防范财政风险的政府会计改革方式研究
2017-03-28中国财政经济出版社胡博
中国财政经济出版社 胡博
防范财政风险的政府会计改革方式研究
中国财政经济出版社 胡博
政府会计制度在政府部门中占据着极为重要的位置,为此,政府会计制度的制定是否具有科学性,政府会计是否能够将真实、完整的财政信息提供出来,会对各级政府部门之间的工作,以及对各级政府部门的财政风险等带来直接的影响。为此,为了能够更好地防范财政风险,提升财政安全,需要对政府会计实施相应的改革,从而为政府各级部门创造良好的财政环境,并带动政府更好地发展。
财政风险 防范 政府会计 改革方式
一、现行政府会计制度
一方面,政府会计制度的内涵有广义与狭义之分。从广义上讲,政府会计是指预算会计,主要确认、计量以及记录、报告政府等各个方面的财务收支活动;从狭义上讲,政府会计指确认、报告政府以及行政单位财务收支活动方面的会计。本文中所研究的政府会计属于狭义的政府会计范畴。
另一方面,政府会计制度具有一定的特征。我国现行的政府会计制度存在的主要特征为:将收付实现制作为会计核算的基础,换言之,就是指以实际收付作为相关标准,将本期收入以及支出确定下来的一种会计处理方式。
二、防范财政风险在政府会计制度中存在的问题
现行政府会计制度在防范财政风险方面还存在较多的挑战,具体而言,主要表现为以下几点:
首先,政府负债的确认缺少及时性与完整性。该问题主要表现为:在政府负债核算期间,其范围比较狭窄,不能全面、完整地将政府所承担的债务反映出来。与此同时,在收付实现制中,只有实际支付现金以后才能确认支出,因此现行政府会计仅能把直接显性的债务在账面上体现出来,而隐性债务与问题却在账面上无法显现。
其次,政府负债披露欠缺真实性与完整性。现行的政府会计制度主要将收付实现制作为基础。将财政负债情况确定下来,直接显性的债务才能够被确认,而那些直接隐性债务以及或有债务不被确认,更加无法限定政府负债的确认与核算范围,这导致政府会计报告仅能将直接显性的负债信息揭示出来。由于隐性的负债无法在会计报告中披露出来,这便导致政府会计报告中所披露的财政负债要远远小于实际的财政负债。
三、防范财政风险的政府会计改革方式
上述分析表明,现行的政府会计制度在财政负债信息以及披露等方面存在一定的缺陷,这给防范财政风险工作的实施带来了困境,甚至束缚了相关政府的发展。因此,解决这一问题已经成为当务之急。要有效地解决这些问题,政府以及相关工作人员应该做到以下几点:
首先,在改革会计核算的基础上,利用权责发生制的原则进行管理。权责发生制也被称为应计制,指以权利与责任的发生作为标准,将收入与费用的归属期确定下来。应用权责发生制时,在政府会计将负债确认以后,需及时地将直接隐性债务确定下来,同时在政府财务报告中对其进行披露与揭示。权责发生制在应用期间,需循序渐进地引用,同时制定与之相配套的措施,最终确保该制度的可行性与可操作性。
其次,坚持谨慎性原则。谨慎性原则也被称为稳健性原则,主要指一些不确定性因素与可能发生的事项,在资产或者收益计算期间,不能多计或者少计。政府会计在按照权责发生制原则确认与计量政府债务的过程中,为了能够将政府所负担的债务事项充分、全面地反映出来,需要应用谨慎性原则,将显性债务与隐性债务等可能出现的费用与损失确定下来,同时在核算期间还需要进行合理的估计,最终在政府报告中充分体现出来。
最后,需不断完善政府会计规范体系,通过统一的会计核算来提升会计信息的可靠性。当前我国还没有形成完整的政府会计规范体系,更加缺少统一的政府会计准则与政府会计制度。而一套完整的会计规范体系必须有几个部分,即法律、基本准则以及制度等。我国政府会计制度一旦要改革,便需要严格按照相关法律制定政府会计基本准则,并整合现行的相关制度,制定统一的会计管理制度,从而确保政府会计拥有规范的体系,保证政府会计信息的可靠性。
四、结束语
政府会计改革工作的实施极为重要,而在政府会计改革中,需重视并防范财政风险,以提升政府会计信息的准确性与可靠性。但是在防范政府风险方面,现行的政府会计制度依然存在较多的问题,如无法及时、准确地确认政府负债、政府负债披露等方面缺少真实性等。这些问题不仅影响了政府的发展,也给整个市场经济的运行带来负面影响,甚至会束缚我国社会经济的发展。为此,对政府会计进行改革已经成为当前的重要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