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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的运行机理和理论阐释:例证皖省现代农业产业化联合体

2017-03-30芦千文

关键词:联合体农场经营

芦千文

(中国农业大学 经济管理学院,北京 100083)

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的运行机理和理论阐释:例证皖省现代农业产业化联合体

芦千文

(中国农业大学 经济管理学院,北京 100083)

为揭示农村产业融合的运行机理和理论基础,本研究在梳理交易费用、契约选择、合作互惠、集体行动等制度经济学理论的基础上,剖析了安徽省探索实践的现代农业产业化联合体案例。具体做法主要是通过建立利益联结机制,形成完善的契约网,降低交易成本;通过分工协作优势互补,建立稳定的合作互惠关系,提高产业经营效率;通过风险防范和内部约束,增强彼此信任和依赖感,达成集体理性行动,提升整体竞争力;及时将实践经验固化成规则制度,形塑演化路径,形成规范运营体系。联合体经营模式有效解决了农业产需失调、供需错配,农业稀缺要素导入不畅,经营主体功能定位不清等问题,构建了区域农业生产经营服务体系,值得各地在推进农村产业融合发展中因地制宜地借鉴参考。

农业产业化联合体; 农村产业融合; 理论机理; 经验

一、问题提出

当前,国家正推进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建设现代农业产业体系,加快转变农业发展方式。顺应形势需要,涉农企业、农民合作社、家庭农场等农村新型经营主体,开展了形式多样的产业融合实践,逐步从市场竞争走向合作、联合经营,取得了显著的经济社会效益。实践表明,依托农业产业链的合作、联合经营,把外部市场交易内生化、简单化,把分散的产业环节联结成完整产业链,降低了交易成本、经营成本,实现了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不同经营主体之间合作、联合经营农业产业链,为何能突破农户分散经营、农业经营风险等的制约?为何能加速产业间的技术渗透、交叉重组直至融合发展?为何能形成联结产业各环节和不同经营主体趋向融合的内生凝聚力?这是我们尤为关注的问题。本研究尝试从制度经济学视角,对现代农业产业化联合体进行剖析,力图探究合作、联合经营的内生机制,阐释农村产业融合的运行机理和理论基础。

二、理论基础

(一)交易费用

广义上讲,交易费用是经济制度的运行费用,包括制度的制订成本、实施成本、监督或维护成本、变革成本。就某一具体交易而言,可看成是衡量和明确交易单位特征和实施契约的成本。交易费用被视为市场经济的噪音,发生在存在利益冲突的人与人之间的社会关系中,根源于日益专业化和复杂化的劳动分工,取决于受到限制的理性思考、机会主义所产生的不确定性、交易频率以及资产专用性等。不同制度结构下,交易组织方式不同,交易费用也就不同。交易费用的变化可以体现出制度结构的变化,一种好的制度具有降低交易费用的内在动力。[1]

(二)契约选择

契约,即合同、合约或协约,是指几个人或几方面之间达成的协议,规定了交易当事人之间的各种关系、权利与义务。契约安排是市场交易的前提,界定了相应的行为秩序。不同的契约安排对应不同的组织关系,产生的激励机制、实施程序不同,涉及到委托—代理问题和不完全契约问题。不同契约安排下,交易实施特征不同,交易费用也就不同。人们不断改进契约安排以减小交易成本,获得更高的收益。经营模式可以理解为契约的不同组合方式。交易费用是影响农户选择不同契约方式的重要因素[2],降低交易成本的契约安排是农户的选择方向。

(三)合作互惠

分工提高了效率,也形成了人们之间的相互依赖性。分工程度越高,相互之间的交易越密集、越复杂,交易成本也就越高。通过正式制度和非正式约束建立互信关系可以减少在达成、实施、监督合约或更多非正式讨价还价中的交易成本。组织形式的选择受到产品或劳务特性的影响,如不相容程度、排他成本、提供服务成本等。互信关系其实是一种合作,通过合作产生合作剩余,如市场中“抱团取暖”行为。但合作本身是一种博弈行为,存在“囚徒困境”,需要制度来保证合作博弈的达成,即互惠制度。可见,相互依赖产生对制度的需求,而制度又强化了相互依赖。[1]

(四)集体行动

是否参与集体行动是理性分析和选择的结果,主要考虑个人获益度、效益独占的可能性、组织成本和“选择性”激励等,与集体规模、团队异质性有关。奥尔森把集团分为相容性集团和排他性集团,前者指利益主体在追求共同利益时是相互包容的正和博弈;后者指利益集团在追求共同利益时是相互排斥的零和博弈。[3]较之排他性集团,相容性集团可以达成集体一致行动,但需要满足两个重要条件,即组成集团的人数足够少和存在迫使个人努力谋取集体利益的激励机制。对于规模较小、组织较好的利益集团,通过产权结构调整,集团成员都会有较大的收益,也容易获得、控制和加工信息。但个人理性不是集体理性的充分条件,存在“搭便车”问题,需要一套行为准则和互惠模式或监督制裁机制,增强彼此信任和依赖感,将个人理性转化为集体理性,突破“集体行动困境”。[1]

(五)制度变迁

制度包括正式规则、非正式规则和实施机制。制度变迁会改变交易成本,引发新的习俗和准则。制度变迁的诱致因素在于经营主体期望获取最大的潜在利润,而潜在利润在现有制度安排中无法实现。上述提到的降低交易成本、优化契约安排、合作互惠共赢、理性集体行动等都能实现潜在利润,都有引致制度变迁的需求。制度变迁一般是连续渐进发生的,诺思认为这是对正式规则、非正式规则和实施机制三方面组合所作的边际调整。理性的个人必然会选择交易费用最小化的组织结构,这框定了制度变迁的方向。但制度变迁不是随机的,有“路径依赖”,一旦进入某个路径,就会在惯性作用下自我强化,锁定在特定路径上。其变迁过程依赖于政治、社会、人文等初始条件,具有强烈的本地依赖特征。[1]

三、案例介绍

现代农业产业化联合体(简称“联合体”),按照安徽省政府办公厅出台的《关于培育现代农业产业化联合体的指导意见》(皖政办﹝2015﹞44号)中的定义,是指以龙头企业为核心、以家庭农场为基础、以专业合作社为纽带的新型农业经营组织紧密联盟。从2012年9月安徽省SZ市选择16个联合体开展试点以来*文中凡是涉及到具体的联合体、农民合作社、家庭农场、企业等均用相应的字母代替。,在总结经验的基础上逐步在全省推开,目前已培育各类联合体近900家,产值占安徽省农产品加工产值的20%左右。河北、宁夏、内蒙古等地已经出现了相类似的探索实践。本研究所选择的案例,是较

为典型的实践样板—H粮食产业化联合体,不少地方都慕名而来学习其经验。

H粮食产业化联合体由H种业公司牵头组建,2012年7月成立,9月纳入首批试点之一。发展到今天,已吸纳13家专业合作社,27家家庭农场、6家种植大户,拥有各类农机装备430台(套),流转土地面积1.6万亩,托管土地面积4万亩,小麦良种繁育面积4万亩。2015年,联合体经营的1.6万亩小麦亩产达到575公斤、玉米亩产达到600.5公斤,亩均年总利润1701元、净利润621元,取得了显著的社会经济效益;此外,还提供全程社会化服务面积3万亩,辐射带动农户6500户,亩均增收230元。

图1 H粮食产业化联合体运行图

联合体龙头——H种业有限公司成立于2000年12月,注册资本518万元,现有员工50人,主要经营农作物种子(选育、生产、销售)、农药、饲料、微肥、皮棉、化肥、农副产品购销等,其前身是由本地种苗公司改制而来。

联合体纽带——农民合作社主要有H种业公司牵头成立的H农机、H种植植保合作社,吸纳加入的D农机、K农机、R水利等11家专业合作社,为联合体成员提供技术指导和全程生产服务,也为周边农户提供农业生产服务。

联合体基础——27家家庭农场、6家种植大户,通过土地流转面积大的达到2300亩,面积小的200亩左右。家庭农场普遍采用了统一的绿色增产模式,经营效益显著好于普通农户。如Y家庭农场,规模经营760亩,主要从事小麦良种繁育和高产玉米种植,拥有职工36人(固定4人、季节32人),年产值180万元,年收入20多万元。目前,Y家庭农场拥有固定资产90万元,仓储库房600立方米,机械设备库房200平米,晒场200平米,联合收割机2台、大型拖拉机4台、小型农机具12套。

H联合体主动应用先进技术,加强物质装备,改善基础设施。现有办公和库棚面积2412平方米,水泥晒场10 000多平米,库容1万吨的种子成品库,占地1450平方米的农机维修车间,日烘干能力100万斤的烘干设备,2000平方米鲜食玉米低温库,小麦田间“四情”监测系统和水肥一体化系统。在科技创新和应用方面,与科研单位合作建立鲜食玉米育种基地、大豆新品种新技术推广应用示范基地,合作建立玉米教学试验基地、建设2000亩农业灌溉示范田,还

计划引进玉米秸秆青储饲料项目、高效鲜食玉米种植加工项目等。

四、案例剖析

根据前述理论阐释,联合体经营模式促进农村产业融合发展的内在机理在于,构建了不同经营主体之间的契约安排,降低了交易成本,达成了理性集体行动,诱致了新型农村经营体系的形成。

(一)通过建立紧密的利益联结机制,形成完善的契约网,降低交易成本

在联合体内部,通过交易联结、要素联结和互助联结等正式或非正式的契约网,将不同经营主体紧密地联结在一起,形成了战略联盟或伙伴关系。首先是交易联结。联合体各方签订了生产服务合同、协议,确立了农产品、生产资料和相关服务的买卖关系,形成了三方共赢的交易联结。其次是要素联结。通过资产、资金、技术、品牌等生产要素的相互融合,形成利益联结机制。如H种业公司为家庭农场提供生产资料时,先行垫付资金,收购农产品时再行扣除,解决了家庭农场的资金难题;为家庭农场提供贷款担保,用流转土地经营权及待收获粮食提供反担保,破解农户贷款难、风险高的问题。第三,互助联结。除垫付资金、提供担保外,龙头企业还通过加价收购、免费晾晒和技术服务等,与家庭农场建立互信关系。这三种联结方式,通过合同、协议建立了清晰的市场交易关系,通过要素融合建立了紧密的利益联结机制,通过互助互信减少了交易中的不确定性。

(二)通过分工协作、优势互补,建立稳定的合作关系,实现互惠共赢

农业企业、农民合作社、家庭农场等独立经营时都不能有效应对农业的自然、市场和技术风险。农业企业面临原材料供应渠道不稳、质量控制难题;农民合作社面对分散经营的农户时,缺乏稳定、规模化的服务对象;家庭农场存在技术、资金、市场、服务等的制约。但三类经营主体也有各自的优势,如龙头企业的产业链要素组织能力和市场整合能力较强,适合发挥引领作用;农民合作社组织规模化、标准化的生产性服务具有优势,可以发挥“纽带”作用;家庭农场在种养环节具有优势,可以通过精细管理实现农业生产节本增效。因而,龙头企业、农民合作社、家庭农场以多元利益联结方式进行整合,分工协作、优势互补,就可以挖掘产业链的潜在增值空间,实现合作共赢。如在H联合体内,龙头企业承担农产品经营销售、制定生产规划和标准,以优惠价格采购农资,以高于市场价格回收农产品;农民合作社向家庭农场提供技术和作业服务,有了稳定的服务面积和集中连片作业环境,提升了作业效率,同时也在组织农资配送、产品回收中获得相应收入;家庭农场有了稳定的销售渠道和优惠价格,可以专注于新品种、新技术应用,扩大经营规模,增加农业收入。这样通过各方主体取长补短、分工合作,解决了单独经营时存在的难题,形成了相互依赖又各自独立的盈利模式。

(三)通过风险防范和内部约束,增强彼此信任和依赖感,达成集体理性行动

通过利益联结和分工协作,有助于降低交易成本、达成合作互惠关系。但还必须解决集体行动中的“搭便车”、道德风险、逆向选择问题。联合体通过建立风险防范和内部约束机制,较好地解决了这些问题。如以家庭农场为核心,实行“成本+微利”的兜底价收购机制和二次利润分成机制,保证按要求生产的家庭农场既不因技术风险和市场风险而损失过重,也不因市场行情变化而丧失获利机会。联合体实行“统一品种、统一供应农资、统一技术标准、统一产品认证、统一技术服务、统一销售”,能对家庭农场生产过程有全面了解,便于指导和监督,也有利于成本核算,确定产品标准和收购价格。在此基础上,建立了内部约束机制,即对不按标准生产的不合格农产品,龙头企业有权拒绝按约定价收购,由家庭农场自行处理。不符合标准的生产行为包括使用劣质化肥、农药,节省田间管理、不服从统一操作等。联合体内的家庭农场也享有经营自主权,可以自主决定将农产品卖给谁,自主选择化肥、农药,自主决定田间管理,但销售给联合体的产品必须符合质量标准。风险防范和内部约束机制起到了双向选择作用,对参与主体的信用素质进行筛选,减少了逆向选择和道德风险,在重复博弈中建立了互信关系,形成了融合发展的向心力、凝聚力。联合体可以看成是一种相容性集团,合作共赢、集体理性是内生选择。

(四)及时将实践经验固化成规则,形塑制度演化路径,使联合体成为可资借鉴的农村产业融合路径

经过几年的实践,联合体已经构建了完整的制度框架。在联合体层面,有联合体章程,明确了联合体性质、任务、架构、职责和准入、退出机制等;联合体大会、理事会、议事、财务、档案、培训等方面都有相应的制度。除了农民合作社章程外,家庭农场层面还有农场主、种植人员职责和行为准则,生产经营管理、财务管理、标准化生产操作、农产品可追溯管理、农业投入品采购使用和仓库管理、档案管理等一整套制度体系。这些分层、成套、一体的制度体系,保证了联合体的规范运行,是其作为农村产业融合路径得以复制推广的基础。

政府部门的推动和引导发挥了形塑联合体制度演化路径的作用。在联合体创立之初需要政府给予政策扶持,推动各经营主体开展互利合作。SZ市2012年9月起出台了《SZ市现代农业产业联合体建设试点方案》、《关于推进现代农业产业联合体综合服务体系建设的意见》、《关于金融支持现代农业产业联合体建设的实施意见》、《关于扶持现代农业产业化联合体发展若干政策的意见》以及相配套的政策文件。在这些政策文件的推动下,不断加大财政扶持力度,开展金融服务创新,强化服务保障作用,及时解决实践中的问题,为联合体创造了良好的发展环境。如针对金融服务创新,开展了土地流转经营权和农业设施抵押贷款、龙头企业领保贷款、农业产业小微企业和合作社贷款、家庭农场信用贷款等,还通过信用、抵押、质押、担保相结合的“四位一体”担保方式建立了家庭农场信用评价体系。

五、实践成效

安徽省把“联合体”当作安徽深化农村改革的又一创举,是在全国率先开展的理论与实践上的探索创新。[4]总体上看,这一实践有利于促进农业产业化发展和新型经营主体的培育、有利于推动多种形式的农业适度规模经营、有利于推动农村二三产业发展和农民多元化收入的增长,最终通过建立利益、资产、技术、品牌、服务、契约、互助等联结机制推进了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其较为突出或具有特色的成效,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一)有效解决了农业产需失调、供需错配的问题,引领了农业产业体系和农产品供给结构的升级

农村一二三产业脱节、供需信息传导不畅,是制约农业供给结构适应需求动态变化、形成农业完整产业链的重要因素。联合体串连了农业产前、产中、产后各环节以及与涉农二、三产业的接口,打通了产需信息快速传递、迅速响应的通道,使市场带动农产品供给升级的作用得以发挥。多数联合体都建立了专业化的营销团队和辐射周边的营销网络,能够及时掌握市场需求信息,并及时沿着产业链反向传导至农业生产环节,引导家庭农场按需生产、调整结构,有效规避市场风险。此外,在激烈的市场竞争中,联合体为增强整体竞争力,不断延伸和拓展产业链,发展农产品精深加工,推动了农业产业链、供应链、价值链的升级。

(二)有效解决了农业稀缺要素导入不畅的问题,破解了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的瓶颈

农村产业融合的主要瓶颈在于优质要素驱动融合的技术实现路径。联合体的合作机制,将科技创新、管理创新、组织创新引致的价值增值内部化为整体收益,提供了农村不同产业由竞争转向联合体内自发融合的驱动力。如H联合体以“不计成本”的方式投资小麦育种,保持联合体核心竞争力;联合体本身的组织模式、管理方式创新,又将产业链紧密地联结在一起。联合体模式打通了优质要素进入农业的通道,本身就是产业融合的实现路径。以农村金融为例,金融机构可以借助联合体考察家庭农场的信用,联合体又可以通过内部风险控制为家庭农场提供担保,破解信息不对称难题,将借贷风险降至最低,出现了金融机构主动为家庭农场提供贷款的情形。对于其他优质要素而言亦是如此。联合体通过创新驱动和金融“润滑”作用,有效化解了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的瓶颈。

(三)有效解决了各类经营主体功能定位不清的问题,找到了实现多元经营主体合作共赢的路径

在联合体内部“三大主体”优势互补、分工合作、相互融合、互惠互利,有效解决了各自单独经营存在的诸多困难。由此,龙头企业可以专注于农产品的精深加工、品牌创建和市场营销,推动产业链、价值链的升级;农民合作社可以专注于提升服务效率和质量,挖掘服务的规模经济效益;家庭农场可以专注于新品种、新技术的应用和劳动生产率、土地产出率的提高。对于普通农户来说,参与联合体把土地流转出去,可以获得稳定的租金收入,还可以安心外出务工或者参加田间管理、作业服务等获得工资性收入。2015年,H联合体内的经营主体,常年用工118人,人均年收入3万元,季节用工1.2万人次(60元/人次)。

(四)有效解决了现代农业发展缺乏支撑和引擎的问题,构建了区域性的现代农业生产经营服务体系

加快转变农业发展方式,加速农业现代化进程,离不开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的支撑和引领。其中,政府主导的公益性农业社会化服务起到关键的支撑作用;市场主导的经营性农业生产性服务起到关键的引领作用。但受制于一家一户小规模、分散经营的农业生产经营格局,涉农部门和服务机构在提供公益性农业服务时,面临交易成本高、可及程度低、回报收益低等难题,市场主体提供农业产前、产中、产后以及高端增值服务时面临着农户需求不足、经营效益不显著等难题,以至于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难以发挥支撑和引领现代农业发展的作用。联合体经营模式,通过内生合作机制破解了农户分散经营的难题,也提供了各类农业服务主体发挥作用的载体和通道。更突出的作用在于,借助于联合体模式,各类农业服务主体整合成完整的服务体系,构建了区域性的农业生产经营服务体系,从而发挥出支撑和引领转变农业发展方式、加速农业现代化的作用。

可见,联合体的实践对于各地推进农村产业融合发展来说,提供了可资借鉴的模式。但应注意,农村产业融合发展不是一蹴而就的,而是循序渐进、逐步推进的,政府引导要注重因地制宜、分类指导、因业施策,尤其是借鉴其中不同经营主体的角色定位和多元利益联结方式,注重产业链薄弱环节经营主体的能力培育问题,充分发挥新型经营主体的示范带动作用。

[1]卢现祥,朱巧玲.新制度经济学[M].北京:北京大学出版社,2012:81-87, 225-245, 256-264,376-379,387-401.

[2]黄祖辉.交易费用与农户契约选择——来自浙冀两省15县30个村梨农调查的经验证据[J].管理世界,2008(9):76-81.

[3][美]奥瑟尔·奥尔著.陈郁译.集体行动的逻辑[M].上海:格致出版社——上海人民出版社,2011:31-35.

[4]安徽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培育现代农业产业化联合体的指导意见[EB/OL].(2015-08-27)[2016-12-03].http://xxgk.ah.gov.cn/UserData/DocHtml/731/2015/8/27/879229514564.html

(编辑:佘小宁)

The mechanisms and theories of rural industrial convergence: a case study of modern agricultural industrialized union in Anhui province

LU Qianwen

(CollegeofEconomicsandManagement,ChinaAgriculturalUniversity,Beijing100083,China)

In order to reveal operational and theoretical mechanism of the rural industry integration,the modern agricultural industrialization union is analyzed based on theory of institutional economics, such as transaction cost, contract arrangement, cooperation of mutual benefit, collective action, etc. It comes to light that comprehensive contract network, benefit coupling mechanism, division and collaboration, controlling risks and mutual constraint, and perfecting institutional system timely, have lowered transaction cost, steadied cooperation relationship, led to collective rational action, shaped the path of institutional evolution. So the modern agricultural industrialization union could be used as an effective form of the rural industrial convergence, learned from successful experiences of solving the agricultural supply and demand mismatch, clearly defining the position of different agribusiness,speeding up the infiltration of modern elements into agriculture, and building regional agricultural production and operation service system.

Modern agricultural industrialization union; Industry integration; Theoretical mechanism;Experiences

2016-12-20

芦千文(1989-),男(汉),山东临清人,博士研究生,主要从事农业经济与制度史方面的研究。

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面上项目(71273070);农业部软科学委员会课题(201601-1)

F325.2

A

1671-816X(2017)04-0024-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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