况,根据掌握的信息分析一些结果,发现市场中存在的问题,采取措施进行解决问题,促进市场的规范化发展。
注释
{1}和讯网:金融衍生品监管带给我国的经验启示http://futures.hexun.com/2015-06-15/176727762.html。
参考文献
[1]陈锦磊.基于博弈论的OTC金融衍生品市场监管必要性分析[J].商业经济,2013,(9):100-104.
[2]周怡.我国场外金融衍生品市场监管的现状及其改革路径[J].知识经济,2014,(5):75-76.
[3]王娟.基于控制超调量的金融衍生品市场监管[J].首都经济贸易大学学报,2013,15(3):18-25.
[4]安毅,常清.我国期货市场监管改革与结构调整[J].经济纵横,2013,(10):66-70.
[5]李研妮.印度场外衍生品市场监管经验及对我国的启示[J].金融发展研究,2014,(5):87-88.
作者简介:王珺勤(1986-),女,汉族,江西九江人,讲师,研究生,研究方向:金融;李绍(1985-),男,汉族,江西九江人,讲师,研究生,研究方向:金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