统筹建设,不得不行
——兼开栏语
2017-03-28叶昌元
■ 叶昌元
统筹建设
统筹建设,不得不行
——兼开栏语
■ 叶昌元
雾霾连续数日结结实实地盖在华北上空,引出无数雾霾治理的话题。
上风区域产生污染源,下风区域遭殃,因此治理雾霾需要区域联动;雾霾来自高污染高能耗产业,压缩这些产业,涉及结构转型、产业替换、职工再就业问题;烟囱排烟、工地和道路扬尘、汽车尾气对雾霾都有贡献,需要工信、建筑、交通、公安、环保等多个部门联合治理……
统筹建设,已经是绕不开、放不下、推不脱的话题。
体制机制之弊:“打酱油的钱不能买醋”
统筹建设就是集约、高效、合理利用有限的资源,科学推进新型城镇化,智慧解决城乡建设中的问题,是落实“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发展理念的最有效途径。现实中,有大量的需要统筹的例子。
中国城市建设研究院一位景观设计师反映:某市的一条市政道路紧邻一片园林,市政人行道与园林步道仅仅相距几米。这位设计师提出:为什么不把这两条都不宽的路整合为一条稍宽的道路?整合后,让行人在园林步道上行走,更安全,更舒心。为什么没有整合?因为两条路分属市政局和园林局,所属地盘不同,资金渠道不同,责任人不同—假如行人摔倒,脑袋摔在哪条路上,就是哪一家负责。
这在普通市民眼里看来是个笑话。但类似的笑话还很多。2016年,审计署审计时发现:在许多项目缺资金的同时,大量资金沉淀在那里,花不出去。原因是“打酱油的钱不能买醋”。把修河道的钱用在修路上,就是“违规”,相关领导就要被约谈,尽管修路缺钱、修河道的钱用不完。
“多规合一”,统筹建设的先声
广义的统筹建设,始于科学、合理的规划,贯穿于建设、管理全过程。
国家发改委、国土部、环保部和住建部四部委2014年联合下发《关于开展市县“多规合一”试点工作的通知》,提出在全国28个市县开展“多规合一”试点。“多规合一”:强化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城乡规划、土地利用规划、环境保护、文物保护、林地与耕地保护、综合交通、水资源、文化与生态旅游资源、社会事业规划等各类规划的衔接,确保“多规”确定的保护性空间、开发边界、城市规模等重要空间参数一致,并在统一的空间信息平台上建立控制体系,以实现优化空间布局、有效配置土地资源、提高政府空间管控水平和治理能力的目标。
可以想见,未来的“多规合一”还将扩展到水利、交通、农业、林业、工信等部门。
统筹规划,是统筹建设的先声,也是前提。
河长制,趋向统筹的探索
2016年12月,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全面推行河长制的意见》。《意见》提出:“全面建立省、市、县、乡四级河长体系。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设立总河长,由党委或政府主要负责同志担任;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行政区域内主要河湖设立河长,由省级负责同志担任;各河湖所在市、县、乡均分级分段设立河长,由同级负责同志担任。县级及以上河长设置相应的河长制办公室,具体组成由各地根据实际确定。”“地方各级党委和政府要把推行河长制作为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的重要举措,切实加强组织领导,狠抓责任落实,抓紧制定出台工作方案,明确工作进度安排,到2018年年底前全面建立河长制。”
九龙治水,不见水清。这一点长期受到诟病。这与体制不健全—各管一段,各管一摊—不无关系。
河长制是一项有益的探索,值得其他部门、领域借鉴。当然我们也不能寄望“一长就灵”,比如长江穿越11个省份,各省的总河长在长江的治理上仍需要高度协作。如何协作,还有待探索。
上海建交委分拆后,中共上海市城乡建设和交通工作委员会仍负责上海市城乡建设和管理委员会、上海市交通委员会、上海市水务局、上海市住房保障和房屋管理局、上海市绿化和市容管理局等部门和单位党的工作。但愿该党委在统筹建设上发挥更大作用。
2015年底召开的中央城市工作会议提出了未来城市发展建设的“五大统筹”,同样适合城乡建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