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升小学音乐课堂合唱教育有效性的方法
2017-03-29李春强
李春强
摘 要:小学音乐教学有利于提高学生审美能力,但是,音乐教学的一环——合唱教学,暴露出很多的问题。对此,从小学音乐的合唱教学这个环节进行深入的讨论以及提出相应的解决办法。
关键词:小学音乐;合唱教学;有效性
在小学音乐教学中,合唱教学的地位比较重要。因为独唱对于有的学生来说是一件挑战胆量的事情,这需要该学生有一定的表现欲。然而,合唱因为需要的音域跨度比较大,学生基本都可以在合唱团体中找到自己的位置。因此,合唱练习可以提高学生学习音乐的自信,也可以让他们更好地认识自己,让他们发现自己在音乐中也有擅长的方面。《义务教育音乐课程标准》指出:演唱歌曲是学生最易于接受和乐于参与的表现形式。歌唱技能的练习,应结合演唱实践活动进行……要重视和加强合唱教学,使学生感受多声部音乐的表现力。通过阐述,相信大家都了解了合唱教学的重要性。那么,怎样提升小学音乐课堂合唱教学的有效性呢?
一、老师要想办法激发学生学习的兴趣和活力
兴趣是最好的老师,如果学生对合唱很有兴趣,那么教师在教学的时候可以事半功倍。因为学生自己会积极地去了解,去记忆,去训练。如果教师希望学生对合唱感兴趣,作者认为有以下两种方法:
1.学生对音乐的鉴赏能力要适当地进行提高
相比单独唱歌来说,合唱是比较复杂的,因为它涉及学生配合的问题,对学生团结协作的要求比较高。因此,学生学习起来也比较困难。所以,在学习之前,教师最好先带着学生一起感受歌曲,理解歌曲,让学生对歌曲有一个深入的了解,这样在合唱的时候更容易把握整首歌的节奏和感情。
2.教师要不断地改进和提高自己的教学方式
除了兴趣之外,让学生喜欢这门课的很大的另外一个原因就是喜欢这门课的代课教师。因此,教师要学会让课堂变得更有趣,多与学生进行互动,了解他们的内心世界。教师要让自己变得更加吸引学生,当学生对老师感兴趣的时候,他对在这门课的专注力就会变得比较强,学习也更有动力。
二、可以间接通过学习乐器来学习合唱
乐器跟人声不一样,经过调音之后,乐器可以很准确地发出音准。通过乐器的辅助,学生更加容易在合唱中找到音准。笔者认为,以下方法对于学生提高音准有很大的作用。首先,教师可以安排学生几个人为一组,然后小组内进行分工,由几个学生用乐器进行伴奏,而其他学生则按照伴奏的同学的音准来合唱,尽量要求自己的音准是正确的。然后再交换身份,由刚才合唱的几位同学来伴奏,另外几位同学合唱。双方尽量为对方客观地找出缺点和不足,相互纠正。通过这种利用乐器互相练习的方法,学生比较容易找到音准。
三、学生要学会正确地控制自己的气息,掌握正确的方法
全班学生训练时,教师应要求他们全部保持脸部放松,身躯挺直,腿伸直,气息自由地从腹部顺畅而出,只用收腹动作的自然變换吸入和呼出气息,千万不能刻意,避免强行吸入气流。紧接着,逐渐地增加吸气和呼气的次数和强度,加快节奏。要注意的是,气息训练的过程中,小腹应当保持灵活和弹性。另外,学生在练习的时候,应该要知道这个训练的目的是锻炼自己控制气息,所以,训练时要有意识地提高自己控制气息的能力,在换气过程中要学会控制气息的进入和呼出的强度,尽量做到随意自如地控制。腰对于控制气息练习很重要,在训练的时候要有意识地加强对腰部的练习。教师在教学时,要注意学生的方法,因为这种反复训练很容易使学生因为走神而出错。
四、音准和节奏的练习也很重要
前文说到,合唱对音准的要求是比较苛刻的。这是因为合唱的音域跨度较大,几个声部由不同的学生合唱完成。如果有学生出错,那么这个错误会十分明显,很容易被人发现,影响整个合唱表演的质量。所以,加强学生的音准练习十分重要。日常的练习中,要加强视唱练耳的训练,即视谱即唱与听觉练习。视唱要求学生能准确地歌唱乐谱的旋律,练耳主要是加强学生对节奏的辨别能力,训练内心的听觉,提高音乐记忆能力。而练习的方法可以通过手势来教学。例如,在练习《让我们荡起双桨》时,教师可以让学生先分开声部来聆听,不同声部的学生相互之间找出问题,这样评价会比较客观。然后,教师要要求他们在合唱过程中,一半学生看老师指挥先唱音阶,另一半学生在一声部唱完第二个音后开始演唱音阶,两组轮流交替。通过这样有步骤地过渡,合唱的音准问题大都能够得到解决。
总而言之,训练科学的发声方法、建立和声的层次感、调控音响均衡是进行合唱教学的三个重要环节。当然这要求音乐教师不仅要有较高的专业技术水平,更需要以满腔的热情、不懈的努力坚持不懈地投身其中。班级合唱教学仍是困难重重,举步艰难,就让我们相互借鉴成功经验,丰富教学经验,从而使我们的班级合唱教学以崭新的模式面对学生,实现知识技能与审美教育的完美结合,为学生的发展打好基础!
参考文献:
[1]张彩霞.提高小学音乐课堂合唱教学有效性的策略[J].新课程(下),2014(5):146-147.
[2]耿妍.小学音乐课堂合唱教学的有效性初探[J].音乐时空,2014(15):180-18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