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本土的类构式思想观点与研究实践
——一些与西方构式语法名异而实同的本土研究钩沉
2017-03-29周春丽
周春丽,方 寅
(1.安庆医药高等专科学校,安徽 安庆 246133;2.安庆师范大学 文学院,安徽 安庆 246133)
中国本土的类构式思想观点与研究实践
——一些与西方构式语法名异而实同的本土研究钩沉
周春丽1,2,方 寅2
(1.安庆医药高等专科学校,安徽 安庆 246133;2.安庆师范大学 文学院,安徽 安庆 246133)
构式语法理论是认知语言学中发展迅速且比较成熟的语法理论之一,梳理与之名异而实同的中国本土研究有利于该理论方法的引进运用和中国化发展。在引进之前,中国本就有大量与西方构式语法理论研究名异而实同的理论探讨与研究实践,公孙龙以“二无一”为分论点的“变非不变”思想所完整体现的就是构式语法理论的“整体不等于部分之和”,以及基于用法的研究模型等观点;“黎派”中也有“形义配对”“词不标类,见例知类”“依句辨品,离句无品”“格式”等理论观点和研究实践。它们能从根源上说明构式理论与汉语研究的内在契合、殊途同归,以及采用构式主义研究方法进行汉语研究的可行性与适配性,更能看作是构式语法中国化的良好先天基础。
中国化;“二无一”;黎派;格式
构式语法理论是认知语言学中发展迅速且比较成熟的语法理论之一。该理论可以简单理解为以构式为单位的语法理论表述体系。该体系内还有几个不同的分支(如伯克利构式语法、认知构式语法、激进构式语法等),但它们有一些广为接受的观点,如:语法研究应采用非转换性、非推导性的理论框架,它的主要研究对象是形义配对体的构式,构式是语法系统在心智中的基本表征形式,并有其自身的构式义,不同构式之间仅在“长短”“抽象程度”和“复杂度”等方面存在差异,运作中的构式体现语言概括的本质,构式网络能表述我们的全部语言知识,等等。这些观点尤为一致的地方主要有:一是都强调形义配对;二是都强调整体大于部分之和(或者说语言结构体的整体性);三是都基于认知语法模型并对其有所发展[1]。对构式语法理论的有关研究成果,国内学界也积极引进、诠释,并加以吸收利用、创新发展。
值得一提是:在该理论引入中国之前,无论是名家的语言哲学观,还是以第一部系统性白话文语法著作《新著国语文法》为重要发端的现代汉语语法研究实践,它们当中都有与西方构式语法名异而实同的思想观点及研究实践,姑且称之为中国本土的类构式研究。它们既能算是广义构式语法理论的一部分,又能从根源上说明构式语法理论与汉语研究的内在契合和殊途同归,还能表明采用构式主义研究方法进行汉语研究的可行性与适配性。对这些中国本土类构式研究的梳理既有利于推动该理论方法的引进运用和中国化发展,又有利于语言学理论的中国体系和“中国自信”的建设,更有利于中外语言学理论在相互借鉴中融和、发展。
一、“二无一”:中国本土的类构式语言哲学观
语言研究也需要加入哲学视角的观点越来越被人们接受。实际上,语言和哲学之间的内在紧密联系也常使得先哲们的学说中包含着大量的语言学(或者说语言哲学)思想。这不仅体现于西方斯多葛学派、柏拉图、亚里士多德等的著述之中,也体现于中国诸子百家的一些学说之中。譬如,西方斯多葛学派的许多学者都非常重视语言研究,并留下了大量有关语言的论述。这些论述对后来的语言研究影响深远,如著名构式语法学家Goldberg在构式语法重要论著《运作中的构式:语言概括的本质》一书的开篇就指明构式语法理论受到了这种影响。[2]4-5这同时也从侧面表明公元前300年左右是构式语法理论溯源的重要时间节点。巧合的是,中国的名家代表人物公孙龙与斯多葛学派活动时期基本平行,他的思想集中体现在《公孙龙子》一书之中。由于理性思辨的对象、过程和结论表述都离不开语言,该书也被认为蕴涵大量语言哲学思想,早为学者们所关注,其中的“变非不变”“白马非马”“二无一”等被人视为诡辩的论点所体现出来的恰恰正是极致的“顶真”“不可预测(推导)性”等理性主义语言哲学色彩[3-6]。它们和认知语言学(特别是构式语法理论)在本质上高度吻合,因此很值得梳理借鉴以供语言学研究(特别是构式语法研究)之理论溯源及体系完善之需。
(一)“二无一”与构式的不可推导性
公孙龙的思想博大精深,这里重点拿他的“二无一”这一重要论点来展开分析。以“二无一”为例的原因则在于它的概括性、形象性、代表性,以及它与构式语法理论的内在一致性。
“二无一”出自《公孙龙子》首篇《通变论》。该篇的主旨论点是“变非不变”,其下又分为“右有与,谓右,非右”和“二无一”两个分论点,两者之中又属后者更具代表性。公孙龙通过对它们的论证表达了他对作为认知对象的范畴(或实体)本身以及它们之间相互关系的看法,即:无论是部分(如“此一”“彼一”)还是由部分组成的整体(如“二”)都有自身的差异性价值。就语言而言,这同于现代语言学奠基人索绪尔的观点,即“任何要素的价值都是由围绕着它的要素决定的”[7]128,而“每项要素都是由于它同其它各项要素对立才能有他的价值。”[7]162这也同于构式语法理论的重要观点,即前文所述的作为形义配对体的构式具有不可预测(推导)性的自身构式义,应该被视作语法研究的对象,并且这种研究要在非还原主义和非推导性的理论框架下进行。[1]15-31因为只有这样处理,才合乎各项语言要素的区别性客观属性以及由此而生的语言研究的区别性原则这一根本要求。
再参照公孙龙的其他论述还可以得出“每个范畴(或实体)的意义价值只与它自身相联系”的思想。这种思想简单来说就是“X就是X”,具有不可推导的差异性价值。拿汉字层面由同一个汉字两次、三次或多次叠用仍构成一个单字的现象为例,它就是一个部分组配为整体的过程,如“从、林、吕、炎、众、森、品、焱、燚”等等,它们的形式和意义在组配前后都大为不同,或者说它们在组配前后是不同的形义配对体(构式)。从对更多此类语言现象的考察来看,公孙龙的这种观点合乎语言所具有的递归性特点以及构式语法在“部分-整体关系”论述中所强调的非推导性这一本质特征。换言之,以“二无一”为分论点的“变非不变”思想所完整体现的就是构式语法理论的“整体不等于部分之和”“构式有其构式义”,以及基于用法的研究模型等观点。[1]49-69不但如此,尤为可贵的是:首先,它不仅是更为彻底的“非还原主义”,而且还采用逐一反驳排除的方法,使用成系统性的具体命题对这种观点进行了进一步的系统阐述;其次,直接以“变”与“非变”立论更反映了其基于使用的动态认知观,即作为认知对象的任意范畴(或实体)都具有非推导性的动态变化特征。实际上,也只有这种动态认知观下的语言研究才能对实际使用中千变万化的语言进行有效分析。以汉语口语中的高频词“喂”为例,它的用法散见于众多的辞书及语法著作之中,但它在具体日常使用中的适切环境、适用对象、使用禁忌却依然需要具体分析。[8]
(二)汉语事实中的例证
下面再略举一些具体现象来证明前述观点与汉语事实相互吻合。
先看词汇层面的例示。譬如,合成词“领袖”的所指既不等于“领”也不等于“袖”,还不等于这两者的简单相加之和。又如,流行语“高端大气上档次”也不等同于其中任意一组成部分或它们的简单相加之和,而是有着自身的整体义,即形容某些程度深的属性,部分情况下还因这种属性程度太深而带贬义色彩。[9]
再看词汇在具体句法环境中的运用例示。以[走水]为例,经北大语料库检索发现该词在更大的构式中动态使用时(见例1至例5)也会有不同的意义,能依次表达“流水”“泅水”“经手银钱出入”“失火”和“装饰物的一种”“走漏消息”等不同语义,确实非得“依句”或者说在具体的构式中辨识它们的意义不可。
(1)小池谁见凿时初,走水南来十里馀。(贾岛《滕校书使院小池》)
(2)冲波如蛟蜃之形,走水似鲲鲸之势。(施耐庵《水浒传》)
(3)这样一个大去处,做这独行生意,一日整二三十两的卖银子。薛三槐两个轮着:一个掌柜,一个走水。(西周生《醒世姻缘传》)
(4)门口摆着水桶、挠钩、云梯和水枪之类,以防万一走水,好来鸣锣救火。(端木蕻良《曹雪芹》)
(5)小子明白有人走水,队伍是来弄他的时候,就向秫垛爬过墙去。(沈从文《失业》)
类似的语言现象还有很多。短语词汇化和都可以看作构式化的过程,即整体义增强并对部分进行压制的过程。这种构式压制过程被看作是协调组配构式的不同部分(构式)间的冲突进而实现意义和谐的心理识解机制,这种机制被众多国内学者用来解释一些语言事实。[10]这些都表明语法研究要遵从“非推导性”原则,对意义的识解需要放置到其所在的更大构式中去进行。以汉语最为常见的“你”“我”“他(她)”为例,它们共同的一般性语义特征是[+人类][+通称][+代称][+单数];但当它们在具体构式中呈现时,其所指就会是一个独一无二的人类个体,再当它们与其他构式组配又会具有其他的语义特征。譬如,当它们和时间处所词组配时,其本身所含有的[+处所]和/或[+时间]等弱势语义特征就会被激活,进而使得“代词+时间处所词”带有同位结构特征。[11]15
这些事实都表明,具体使用中的语言成分都“变非不变”,有着各自的差异性价值,语言规则难以概括、预测和推导所有的语言事实(特别是边缘性的例外事实),语言研究需要在基于动态使用的非推导性模型下进行。
二、“黎派”:中国本土的类构式语言学思想及研究实践
这里所说的“黎派”指的是以黎锦熙为创起人,以《新著国语文法》为标志性典籍,经黎氏本人及其弟子后学不断建构完善的语言学流派。该派主张分“科学体系”和“学科(教学)体系”两个方面开展语法研究,既重理论体系建构,又重实际应用研究,并自成一个庞大的流派体系。[12]10无论是黎锦熙本人的语言学思想还是其门人弟子的研究中都不乏与构式语法理论类同的观点,下面略谈这之中有代表性的一些方面。
(一)黎锦熙语言学思想中的类构式观点
黎锦熙语言学思想体系宏大,其中所贯穿的“从造句讲到用词,以句法控制词类”思想和西方的构式语法理论极为相似,即在整体中定义部分、在使用中确定意义功能[1]211-232。下面就选择性地谈谈其中的一些观点。
先看语言单位观。黎锦熙《新著国语文法》《汉语语法初步教程》等著作的首章首节都对“字”“词”及相关概念进行了界定与讨论。在他看来,“一些外界的感觉、反映的知觉、想象、乃至概念等,凡是由认识作用而来的,都可以叫做观念”[13]15-17。“观念一名意象”,“不问它是一个或是几个字,……用音或文字来代表这些单体的整个的意象,都叫做词”。[12]87黎先生还举例指出构成“鹦鹉”一类复合词的字也就是纯粹的“形体与声音的单位”,而全然不是“意义的单位”。这些观点表明黎锦熙已然认识到“词”是用声音或文字表征“观念”的形义结合;它既要由认知作用产生观念意象而来,又要有意义。这和构式语法理论的观点应该说是较为一致的。
再看词类观。在黎锦熙看来,词类是“从观念本质上区分的类”,它既是“语词在文法上的分类”,更是“观念性质在语法中区分的品类”。这样的观点也是在充分认知汉语特点和深入比较古今中外语言的基础之上得出的,因为“汉字没有形态的区别,在词义的性质和复合词的形态上虽有主要的区别,还须看它在语句中的位次、职务,才易于确认这一个词是属于何种词类”。换句话说,“就得从句法成分上”“依句辨品”,“从造句讲到用词,以句法控制词类”。黎锦熙还指出分类和辨类不同,“辨”是辨别,是依着句子的组织来辨别固有的词类,……并不是说依句“分”类。这种观点多次被强调,如:“要准确地了解说话人的完整的表达”,汉语是“词不标类,看例知类”。[12]15,31,198这些说法不仅体现了“类”与“例”、“图式”与“例示”、“静态单位”与“动态单位”等的区别与联系,同时也说明,“实际上任何一种语言的词类和句子成分之间都不存在简单的一一对应关系”[14]92。这还表明,在动态使用中考察词类和句子成分对所有语言来说都是有意义的。同时,黎锦熙还明确提出“词类大系”的观点:“大系”就是“较大的系统”,它的性质是从“词汇”研究出发,结合着语法范畴的“词类”,明确而具体地把它们的“统一性”表示出来。[12]192这些观点和构式语法理论所倡导的基于用法的语言研究范式更是高度一致。
再看句法观。黎锦熙曾经指出自己强调的“句本位”和“图解法”是从语法教学出发的,“句本位”是拿来革新从前的那种“死的解剖”和死的“分类”的语法教学的。“六大成分七实位;四级形态九词类”则算得上是对黎派语法体系的归纳。[12]43黎锦熙本人对这两句归纳也做了细致的阐述,如“句法”并不是专指句子,又如汉语中设立实体词七位的必要性。这种根据实体词的“位”来研究句式变化的方案极为可取。因为它不仅突出了汉语特点,还和目前国内外学者用格位语法来研究汉语的句式变换有相通之处。至于批判“句本位”的作法本身也有其待商榷之处,因为各家各派不论是不是正式主张“句本位”都常常需要以句子作为基本的描写和分析对象,乃至于小到词法,大到篇章的结构也都无不是以句子分析的方法和结构模式为基础的。
最后看看形式化表述方案。形式化表述方案是众多西方语言学流派体系当中的重要组成部分之一。构式语法理论也包含着框盒图等形式化表述方案。相比而言,中国的传统语法的最大弱点是只凭意义或语感进行语法分析而没有在形式方面求证下大功夫。[14]95这一弱点在黎派提出“图解法”并将其大量运用于句法、篇章分析之后在一定程度上得以克服。黎锦熙成功绘制了“汉语语法图解总公式”。能用一个图解总公式来全面体现汉语语法规律,仅这一点至少表明:该公式具有较好的理论概括性和操作可行性,能系统全面地表述和解释汉语的内在系统和外在现象,而这一点往往是评判语法理论优劣的首要标准。[15]
(二)“黎派”传承发展中的类构式思想与研究实践
除了黎锦熙本人,刘世儒、廖序东、张拱贵等门人弟子也对“黎派”体系的传承发展做出了重要贡献。以张拱贵为例,他就大力介绍、传播、继承与发展师说,对“黎派”语法体系建设做出了很大贡献。这当中的许多成就,特别是在形义配对、格式研究等方面观点与构式语法理论的思想是极为一致的。下面也对它们择要介绍:
首先,张拱贵有明确的“形义配对观”,并将“高级意音文字”视为文字发展的方向[16]。众所周知,“形义配对”的观点广为构式语法理论所采用。譬如,兰盖克(Langacker)就认为语言中存在三种单位:语音单位、语义单位和象征单位。其中象征单位有语音单位和语义单位构成两极,并由[(语义)/(语音)]表示。但是,拿汉字与其他语言的书写系统相比,最大的差异是汉字有很好的表意能力,字符(glyphs)与概念的连结强;而拼音文字和音节文字与概念的连结要透过发音对应到意义,因此字形与概念的连结弱。[17]因此,汉语学界鲜见和兰盖克完全相同的术语与形式化表述也是很正常的事。但汉语学界存在着“意音文字”的提法,毫无争议,这里的“意”即“语义”,“音”即“语音”。譬如,张拱贵在讨论词的同一性和词目的分立问题时开篇就指明词是声音和意义的统一体,并用表格形式直观化概括了汉语词汇的音义配对情形。该表格直观表明了他观点中的词形有“(语)音”也有“(字)形”。[18]
其次,张拱贵有成熟的格式观。张拱贵很早就意识到,每种“格式”都有一定的结构并表达一定的意义,研究“格式”不仅具有理论意义,而且具有实用价值。他早在1962年就讨论了成语中的成套格式。他还设想编一部《格式词典》,把各种词汇格式和语法格式收集在一起——以格式为纲,在语法格式下面说明用法并举句子和短语为例,在语汇格式下面分列义项并列举运用这种格式构成的熟语及相关用例。他又指出,格式在语法上带有整体性特征,内部有结构关系,外部有句法功能。有些格式在使用上还常常带有某种习惯性,不能用一般的语法规则来解释。[19]这些观点体现了其“格式语法理论”的核心要义和框架模式。随后,张拱贵《释“A头C脑”》一文可以看作格式研究的具体范例。该文列出了以“头”和“脑”为框架的各种格式,列举了包含这些格式的格式词并予以分类和释义,指出了这些格式的格式义(有的是单义,有的是多义,甚至包含示某种态度的主观色彩义)。[20]该文极具理论价值的地方还在于指出了格式具有概括性、普遍性、能产性。显然,这些格式理论建构和研究实践与发端于Fillmore等的西方构式语法理论研究几乎同步并稍早一些时日[21]。它同构式语法理论从对英语习语let alone等的分析而得出构式语法理论思想的理论建构过程也极为相似,即都是由对成语、习语这些语言中特殊现象格式的研究扩展到一般的、简单的或规则的语言现象。更为一致的地方在于它们在理论提出初期都提出了成语、习语这类特殊语言现象具有不可推导性,并由此倡导对它们进行研究,而这些特殊现象恰恰是之前语言研究(特别是生成语法研究)不好解释的地方。
上述汉语格式理论思想虽然没能像西方构式语法理论那样广为流行,但一经提出还是引起了关注。譬如,莫彭龄曾高度评价张拱贵的格式思想。他进一步指出,格式的研究可以从微观和宏观、历时和共时等方面进行;格式不仅有语法的,还有语汇的和修辞的。[22]又如,抛开大量的汉语格式研究论文和冠以其他名称的格式研究专著不说,我们还能找到一些汉语格式研究专著,这之中就包括朱林清等人的《现代汉语“格式”初探》[23]和谢英的《现代汉语表达格式研究》[24],为这两部著作作序的分别是张拱贵和陆俭明。两位先生都借此谈了自己的深刻见解,如陆先生就直接指出谢书所说的表达格式从某个角度说也就是构式[25]。由此可见,汉语“格式”研究和西方“构式”研究的上述比照或能反映两者在旨趣上的契合及互为借鉴的价值。
从上述文献考察来看,“黎派”著述中也早有与当前构式语法理论名异而实同的观点和研究实践,而且这一完善的体系在黎锦熙本人及其门人后学手里得到了系统性、连贯性的建构与传承发展。但它们依然属于不同的理论架构体系,这种不同至少表现在两个方面:一是在对语言进行语法分析时采用了不同的“本位”为理论原点,前者是“句本位”,后者是“构式本位”;二是对语言片段的切分及表征方式不同,前者将语言切分为句子、短语、词等单位,后者则用了“整体”与“部分”、“构式”与“构件”或“构式”与“子构式”等概念;三是对不同语言片段之间如何聚合和组合成为系统的表征方式不同,前者是强调“由较小片段组合成较大片段的方式”的,后者是基于构式承继网络的库藏(inventory,也有人称之为“清单”)的。
三、结论
“回归”是构式主义研究方法的特色之一。深入挖掘中国本土与之名异而实同的思想观点及研究实践有利于该理论方法的引进运用和中国化发展,它既有助于中国语言学的学术自信和文化自信的建立,又能从根源上说明构式理论与汉语研究的内在契合、殊途同归以及采用构式主义研究方法进行汉语研究的可行性与适配性。这还表明构式语法中国化具有良好的先天基础。
在引入之前,中国有大量与西方构式语法理论研究名异而实同的理论探讨与研究实践:公孙龙以“二无一”为分论点的“变非不变”思想所完整体现的就是构式语法理论的“整体不等于部分之和”以及基于用法的研究模型等观点;“黎派”也有“形义配对”“词不标类,见例知类”“依句辨品,离句无品”和“格式”等理论观点和研究实践,而且这一完善的体系在黎锦熙本人及其门人后学手里得到了系统性、连贯性的建构与传承发展。将这些本质上一致的国内外研究相互比照还能发现,所谓的“激进”构式语法也并非如其标榜的“激进”。这也说明,创新和回归有时存在本质联系,某一具体时期的语言研究要自觉地将靠创新来“迈进”和靠继承来“回归”这两者紧密结合起来。
[1]HOFFMANN Thomas, TROUSDALE Graeme. The Oxford Handbook of Construction Grammar[M]. Oxford:Oxford University Press,2013.
[2]GOLDBERG Adele E. Constructions at Work:The Nature of Generalization in Language[M]. Oxford:OxfordUniversity Press, 2006:1-239.
[3]周建设.先秦语义经典论著《指物论》[J].湘潭大学社会科学学报,1996,20(3):44-45.
[4]刘利民.论先秦名家“诡辩”的语言哲学意义——从“使用”与“提及”的观点看[J].四川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2005(6):82-88.
[5]刘利民.纯语言性反思与分析理性思想的端倪——先秦哲学的语言关涉与名家思想取向[J].外语学刊,2007(1):11-19.
[6]刘利民.构式的逻辑反思与汉语研究的本位问题:从构建中国特色语言学理论体系的角度看[J].四川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2012(5):77-82.
[7]索绪尔.普通语言学教程[M].北京:商务印书馆,1980.
[8]段业辉.叹词“喂”小议[J].学语文,1992(4):24-26.
[9]方寅.小议“高端大气上档次”[J].语文建设,2014(16):71-72.
[10]王寅.构式压制、词汇压制和惯性压制[J].外语与外语教学,2009(12):5-9.
[11]张莹,徐杰.弱势特征的激活与“代词/名词+时间处所词”结构[J].语文研究,2011(3):15-21.
[12]黎泽渝,刘庆俄.黎锦熙选集[M].长春:东北师范大学出版社,2001.
[13]黎锦熙.新著国语文法[M].北京:商务印书馆,1992:15-192.
[14]胡明扬.现代汉语语法的开创性著作——《新著国语文法》的再认识和再评价[J].语言科学,2002,1(1):92-99.
[15]周春丽,方寅.语文核心素养培养观下的黎派语法阐微[J].语文建设,2017(10):49-52.
[16]张拱贵,朱金才.简论文字发展的动力、道路与方向[J].南京师范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1989(3):32,33-38.
[17]周亚民,黄居仁.汉字意符知识结构的建立[C]//苏新春.第六届汉语词汇语义学研讨会论文集. Singapore:COLIPS publicatation, 2005: 310-315.
[18]张拱贵.词的同一性和词目的分立问题[J].辞书研究,1979(1):60-75.
[19]张拱贵.语法格式和语汇格式——《现代汉语“格式”初探》序[J].汉语学习,1985(5):41-42.
[20]张拱贵.释“A头C脑”[C]//第三届国际汉语教学讨论会会务工作委员会.第三届国际汉语教学讨论会论文选.北京:北京语言学院出版社,1991:175-177.
[21]FILLMORE C J, KAY P, O’CONNOR M C. Regularity and Ldiomaticity in Grammatical Constructions: The Case of Let Alone[J]. Language, 1988, 64(3): 501-538.
[22]莫彭龄.“格式”研究刍议[J].常州工学院学报,1986(2):50-53.
[23]朱林清,莫彭龄,刘宁生.现代汉语“格式”初探[M].天津:天津人民出版社,1987.
[24]谢英.现代汉语表达格式研究[M].厦门:厦门大学出版社,2012.
[25] 陆俭明.现代汉语格式研究的新进展——序《现代汉语表达格式研究》[J].泉州师范学院学报,2013,31(3):63-66.
On Some Domestic Studies Similar to Construction Grammar
ZHOU Chunli1, 2, FANG Yin2
(1.Anqing Medical and Pharmaceutical College, Anqing 246133; 2. School of Chinese Language and Literature, Anqing Normal University, Anqing 246133, China)
Compared with Construction Grammar, there were massive former domestic studies bringing up a similar concept with different names and practical studies, which can not only be considered as a part of the source of Construction Grammar theory in international linguistics, but also illustrates the internal correspondence between this theory and Chinese studies, namely, reaching the same goal by different means, further representing the feasibility and suitability of using this theory in Chinese studies. What’s more, it shows a good congenital basis of localization of Construction Grammar in china.
chinization; er wu yi; Li’s Grammar; format
H04
A
1008-2794(2017)03-0082-06
2016-12-18
安徽省社科规划一般项目“构式语法及库藏类型学视角下的汉语动量范畴研究”(AHSK2016D117)
周春丽(1988— ),女,安徽亳州人,助教,硕士生,主要研究方向为语文教学论、现代汉语语法。
方 寅(1978— ),男,安徽岳西人,副教授,博士,主要研究方向为语言理论与应用、汉语国际教育及语文教学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