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园欺凌及其预防与干预策略
2017-03-31伍志鹏龚新云
伍志鹏 龚新云
〔关键词〕校园欺凌;应激障碍;适应障碍;共情
一、引言
长期以来,校园欺凌现象一直存在于校园环境之中。近年,随着手机的普及,网络的发展,信息传递更加迅速快捷,校园欺凌增加了新的形式——网络欺凌,并更多地呈现在人们面前。2016年6月,最高人民法院发布了《关于校园暴力案件的调研报告》,对2013-2015年间各级法院审结生效的100件校园暴力刑事案件进行了梳理,发现校园暴力犯罪主要为针对人身的暴力伤害,其中,故意伤害罪占57%,故意杀人罪占6%。致被害人重伤的案件中,93.75%的人被判处刑罚处罚。致被害人死亡的案件中,74.29%的人被判处三年以上有期徒刑 [1]。可见,校园欺凌产生的后果,不仅危害到被欺凌人的人身安全,还给欺凌者造成了不良后果。2016年底,在网上看到一则新闻:北京中关村二小一位孩子的母亲在网上发文,称孩子在学校遭到同学的“霸凌”,导致失眠、恐惧等急性应激心理障碍症状。其发文后,引发社会争议:有人称其“夸大事实,借题发挥”;有人表示理解,希望事情能很好地解决 [2]。
网络上的报道,焦点大都集中在被欺凌者受到的身体伤害严重程度,对被欺凌者心理受到的伤害认识不够充分。像上文中,就有网友认为孩子母亲的叙述言过其实。通过多年的心理学工作,我觉得受欺凌者应激障碍、适应障碍的发生极有可能。在心理咨詢中,我就曾接触过两例来访者,这两人心理冲突的原因,或多或少与其小学时受到的校园欺凌有联系。
一例是一个高三的学生,他的父母对孩子的举动感到有些不安。一天,当孩子母亲下班回家时,发现孩子站在六楼的阳台外面,她家的房子是单位的周转房,阳台上没有护栏。当时,她吓得浑身发软。她轻轻地走过去,把孩子叫进来,问孩子为什么要站在外面。孩子说,站在阳台外面觉得很爽。母亲由于心情难以平复,怕当着孩子的面哭出来,也就没有多问。由于担心再次发生这样的事情,她毅然搬出单位的住房,借钱买了房子,搬了进去。他们把所有的窗户与阳台都装上了不锈钢护栏。结果,孩子搬入新房后,看到所有的窗户与阳台都有护栏,认为护栏阻挡了他的视野,就与父母闹情绪,口口声声要把自己睡房窗户上的护栏拆了。另外,据父母反映,这个孩子还有一个让他们担忧的举动,晚上睡觉时,一定要他爸爸陪着睡,如果一个人睡,就不能关灯。由于临近高考,孩子的父母不想他进入大学后,因为这些不良的生活习惯、怪异举止造成学习与生活上的麻烦,特意带着孩子来找我咨询。
通过几次咨询后,我对男孩的情况有了大致了解。他告诉我,他晚上经常难以入睡,通常都是在12点左右睡着。睡着后,经常做噩梦。所以,他怕睡觉,怕一个人睡,如果没办法只能一个人睡的话,就开着灯,觉得安心一些。至于站在阳台外面或高高的窗户上,看着下面或外面,他自己也非常害怕,但他觉得自己是男子汉,不能害怕,要征服自己内心的恐惧,所以,一遇到这些比较危险的地方,他就情不自禁地想站在那里,拍照留念,发在自己的朋友圈里。高考即将来临,他对大学生活充满憧憬,同时觉得紧张与焦虑。考上大学后,不能在父母的庇护下生活,要独立处理自己的学习与生活。现在既享受父母的关爱,又担心自己缺乏锻炼,无法适应未来的生活,未免有些不良情绪,对父母说话就有些激动。
在运用自由联想、释梦等精神分析疗法的相关技术后,我对其内心的矛盾冲突有了解释:在某种程度上可归因于小时候的一起事故。在小学时,孩子的父母想让他学点特长,给他报了一个课外辅导班。这个孩子小时候很独立,小学二年级时,就独自坐火车,从贵州回到湖南老家度暑假。由于工作上的原因,父母周末都抽不出时间接送孩子上下辅导班。在上辅导班时,学校里的几个高年级学生看到他没有人陪同,把他拉到一个无人的街角,打了他两个耳光,并要他把身上的钱掏出来,还要告诉他们是哪个班的,以后必须定期交纳一定的“保护费”,如果告诉老师或家长,就会给他更大的教训。孩子当时就吓得不知所措,瘫坐在地上,过了好久,等他们走远,才战战兢兢地回家。回家后,不敢与父母说,因为父亲是个军人,怕给父亲丢脸,怕受到父亲的责备。不久后,他主动退出了辅导班,而且,以后父母要求他去上辅导班,他都很拒绝,尽管是一些他很喜欢的活动,如篮球、绘画,他也极力拒绝。他告诉我,过去的几年间,经常会想起这件事,责备自己当时太懦弱、太无能、太无助。现在做噩梦时,常常会出现类似的情景,不敢闭上眼睛。为了提高自己的能力,克服自己的这种恐惧,不让别人发现他的懦弱,他有时会选择“冒险”,做一些别人不敢做的事情。 纵观其临床表现,虽然不具有创伤后应激障碍(PTSD)的严重标准、病程标准,但是在症状上,却符合CCMD-3症状标准的全部症状 [3]。
通过与其父母进行交流,我告诉他们如何给孩子支持,如何鼓励孩子表达和宣泄心中的焦虑、紧张情绪。对于这个男孩子,运用宣泄、表达性治疗、系统脱敏等方法,让他学会合理地控制心中的恐惧与矛盾。两个月后,孩子的父母告诉我,孩子发脾气的次数少了,现在基本上可以一个人睡,且能够关上灯睡觉,但睡得还是有些晚;孩子这次月考成绩提高了,现在对高考更加有信心。
另一位来访者是一位中学教师,因为四岁的儿子与同事的孩子发生矛盾,他大发脾气,与同事大吵了一场,若不是周围有其他教师劝阻,两人几乎就要发生肢体冲突。而且两人还是高中同学,在争吵前,关系一直不错。为了一点小事,毁掉了十来年的友谊,他觉得很不值,便来找我倾诉、咨询。 通过他的讲述,我知道了他心中一直隐瞒的一个故事:小时候,他非常调皮,聪明好动,经常因为小事与弟弟发生争吵打闹。父母都是教师,而父亲在另外一个城市工作,母亲顾不过来,为了减少兄弟之间的冲突,将他送到父亲工作的城市读书。新的学校在一个中等城市,条件比老家要好,但是在学校里,他遭到了同学、老师的排斥。由于户口在农村老家,不能在这个学校参加中考和高考,老师们知道他是借读生,对他也不甚关心。同学们觉得他是农村来的,衣服穿得土,讲话一口乡音,都不与他玩,甚至经常叫他“乡巴佬”。班上男男女女都欺负他,甚至那些弱小的同学,也通过他们的兄长来威胁他。特别是有一次,他正在小便时,旁边一个高年级的名声不好的学生,竟然转过身来,将小便溺在他身上,虽然有躲闪,但是,裤子上弄湿一大片。等那同学走后,他才慢慢地走出厕所,在洗手池将裤脚处稍微清洗了一下,等到裤脚上面的水干掉,他才回到教室。 后来,他就很怕去厕所小便处,变得不喜欢学习,上课经常开小差。由于孤独,他开始迷上了小说,有时父亲回家了,他一个人睡,看小说到很晚,实在困得不行了,才睡下。自觉精神恍惚,记忆减退,学习成绩也有下降。后来,初二时,父亲将他转回家乡的学校就读,他的成绩才又提高上来,考上了高中、大学。这位教师告诉我,由于校园欺凌,他的性格发生了巨大改变,从一个活泼开朗的人,变得有些自卑退缩、忧郁拘谨。很多年过去了,他对受到的这些欺凌记得非常清楚,甚至撒尿到他身上的那个男生戏谑的表情都历历在目。一想起来,觉得恶心,浑身发抖。多年来,他的睡眠质量一直不佳,入睡困难,容易惊醒。在与人交往时,一点小事,一句不经意的话,都会让他大发脾气。他在倾诉完后,心情渐渐平静下来。在我的引导下,他知道了事情内在的根源,也明白如何应对,如何放下心中的创伤,如何处理和好朋友的矛盾。在后来的反馈中,他告诉我感觉好多了。
二、思考及感悟
看着有关“校园霸凌”的图片新闻,联想起咨询过的两个案例,结合自己教师生涯中学生工作的体会,作出如下思考。
1.家庭教育中要教孩子与人为善
古语云:近朱者赤,近墨者黑。所以,我们在教育孩子时,告诫他们“居必择邻,交必择友”,要求他们与那些学习好、表现好的孩子交朋友,而远离那些学习不好、品行不良的孩子。这是想让孩子在未来的学习与生活中获得更多的资源与助力,固然无可非议。但对于如何平等待人,如何与人为善,如何去帮助一些弱小困难的同伴,却教得甚少。根据亨利·吉鲁(Henrry A. Giroux)的“逃离文化”观点 [4],教师和学生,如果明显地孤立一些处境不利的孩子,一方面会导致一些家境贫穷,学习不好的孩子在学校感受不到同学的喜爱,老师的关怀,于是构建一个“逃离的天堂”,他们或嘲笑成绩好的学生,或相互作弄,由此成为校园中的欺凌者或被欺凌者;另一方面,可能把孩子教育成“势利眼”,对成绩好、表现好、经济条件好的孩子或曲意逢迎,或卑躬屈膝;嘲笑、欺负那些成绩比他们差,表现不如他们,经济条件困难的学生。这样,不良的家庭教育就成为造就“校园欺凌”的一个重要因素。
2.教师教育中尽量不用体罚
美国心理学家班杜拉曾做过一个实验,让一群孩子观看成人攻击人偶的行为。然后,观察随后和一段时间内孩子类似行为的发生率。结果发现,观察成人攻击人偶的孩子都学到了这种攻击行为,有些是当即表现出来,而有些是过些时候再表现出来。班杜拉的社会学习理论提醒我们,儿童的很多行为都是通过观察获得的,教师一向被儿童视为模仿的榜样 [5]。因此,在教育中,如果教师当众体罚学生,学生通过观察教师的行为,就会形成这样的观念:对待异己,使用暴力是必须的。教师可以动手体罚不听话的学生,我们也可以用武力来让他人服从。许多孩子便会学到老师的体罚,对其他同学进行欺凌。 从受体罚者的角度,体罚会给孩子留下心理阴影。在当众体罚中,孩子成为众人取笑、警戒的对象,会使其自尊受损。心理学家艾里克森(E.H.Erikson,)曾经提出人格发展八阶段理论 [6],在中小学阶段,对应着童年期和青少年期,这时,人们面临的是“勤奋-自卑”“同一性-角色混乱”两大危机,如果危机成功解决,他们将发展自信、勤奋、角色同一的优良品质,反之,就会导致自卑、角色混乱等问题。自卑的个体不能正确认识自己的潜能,会导致学习与工作中的退缩。而角色混乱与消极同一性,艾里克森用来解释美国青少年表现出的许多骚乱与攻击现象,而校园欺凌就是攻击行为的一种。因此,作为教师,惩罚学生时,千万不要用体罚这种方式。
3.培养学生的共情能力
共情或移情(empathy)是一种重要的能力。“它使我们能够站在他人的角度,设身处地去理解、认同、接受他们的想法和感受,并尽可能地同他人达成共鸣。”[7]。美国社会心理学家丹尼尔·巴特森(DanielBatson)提出移情-利他假说,并通过多个实验证明:移情能力高的人,能从别人的痛苦中感受到不适,这种不适,使得人们更倾向于为处于困难中的人提供援助 [8]。然而,现在的青少年往往具有自我中心,即“个体优先倾向于自己而非他人的人格特点” [9]。研究发现,高自我中心的人,只有在高共情状态下,才会做出利他行为,而高自我中心的人,如果低共情水平,那么利他动机就会很低 [10]。也就是说,尽管现在的孩子自我中心水平较高,但是如果具有一定的移情能力,他们还是会倾向于做出利他行为,也就是帮助别人。 在众多的“校园霸凌”图片中,有些发生在大庭广众之下,欺凌发生时,周围同学不是制止,而是围观、起哄。他们冷漠的纵容、围观或拍摄行为,不仅给被害人造成巨大的精神、心理损伤,而且助长了欺凌者的欺凌行为。而欺凌者,事后受到有关部门处理,在采访时,他们不觉得欺侮同学是可耻,反而觉得“今天很刺激”。这反映了青少年共情能力何其低下,他们无法体验到受欺凌者的痛苦,激发不出利他行为。因此,减少校园欺凌,要从提高青少年的移情能力入手。
4.及时地对校园欺凌双方进行心理干预
2016年12月21日,焦点访谈播出了一期有关校园欺凌的报道——“小华难以说出的伤痛”,其中讲述的就是一桩校园欺凌,由于长期受到欺凌,小华出现了躯体症状——小便失禁,由于过于痛苦,他做出了自伤行为——用镰刀割手,吞铁钉,等到特别严重送入医院时,发现他胃里有1.4公斤的铁钉等异物。其实,小华以前向老师反映过,但是老师认为没有造成大的身体伤害,仅仅是闹着玩。派出所调查也没有发现明显的殴打行为,认为拍拍肩膀、敲敲头,属于恶作剧,便终止了调查。周围所有人,都认为没有造成明显的身体伤害,用不着管。他们没有考虑欺凌对受害者心灵造成的伤害,没有给予及时的辅导与干预,最终造成极大的身心损害。 而欺凌者,根据霍妮的觀点,他们通过压迫和伤害同学的方法来平衡自己的不安全感,也获得一些尊敬和权利。这种人,实际上是一种神经症人格——反抗他人与攻击型人格 [6]。因此,在处理校园欺凌事件时,不仅需要对受欺凌者及时进行心理援助,给予其适当的关怀与保护,减少对其安全感的威胁,满足其自尊的需要;还要对欺凌者进行干预,要让他们提高共情能力,设身处地想想他人的感受,体验到欺凌给他人带来的痛苦。中国有古话:己所不欲,勿施他人,如果自己体验到了不舒服,不愿意被人这样对待,那么,他们也不应该这样对待同学。要教他们合理的人际交往技巧与知识,让他们在与同学交往时,遵循平等友爱、互相尊重、互惠互利等原则。也许这样,我们才能在校园欺凌发生后,减少当事人的痛苦,减轻受害人的心理伤害,也矫正欺凌者的扭曲人格。
参考文献
[1]沈亮,杜国强,冉容,赵俊甫.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校园暴力案件的调研报告[J]. 中国应急管理,2016(6):25-26.
[2]新华社每日电讯. 北京中关村二小“校园欺凌”事件追踪[EB/OL]. http://news.xinhuanet.com/ mrdx/2016-12/12/c_135898064.htm.
[3]张亚林主编. 精神病学[M]. 北京:人民教育出版社,2005:359.
[4]蔡连玉. “逃离文化”视角下校园欺凌治理研究[J]. 中国教育学刊,2016(11):24-28.
[5]莫雷. 教育心理学[M]. 北京:教育科学出版社,2007:42-43.
[6]许燕主编.人格心理学[M]. 北京:北京师范大学出版社,2009:179,227-229.
[7]潘孝富,孔康,赵斌强,李艳春,房绍霞.大学生共情能力结构及其问卷编制[J]. 心理研究,2010,3(5):73-78.
[8][美]斯蒂芬·弗兰佐著,葛鉴桥,陈侠等译.社会心理学[M]. 上海:上海人民出版社,2010:481-483.
[9]Berkowitz, L. Reactance and the unwillingness to help. Psychological Bulletin, 1978(79),31- 310.
[10]林沐雨,王凝,钱铭怡等.女大学生中共情对自我中心和利他行为关系的调节作用[J]. 心理科学,2016,29(4):977-984.
(1. 安顺学院教育科学学院,贵州,561000;2. 湖南娄底孟公镇中学,新化,417605)
编辑/杜文姬 终校/于 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