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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南力争5年内成为全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区”

2017-03-30

时代风采 2017年5期
关键词:支配异地民族团结

《云南省建设我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区规划(2016-2020年)》近日发布,规划提出云南将在5年时间内,依托6项重点工程30个项目,在民生持续改善、发展动力增强、民族教育促进、民族文化繁荣、民族团结创建、民族事务治理等6个方面作出示范。努力成为我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区。

《规划》提出,云南要在5年时间内,确保实现云南民族地区全面脱贫;确保民族地区贫困县、贫困乡、贫困村、贫困人口如期脱贫摘帽出列:并实施全面打赢直过民族脱贫攻坚战行动计划,以及11个直过民族和人口较少民族脱贫攻坚实施方案,确保2019年直过民族聚居区建档立卡18.73万户的66.75万贫困人口脱贫。

《规划》提出,云南要在5年时间内,建设10个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县、100个民族团结进步示范乡镇、1000个民族团结进步示范村和10000户民族团结进步示范户。(云南网)

云南三类人在省外就医可直接用医保结算

截至2月底。云南省在省内、省外开通异地就医定点医疗机构和药店共5989家,其中,省内5266家,省外723家,已遍布全省各州市县及省外9个省市。全省异地就医即时结算覆盖人数达到1163万人。截至2016年底,全省异地就医累计结算1255万人次。结算医疗费用82.09亿元。

省外异地就医主要针对以下三类人群:一是因参保地医疗条件有限。参保人员需转到其他省(直辖市、自治区)治疗,应当按照参保地医保经办管理机构的相关规定办理转诊转院手续,进行异地就医备案。二是参保人出差、探亲、休假期间在云南省以外的其他省(直辖市、自治区)因急诊抢救入院的。可在办理出院结算前。以电话、传真、医院网络等方式向参保地医疗保险经办机构申请办理异地就医登记备案手续。三是退休异地安置或长期驻外工作人员。可由单位到参保地医疗保险经办机构办理异地就医登记备案手续。(《云南日报》)

云南省内异地办理身份证最早3月推开

近日,省公安厅治安管理总队制证中心工作人员表示省内异地办理身份证最早将在今年3月份推开。

2016年7月1日起。凡在云南有合法稳定就业、就学、居住的四川成都市户籍人员。可在昆明市区的5个派出所办理身份证。随后。省公安厅在全省16个州市部分派出所、户籍窗口和便民服务中心增设居民身份证异地受理试点单位至72个。全面受理全国25个省区市的异地办理居民身份证业务。去年一年,72个试点单位共受理跨省异地证件2450张,制证2180张,其中昆明共办理异地居民身份证1500张。

除此之外,省内异地办证工作也在迅速开展。今年1月18日起,在玉溪市、红河州开展省内居民身份证异地换领、補领试点工作。截至2月16日,玉溪、红河共收到身份证换领申请176份。已经办理38份。(云南网)

云南城乡居民凭社保卡看病无需垫付医疗费

云南省人社厅城镇居民医保处的消息显示。我省分别于2004年、2007年建立了新农合和城镇居民医保两项制度。保障了农村和城镇居民基本医疗需求。

去年8月。云南省政府出台了《关于整合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制度的实施意见》,从今年1月1日起。全省各地统一执行城乡居民基本医保政策,实现城乡居民公平享有基本医疗保险权益。两项制度整合后,参保居民将不再区分农村和城镇,不受城乡户籍限制,农村居民和城镇居民一样使用社会保障卡看病就医。不再垫付医疗费。城乡居民医保将继续实行个人缴费和政府补助相结合的筹资方式,农村和城镇居民的个人缴费标准统一。去年起为每人每年150元。(云南网)

云南2016年GDP增速全国第六

经国家统计局审定,2016年全省完成生产总值14869.95亿元,同比增长8.7%,增速比全国高2.0个百分点,在全国排第6位。与2015年相比位次前移3位。

分产业看,第一产业完成增加值2195.04亿元,增长5.6%;第二产业完成增加值5799.34亿元,增长8.9%;第三产业完成增加值6875.57亿元,增长9.5%,第三产业增速快于GDP增速0.8个百分点。

2016年,全省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16720元。同比增长9.8%,增幅高于全国1.4个百分点。按常住地分,城镇常住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28611元,增长8.5%。增幅高于全国0.7个百分点;农村常住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9020元,增长9.4%,增幅高于全国1.2个百分点,连续7年呈现农民收入增速快于城镇居民收入增速的良好势头。(云南网)

云南将加快推进十大重点产业发展

云南省政府办公厅日前印发关于云南省高原特色现代农业产业发展规划(2016-2020年)。规划明确。云南省将加快推进生猪、牛羊、蔬菜、中药材、茶叶、花卉、核桃、水果、咖啡、食用菌10大重点产业发展,到2020年,10大重点产业综合产值达8100亿元,全省农村一二三产业综合产值10000亿元以上。全省农业增加值达3000亿元。其中10大重点产业的农业增加值达2200亿元,农业增加值由全国第14位上升到第13位。农村常住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中直接来自10大重点产业的收入达5000元左右。

规划提出,到2020年,云南省将建成一批优势特色产业基地县。建成80个现代农业产业重点县。力争培育年销售收入超10亿元的“农业小巨人”100户,“农业小巨人”销售收入年均增幅15%以上。培育农民专业合作社6万个,家庭农场2万个。(云南网)

云南汽车票3月起实名制

云南省交通运输厅、公安厅日前印发《关于在全省汽车客运站实行实名制售票的通告》,从3月1日起。在云南省县级(含)以上人民政府所在地以及部分重点地区一、二、三级已经实行计算机联网售票的汽车客运站,将实行售票实名制管理。包括免票儿童。需身份证明才可以免费申领实名制客票。

乘客需凭有效身份证件购票。持一张有效身份证件在同一车次(同一客运站当日发出的同一车次)只允许购买一张实名制车票;持身份证以外的其他有效身份证件只能到客运站人工售票窗口实名购票。

对于丢失或者未携带有效身份证件的乘客,须在车站派出所或警务室办理临时身份证明后。凭临时身份证明办理购票、取票以及验证检票手续。对于16周岁以下(根据有关规定免票儿童除外)尚未办理居民身份证的未成年人可凭户口簿、临时身份证明或学生证等证件购票乘车。(《云南日报》)

2016年云南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增幅全国第三

国家统计局云南调查总队发布“2016年全省居民收入报告”。去年,云南居民收入增长与经济发展同步。农民收入增速高于城镇,贫困地区农民收入增速高于全省平均水平。

数据显示:2016年,云南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16720元,增长9.8%,增幅比全国高1.4个百分点,位居全国第三位。扣除价格因素,云南省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增速高于人均GDP 0.2个百分点,实现了云南居民收入增长与经济发展同步的目标。

去年,云南实现了贫困地区农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快速增长,增速高于全省平均的目标。国家统计局云南调查总队农村贫困监测调查数据显示:2016年,云南省贫困地区农民人均可支配收入为7847元。增长11%,增幅高于全省农村居民平均1.6个百分点,居全国第五位。(《云南日报》)

昆明试点生育保险和职工医保合并

日前,国务院办公厅印发的《生育保险和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合并实施试点方案》正式公布:今年6月底前在昆明等12个试点地区启动生育保险和职工基本医疗保险两项保险合并实施工作。试点期限为1年左右。

试点地区的生育保险基金将并入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基金,统一征缴,对于职工来说,缴费的金额实际上并不会变化。两项保险合并实施后还将实行统一定点医疗服务管理,执行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药品目录以及基本医疗保险诊疗项目和医疗服务设施范围,生育医疗费用原则上实行医疗保险经办机构与定点医疗机构直接结算。

两项保险合并实施不会导致参保职工的生育保险待遇降低,随着基金共济能力的提高,还有利于更好地保障参保人员待遇。合并后,生育保险待遇包括《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规定的生育医疗费用和生育津贴,所需资金将从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基金中支付。(昆明信息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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