刍论宗教中国化提出的学术背景及其相关概念辨析
2017-03-30孔陈焱
孔陈焱
摘 要:本课题通过关注宗教中国化研究的学术前沿动态,梳理当代宗教中国化概念形成的学术背景,对学术史上出现的类似概念关系和差异进行辨析。进而以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宗教理论把握对宗教中国化方向的理解,阐释宗教中国化的当代内涵与现实愿景。
关键词:宗教中国化;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宗教理论
中图分类号:D634 文件标识码:A 文章编号:1672-3163(2017)01-00063-06
宗教中国化是当代中国马克思主义宗教观在理论上的新提升,在实践上的新总结。马恩等经典作家提出了如何看待前资本主义社会和资本主义社会宗教问题的马克思主义宗教观,列宁在此基础上试图阐释苏联社会主义社会的宗教问题。中国老一辈无产阶级革命家在马恩列的宗教理论基础上,开创性地探索了与时俱进的、中国化的马克思主义宗教观。近几任党的总书记都积极探索社会主义宗教理论,明确指出了宗教与社会主义社会相适应的目标。习近平总书记对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宗教理论进行了结合宗教工作实践经验的新发展,提出了在当前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发展的关键阶段,在“相适应”的目标下如何凝聚宗教界和信教群众力量到“两个一百年”奋斗目标和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上去,并提出了“导”的具体方向、路径和衡量标准。
宗教作为一种历史文化现象的“中国化”问题,自有华夷之辨以来就已存在。佛教中国化、儒释道三教合一、基督宗教四次入华、伊斯兰教民族化等历来是学者们津津乐道的议题。而近代随着西方文化的强势入华,基督宗教与中国文化之间的关系引出了从不同主体角度提出的“本地化”、“本色化”、“处境化”、“在地化”、“汉语神学”之种种“类中国化”概念,折射出现实辨析过程中表达的艰难以及概念背后的立场分歧。由于全球化的进程和改革开放后交流的频繁,当代中国各大宗教与国家和社会文化之间的关系日益复杂,此类讨论宗教与所在中国政治、社会、文化环境的研究纷繁芜杂。就以中国化概念的讨论来说,其间表现出来的特点有三:第一,研究者各有立场、出发点和现实目的;第二,文化角度讨论由来已久,社会角度入手的讨论越来越多;第三,关注各方包括宗教界、学术界、政界等社会各界,讨论时所用话语体系差异大、对话难。本文通过梳理“宗教中国化”概念的学术背景,深化对2015年中央统战工作会议上提出来的这一新概念,2016年全国宗教工作会议上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宗教理论中这一新内容在新形势下的现实阐释。
一、宗教中国化命题的学术背景
宗教中国化是一个当代命题,其提出符合马克思主义对宗教和国家一致性的阐释。马克思在《黑格尔法哲学批判》中指出,是人创造了宗教,是人民创造了国家制度。就是说,宗教和国家都是人民的创造,因此必然存在一致性的要求。马克思在《论犹太人问题》中说:“我们不把世俗问题化为神学问题。我们要把神学问题化为世俗问题”[1]。“任何一种特殊宗教的信徒同自己的公民身份的矛盾,只是政治国家和市民社会之间的普遍世俗矛盾的一部分。国家从宗教中解放出来并不是现实的人从宗教中解放出来。”[2]可见,马克思主义宗教观认为,一个世俗国家遇到的宗教问题要放到社会中来考量。
宗教中国化正是要把宗教放到世俗国家的角度,从而提出处理各类宗教关系的中国化方向。中国的各大宗教生存和发展,总要面临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国家的政治、社会、文化等方面相适应的问题,这是一个趋势和规律。违背了这个规律,难免会引发分歧矛盾。而且,宗教作为一种社会文化现象并不是静态的,任何一种宗教都处于不断的变迁之中。宗教的变迁也会有合理与不合理之分,判断的标准在于变迁后的宗教是否有利于该国人民的健康发展,就有中国化的要求。中国是历史悠久、底蕴深厚、各种宗教并存的现代化大国,宗教中国化的要求表现得尤为迫切。
近代中国宗教界类似的讨论是从神学、宣教学的角度来展开的。早在上世纪20、30年代,中国基督教界在对中国的传统文化如何适应和重建等方面都有过一些探讨。重点放在宗教自身要如何调整才能更好地在中国传播福音。然而,由于当时半殖民地半封建社会的时代性,现实中的宗教改革推动起来十分不易。宗教界内部对究竟应该保持其“普世”性质还是形成“中国”特色的分歧就难以调和。
当代学术界直接引起宗教的“中国化”讨论,并对“宗教中国化”概念进入国家政策层面起到推动作用的,是2012年学术界召开的第一届“基督教中国化”研讨会。以此为开端的此后一系列学术讨论,在报纸和学术刊物发表的一系列最新成果,使得“中国化”的口号得以明确,方向得以确定,而且与宗教界内部长期以来关于本地化、本色化、在地化、处境化等概念在内涵和格局上迥然不同。
学术界是宗教中国化的积极倡导者。以中国社会科学院世界宗教研究所的卓新平研究员和北京大学宗教文化研究院的张志刚教授為代表的一大批学者,在近年来围绕基督教“中国化”问题讨论中,对“中国化”概念的差异性、具体时代内涵、实践路径等都作了阐释。从起初要解决中国基督徒的身份认同问题,即中国基督徒理应做中国人、走中国道路,摘掉历史上的“洋教”帽子,扩展到了全面讨论中国各宗教的共同议题“宗教中国化”,总结了五大宗教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下继续推进“中国化方向”的经验、不足和实践路径。
宗教中国化的学术讨论自然并不限于特定宗教,而“中国化”同样也不仅限于某个领域,也不仅限于历史和传统讨论,而必须放到当代国家各领域的发展中。当今的五大宗教和民间宗教事实上都涉及,就算是本土的道教和民间宗教也面临如何与当代中国政治、社会、文化等相适应的问题。当前“宗教中国化”研究的指向已经不仅仅是限于文化领域,其讨论将关涉政治、社会、文化等各个领域,相信将把中国宗教的“中国化”问题推进到更为全面、更为深入的程度。
二、围绕“中国化”的概念辨析
(一)“华化”
学术界“中国化”的概念启用比较晚。在从国家角度提出这个概念前,古今学者多从传统的文化角度提出此类概念。如古代中国就有“华夷之辨”,因此就有从文化角度提出的古训“用夏变夷”。蒙元、满清入主中华后,都是“能行中国之道,则中国之主”[3]。强调了中华文化的主体标志性。
近代学界有所谓“华化”概念比较接近“中国化”,即“以后天所获,华人所独者为断”,而“或出于先天所赋,或本为人类所同,均不得谓之华化。”[4]显然,这种“华化”概念也是从文化来说,说的是来自中亚、阿拉伯的西域各族人进入中原前,他们拥有自己的固有文化、宗教信仰、风俗习惯,一旦进入中原便接受了汉族文化,改变了固有的生活方式,而导向“华化”。可见,“华化”是中华主体文化逐渐将外源文化濡化掉的含义。
(二)“本地化”
本地化(Localization,也称为本土化)是宗教传播的一个普遍的社会现象。无论是哪一种宗教,都有动力向其他国家和地区进行传播,也都必然面临着与这些国家和地区原有的社会、制度和文化间的竞争与合作,最终被新地域民众接受的一个过程。就此规律性的现象而言,佛教、伊斯兰教、基督宗教和其他各种世界性传播的宗教都有一个本土化的过程。
基督宗教由于历史上四次入华,从宣教学的角度对于“中国化”有关问题的讨论最多,提出的近似概念比较有代表性。我们择其要者辨析,以明确这些概念与当前提出的“中国化方向”的差异。
天主教作为世界性宗教,传教跨出去的每一步其实都是本地化的一步,历史上其教义的分歧很大程度上也都是因为不断地面临各地不同的“本地化”要求。其关注“本地化”的历史可以追溯到早期教会时期。使徒保罗最早提出“为一切人而改变一切”(Omnia omnibus,《新约圣经·哥林多前书》9:22)的“本地化”传教主张。随着近代世界全球化的进程,天主教本地化传教策略在与西班牙、葡萄牙等国保教权的争夺中得到罗马教廷的官方强调。
作为传教策略,明末天主教入华就开始了“本地化”的调适过程。利玛窦等耶稣会传教士试图易佛崇儒、以耶补儒,以期得到当时儒家知识分子和朝廷的欢迎,这与佛教入华时借助老庄思想有异曲同工之效。中国儒家士大夫基督徒徐光启、李之藻、杨廷筠等人都从文化适应的角度提出了为我所用的诠释,外来的传教士们亦乐见其成。这种适应就是一种自然而然的、非自觉的本地化。可惜礼仪之争严重阻滞了这一进程达100年。
民国初期在“非基督教运动”的刺激下,在华基督宗教,包括天主教和基督教都兴起了“本地化”的思潮。在五四运动的鼓舞下,民族意识推动着当时天主教和基督教切实走向“中国化”。为了摘掉“洋教”的帽子,中国基督教界在20世纪20、30年代进行了激烈讨论,认为基督教的本地化必须适应时代的变化,与“中华民族复兴”“反帝救国”“救文化”等时代口号关联起来。天主教也达成了神职人员本地化的认识。直至新中国成立以后的中国天主教反帝爱国运动和中国基督教三自革新运动,都是一脉相承。期间,赵紫宸、吴雷川、谢扶雅、吴耀宗、丁光训、汪维藩和陈泽民等代表人物已经开始本地化神学的建设。这些教会人士关于“本地化”的神学思考,其核心诉求就是努力实现从基督宗教“在中国”转向“中国的”基督宗教,从而真正使基督宗教不再是让中国人感到隔阂的“洋教”,基督宗教要融入中国“本土”的社会文化。
(三)“本色化”
近代基督教入华后,在华传教由欧美各教会传教机构派遣传教士开展,外籍传教士无疑处于基督教传教的中心位置。从19世纪后期开始,这种模式不断受到质疑。中国基督教走向以本土教会为中心的呼声日益高涨,认为中国教会应当走向自养、自治、自传,脱离洋教士控制,真正融入中国社会,在中国本土文化中得到表达。这就是中国基督教本色化(Indigenization),和“本色教会”(Indigenous church)的由来。
1922年全国基督教大会后,中国基督教本色化的呼声成为中国教会建设的主流。按照中国教会领袖的解释就是:除“三自”外,更重要的是要解决:“如何使基督教在东方适合东方人之需要?如何使基督教事业,融洽东方之习俗环境历史思想,与其深入人心不可破之数千年结晶文化?”[5]
本地化过程只问落地生根的过程,而非研究外来文化如何“变”为本土文化,如何结合出新的文化特质。作为宗教界内部,则必然要讨论新的文化特质是什么,对原有教义有何影响,因此本色化概念便更专注于此。
“本色化”原意为“土生土长”,用以讨论基督教异域传播中作为外来文化与本土文化接触后所产生的文化变迁。其关注甲文化传至乙文化中时,甲文化在乙文化中找到落脚点与生根点的过程或现象。甲文化的某些符号意义如何被乙文化所接受,同时在乙文化中生根发展,乃至开花结果,其整体过程及其中所遭遇的问题,都可称为“本色化过程”。[6]西方文化色彩的基督教思想如想顺利地在中国文化社会系统中传播,就必须进入中国文化系统中与中国文化社会结合,或在中国文化中找到相关的脉络系统生根发展。换言之,基督教必须用中国人所了解的符号系统传播,否则中国人就不可能知道基督教在传播些什么。
但是一些教会人士在此却有顾忌,很怕用中国的符号来传播的结果,可能最后使得基督教失去它应有的特色。从情绪上来说,有些人担心经过本色化后的所谓“基督教”能算是真正的基督教嗎?卓新平研究员认为,若从抽象意义上看基督教的“普世”价值及其诉求,似乎不存在任何“本地化”“处境化”的问题。一些教会人士甚至认为“本色化”就是指基督教原有的“本质”和“颜色”,并不是其传播所至之地的地方色彩。然而,现实中存在的基督教根本就没有“原来的”“原本的”“原有的”特质和颜色。源自中东巴勒斯坦地区的基督教在其历史发展演变中一直在不断地“改变”自己的“颜色”,形成新的特性。因此,存在于历史中的基督教不可能、也不应该回避其“本地化”“处境化”的问题。所谓“本色”就是指基督教在相关地域文化中应该反映和体现的“地方化”的性质或“颜色”。从历史传播意义上讲,基督教是“具体的”、充满“文化色彩”的,并无“抽象”“超脱”之文化本质。[7]
(四)“处境化”
为了解决对本色化的疑虑,便出现了“处境化”(Contextualization)这一概念。该词本意为“内容或上下文意相连”,其意就是基督教接触中国本地文化时,要在中国文化中找到其脉络系统,要知道基督教符号传到中国后,同一符号中中国符号系统中是什么意思。用圣经启示的不变真理寻求与中国社会相适应的切入点。处境化逐渐代替了本地化、本色化的提法,可以减少借助传统文化来进行诠释,倾向于更多解答现实社会环境中人们遇到的具体问题。基督教在上世纪30年代的社会改革工作就是处境化在社会实践上的尝试。
1988年6月16日中国基督教协进会副主席沈以藩主教在香港演讲时,谈了处境化的现实思考就非常典型。他说:“处境化,它包括本色化,但除了怎样和我们传统的文化相结合外,处境化更着重我们的神学思考与我们所处的现实环境,以及现实的社会变革的关系。中国的神学思想要吸取民主传统文化的精华,这是很重要的,但是我们还更应当看到,中国的神学思想还必须要能够回应我们现代中国所处的政治、社会、经济、文化的巨大变革。这也许是我们神学思想要处境化的一个全部的意义”。[8]
可见,从本地化、本色化到处境化,宗教界自身的思考越来越从传统走向现代,越来越从文化走向社会,越来越从宗教本位出发转而面向国家社会各个层面。
三、宗教中国化的当代内涵探析
没有主权独立的国家,就不可能谈真正实现中国化。正是在建立和建設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国家的前提下,党和政府提出了“相适应”的目标,进而提出宗教的“中国化”方向。在2016年4月召开的全国宗教工作会议上,习近平总书记的讲话中关于宗教问题的新思想、新观点、新要求很多,“宗教中国化”可称是最大的新亮点。习总书记说:“积极引导宗教与社会主义社会相适应,一个重要的任务就是支持我国宗教坚持中国化方向。要用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来引领和教育宗教界人士和信教群众,弘扬中华民族优良传统,用团结进步、和平宽容等观念引导广大信教群众,支持各宗教在保持基本信仰、核心教义、礼仪制度的同时,深入挖掘教义教规中有利于社会和谐、时代进步、健康文明的内容,对教规教义作出符合当代中国发展进步要求、符合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的阐释。”全国政协主席俞正声在会上总结讲话时说:“深刻理解坚持我国宗教中国化方向,不断提高宗教与社会主义社会相适应的广度和深度”。
为了更好理解这个概念的当代内涵,有必要深入探析当代学术界围绕“宗教中国化”概念、内容与途径提出的最有代表性的一些观点。
2012年3月31日至4月1日,由北京大学宗教文化研究院与中国社会科学院基督教研究中心共同举办了一次“基督教中国化研究”专家座谈会。此后张志刚教授和卓新平研究员率先发表了一系列文章对“中国化”理念进行阐述。
张志刚教授认为:当前宗教界流行的“本地化”“本色化”“处境化”等概念是宗教界的术语或由宗教界人士使用的教会语言,“中国化”概念的提出就是要表达一种非教内人士探讨的“学术语言”。中国化的问题意识,即是探讨基督宗教(Christianity,包括天主教)怎样融入“中国文化、中华民族、特别是当代中国社会”。[9]“宗教中国化”主要内含三重义理,即真正融入“中华文化、中华民族和中国社会”。这里所指出的“三重融入”,其理论内涵就是国际学术界在全球化时代所深切关注的“文化认同”“民族认同”和“社会认同”;就这“三个认同”的逻辑关系而论,“文化认同”又被国际学术同行视为“最高的认同”或“根本的认同”;这也就是说,若不从根本上落实“文化认同”,便无从谈起“民族认同”“国家认同”“社会认同”等。[10]
卓新平研究员在《基督教“中国化”探讨》一文,针对基督教“中国化”议题的意义、历史、工作方向、困难与期望等进行详细梳理。他特别强调了基督教“中国化”的内涵不仅是一种教会自身的革新运动,更具有重要的“政治蕴含及意义,更为强调宗教适应当前中国社会和中国政治的特征。中国化凸现的是国家的意义。他说:“基督教在中国寻求‘中国化,实质上是要解决中国基督徒的身份认同问题,即中国基督徒理应做中国人、走中国道路的问题。”中国化的基本内容就是宗教要解决“对中国政治的认同、对中国社会的适应以及对中国文化的表达问题”。[11]同时,在国际上争取更多的支持,减少负面的影响,向国际社会宣传中国宗教的良好面貌。他提出,中国化的推动者,不仅是宗教界人士的工作,也应包含了政界和学界在内的三类群体的共同研究、共同努力,这是政界、教界、学界共同担负的使命。陶飞亚教授也认为从历史和现实来看,中国化始终是涉及到教界、社会和政府三个方面的一个交叉互动的过程,自觉不自觉都要中国化,这种“趋势已经是不争的事实”。[12]
除了基督教中国化的讨论,佛教中国化作为相对来说比较成熟的案例也提供了中国化方向的思考。方立天教授把佛教中国化界定为“三化”,即民族化、本土化和时代化。[13]说明了佛教中国化在中国历史上通过形成与各社会力量之间较为稳定的竞争和合作,提供了能够满足特定时代中国社会各层面民众宗教信仰需求的服务和产品,从而得以在中国社会生存发展。佛教中国化在地域上不仅包括了广大内地汉传佛教的中国化,也包括了藏传佛教在一些边疆少数民族地区的中国化,还包括了南传佛教在西南地区的中国化。这些中国化的佛教与中华民族的形成、国家认同的形成是同步进行的。同样,伊斯兰教也由于很好地融入了中国10个少数民族的社会民众生活而获得了成功。道教虽然作为本土宗教不存在外来适应问题,但从宗教中国化的当代要求来说,同样面临中国化所包含的现代化的要求,也要与时俱进。可见,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和当代中国发展是宗教中国化的横向和纵向两大坐标。
加润国研究员提出,宗教中国化就是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性质和状态改变宗教的性质和状态。积极引导宗教坚持中国化方向,必须紧紧围绕宗教领域影响国家安全和长治久安的突出问题,认真践行“保护、管理、引导、服务”的宗教工作理念,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和有关宗教工作的系列论述,按照“四个全面”战略布局和“四个必须”原则要求,大力加强教育引导和依法治理。“必须坚持中国化方向”,是对“积极引导宗教与社会主义社会相适应”的发展。[14]
张践研究员认为,宗教坚持中国化发展方向应该是一个渐进、动态、双向互动的过程。从宗教工作部门的角度来讲,要尊重宗教的客观规律,遵循宗教工作规律。宗教工作部门要注重方式、方法,要多用“春风化雨、润物无声”的办法,避免使用行政命令的方式。如习近平总书记强调的那样,做好党的宗教工作,把党的宗教工作基本方针坚持好,关键是要在“导”上想得深、看得透、把得准,做到“导”之有方、“导”之有力、“导”之有效,牢牢掌握宗教工作主动权。从宗教界自身的角度来讲,坚持中国化方向要充分发挥主观能动性,要继承、吸收成功的历史经验,也要结合自身实际,勇于创新、不断探索。[15]
综上所述,学术界比较认同宗教中国化在当代中国的三大进路就是:1、政治上自觉认同;2、社会上自觉适应;3、文化上自觉融合。概括地说,宗教中国化指出了“相适应”的方向就是政治的、社会的和文化的“中国化”。以宗教中国化引领宗教主动与社会主义社会相适应的着力点:一是热爱祖国,拥护社会主义制度,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二是从事宗教活动要服从服务于国家的最高利益和中华民族的整体利益;三是用社會主义核心价值观引领、用中华优秀传统文化浸润宗教,对宗教教义作出符合社会进步要求的阐释。
当然,宗教中国化概念的提出也要避免几个认识上的误区,比如要防止对宗教本身分好坏高下,因为合法的宗教都是平等的,在法治视野下合法宗教无谓好坏高下之别;要防止对推进中国化的片面理解,不能以行政手段运动式地推动宗教世俗化;要防止把宗教与中国化刻意对立,使得宗教中国化陷入有神论与无神论的争议。
最后,我们要强调,“宗教在中国”与“宗教中国化”两者有本质上的不同。前者是宗教来到中国、发生社会接触的历史现象,体现的是外源宗教对华传播的地理到达;后者是宗教融入中国、成为其中一部分的现实过程和结果,体现的是外源宗教本地适应的全方位深层次到达。只有通过落实“宗教中国化”,才能做到政治上认同,社会上适应,文化上融合,才能真正称得上宗教与当代中国社会主义社会相适应。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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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转引自林治平.基督教在中国本色化之必要性与可能性.林治平编著.基督教在中国本色化论文集[M].北京:今日中国出版社,1998: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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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卓新平.“基督教中国化的三要素”[N].中国民族报,2015-03-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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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 方立天.中国佛教与传统文化.方立天文集(第6卷)[M].北京: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12.
[14] 加润国.中国化是我国宗教的根本方向[N].中国民族报,2015-10-20.
[15] 张践.弘扬优秀传统文化,坚持宗教中国化方向[N].中国民族报,2016-05-24.
编辑:郭晓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