移民文化研究的几个基础理论问题
——巴渝文化探究学术思考之四
2017-03-30赵心宪
赵心宪
(重庆第二师范学院 巴渝文化名人研究所/重庆市文史研究馆,重庆 400067)
□西南民族文化研究
移民文化研究的几个基础理论问题
——巴渝文化探究学术思考之四
赵心宪
(重庆第二师范学院 巴渝文化名人研究所/重庆市文史研究馆,重庆 400067)
“湖广填四川”移民运动对重庆文化发展的历史影响,与“抗战”陪都时期、新中国“三线建设”时期、中央直辖时期移民的文化影响都是非常巨大的,但显然存在明显的区别。至少不同时期移民的迁出地与迁入地并不完全等同,不同地域文化、民族文化融合的事实存在;而且移民文化对重庆文化建设影响的范围也存在实际差别,主城区与区县农村(例如渝东南)的文化变迁就有质的差异。关键的问题是,因为与移民文化研究相关的基础理论问题,移民、移民社会、移民文化等概念内涵的定义,学界迟迟没有达成共识,事实上影响到相关学术研究的深入进行,因此需要认真辨析、讨论。
移民;移民社会;移民社会学;定居社会;移民文化
经济全球化时代,重庆文化建设因处于西部唯一的直辖市和国家发展战略实施的核心地位,新千年伊始即备受瞩目。有关巴渝文化内涵、重庆文化精神实质的探讨,迄今为止因为“重庆文化”概念内涵界定的实际困难,仍然没有得到更进一步的推进。巴渝文化的地域文化属性,首先是重庆文化的历史积淀,这主要是由历史的也是现实的“大农村”重庆地域时空承载的;其次是自古巴国在长江、嘉陵江汇合处建城,此后城市演变与发展延绵不绝,特别是有宋、明清以来重庆城市延续发展的悠久历史以及1891年重庆开埠以后的城市发展第一次提速,特别是“抗战”陪都时期、新中国“三线建设”时期、1997年重庆直辖后的3次提速。在国家战略持续推动下,重庆成为中国西部第一大中心城市,奠定其世界现代化城市的主城规模与内涵。重庆文化建设,在寻求大城市与大农村现代化统筹发展中取得巨大成就的同时,可“重庆文化”内涵的科学界定在学界一直没有取得共识。重庆城市文化与重庆农村文化是重庆文化历史发展的“两条腿”,用日常生活化的“重庆文化”一词,不加说明笼统地概括重庆文化建设内容,很可能“蒸发”掉的就是重庆巴渝(农村)文化形态复杂、博大厚重的历史积淀。当下日常生活化的“重庆文化”术语,习惯性指代重庆主城区城市文化形态的都市文化,直接用于学术研究,常常带来判断模糊的种种观念认识。诸如,重庆文化就是典型的移民文化等说法。“湖广填四川”移民运动对重庆文化发展的历史影响,与“抗战”陪都时期、新中国“三线建设”时期、中央直辖时期移民文化的影响,都是非常巨大的,但显然存在明显的区别。至少不同时期移民的迁出地与迁入地并不完全等同,不同地域文化、民族文化融合的事实存在;移民文化对重庆文化建设影响的范围也存在实际差别,主城区与区县农村的文化变迁就有质的差异。在我们看来,关键的问题是,因为与移民文化研究相关的基础理论问题,移民、移民社会、移民文化等概念内涵的定义在学界迟迟没有达成共识,事实上影响到相关学术研究的前瞻性认识,因此需要认真辨析、讨论,故对相关文献的阅读需要进一步全面展开,思考更待深入,欢迎批评指正。
一、“移民”的定义及其学科研究方向问题
有关“移民”的学科定义,国内学者一般推崇历史学家葛剑雄20世纪两部史学专著中的两次界定,而第二次定义的语言表述比第一次更为明确。
《简明中国移民史》是这样表述的:“我们对移民的界定是:具有一定数量,一定距离,在迁入地居住了一定时间的迁移人口。”[1]1
《中国移民史》(第一卷)特别增加了“根据中国历史上人口迁移的特点和本书的宗旨”的相关文字表述和对移民的新定义:“一般来说,移民是指迁离了原来的居住地而在其他地方定居或居住了较长时间的人口。任何参加了这一迁移过程的人都是这次移民中的一员,都具有移民的身份。”[2]10
葛剑雄有关“移民”两次界定的相关表述的价值取向是应该细心领会的。在我们看来尤其要注意语言内涵表述的意义所指,可能主要有以下两个方面。
其一、“移民”定义需要具体的学科依据。《中国移民史》中的移民,指代的是中国移民历史上的移民,依据是中国历史史实。葛剑雄甚至在演说中直接这样说:“中国的历史实际上就是一部移民的历史”①葛剑雄《移民与文化传播——以绍兴为例》《绍兴文理学院学报》,2010年4期。。
其二、依据移民迁徙史中不同时期人口迁移的特点。考察中国历史上的“移民”(这是《中国移民史》的编撰宗旨)指的是“具有一定数量,一定距离,在迁入地居住了一定时间的迁移人口。”“居住”是关键词,所以应有文献的统计作为证据。例如,清初“湖广填四川”移民运动(光绪二十七年,即1901年重庆城市人口据重庆海关统计已达30万人,成为西南第一大城市)、“抗战”时期内迁重庆移民(1946年重庆人口统计增加到124.5万人)、“三线建设”时期内迁重庆(来自北京、上海、辽宁、广东等几个省市约50万人)移民等。
其实,移民是世界上从古到今普遍存在的社会现象,我国移民史的历史记录,一直可以追溯到170万年前的元谋人时代。而且无论国内还是国外,有关移民的研究也很有些历史了。在当下学术界,移民已经成为众多学科的研究对象,诸如历史学研究移民的迁徙史、社会学研究移民的文化迁移,人类学/民族学对移民文化变迁的研究[3],而经济学视角的移民研究似乎正在成为当今世界的热门学科之一。《简明中国移民史》强调:移民仅仅是部分的迁徙人口,即“迁徙人口中符合一定条件的那一部分,并不是所有的迁徙人口都是移民。”[1]5范春玉的《移民与中国文化》专著,则以上下篇的组合形式,讨论中国移民史及其文化变迁的规律:上篇梳理史料,分析中国移民的动态和迁徙原因;下篇则论述移民与中国文化的“时代性演进”,例如北方少数民族迁徙到中原汉族地区发生的文化接触以及食物等的“文化变迁”。
强调移民定义内涵的学科界定,是因为“移民”一词有两个现代汉语的义项很容易混淆。一个是动词的义项:“yimin 居民由一地或一国迁移到另一地或另一国落户。”如移民海外、移民政策的移民;一个是名词的义项:“yimin 迁移到外地或外国去落户的人。”[4]1484如安置移民。流动人口与迁移人口的移民“动词”,显然与移民史中的移民“名词”存在区别,前者作为日常生活中的用语,表述的是人的移动;后者作为迁移史的史学概念,重视的是人的移动结果。这样,研究者强调,作动词用的“移民”,指称“原居地迁移至其他地方”;名词的“移民”则是有“迁移行动的人”;移民的定义应该有两个基本要素:迁移的“长距离”和“法律结果”。后者“主要指入了居住地的户籍。这样,未取得户籍的人,即使在居住地已居住了较长时间,也不能算 ‘移民’。”[5]9-10这样的移民定义内涵严谨,符合传统中国史学的学科规则,但是,于其他学科的移民现象研究却不一定完全适用。国家社科基金项目“移民文化与德治”成果,就认为以上移民定义“狭窄了些”,如深圳的移民“不但包含已入了户籍的人口,还包括那些已经在深圳生活多年,来至较远地区,对深圳已产生归属感的人们。他们和移居地人们一道,在共同家园里创造着共同的移民文化。”[6]
回顾中国历史的发展过程,因为人口迁徙的种种客观原因,从而形成中国移民史上的3种基本类型:政治型移民、军事型移民和经济型移民。移民对于中国历史文化发展的重要性自不待言:“离开了移民史就没有一部完整的中国史,也就没有完整的经济史、疆域史、文化史、地区开发史、民族史、社会史。”[2]75从史学学科研究视角出发,重视移民史实文献(时间、原因、过程、类型等)的考辩和论述,然而研究结果的重心所在一般都会超越传统史学文献的学术研究范畴,以移民历史过程的文化变迁描述成为研究者们的另一兴趣所在。例如,李德滨、石方的《黑龙江移民概要》在系统阐述黑龙江地区移民的基本类型、实际原因、历史作用之外,还延伸论述到移民文化对黑龙江地区“原始性”地域文化产生的“很大的影响”[7]49;安介生的《山西移民史》[8]借助详实史料的支持,讨论先秦到明清时期“历史上”山西地区的移民活动、相关成因和影响,同时更详尽地阐述了移民对山西社会文化变迁的作用。中国区域移民史与区域文化变迁关系的探讨,正是当下国家区域发展战略非常需要的,具有学科建设意义的学术价值取向。
从古今中外移民以“迁入地”和“迁出地”为基本要素的特征来看,有国际移民和国内移民两种基本类型,国内移民则至少有早期移民和当代移民的时代类别,葛剑雄有关“移民”概念的上述界定,依据的学科是传统中国史学。一个学科依据清楚的移民概念,当然不可能囊括全世界纷繁复杂的移民现象。陈孔立特别提出“当代移民”概念的界定问题,并摘引美国《1924年移民法》相关条款,以说明外国法律界定的移民概念及其内涵的不同确认[9],学科依据明显不同。西方学术界在人口迁移“推拉理论”的基础上,以经济动机探讨为主线,近年来推出的移民相关理论有6种之多:“新经济移民理论”“人口移民转变假说”“新古典经济学理论”“劳动力市场分割理论”“网络理论”“累积因果关系理论”[10]等,令人眼花缭乱。这对于我们研究从古代到当代的中国移民现象,应该是有参考价值的。道理很简单,没有移民,移民文化就无从谈起。然而,从研究地域文化变迁的学术宗旨来看,葛剑雄有关“移民”的史学界定,特别值得尊重。重庆渝东南区域移民史的文化变迁研究,应当高度重视中国移民史研究确认的史学学科的学术规则,从地域文献的第一手资料做起。
二、从移民社会到定居社会的过程探讨:移民社会学的学科价值理解
移民文化研究的逻辑起点是“移民”,而移民社会的存在才是移民文化的具体表征。有学者因此提出广义移民概念与移民社会(广义移民社会形态)概念,认为这两个概念构成了移民社会学的主要学科范畴[11]。
广义移民概念有3个要点:其一、应有“相当大数量的人口迁移”活动。例如,国内大量进城务工的农民工,及部分其他城市来的无业人员;收入与住所都“相对固定”,已不是临时流动者,业已成为“潜在的定居者”。其二、具有比中国早期移民史中更加多样化的“移民方式”,诸如生态移民、工程移民、留学移民、强制移民、计划移民等,据此有利于认识当代中国移民的特征、本质与规律性。其三、移民普遍有置业、安家、定居的“动机”,条件一旦成熟,“他们中的许多人就举家迁徙,或在迁入地结婚成家,成为长期的定居者”,逐渐生成所在居住地“独有的”移民文化[11]。广义移民概念的内涵界定,最后落实在移民移居地移民文化的形成结果上,说明移民概念的认识与移民文化概念的逻辑生成关联:两者的内涵认识不应单独进行。移民是移民文化(变迁)存在的逻辑前提,移民文化变迁成为移民之为移民的事实证明,包括移民相关的物质文化、制度文化与精神文化的文献挖掘与整理,成为移民社会学的学科基础。因此移民社会学的学科建设,离不开传统史学的有力支撑和帮助。
移民社会学的“移民社会”概念,是从移民社会诞生的首要条件、共同活动需要、社会关系创建、“社会生活共同体”的最终形成等4个方面内涵要素本质规定的基础上概括表述的,所以相关定义及其内涵要素的具体阐释,都成为“移民社会”概念内涵整体认知的本体内容。第一是移民社会的定义:“大规模的人口迁徙、聚居与土著居民互动而生成具有独特特征的一种过渡形态社会”;第二是我们应注意移民社会“本质规定”以下4个方面的概括表述。
第一、移民社会的“首要条件”,即外来人口或族群“相当大规模”地迁入异地。
第二、移民迁入地居民与移民,都会按照自己不断增长和提高的生产生活需要,生成种种关联或关系,“以一定方式结合起来”共同活动。
第三、移民与本地居民在生产过程中建立的种种社会关系——诸如经济、政治和文化关系,并在特定生产关系基础上发展起来,受到生产关系的性质制约,“随着生产关系的变化而变化”。
第四、外来人口或族群“相当大规模”的移民,最终生成具有构成因素新成分的“社会生活共同体”——移民社会。所以,作为人类社会发展“有机组成部分”的移民社会,其社会特征独特[11]。
这里我们要特别注意的是,上述移民社会学的移民社会概念界定,特别强调移民的“实体”规模,文献多次提到移民规模“相当大”的先决条件,这与移民社会学学科建设的宗旨有关。因为移民与社会互动关系的问题研究,正是移民社会学学科诞生最关切的社会问题。移民与社会的互动关系,可以从微观到宏观去探究。在“微观”上,移民与社会存在的互动关系体现为“社会互动关系”本质;在“宏观”上则表现为个人及其社会各基本要素之间“相互影响、相互作用的过程”。在移民社会内部,更是存在着相当复杂的“互动关系过程”[11]。如移民社会运行、发展理想模式的“良性互动”过程,日常生活中的“常态互动”过程,与给移民个人、移民群体以至整个社会“带来极大危害”乃至动荡社会的“恶性互动”过程。因为移民社会学学科的主要研究对象是世界范围的移民现象,关注国际移民现实问题的规律性认识和世界范围移民模式的理论建构,特别重视移民对迁入地(国)所造成的社会影响的规律性认识,移民史的文化变迁问题、文献学应用等自然不在移民社会学学科的主要兴趣点上。但这并没有否定移民社会学对移民文化深层价值认识的深刻性和相关性的学术成果,上文有关移民社会概念界定内涵认识的价值目标,最终就落实在移民居住地移民文化的生成方面。
如果说葛剑雄界定的“移民”,符合史学学科研究规范,是所谓狭义移民概念的权威性表述。移民社会学的广义“移民”概念,其实包涵了著名教授陈孔立关于“移民”一词内涵要素的两层含义:其一“人或人群”;其二“行为或社会现象”。后者涉及“从一个地区向另一个地区”迁移的较大数量人口,促使定居地“发生变化”的社会行动或社会现象。前者则是“相关迁移活动”的人或者人群[9]。移民“定居地发生变化”最深刻的层面,在于移民定居社会的实质形成,定居社会原来移民的后裔,若干代之后已经转变为定居地的本地人了。移民由外来者转变为本地人是一般生活常识,移民与移民的后裔则是不同的概念,移民社会则是“有明确时间界限”的特定历史范畴。“把有较多外来移民的社会都称为移民社会,这是广义的移民社会概念。”[12]
研究者指出,典型的移民社会在特定的“居住地”应有这样几个特征:第一、世居居民主体不是原来居住者而是外来的移民;第二、移民们已经组成了自己的社会,与当地原住民虽然有联系却是互不混同的;第三、又经过了若干年以后,移民后裔取代移民“成为社会的主体”,移民社会主要特征发生质变,移民社会转化为“定居社会”,原来的移民社会学理当然“不复存在”[13]14-15,从而成为典型的移民社会。
从移民社会到定居社会有“质”的变化,根本原因就在于,居住地移民与原住民区域“文化综合体”的生成。专家指出,这是移民文化适应迁入地的重要成果。从根本上说,文化是特定地域自然生态环境的产物,也是人类改造自然、创造文明的人文成果。从特定地域的文化本质上说,就是自然环境与人文社会环境互相适应过程中持续文明活动的产物。在移民迁入居住地若干代的长时间内,如果没有大规模的生态系统变迁,自然地理的环境稳定性就会“决定”文化的稳定性,甚至超越血统和语言的变化[14]。上述移民社会学广义移民社会概念的第三个要点,即强调长期移民后定居社会的生成意义。青年学者苏东来通过对历史文献的细致梳理与考察,从重庆渝东南苗族土家族自治县彭水近代以前的移民现象中得出3点结论:第一、移民时间历经500余年,“启自元末,中经明代,延至清末”“跨越元明清三代”“声势浩大,波浪壮阔”;第二、移民迁居彭水的原因多种多样,“几乎集中了所有的移民因素”,诸如社会主流的常态迁移(皇室流落、权贵流放、云游为官、赶苗从军之类)、下层民众的所谓自发性移民(避难、避乱与贸易经商之类);第三、彭水移民来源非常广泛。据统计,移民迁出地包括了湖北、江西、湖南、陕西、山西、云南、浙江、贵州、广东、甘肃、河南、江苏、福建等14个省,可以说涉及到“元明清移民的主要迁出地”[15]。据我们近年的田野调查,彭水地区苗文化的地域文化特征并没有因为近代以来,渝东南“汉化”强力存在的大趋势影响而依然稳固(民间信仰最有代表性),就在于迁往彭水的移民,从最初的移民社会到数代甚至十几代后形成的定居社会,与原住民文化融合地域“文化综合体”的存在分不开。虽然国内移民社会学这方面的理论成果一时还没有成体系推出,但并不影响区域移民史、重庆渝东南的文化变迁研究和有效汲取移民社会学的学科知识营养。
三、移民文化的定义难题与区域移民史的移民文化研究
随着我国改革开放时期国家经济社会的快速发展,一浪高过一浪的国内移民打工潮与国际移民潮的持续涌动,普通民众对移民现象都见惯不惊了,日常生活化的“移民文化”术语似乎语义早已清楚。学界有比较流行的解释,移民本质上是一种文化的迁徙。移民文化根植于“移民社会的心态、观念和思想”;移民文化在“物质生活和精神生活两个方面”体现[16]。移民文化就是移民社会的文化,可能是农村移民社会的移民文化,也可能是城市移民社会的移民文化,与移民社会学讨论的移民社会可以对接,内涵比较宽泛。
随着人口迁移产生的移民文化及其魅力,当下得到研究者的普遍重视:移民迁徙带来的文化在新的居住地,为了延续扩大而调整改变。这样,移民在传播族群文化的同时,自身也发生适应性的改变。研究证明,移民文化这类适应性的质、量变化往往是主动积极的。移民文化在与迁入地文化的冲突中,其实相互“淘汰了各自的弱点”,移民文化从而“具有较大的开拓性和开放性”,成为移民文化独特的魅力所在[17]。如此这般描述的移民文化,似乎将移民文化定义为移民迁徙时期的文化,研究者主要描述移民社会向定居社会发展过程中的文化变迁特点,主要不是农村移民社会,而是都市移民的移民文化,移民文化内涵的外延范畴被人为地缩小了不少。
有的学者定义移民文化,从移民文化组合词的中心语“文化”语义的辨析开始,以避免“移民”兼有动词和名词两种词性的同时存在而影响其表意的模糊。学界普遍认定的一种文化的主体核心,是这种文化“在历史中形成的价值系统”,这也是不同文化能够区别开来的“根本标志”。这样,可以在世界上100多种文化的定义中,选择确认文化是“通过生活方式及趣味所表现出来的社会或个人的独特的价值观体系”[18]的定义,并可以简化表述为:文化是“一个社会的生活方式和价值观念”。这样,“所谓移民文化,是指移民社会特有的文化形态,即移民社会中人们的生活方式和价值观念。而移民社会是指那些外来人口占社会总人口的比重在50%以上,且外来人口在社会生活的各个方面占主导地位的国家或地区。”[18]应该说这个定义的内涵表述对于认知、阐释古今中外移民文化现象比较实用,比较周延。问题是,这个定义有关概念外延的说明,似乎退缩到当今世界城市移民现象的研究范围去了。移民社会可以在一个国家、一个地区、一座城市诞生,其实也可能在一个特定的地域范围之内出现,若干年后又转型为定居社会,“生活方式和价值观念”虽不完全等同于祖先有了多大的变异,但其一脉相承的族群文化基因总会顽强地存在。武陵民族地区“大杂居、小聚居”的多民族共生格局,这种移民社会转型的定居社会非常普遍。重庆渝东南秀山土家族苗族自治县,“居住溶溪的有石、皮、吕、麻四姓;居住在平茶的有伍、龙、舒、向四姓;居住在石耶、梅江的有吴、龙、廖、石、麻五姓。”[19]依据我们在21世纪初10年的田野调查,这些苗族姓氏至今没有多大的变化。梅江镇的半沟村,就是秀山苗族移民社会转型为定居社会的典型例子。
半沟村位于湘、鄂、渝、黔4省市交界处,是重庆如今“唯一完整保留”苗族文化和苗语的村寨,与湘西和黔东南——历史上西南地区苗族聚居的中心地带,有约50km车程的距离。苗族村民约占全村人口(1 500人)的60%,其他村民为土家族和汉族。苗族村民迁徙到半坡村已有五六百年的历史,自称红苗,先祖从江西迁出,途径酉阳,然后定居于此。依据向轼田野调查的访谈记录和相关报告,这里经常听到苗族村民有关祖先迁徙充满传奇色彩的各种故事。依据我们田野调查所见,半沟村的地理位置、自然条件与社会环境的确与文化人类学的“族群半岛”说是可以对应的:“村子周边多数相邻地带都围绕着其他民族”,但与“历史上苗疆腹地、苗族活动频繁”的贵州松桃苗族自治县相隔不过20km,而且两地苗胞还保持着紧密联系,不但苗族本色没有丧失,族群间更“隐藏着一种深层的维系纽带”[20]。这个“深层的维系纽带”,就是半沟村苗族村民与松桃苗胞一样认同的“生活方式和价值观念”,并集中“隐藏”于半沟村苗民内涵深沉、丰富的民间信仰等民俗文化之中。
重庆渝东南地区明清时期“赶苗拓业”移民的地域文化变迁,其史实未有见诸史书记载,却大量保存于武陵民族地区周边的方志、碑刻、族谱与民间口传史料中,如果说这些“文献”还难于证实渝东南地区移民社会存在的基本情况,引起明末“湖广填四川”大规模移民原因之一,张献忠5次入川军事活动的路线则是可以查清楚的(第一次是崇祯六年,1633年;第二次是崇祯七年,1634年;第三次是崇祯十年,1637年;第四次是崇祯十三年,1640年;第五次是崇祯十七年,1644年),“前三次受战乱影响较大的地区是川东和川北地区,后两次虽然影响到川南地区但除泸州有激战外,其他州县 ‘所到多迎降’,人口耗损相对较轻”[21],关键是没有造成对渝东南地区直接的军事骚扰,加之石柱、酉阳、秀山土司政权的存在及其给予移民的方便,所以,重庆渝东南地区成为明末军事移民之外移民潮的重要迁入地之一,成为中国古代移民社会及其移民文化研究的绝佳地域。论题所限,这里就不再具体展开了。
所谓移民文化即“移民社会中人们的生活方式和价值观念”的内涵表述,如果只是截取前半段的表述而没有后半段对“移民社会特有的文化形态”的补充说明,就会成为“移民社会的文化就是移民文化”的错误论断。因为移民社会转型为定居社会之后,相关文化肯定会发生质的转变,按照上述论断就不是移民文化了[12]。
关于移民文化的明确界定,还可以查到刊载在更早时期的学术文献。如“移民文化是移民社会产生的观念形态文化”,在结构上表现为“两大基本层次”:“移民心理”及其“各种社会意识形态”[21]。很显然,移民文化的这个界定是为研究者主体的学术目标服务的,即研究当代城市移民现象,所以研究者强调“移民社会所形成的特殊的价值观”,而不是追踪从移民社会到定居社会的形成过程中,早期移民从迁入地带来的一脉相承的族群价值观念和生活方式。总之,移民文化的界定,离开具体研究目标和研究对象,就可能成为“一笔糊涂账”,这是我们作为研究者应该特别注意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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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曾 超]
C922.7
A
1674-3652(2017)03-0024-06
2017-03-13
国家社科基金项目“武陵地区传统聚落保护与民族文化传承研究”(12CMZ038)。
赵心宪,男,重庆綦江人。教授,硕士生导师。主要从事历史文化研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