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公立高校内部控制运行机制研究
2017-03-30黄一川
黄一川
摘要:教育质量是一个国家可持续发展的保障。但近年来贪腐问题层出不穷,严重损害了高教事业的发展。不完善的内部控制无法保障高校健康有效的运行。在利益、参与者、決策和信息四大基本要素下,本文主要基于囚徒困境理论来探讨我国公立高校内部控制的运行机制,试图分析高校管理内部的博弈、腐败和困境。
关键词:公立高校;内部控制;囚徒困境
中图分类号:G647 文献识别码:A 文章编号:1001-828X(2017)001-0000-02
引言
教育是一个国家可持续发展的不竭动力。高等教育作为教育层次的塔尖,承担着教学、科研和社会服务等职能。高校作为高等教育最主要的组织者,是知识传承与知识创新的重要机构。随着高等教育的扩招以来,我国高校的规模不断扩大,业务活动日趋复杂化和多样化。随之而来的风险也不断加大,高校面临着迫在眉睫的改革需求。在面临着职责分工不明确,办事效率低下,腐败寻租滋生的情况下,是谁来监督高校的管理工作?又为何会发生这些不良事件?基于囚徒困境理论的视角,我国高校内部控制运行机制到底为何,如何解释高校内部控制缺陷的问题。这对提高内部控制管理水平,提升办学质量具有重要意义。
一、高校内部控制与“囚徒困境”模型
1950年,图克首次提出囚徒困境(Prisoners Dilemma)模型,这一模型奠定了非合作博弈论的基础,为现实生活中的许多现象提供了理论支持。其基本情境假设为:两名罪犯A、B由于犯罪被警察逮捕,警察也相信他们的犯罪事实,但由于缺乏证据而无法定罪。于是决定对两名罪犯实行分开审讯,并向他们告知:若他选择坦白,而他的同伙选择抵赖,则他会释放获得自由,同伙被判10年;若两人都选择坦白,则会都被判8年;若两人都选择抵赖,则会由于证据不足,都被判1年。最后的结果是,两名罪犯都会选择坦白,从而都被判刑8年。由于双方都不信任对方,没有掌握对方的信息,为了考虑到自己的最大利益,都选择了坦白,从而成为了最不利的选择。
基于囚徒困境模型,有基本的四要素。一是利益。模型中罪犯们为了获得最大程度的刑期减免,而选择自身的占优策略。高校中,管理者、教职工以及利益相关者之间,也是对利益的争夺,包括对资金、权势和资源。二是参与者。模型中的两名罪犯就是互相博弈的参与者。高校的参与者更是涉及方方面面,组成了高校的利益相关者。政府、学生和家长、教授群体、高校管理者、社区公众、企业和银行等投资捐赠组织都成为了高校的利益相关者。三是策略选择。罪犯是对沉默还是坦白的选择。高校管理者是对工作事物处理的选择。这也是一种策略选择。工作的方式有很多种,至于选择何种解决问题的方法,取决于每位管理者的品格和领导方式。四是信息。罪犯们之所以选择了坦白,是因为将其隔离无法得知对方的情况而选择如此。高校管理者亦是如此,人与人之间由于缺乏信任,在信息不透明的情况下,互相之间不了解对方的选择与行为,就会出现个人利益大于整体利益的行为。高校内部控制中这些要素的契合,使得运用囚徒困境理论来分析这一问题得到的支持。
二、我国高校内部控制的运行机制分析
高校的内部控制涉及管理的方方面面,渗透于各项业务之中。相比较于教学质量,人才培养质量,科研成果转化等这些无法立即量化的指标,内部控制在财务上的体现则更能反映实际情况。从计划经济时代下国家统一拨款到如今资金筹集多元化,高校业务越来越复杂。上个世纪的高校是由国家统一配额,高校本身并没有多大的自主权来决定自身学校的管理。而如今,在众多利益相关者的参与下,经济案件等频繁爆发。这些都损害了国家的公共利益。基于囚徒困境理论模型,本文对高校内部控制的运行机制作如下分析:
囚徒困境下高校内部的各方博弈。在经济学理论上,人都是“理性人”。根据囚徒困境的模型,若把判处监禁换成是高校的利益相关者对利益的追求,那么个人选择的出发点就是自身利益最大化,当个人利益与高校集体利益存在冲突时,在非法情境下,由于人的“自私自利”的一面,可能会冒着触犯法律的风险来实现自身利益最大化;若在监管制度不完善的条件下,个人就会存在侥幸心理或光明正大的来追求自己的最大化利益,最终导致集体利益受损。当然,我们不排除在良好的素养和道德偏好下,参与者会选择集体利益最大化。这里就不分析此种情况,本文主要分析高校内部控制运行弊端情况背后的因素,因此,主要是对互相之间的博弈作分析。
我们假设模型中的抵赖就是高校中对非理性利益的追求,坦白就是理性追求,因为无论是追求判决结果最轻还是追求利益最大,其本质是一样的。即都追求非理性的利益对于个体来说都是自利基础上的占优策略。在此情境下,可能出现的情况有:一方选择非理性的利益追求,另一方选择理性的利益追求。双方都选择理性的利益追求。双方都选择非理性的利益追求。
关于高校中的非合作化博弈。在约束制度不健全的情况下,每个人都会存在着对别人的不信任。在单次博弈的情况下,人们会基于自身的利益选择不合作来试图追求自身利益最大化。而在现实中,多次的重复博弈却更为常见。单次博弈中每个人可能都会采取不合作,而在重复多次博弈中,参与者不仅要考虑当下的利益,也要考虑长远的利益。他会在这二者的利益权衡中去选择战略。而博弈的时间越长,选择合作的概率就越大,这跟现实中高校的管理人员在同一单位工作的情况是相符合的。根据逆向归纳法,有限次重复博弈将会得到与一次相同的结果,即选择不合作。但是mckelvey和paifre通过实验发现,参与人一般会在接近有限次博弈的中间部分结束,就不会在一开始的第一次结束,也不会在最后阶段结束,而是会选择中间部分结束博弈。[1]
关于高校中的非理性化合作。在上述的理论分析当中,“理性”参与者会选择基于自身利益最大化,那么高校中怎么还会出现不良行为下的合作呢?原因之一有可能存在“内部人”的利益联盟。由于信息的不对称和职位赋予的权力,让参与者利用自身的优势与劣势和别人进行互补,以此谋求利益联盟。[2]此外,无限次的重复博弈过程中,存在一个“贴现因子”,这里指的是人的耐心。当耐心的值大到某一个点时,就会触发一个子博弈精炼纳什均衡。当此种情况发生时,可能就不会存在占优策略,代替的是互相合作。
三、结语
从上述博弈来看,高校参与者们在信息不完全的情況下,都希望尽可能减少对方的利益来以此获得最大限度的回报。而结果就是不仅伤害了集体利益,也损害了自身的可持续发展。事实上,高校的内部控制上,最有效的管理方式是理性合作,这是共同治理高校的保障。模型中就是为了防止同伙之间达成协议进行合作而对他们进行隔离分开审讯。所以,合作是走出“囚徒困境”最有效的手段。[3]对此,本文提出如下建议:
完善法律体系,加强内部控制制度建设。完善的法律体系是有效内部控制的前提。有效的制度是内部控制工作得以实施的保证。制度的精髓不在于控制,而在于牵制参与者的利益。制度在设计之初就应该预防危机,而不是等到危机发生时再来处理。我国目前对高校内部控制的法律规章建设不健全,也没有具体工作的指导方针。急需建立完善的内部控制环境,提升高校管理者的意识,加强主要利益相关者的参与度,建立共同治理的管理体系。
实行奖惩结合。完善的法律法规及规章制度是一种强制性约束,能降低参与者不合理行为的可能性。有效的激励机制则能增强道德偏好,降低管理成本。对个人利益进行有效补偿,使其得到的补偿利益不小于通过损害集体所获得的利益。实行奖惩结合制度,有利于共同提升内部控制管理工作的有效性。
建立抽查复审制。除了高校内部进行日常的监督与管理,政府等主管和监督部门还需建立抽查复审制度,让利益相关者明白,虽然学校内部对于没有问题的事项,依然有可能被校外再次抽查。以此降低损害集体利益的可能性。
完善评价监督,建立声誉机制。强化对高校管理者监督的广度和深度。任何一项工作都需要进行绩效考核评价,否则就不会有改进和提升的空间。不仅包括高校内部对自身的监督评价,也包括政府的监督评价。政府作为宏观管理的调控者,需要时刻关注高教事业发展的走向,以维持健康有序的运行。同时,为保证管理的公平、公正和公开性,也应该聘请第三方审计机构对高校事物进行监控,以保障集体利益。建立声誉机制,将个人利益与集体利益尽可能统一化,以此减少为追求个人利益而做出损害集体利益的可能性。
参考文献:
[1]刘锦芳.阻止合谋的“囚徒困境”博弈分析:对国企监管的启示[J].审计研究,2009(05):58-64.
[2]伍海泉,周丹,李淑英.大学财政安全与治理策略—基于有限理性的视角[J].教育财会研究,2008(2):3-6.
[3]刘庆财.博弈论—日常生活中的博弈策略[M].北京:中国华侨出版社,2012,7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