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于服务型统计建设分析统计法制宣传教育
2017-03-30杨捷
杨捷
摘要:当今社会服务性统计调查分析对政府工作正常开展具有越来越重要的作用,服务性统计建设分析统计法是宣传法制工作的利器,本文基于服务性统计建设分析统计法制宣传教育,对法制建设提出了一些探讨。
关键词:服务型;分析统计
中图分类号:D922.291 文献识别码:A 文章编号:1001-828X(2017)001-000-01
前言
统计用户导向基层,服务现代化调查统计是社会主义建设宏伟蓝图的一块补板,统计工作的每个环节,应改变传统统计理论,要适应经济的发展、社会的发展,统计技术发展是法律宣传的基本环节,宣传教育也需要改变方式,这种理念贯穿于统计法宣传教育的全过程,建立服务型统计法律宣传教育。根据法律的要求,在进行调查的同时,尝试与建立新型合作互利的方式,完善统计调查改革,创造一个更好的社会环境。
一、服务性统计建设分析统计法的一些要求
1.法制服务意识的建立
建立服务意识,政府的本质特征是服务人民,法制宣传教育工作长期面对干部群众,树立服务意识,积极了解、激励和不断满足调查的需要,统计调查对象,统计人民群众的需求,基于不同任务的统计,要求公众在统计活动中,定义自己的权利利益和义务,从被动到主动,形成自觉学习的态度,积极参与调查工作。
2.健全法制宣传教育
服务型工匠需要自己的精神,随着经济和社会的发展,法制宣传教育质量日益提高,在过去,简单而沉闷的法律宣传难以质效,一直难以吸引公众。不能真正把统计做到真实、实时。因此,需要走进人们的内心,进行法制宣传教育。我们必须不断提高服务能力,增强使命感,对大众心理研究与分析,强化宣传方式,创新争取易于理解的内容,使群众喜闻乐见,作用范围更大。
3.法制宣传教育的建立
随着服务统计和统计调查深化改革,需要统计调查了解更多关于受访者的需求,在这样的环境下,统计方法宣传教育,应计划在分散事件集中起来,上升到品牌战略,扩充整体实力。通过加强规划设计,积极运用现代信息手段,努力打造最好的宣传教育,使群众理解并有意识地支持和配合政府工作计划。
二、建设服务型统计法律制度
宣传教育需要破解一些难题,增加法律宣传教育。统计方法与统计的发展在过去的几十年里,取得了巨大的成就。虽然当前法律环境渐进优化 ,但形势变化与内部法制宣传教育缺乏共同的约束,如统计法律制度教育水平有待提高,服务型建设统计教育需要突破,还存在一些困难。第一个困难,重于表面形式,难以确定宣传效果。作为当前的更新概念,不懂法律宣传教育的本质,这种是不可避免的空洞的宣传形式,缺乏仔细研究。第二个困难,限于说教,这很难提高法律意识,统计教育的某些领域缺乏实例内容,限于复制统计法规,不能创造一些贴近生活的生产,缺乏深受广大群众喜爱的灌输方式,没有吸引力。
统计法制宣传教育是一项制度系统工程,具有长期性、艰巨性特点。但目前一些单位,相互间缺乏沟通,无法与其他单位整合资源,宣传教育力量薄弱,直接制约宣传效果。
三、服务型统计法律制度建设探讨
1.紧紧围绕法制建设中心,统计法制宣传项目管理模式在教育中的应用。首先,系统调查每个活动的目标,集中全力动员目标,互利互议,发展和满足统计中心的需要活动计划,程序内容应明确,进度和效果监测全面负责,安全措施到位,法制宣传教育活动策划,还应注意区分不同的宣傳点,做到点与面结合,增强宣传效果。一方面突出十二月四日全国法制宣传日以及九月二十日统计开放日等重要观点法制宣传,注重统计法规的完善,使得社会认知。由于法律制度宣传教育,有很强的专业性,不仅需要组织定期的促销活动,需要更多密切配合统计调查,编制年度报告,并继续推进法制动态统计意识。在年度会议期间,安排行政问责对象,研究统计法律法规,宣传资料指导学习,提高侦查对象的法律意识并把它付诸行动。
2.坚持两手抓全党宣传统计宣传教育活动,必须始终牢牢把握公众和干部职工。法律宣传法律教育,最基本的起点是基层干部职工,大力推进统计工作,法律宣传系列活动,在加强基层干部队伍建设的过程中,职工法制研究与教育,依法按照干部工作,坚持公共法律宣传,依托村(小区)文化平台采取文艺演出,采用问答形式,进行现场咨询、广告牌其他流行的统计方法。这些可以通过行政问责制的实施,进一步明确受试者的合法权益,责任与法律责任,完善调查,根据法律意识。
3.可以将宣传信息传递给领导干部,并开放政府绩效评估展览。坚持职工法制教育,增强自我学习与强化训练方式,邀请专家、骨干举行研讨会,开展培训、文化交流等多种形式,组织干部职工学习行政法知识和统计法律法规,努力发展法律规范化,干部要有足够的时间学习,定期检查,以确保学习效果,积极创新立体化宣传统计教育,首先要划分为干部,居民,企业群体特征,根据统计差异,法律要求,有针对性的设计内容口号,使宣传教育的对象积极,然后整合资源、积极创新,推进统计法制宣传教育,满足不同群体的统计法律制度的需要。
四、结语
宣传统计法律法规可以横向发展,在区域内公正局、民政局等部门积极沟通,把统计法纳入宣传区。制定和执行区域统计法律宣传计划,扩大平台,扩大宣传,加强宣传,加强与各级统计部门的联系。特别是,法律制度应充分调动宣传力量,真正掌握统计规律,加强基层社会与单位的执政精神。
拓宽宣传统计法律法规渠道,继续拓宽传统传播渠道,如电视、报纸等媒体。公众获取统计法的平台应更多,了解该地区的村庄(社区)情况,挂横幅,在内容上和谐友善。友好倡导寻求新的宣传渠道,宣传十二月四日全国法制宣传日主题口号,统计平台的使用统计调查法,通过网络平台吸引广泛的公众参与。
推广各种形式的宣传统计法律法规,组织知识竞赛、演讲等。增强干部职工学习积极性;设立统计法律法规咨询点,丰富执法人员统计知识。
参考文献:
[1]李国荣.中国统计管理体制变迁问题研究[J].经济视角(中旬),2012(1).
[2]韩兆洲,张婉璐.中美统计实务差距对比与反思[J].中国统计,2015(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