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赶考”精神与当前反腐败工作之关系研究
2017-03-29庞博
庞 博
(上海交通大学 马克思主义学院,上海 200240)
“赶考”精神与当前反腐败工作之关系研究
庞 博
(上海交通大学 马克思主义学院,上海 200240)
“赶考”对于中国共产党而言有着不同寻常的意义,“党面临的‘赶考’远未结束”。反腐败作为当前的一项重要工作,也是坚持和践行“赶考”精神、紧跟时代发展、回应人民呼声的必然要求。反腐败工作在践行“赶考”精神中具有特殊意义,它不仅督促着党组织重视自身建设,更提醒全体共产党员达到自身标准,明确自我定位。把“赶考”精神落实于党的实际建设当中,也能促进反腐败工作更进一步,让在不断“赶考”中的中国共产党能够取得一个令人民满意的好成绩。
赶考;中国共产党;反腐败工作
1949年,中共中央从西柏坡出发前往北平时,毛泽东同志说:“这是进京“赶考”的日子!”2013年,习近平总书记再次来到西柏坡这个革命圣地,与群众座谈时表示:“当年党中央离开西柏坡时,毛泽东同志说是‘进京赶考’。60多年过去了,我们取得了巨大进步,中国人民站起来了,富起来了,但我们面临的挑战和问题依然严峻复杂,应该说,党面临的‘赶考’远未结束。”[1]在庆祝中国共产党成立95周年大会上,习近平总书记再次强调:“这场考试还没有结束,还在继续。今天,我们党团结带领人民所做的一切工作,就是这场考试的继续。”[2]不同的时代背景下,中国共产党也在面临着各种挑战,而反腐败工作就是当前所面临的一项重要任务。对于中国共产党人来讲,“赶考”始终没有结束。在不断“赶考”的路上,如何不断推动反腐败工作,把践行“赶考”精神落实于其中,是一个值得我们思考的问题。
一、为什么“党面临的‘赶考’远未结束”
在《辞海》及《现代汉语词典》中,“赶考”一词涵义大致相同,为“参加应试,多指参加科举考试”。可见,这一词语在通常意义下,仅代表个体或群体参加应试这一行为。毛泽东同志在1949年与中共中央即将前往北平时,则赋予了这一词汇独特的时代内涵。对于当时以毛泽东同志为代表的中国共产党人而言,“进京赶考”代表着他们将在一个新的位置,去规划一个国家、一个民族在未来要如何更好发展。而“进京赶考”这一词语本身就代表了“以人为本,执政为民的价值取向”[3],也体现了他们身上将要承担的重任。这场“赶考”的结果,不仅关系到中国共产党自身在未来的发展,同时更与全中国人民的命运紧密相连。“考”得好,中国的未来就一片光明,人民就能获得幸福美满的生活;反之,中国的前景就可能一片灰暗,人民也难逃被侵略、被剥削的悲惨命运。
几十年过去了,“赶考”至今仍未结束,这有着各方面的原因。首先,新时期、新条件下社会环境出现了一些新的变化。新中国成立60余年来,整个社会和从前相比有了巨大的不同,特别是在实施改革开放的30余年来,我国社会面貌有了巨大的变化。随着综合实力特别是经济方面的发展,社会文化等各项事业的建设也在不断进步。改革开放拓展了中国与世界沟通、交流的深度和广度,更多的外来人员、外来思想文化也随之进入中国。现代通讯的发展让这些信息更容易地遍布到中国各地,对中国社会发展产生了不可忽视的影响,但随之而来的问题也有所增加。在人们的思想上,“由于经济体制、社会结构、利益格局的大调整大变革,人们的价值观念呈现多元、多样、多变的复杂局面”[4];在社会的发展上,实现可持续的健康发展与获取短期利益的矛盾越发显现;在国际交往上,特别是在意识形态的国际竞争方面,面临的斗争也越发增多。更加复杂的情况和更多新出现的问题,让中国共产党人更清醒地认识到,“党面临的执政考验、改革开放考验、市场经济考验、外部环境考验是长期的、复杂的、严峻的,精神懈怠危险、能力不足危险、脱离群众危险、消极腐败危险更加尖锐地摆在全党面前。”[5]
其次,新形势下党自身发生了一定的变化。政党是社会中的政治组织,会受到社会整体变化的影响。一方面,中国共产党在变化的社会环境下不断学习,除马克思主义等先进理论之外,也吸取中华传统文化和世界各国文化中的精髓,提升共产党人的综合素养,保持对社会的引领作用。在组织建设方面,结合社会发展的实际,各级党组织特别是基层党组织不断强化和完善自身建设。在社会团体中建立党组织等有关举措,有利于党组织最大程度地发挥自身的带头作用。但另一方面,也出现了“一些基层党组织战斗堡垒作用不强,有的软弱涣散,有的领域党组织覆盖面不广,部分党员党员意识淡化、先锋模范作用不明显”[6]的现象,这必须引起我们的警惕。
同时,人民对党也有新期望与新要求。中国社会正面对着更新、更多的机会和挑战。今天的中国人,要求的不仅仅是达到“小康”生活水平,还要在这样的基础上实现自身更加全面的发展,更好地保护自身的利益。在当前经济进入“新常态”的形势下,社会经济发展面临着更大的压力,如何“满足人民对美好生活的新期待,让老百姓过上更有保障、更有尊严的幸福生活”[7]?作为执政党的中国共产党必须面对并回答这一问题。中国共产党人不断地面对着各种各样的“赶考”,不断地在应对一份份“试卷”的过程中回答出让人民满意的答案。
二、中国共产党在不断“赶考”的路上必须持续推进反腐败工作
(一)坚持、践行“赶考”精神的必然要求
中国共产党作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坚强领导核心,始终坚持以马克思主义理论为指导,重视从思想上建党。“赶考”是在中国共产党即将取得革命胜利的大背景下,为了使党的成员不被一时的胜利蒙蔽双眼,“务必使同志们继续地保持谦虚、谨慎、不骄、不躁的作风,务必使同志们继续地保持艰苦奋斗的作风”[8]而提出并被践行至今的一种优良精神。这要求中国共产党人无论在何种环境下都应“不忘初心”,在新的征程中保持进取、学习的精神。当前,由于经济的快速发展,社会财富有了一定的积累,这使得一些党的工作人员在面对外界的诱惑时放松了对自己的要求,出现了不良的作风甚至是贪污腐败的行为。这不仅背离了“为人民服务”的宗旨,更和“两个务必”的要求格格不入。不注重对这种现象的纠正和斗争,便根本不可能体现出共产党人应有的先进面貌,更无从谈起“赶考”精神,“考试”的结果也只会以失利而告终。
(二)立足变化发展观点的必要作为
我们正处在一个快速发展变化的时代,只有不断适应社会存在的种种变化,用发展的视角去看待和指导实际工作,并在实践中不断践行,才能在变化的时代背景中不断保持领先、领跑地位。践行“赶考”精神,表明了中国共产党以发展的眼光和开放的胸怀去应对不断变化的社会环境和执政条件,并始终保持谦虚、谨慎的态度。这样的因时、因势而变的态度不是停留在理论上的,而始终体现在中国共产党的各项实际工作中,其中自然就包括反腐败工作。十八届中央纪委六次全会工作报告明确指出:“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永远在路上,只有进行时”[9]。这样的论述表明中国共产党人在面对反腐败问题时,并没有因为一时的工作成果而不再重视,而是在不断“赶考”的路上始终把这一问题当作重点任务来看待。针对新形势下腐败问题出现的群体性、隐蔽性等新特点,我们要立足发展的眼光,结合工作实际,不断寻找新办法、制定新规矩,为应对腐败问题找到一条行之有效并可延续的新路。
(三)回应人民群众期待的必需举措
中国共产党在不断前进的路上,始终坚持群众路线和群众观点,把回应群众的要求和期待作为重中之重。但在当前出现的一些实际情况中,少数党的工作人员没有把群众真正放在心上,反而以自己的利益为重,出现了“吃拿卡要”甚至是“没有好处不办事、有了好处乱办事”等不良行为,使本应清晰、简洁的办事流程变得繁琐、复杂,完全背离了党“为人民服务”的宗旨,给百姓留下了十分不良的印象。中国共产党人在“赶考”过程中,必须针对群众直接接触、直观感受的方面下功夫,并让百姓感受到因此而带来的便利和实惠以及中国共产党在不断“赶考”中所体现出的认真态度,用这样的方式更好地回应人民群众的新期待,满足人们群众的新要求。
三、反腐败工作中践行“赶考”精神的特殊意义
(一)时刻提醒中国共产党自身建设是否到位
习近平总书记在2014年10月召开的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总结大会上强调:“各级各部门党委(党组)必须树立正确政绩观,坚持从巩固党的执政地位的大局看问题,把抓好党建作为最大的政绩。”[10]把抓好党建作为最大的政绩,对许多党组织而言既是新思路,也是必须要树立起来的新观念。在党建工作中,反腐败工作是相当重要的一个环节。可以说,反腐败的力度在一定程度上直接关系到党组织的内部风气是否清正廉洁、自身建设是否完善健全,以及这个党组织是否真正地保持了先进性、是否能经受住一系列新的考验、是否能在实际的工作中发挥出作用。只有更深入、更彻底地开展反腐倡廉工作,并以此推进党组织其他建设活动,在不断“赶考”中的中国共产党才能取得一个令人民满意的成绩。
(二)时刻提醒中国共产党人“总开关”拧得紧不紧
习近平总书记在指导河北省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时强调:“坚定理想信念,切实解决好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这个‘总开关’问题。理想信念就是共产党人精神上的‘钙’,没有理想信念,理想信念不坚定,精神上就会‘缺钙’,就会得‘软骨病’。‘总开关’问题没有解决好,这样那样的出轨越界、跑冒滴漏就在所难免。”[11]在新时期,社会环境的变化使社会群体的心态出现了一些改变,有正面的促进,但也形成了一定的负面影响。一些共产党人由于这样的负面效应,迷失了信念,甚至丢失了信仰。他们把理想信念的学习放在口头上,在实际工作中却放松了要求,抵御不了贪图享乐思想和不正之风的侵袭,将手伸到了不该触及的地方,造成个人理想信念的崩塌,最终走上了违法犯罪的不归路。这表明,在不断地“赶考”过程中,如果共产党员自身的理想信念不坚定,失去本应拥有的远大目标和在前进道路上的自我警醒,一场场所需面对的“赶考”便不可能成功。“赶考”还远未结束,这样的话语警示着全体共产党人:必须拧紧自己的“总开关”,在思想上更好地承担历史和人民所赋予的责任。
(三)时刻提醒中国共产党人“为了谁”“依靠谁”“我是谁”
刘云山同志强调:“回答解决好‘为了谁’、‘依靠谁’、‘我是谁’的问题,使我们的工作获得最广泛最可靠最牢固的群众基础和力量源泉”[12]。一个政党只有正确处理和人民群众的关系,才可能获得长久的发展。中国共产党的宗旨是“为人民服务”,党没有自己的特殊利益,所做的一切都是为了人民群众的利益。而贪污腐败现象的出现,特别是少数党的工作人员为了一己私利而损害百姓利益的行为,已引起了群众的极大不满,这样的行为无疑与“为人民服务”的宗旨相背离。中国共产党人在不断的“赶考”过程中,必须明确自身是为了人民群众的利益而“赶考”;只有紧紧依靠群众,借助人民的力量,才可能在“赶考”中取得好的成绩;明确自身作为人民群众的公仆的地位,以对人民负责的态度面对每一场“赶考”。搞清了“为了谁”“依靠谁”“我是谁”的问题,就会使党的工作人员明确自己所处的位置,明确自己所拥有的责任,认识到不能够触及的纪律“红线”。同时,这根“红线”也能使那些不清楚自己是为谁服务、不明白应当依靠谁工作、不懂得自己应尽到什么义务和责任的人对这些问题进行重新思考,并得到一个正确的回答,从而真正做到“不想腐、不能腐、不敢腐”。
四、将“赶考”精神切实体现于反腐败工作中
(一)加强全面从严治党的力度
在新的形势下,保持中国共产党的纯洁性和先进性,真正发挥其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中的领导核心作用,就必须全面从严治党。而在此过程中,反腐败工作是一个相当重要的部分。习近平总书记在十八届中央纪委六次全会上指出:“全面从严治党,核心是加强党的领导,基础在全面,关键在严,要害在治。”[13]党必须带头推进反腐败工作向深水区进入,敢于“啃硬骨头”。党的领导干部作为在各项工作中的重要甚至是核心参与力量,如果不重视自身的行为和作风问题,必然会引起广大群众的不满,在极端条件下甚至可能形成“干部比普通群众特殊”这样的消极观念。“干部搞特殊化必然脱离群众”[14]。因此,对待腐败问题的态度必须严肃,对有关责任人必须严格按照党纪和国法进行处理,对腐败现象要做到出现一起、纠正一起,杜绝有选择性、有针对性反腐败的态度,在不断“赶考”的路上,把全面从严治党落到实处。
(二)完善“三型”政党的建设
党的十八大报告中首次提出建设“学习型、服务型、创新型的马克思主义执政党”的目标。这不仅体现了在不断“赶考”路上的中国共产党发现问题、寻找出路的决心,更有助于中国共产党在反腐败工作中找对方法、提升实效。首先,在快速发展的社会环境下,中国共产党必须保持极高的自我学习能力和不断学习的意识,了解不断变化发展着的社会实际。要针对反腐败工作出现的新特点,学习新的工作方法和有效的工作经验,并在实际工作中加以运用。其次,在服务型政党的建设过程中,党的工作人员要在实践中践行党的宗旨,把“为人民服务”记在心中,不要因外界的诱惑和腐蚀而忘记初心。同时,在不断学习、了解社会变化的基础上,党的工作应进行理论、制度等方面的创新。针对反腐败工作展现出的新变化,应继承、完善好的经验和方法,同时要勇于创新,运用新的机制、体制来预防、减少新的腐败问题的发生。
(三)增进党员思想政治工作的实效性
思想政治工作是党的的生命线。腐败问题的出现在一定程度上是因为思想政治工作没有真正做到位,对党的工作人员思想变化的考察有所不足。在“多元、多样、多变”的社会思想文化新趋势下,必须加大对党员群体特别是党员领导干部的教育力度。正如习近平总书记所指出:“我们既要坚定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的信念,也要胸怀共产主义的崇高理想,矢志不移贯彻执行党在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基本路线和基本纲领,做好当前每一项工作。”[15]杜绝腐败思想的出现,重点是要加强党员理想信念教育。此外,要把对党员的教育和当前的各项工作紧密结合起来,在当前“全面从严治党”的大背景下,“既要把理想信念宗旨这个核心价值观作为‘高线’,又要守住党的纪律这条‘底线’”[16],把理想信念教育和党风党纪教育有机结合,使党员在提升理论水平、坚定理想信念的同时,自觉地遵守党纪国法,远离贪污腐败等不良作风。对党员的思想教育不能停留在理论上,而要注重实际效果,让思想教育中的内容转化为实际行动,在工作中真正地践行“赶考”精神,从而使党员在思想和行动上更加符合人民群众的期许和要求。
(四)加强党同人民群众的联系
党始终以人民的利益作为政策制定和执政行为的出发点。在新的社会条件下,想要更好地应对一场场远未结束的“赶考”,处理好党在发展过程中面临的新问题,就必须借助人民群众的力量。对于反腐败工作而言,这一力量就更加关键,因为反腐败本身就是一场“人民战争”。针对一些腐败现象相当顽固、隐蔽性和多样性越发明显的特点,一方面,党内的反腐败工作必须持续推进,加大对腐败现象的惩治力度;另一方面,反腐败工作必须倾听群众的建议和呼声。反腐败没有党内党外之分,只要能够真正地发现腐败问题、处理腐败分子,那就是最大的胜利,这也会让参与其中的群众真正发挥并感受当家做主的作用和效果。更为关键的是,相关党组织要把这样的工作方式变成一种习惯,并确立相关工作制度,在制度的规范下切实促进各级党组织和群众的交流,保障群众反映的意见能够真正被听到。以这样的实际行动,密切党和人民群众的关系,从而在每一场“赶考”中让人民群众获得满意的答案。
[1]李斌.党面临的“赶考”远未结束——习近平再访西柏坡侧记[N].人民日报,2013-07-14.
[2]习近平.在庆祝中国共产党成立95周年大会上的讲话[N].人民日报,2016-07-02.
[3]李彦青,贾丽云.“赶考”命题的提出及赶考精神的内涵[J].中共石家庄市委党校学报,2014(5):26-28.
[4]刘玉成.在多元多样多变中坚守思想纯洁[J].求是,2012(10):62.
[5]胡锦涛.坚定不移沿着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前进 为全面建成小康社会而奋斗——在中国共产党第十八次全国代表大会上的报告[M].北京:人民出版社,2012:49.
[6]中共中央关于加强和改进新形势下党的建设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N].人民日报,2009-09-28.
[7]巴音朝鲁.主动适应新常态 满足人民新期待[J].求是,2015(7):8-10.
[8]毛泽东.毛泽东选集:第四卷[M].北京:人民出版社,1991:14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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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习近平.在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总结大会上的讲话[N].人民日报,2014-10-09.
[11]李从军,赵承,李柯勇.面向未来的赶考——习近平总书记指导河北省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回访记[N].人民日报,2014-03-24.
[12]刘云山.为了谁 依靠谁 我是谁——关于贯彻党的群众路线的几点思考[J].求是,2011(16):11-15.
[13]习近平.在第十八届中央纪律检查委员会第六次全体会议上的讲话[N].人民日报,2016-05-03.
[14]邓小平.邓小平文选:第二卷[M].北京:人民出版社,1994:218.
[15]李章军.毫不动摇坚持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 在实践中不断有所发现有所创造有所前进[N].人民日报,2013-01-06.
[16]李伟红,姜洁.王岐山会见出席“2015中国共产党与世界对话会”外方代表[N].人民日报,2015-09-10.
On the Relationship of the Spirit of “Exam”and Current Anti-corruption Work
PANG Bo
(School of Marxism, Shanghai Jiaotong University, Shanghai 200240, China)
The word “Exam” has special meaning to the Communist Party of China. The “Exam” which the Party faces is far from over. As an important task at present, the work against corruption is also an inevitable demand of applying the spirit of “Exam” to practical job, keeping up with the development and responding to people’s voices. The work has its special significance in practicing the spirit of “Exam”. It not only supervises and urges the party organization to concentrate on its completion, but also reminds the members of the Communist Party of China to make themselves up to the standards and to make their position clear. By implementing the spirit of “Exam” in the Party’s practical job, the anti-corruption work will go further, which can help the Communist Party of China achieve a satisfying result in the continuous “Exam”.
exam;the Communist Party of China;anti-corruption work
2016-07-18
庞博(1993-),男,硕士研究生,从事马克思主义中国化方向研究。
D263.1
A
2095-7602(2017)01-0020-0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