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代财政制度与国家治理能力及治理体系现代化
——2017年全国财政学博士生学术论坛会议综述
2017-03-28
国家治理体系的现代化,离不开财政制度的现代化。财政是国家治理的基础和重要支柱,科学的财税体制是优化资源配置、维护市场统一、促进社会公平、实现国家长治久安的制度保障。必须完善立法、明确事权、改革税制、稳定税负、透明预算、提高效率,建立现代财政制度,发挥中央和地方两个积极性。要改进预算管理制度,完善税收制度,建立事权和支出责任相适应的制度。2017年6月16日,由中南财经政法大学研究生院、中南财经政法大学财政税务学院、中国收入分配研究中心和湖北财政与发展研究中心举办的“2017年全国财政学专业博士生学术论坛”在中南财经政法大学隆重召开。来自中国人民大学、武汉大学、厦门大学、湖南大学、华中科技大学、上海财经大学、对外经济贸易大学、西南财经大学等高校的三十余名博士研究生应邀参加本届论坛。出席的领导和嘉宾有中南财经政法大学财政税务学院院长胡洪曙教授、李祥云教授、王宝顺副教授、田彬彬老师和党政办主任张雅南老师,会议由陈海林博士生主持。论坛核心的论文展示环节分为上午和下午2场论文交流展示会:上午的论文展示由李祥云教授、王宝顺副教授、田彬彬老师担任论文点评嘉宾,陈海林博士生主持会议。下午的论文展示由鲁元平副教授、魏福成副教授、亓寿伟副教授担任论文点评嘉宾,辛冲冲博士生主持会议。此次论文展示内容涉及社会保险、政府公共支出效率、地方债务、国际避税、精准扶贫、税负等多个方面,内容丰富,观点新颖,促进了全国财政学及相关专业博士生的学术交流。来自对外经济贸易大学的李德刚博士生获得本次论坛一等奖,论文题目是“社会保险能抑制犯罪吗?——利用工具变量估计的经验证据”,二等奖由东南大学的黄送钦博士生和来自上海财经大学的白思达博士生获得,武汉大学的杜亦译博士生、华中科技大学的王军鹏博士生、中国人民大学的何振博士生、厦门大学的刘炜敏博士生、中南财经政法大学的张计宝博士生荣获此次论坛三等奖。本次财政学专业博士生学术论坛的成功举办,不但对推动财政学领域学科发展有着积极的作用,而且培养了博士生组织参与学术交流的能力,拓宽了博士生的学术视野,有利于激发博士生的创新思维,为财政学科研究生的学术交流搭建了一个良好的平台。
一、政府债务及其风险问题
近年来,我国政府债务的增长迅速,如何控制债务规模和防范债务风险成为当今社会各界广泛关注的问题。
上海财经大学公共经济与管理学院的冀云阳从地方政府主动举债与被动负债的双重视角对地方债务规模增长问题进行了考察,认为地方政府债务规模的增长是由纵向政府间支出责任下移与横向政府间标尺竞争共同驱动的结果,同时源于现有财政体制的政府间支出责任下移是造成地方政府支出压力进而举债的重要原因,并提出通过明确划分政府间事权与支出责任、改进地方官员政绩考核方式和晋升机制的方式在一定程度上来控制债务规模。
天津财经大学经济学院的竹志奇和武彦民通过对希腊公债风险内生性进行研究,发现赤字偏好扩张、财政投资比例下降和公共资本边际产出弹性下降的现象是希腊债务危机爆发的三个标志,并对中国的现状进行了分析,发现以上三个指标都比较合理,得出了中国内生性债务风险较低的结论。同时,他们也表明,虽然我国不太可能爆发像希腊那样的债务危机,但是,从造成债务风险内生性因素变化的深层次原因来看,我国仍存在一些问题,并在此基础上指出,要通过谨慎提防政治不稳定、防范“福利赶超”政策和妥善处置腐败问题三方面来对我国债务风险进行更好的预防。
二、税收政策及其优化
税收政策是影响国民经济的重要工具之一,本次论坛涉及了多个层面的税收政策对当今中国经济发展的影响。
中南财经政法大学的张璇和张计宝以中国2012年开始实施的“营改增”税收政策为背景,运用多时点双重差分和倾向得分匹配方法考察征税方式的改变对企业创新行为的影响机制。研究结果发现,对于国有企业、税负增大的行业和西部地区,“营改增”政策对企业创新行为没有影响;相反,对于民营企业、税负降低的行业和法律环境完善的地区,“营改增”政策明显有助于促进企业的创新行为。
厦门大学的刘炜敏和范佳毅利用西部大开发背景下1998~2007年工业数据库的数据,研究了名义税负调整对企业实际税负和企业发展的影响。结果显示,名义税率的下调会使企业的平均实际税负也随之下降,但是下降的幅度小于名义税率下调的幅度,并且企业的特征以及当地政府的不同情况会对企业实际税负的变化幅度产生影响,而企业的实际税负下降会促使企业提高盈利水平,并进行再投资,但对企业的财务管理没有显著性影响。同时,她们指出政府应坚持税收法定的原则,减少对企业的干预程度,做好政府管理,让社会形成公平竞争的环境,以此推动企业的全面发展。
税收政策规则及效果是评价税收能否有效进行宏观调控的标准之一,其一直是学界研究的热点。中国财政科学研究院的罗弘毅和中南财经政法大学的陈金星通过构建一个含消费税、劳动收入税、资本收入税的DSGE模型,利用贝叶斯方法估计财政平衡原则系数,分析了税收冲击对经济社会的影响。结果表明税收冲击较政府支出冲击平稳、收敛较快,其中消费税冲击早期对经济拉动效果好但不利于社会效用,而资本收入税对经济整体影响幅度最小,在当前中国经济改革错综复杂的局面下较为适宜使用。
江西财经大学的刘小春、李婵和赵丹根据660份微观消费者调查数据,运用描述性统计、二元Logistic选择模型实证分析了消费税资源环境保护效应,即消费税对消费者减少含消费税产品消费的意愿及其影响因素。研究结果显示,660位被访消费者中75.0%表示不会因为消费税而减少对含税消费品的消费,消费税的资源环境保护效应不佳。与此同时,消费者的文化程度,月均收入水平,居住地或工作地,是否知晓小汽车、摩托车消费税,是否知晓木制一次性筷子和实木地板消费税,以及消费者在消费中最讲究的方面等因素对消费者减少应税消费品消费意愿具有显著正向影响;消费者的年龄,是否知晓汽、柴油消费税,是否知晓鞭炮、焰火消费税,以及消费者所属类型等因素对消费者减少应税消费品消费意愿具有显著负向影响;消费者的性别,婚姻状况,职业状况,对消费税的整体了解状况,最喜欢选择的购物方式,以及最喜欢选择的支付方式等因素对消费者减少应税消费品消费意愿没有显著影响。并提出,要通过加快推进消费税制改革和积极完善相关配套措施来提高消费税资源环境保护效应。
个人所得税的税收遵从问题是个人所得税在税收征管中遇到的主要难题之一。中南财经政法大学财政税务学院的刘畅借助行为经济学框架下的“可得性启发式”理论,通过问卷调查方式,探寻不同噪声对纳税行为的扰动结果显示,税收征管方态度、纳税人所感知到的稽查环境、媒体舆论的信息导向及税收显著性均是影响纳税人税收遵从度的重要因素,由此提出提高纳税人对“可得服务”的满意度、利用媒体舆论影响、提高稽查效度、降低税收显著性的政策建议。
转让定价是企业进行国际避税的重要手段之一,会对本国企业所得税税基造成严重的侵蚀,这一现象受到了各个国家的广泛关注,成为学术界研究的重点。上海财经大学的储敏伟和白思达利用2000~2006年中国海关出口数据和三重差分法,深入挖掘中国企业如何通过转让定价方式来操纵商品价格以实现国际避税目的。结果表明,在商品出口环节利用转让定价方式进行利润转移,是中国对外投资企业国际避税的主要机制。同时,转让定价与税率有一定的关系,出口目的国税率越低,商品出口价格越低,当低税国税率每低于我国1%时,商品出口价格会显著降低0.1607%。除此以外,企业避税程度因企业所有制性质、行业不同而不同,内资企业相对于外资企业避税更加严重;而资本密集型行业相对于劳动密集型行业转让定价更为严重。
三、新时期下中国的经济发展
“一带一路”是中国开放型经济在全面深化改革背景下演变而成的崭新战略,对促进经济全球化与世界多极化有积极的影响。温州大学人文学院的曹瑞冬通过对泰国、新加坡、马来西亚东南亚三国旅游业发展现状的比较研究,分析了中国“一带一路”战略对东南亚三国造成的影响,表示由于三个国家对旅游业的重视程度不同,因而所受的影响也不同,其中泰国高度依赖中国的“一带一路”倡议,马来西亚其次,新加坡依赖性则明显较弱,并提出中国可以通过转变经济发展模式、加大对外直接投资力度来促进新常态下中国的经济发展。与此同时,曹瑞冬认为,“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发展”五大发展理念与供给侧改革对经济发展也起着重要的影响。
湖南大学经济与贸易学院的唐红李、刘建民和海南师范大学数学与统计学院的毛军基于2010~2015年“一带一路”沿线国家对华贸易数据,运用社会网络分析方法(SNA)对沿线国家对华贸易空间关联网络结构进行了分析,实证结果发现沿线国家对华贸易空间关联规模较大,呈现出复杂的、具有“中心—边缘”形态的网络结构,土耳其、俄罗斯、印度、埃及等国家处于网络的中心地位。并在此基础上,构建了空间滞后模型(SLM)和空间杜宾模型(SDM),对影响“一带一路”沿线国家对华贸易的关税政策因素做了进一步的实证研究,结果表明沿线各国的关税政策不仅对本国对华贸易存在显著的影响,而且对相邻国家的对华贸易也具有一定的“外溢效应”。同时指出,我国在制定促进“一带一路”贸易畅通的财税政策时,应创新协同治理思路,努力消除贸易壁垒,建立与沿线国家的自由贸易区;深化双边和多边税收合作,建立多层次、差异化的税收协调机制,发挥税收制度正向空间外溢效应。
随着近年来我国经济增速下行,传统需求驱动型的增长方式已经不能适应经济发展需求,经济结构调整迫在眉睫。西南财经大学的王瑞祥和王德新以“国企创新、民企融资与经济结构调整”为主题,在动态随机一般均衡框架下来探讨国企创新投入以及民企融资提高后,消费、投资、劳动收入与GDP比重的变化过程,并进一步分析国企创新投入冲击和民企融资支持冲击的动态响应,来说明国企创新、民企融资与经济结构调整的关系。研究发现,长期分析来看,国企创新投入的永久性提高加剧了结构问题,对民企融资额的永久性提高改善了结构问题;短期分析来看,冲击对产出的影响大体是一致的,而对工资水平、总消费水平的影响大体是相反的。
李宁和施惠对长江经济带下的贵州清真食品产业进行了研究,发现在改革开放的市场经济下部分中小型清真食品企业在竞争中崛起,成为市场竞争中的优胜者,长江经济带建设和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为贵州清真食品产业同时带来了新机遇与新挑战。但是从全局角度讲,长江经济带建设有益于回族和回族经济的全面发展,部分清真食品企业可能面临倒闭退市的困境,制约部分回族群众建成全面小康社会的步伐。
企业自主创新对企业发展具有重要作用,中南财经政法大学的龚强、连旭蓓和高楠以2006~2015年我国A股上市公司为样本,基于2008年出台的《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办法》的背景,采用双重差分模型(DID)考察了高新技术企业认定政策对于企业创新的激励效果。研究发现,高新技术企业认定政策能够激励企业的创新尤其是实质性创新;政策效果对于不同产权性质的企业无显著差别,均显著促进了实质性创新;认定政策对于小规模企业作用并不显著;政策不仅显著提高了持续认定企业的创新能力,同样也促进了未持续认定企业的实质性创新。
四、收入分配问题
改革开放以来,我国的居民生活得到了很大的改善,人民收入也提高了许多,但我国居民收入差距扩大迅速,基尼系数已超过了4%的警戒线,关于中国收入分配的话题已成为全社会关注的焦点。
武汉大学经济与管理学院的杜亦譞和卢洪友基于CFPS2012入户调查数据和中国2012年投入产出表,构建了居民收入核算账户,通过标准财政归宿分析测算出中国居民的财政净受益,采用“匿名”与“非匿名”评价指标,综合测度了包括直接税、间接税、基本社会保险缴费、转移支付、公共服务和基本社会保险在内的中国各类财政再分配工具的收入分配效应和减贫效应。结果显示,中国财政再分配使全国基尼系数下降了4.08%,对居民收入市场初次分配整体上呈微弱正向调节效应,其中,公共服务、转移支付、个人所得税、基本社会保险缴费和基本社会保险的边际贡献分别是2%、1.28%、1%、0.82%、0.42%,而间接税的边际贡献则为-0.63%,起了逆向调节作用。得出支出端的转移支付、公共服务和基本社会保险具有“济贫”性,但收入端的间接税则具有显著的“劫贫”性的结论。
中南财经政法大学财政税务学院的朱良华通过总结以前对精准扶贫绩效评价研究的方法,提出了基于收入分配效应视角的一个新框架,他建议将精准扶贫绩效评价问题与贫困地区的收入分配效应问题有机结合,建立一个由理论研究、实证研究、规范研究组成的“三位一体”分析框架。
厦门大学经济学院的胡文骏利用面板门限模型对个人所得税、非货币性收入差异与收入分配之间的关系进行实证分析,结果发现,当能够获得更多非货币性收入的财政供养人口占比小于16%时,个税的收入分配效应是不显著的;当财政供养人口占比超过16%时,个税将对收入差距产生明显的逆向调节作用,表现出强烈的“劫贫济富”特征。并于此提出建议,将非货币性收入尽可能全部纳入个税税基,并将个人所得税的功能定位为向高收入者筹集财政收入的同时兼顾调节收入分配。同时,他还通过实证分析研究了收入分配、贸易开放和财政支出之间的关系,得出了三个结论:一是整体上看,财政支出、贸易开放均扩大了收入差距;二是任何预算结构、支出类别的财政支出均无法显著影响贸易开放规模,即财政支出无法通过影响贸易开放规模来间接影响其收入分配效应;三是贸易开放将显著抑制不同预算结构、不同支出类别的财政支出规模,也就是说贸易开放能够通过影响财政支出规模来间接影响其收入分配效应。
腐败是造成社会收入分配不公的重要原因之一,中国人民大学的何振、王小龙和许敬轩利用2008~2015年A股上市公司数据,研究党的十八大后实施的反腐败政策是否对社会收入分配产生了影响。实证结果发现,相比于低干预地区,高干预地区企业在反腐败政策实施后,企业劳动收入份额显著提高,并且对于上市时间较长的企业和竞争激烈程度较低的行业效果更显著,由此说明,反腐败能够提高社会初次收入分配中劳动份额,是我们应该继续坚持的导向。
五、财政补贴及其效应
财政补贴是财政转移性支出的构成部分,本次论坛收集的3篇有关财政补贴的论文。
东南大学的黄送钦和吴利华运用信号传递理论考察了政府补贴与企业债务融资间的关系,并在此基础上探讨了地方经济波动在两者间关系中的调节作用。他们发现,企业银行总债务水平与其获得的政府补贴显著正相关,由此说明政府补贴在债务融资中具有明显的“信号传递”效应,并且从债务期限结构来看,这种政府补贴“信号传递”效应在企业长期银行债务方面更为明显。他们还指出,随着地方经济波动的增加,地方政府GDP诉求实现压力变大,政府补贴的债务融资“信号传递”效应也越强,而这种现象主要是由地方政府干预行为所导致的。此外,他们通过进一步分析发现,政府补贴的债务融资“信号传递”效应不受产权性质、资产规模等异质性因素的影响,但随着地方经济波动增加,政府补贴的债务融资“信号传递”效应仅在国有企业、大企业中得到强化,而在非国有企业、小企业中被削弱,这表明地方政府政绩诉求压力大时,政府补贴的债务融资“信号传递”效应存在明显的“选择性”偏向,即地方经济波动引致了“信贷歧视”。
中南财经政法大学的米冰通过建立均衡公交定价模型发现,虽然降低票价会使公交公司受损,但是基于希克斯“需求补偿原则”,消费者剩余在弥补生产者损失后整个社会的福利水平会提高,因此,降低票价能够带来社会福利的改进。并提出,在降低票价的同时,应该相应增加对公交公司的补贴,以保证公交产品的有效供给。
中南财经政法大学工商管理学院的潘经韬则致力于研究农业补贴政策的效应,他基于2004~2013年的省级面板数据,采用FGLS法评估了我国农机购置补贴政策的实施效果。结果表明:农机购置补贴力度对农业机械化水平有显著正向影响,且农机购置补贴政策对机耕作业水平的提升效应强于机播作业水平和机收作业水平。另外,农机购置补贴政策对粮食主产区农业机械化水平的提升效应要强于非粮食主产区,农民收入水平、耕地经营规模和农民受教育程度均对农业机械化水平具有显著正向影响,但是山地条件对农业机械化发展却具有一定的阻碍作用。
六、地方政府财力均衡性研究
中国农业大学的茹玉、林万龙认为,财政“省直管县”改革是我国省以下财政体制的一项重大变革,旨在通过减少市级环节提高资金传递效率,进而改善县域财政困境,然而实践中是否实现政策初衷还缺乏系统的评价。为此,他们以2000~2013年全国县级面板数据,采用双重差分模型,对改革后县的财力情况进行全面的考量。研究发现,改革提高了县的财力水平,特别是经济弱县和农业大县,财力提升效果更加明显,然而,对各项收入构成的研究显示,县财力的提高是依赖于外来收入的增加实现的,而县自身的财政能力并没有改善,改革的积极效果是不可持续的。对此,他们认为,省政府应该构建合理的激励约束机制、丰富对落后县的帮扶形式,以此真正有效地提高县级财力。
上海财经大学财经研究所的钟经伟基于空间动态面板模型,以2000~2013年中国地级层面数据为样本,实证分析了地方政府税收竞争和财政支出竞争对资本流动及其空间配置效率的影响。研究结果表明,地方政府间税收竞争提升了区域间资本配置效率,但是地方政府财政支出却与区域间资本配置效率呈现出负相关关系,这大致与中国地方政府的财政支出结构偏向和公共财政资源的空间错配有关。研究还进一步揭示出中国区域间资本配置效率呈现出空间收敛现象,资本流动呈现出多中心动态演化特征。这些发现对于供给侧改革下的有效政府、有为政府的构建具有启示意义。
七、多视角下财政支出效率研究
中国财政科学研究院的梁城城重点关注财政透明度与效率的关系,他使用数据包络分析方法对我国2006~2014年31个省级政府的教育、医疗和社会保障、就业等民生领域三类财政资金的使用效率进行了评估,进一步利用面板数据随机效应模型、固定效应模型和动态GMM模型,实证分析了财政透明度与民生领域三类财政资金使用效率之间的关系。研究结果表明:财政透明度对教育财政资金使用效率、医疗财政资金使用效率、社会保障与就业财政资金使用效率均存在“先抑制、后促进”正U形关系,并且拐点分别在财政透明度为24.78、27.45和29.02取得。考虑到我国省级政府财政透明度水平偏低,并且绝大多数省级政府已超过教育财政资金使用效率、医疗财政资金使用效率、社会保障与就业财政资金使用效率的拐点,因此应进一步加大省级政府财政信息公开力度以促进财政资金使用效率。
中南财经政法大学的徐婷指出,财政预算软约束问题的加剧导致了地方政府缺少相关的财务约束,忽视了由于盲目的投资所带来的过度负债。如何“硬”化预算软约束、缓解地方财政赤字压力是解决当前地方政府债务问题的重要任务之一。她在理论基础上分析了预算软约束和政府投资冲动之间的关联性,并选取了2006~2015年的预算软约束资金的来源要素变量所对应的面板数据,利用固定效应模型和多元回归方法验证了各种变量对全国东、中、西部地区固定资产投资的影响。研究结果表明:财政预算软约束问题是导致地方政府投资冲动的原因,不同的预算软约束资金来源会给我国所带来的财政赤字问题。
中南财经政法大学的田嘉莉基于SE-DEA和Malmquist指数对我国2011~2014年户籍制度改革效率进行了研究,得出以下结论:我国户籍制度改革效率有了较大的提升,但各省户籍制度改革效率存在较大差异,且户籍制度改革效率东部地区>中部地区>西部地区;全国31个(不包括港、澳、台)省中有14个省需要扩大户籍制度财政支出规模,17个省需要减少户籍制度改革财政支出规模;我国户籍制度改革效率提高主要是由于户籍制度改革方法的创新,其次是由于户籍制度改革各项财政支出规模。因此,她提出各省需要根据因地制宜地制订户籍制度改革方案。
上海财经大学中国公共财政研究所的张旭东基于官员效用最大化构建公共支出效率的决定模型,并利用该模型分析了晋升竞争强度和居民约束能力对公共支出效率的影响;使用随机前沿分析模型评价我国省级地方政府的公共支出效率,利用空间权重矩阵设立晋升竞争强度的度量指标,然后对晋升竞争、居民约束与公共支出效率的关系进行了实证检验。研究发现,晋升竞争能够提高地方政府公共支出效率,但其效果受官员年龄和能力的影响;居民教育水平较高的地区,官员受到的约束更强,其公共支出效率也越大。要约束官员在公共支出中的自利行为、提高公共支出效率,中央政府应针对地方官员设计恰当的治理机制,同时还要提高居民约束官员的意愿和能力。
中南财经政法大学的辛冲冲、陈志勇重点关注中国省域民生性财政支出的地区差异性及非均衡性程度,并给政府进一步优化民生性财政资源配置的导向性和效能提供参考依据。文章选取2000~2015年中国31个(不包括港、澳、台)省市区相关统计数据,并采用泰尔指数法用于民生性财政支出的非均衡性测度,测算结果显示:(1)民生性财政资源配置整体差异性呈逐年缩小趋势;从区域间及区域内来看,民生性财政支出在区域间差异性不断下降,而区域内差异则保持对中国区域内差异较大贡献度,成为中国民生性财政支出差异的主要矛盾;(2)八大经济区域内各省市区泰尔指数分布存在明显差异性,反映了各省市区所享有的民生性财政资源配置量与其人口分布匹配度呈显著分异状态;(3)从经济发展水平与民生性财政支出两个维度对各省市区进行类型划分可知,仅有北京、天津、内蒙古和上海4省市实现了第Ⅰ类型(即经济发展水平和民生性财政支出水平双高型),其余省市均未达到第Ⅰ类型水平。据此,他们提出进一步优化制度环境、重点扶持与积极引导、协同推进等政策启示。
八、房地产业发展对居民生活的影响
房地产业是国民经济的重要性支柱产业之一,对居民的生活产生了重大的影响,尤其是房价,是居民非常敏感的话题,对居民的幸福感指数影响较大,为此,本次论坛从房地产业发展对居民收入的影响方面收集了4篇论文。
华中科技大学管理学院的陈力朋、中国人民大学农业与农村发展学院的崔怡、江西财经大学财税与公共管理学院的贺敏利用情景模拟的组间实验设计和Ordered Probit模型,房地产税改革对居民房价预期和房租预期的影响进行了实证分析。他们认为,在控制居民的教育水平、家庭收入与房产数量等相关因素的情况下,房地产税改革对居民的房价预期具有显著的影响,即在开征住房保有环节房地产税的情况下,居民认为预期房价下降的可能性会更大,但是,房地产税改革对居民的房租预期并没有显著的影响,即开征住房保有环节的房地产税可能不会显著改变居民对未来房租的预期。并指出,房地产税改革可能会通过影响居民的房价预期,进而影响居民的购房需求和房产投资需求,从而最终影响房价。
温州大学人文学院的曹瑞冬主要从中国房价预测分析和青年购房现状两个方面出发,重点通过观察数据与图表分析影响房价的微观因素,进行房价的定量、定性分析,并且具体分析江苏地区房价和对比分析中日房价。同时,他从官方总结、影响因素的宏微观方面出发,具体分析南京农业大学工学院学生的购房心理,重点分析个人购房的择优选择,运用工程经济学知识找到最佳的购房方案,并对比分析中国青年与不同年龄层次人的购房心理。
上海财经大学马克思主义学院的钱有飞、中山大学岭南学院的刘厚莲认为,流动人口住房关系着其幸福感水平,最终影响到新型城镇化建设质量。他们在理论分析购房对流动人口幸福感影响的基础上,运用2012年“中国劳动力调查数据”(CLDS)数据对其进行实证检验。结果表明:对于流动人口群体而言,购房能够提高其幸福感水平,但对于乡城流动人口而言,购房并不能显著提高其幸福感,这主要受购房后所带来的还贷压力而使得幸福感未能明显提高。另外,他们指出,流动人口的幸福感并不会随着购房数量增加而得到明显提高。这些结论对制定流动人口住房政策具有启示和参考意义。
首都经济贸易大学财政税务学院的王佳赫以2000~2016年CSSCI的349篇主题词为“房产税改革”的文献为研究对象,采用共词聚类分析、时区跃迁等方法对房产税改革研究现状进行分析。研究发现,在目前房产税制研究中“计税依据”“税制改革”“税制结构”等问题受到较多关注;“地方税体系”“土地出让金”是相对前沿的研究领域,而“政府间关系”和“地方税体系构建”等问题还有待深入研究。
九、环境污染的治理相关问题
改革开放以来,我国的经济都保持着高速的增长,但是,这种长期的粗放式经济增长过度依赖于能源资源消耗,造成能耗物耗高、污染排放强度大。根据中国发展的远景规划,伴随经济快速增长的工业重型化的加深,污染物排放还将进一步加大,这对我国环境问题和社会的健康发展带来了严峻的挑战,未来几十年,污染治理和生态保护的任务将十分繁重。在这种情况下,如何处理好经济增长与环境有效治理就成了我国目前面临的重大课题。
湖南大学经济与贸易学院的陈霞、湖南财政经济学院的刘建民探讨了环境污染治理的空间特征及财政支出责任划分,他们首先构建环境污染综合指数,运用探索性空间数据分析方法对我国省级层面的环境污染及主要污染物排放的空间特征分布进行了分析,在此基础上,从空间相关性和空间异质性两个角度实证分析了环境污染治理总投资以及各种污染物治理投资对环境污染和主要工业污染物处理量的空间特征。研究发现,工业“三废”治理投资分别对本省的工业“三废”处理量具有显著的促进作用,且工业废气治理投资能够显著缓解相邻省份废气治理压力,即具有显著的空间溢出效应。不同省份之间随着经济发展水平和产业结构合理化、产业结构高级化的不同,污染治理投资的环境效应也有明显的差别。并且,他们指出,第一,随着经济发展水平的提高,污染治理投资对工业“三废”综合利用产品产值的系数呈现出先上升后下降的倒U形趋势,而工业废气治理投资系数呈现出“稳定—下降—稳定”的变化趋势。第二,随着产业结构合理化水平的提高,不同污染物的污染治理投资系数呈现出收敛的趋势。第三,随着产业结构高级化水平的提高,污染治理投资对工业“三废”综合利用产品产值的系数在稳定中出现一段倒U形波动,其他污染物治理投资系数变化幅度相对较小且呈收敛趋势。
中南财经政法大学财政税务学院的蒋勇从地方政府竞争视角将环境规制竞争行为内生化,进而从理论与实证两方面剖析了环境规制、环境规制“逐底竞争”对就业的影响。他认为,整体来看,我国环境规制与就业之间呈U形曲线关系,地方政府间环境规制“逐底竞争”致使我国整体环境规制强度较低并处于U形曲线的下降阶段,当前加强环境规制将抑制就业增长。并且指出,我国应该扭转当前环境规制“逐底竞争”的不利局面,提高地方政府加强环境规制的主动性和积极性,尽快跨越U形曲线的拐点,从而实现环境规制和就业的“双重红利”。
中南财经政法大学经济学院的李小克利用2006~2014年中国工业37个分行业数据,分析行业环境规制强度差异及收敛。研究发现,我国工业行业环境规制强度显著提升,其中相对污染型行业、中低技术行业和内需增长型行业的环境规制强度高于工业行业平均水平,同时指出,相对污染型行业、中低技术行业和内需增长型行业各自内部的环境规制强度差异很大,而且是造成工业行业环境规制强度差异的主要原因,并且治污技术进步、物质资本密度、R&D经费投入、企业规模、行业竞争对行业环境规制提升有显著的正向作用。
十、社会保障制度研究
在保持经济快速发展的同时,如何加强社会建设、促进和谐,是我国政府今后面临的一项重要任务,而社会保障制度的建设与完善是实现社会公平、促进社会和谐的主要途径,社会保障是社会稳定的“安全网”和经济波动的“减震器”,特别是在劳动者收入的提高,生活质量的改善,社会变化的应对,风险的预防和管理上,都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
华中科技大学管理学院的王军鹏、张克中,中南财经政法大学文澜学院的马媛媛利用全国性的调查数据——中国家庭追踪调查(CFPS),在中国考察了区域经济状况对代际距离的影响。他们发现,父母所在区域的经济状况和代际距离呈现负相关的关系,这种负向关系主要来自农村地区。对于较为年轻、受教育状况良好、男性和独生子女而言,他们和父母之间的代际距离更容易受到父母所在地经济状况的影响。随着代际距离的增加,子女为年老父母所提供的照料支持将会减少。
辽宁大学经济学院的陈洋、辽宁大学人口研究所教授穆怀中围绕建立更加公平和可持续养老保险体系的宗旨,研究了机关事业单位并轨和并轨后降低缴费率对养老金财政支出的影响。通过构建三阶养老金财政支出模型定量分析发现:(1)2024年以前,并轨对养老金财政支出的减缩效应不强,过渡期结束后,并轨对养老金财政支出的减缩效应逐渐增强,到2055年并轨改革降低公共财政支出2.37个百分点。(2)降低缴费率短期内不能降低养老金财政支出,测算发现降低缴费率对财政的减缩效应约在2057年以后产生。(3)2015~2050年,降低职业年金财政缴费比例的财政支出弹性约为0.14%。
武汉大学经济与管理学院的余锦亮、卢洪友利用2010年、2012年和2014年中国家庭追踪调查数据(CFPS)微观家庭调查数据,实证分析了老年父母及其对于家庭的“产出性”贡献对子女生活满意度以及劳动供给的影响。结果发现,老年父母双方都健在的家庭年轻子女的生活满意度显著提高,并且老年父母健康水平对子女的生活满意度也具有正向的影响。另外,老年父母隔代照看孩子显著提高了子女的劳动供给。并提出,在快速的全球化和城镇化背景下,政府应当积极支持和引导现代家庭的建设,在保持传统优秀家庭伦理和文化的基础上,设计面向基本家庭单位的住房、教育、生育、养老、就业等制度和政策。
中南财经政法大学财政税务学院的刘朔涛基于我国重大疾病谱变化的视角,通过构建健康生产函数模型,利用时间序列数据,采用逐步回归的方法对重大疾病、财政医疗卫生支出和个人健康支出等因素对我国健康人力资本形成和积累产生的影响进行分析。研究表明重大疾病谱变化对我国健康人力资本的形成和积累进而对劳动力供给的消极影响正在日益凸显。而在经济步入新常态、老龄化程度日益加深、城镇化水平不断提高等条件下,财政作为国家治理的基础和重要支柱,实施有效的财政政策,充分发挥其应有职能促进我国健康人力资本的形成和积累,增强劳动力供给能力,对国家未来发展有着深远意义。
对外经济贸易大学国际经济贸易学院副教授毛捷、对外经济贸易大学博士研究生李德刚、对外经济贸易大学全球价值链研究院赵婧采用2005~2012年的数据,借鉴2SLS的方法来克服内生性,分别研究了五种类型的社会保险与犯罪的关系,研究表明:养老保险、失业保险和工伤保险能有效地抑制犯罪,医疗保险和生育保险对犯罪的影响不明显,原因在于参加养老、失业和工伤保险的人群犯罪成本更高,分地区来看,中西部的影响更加显著。
《财政经济评论》征稿启事
《财政经济评论》(Review on Public Finance & Economics)是由首批国家重点学科中南财经政法大学财政学学科重点打造的,主办单位为中南财经政法大学财政税务学院,由财税研究所和湖北财政与发展研究中心负责编辑,由经济科学出版社每年分上、下卷出版,自2003年创刊,迄今已连续出版30期。本刊以繁荣财政经济科学、为国家经济部门和决策机构服务、为财经教育服务为宗旨,努力探索财政税收等领域的重大理论问题和实践问题,注重反映经济学、财政学、税收学、财税法学等领域的重要研究成果,为广大理论研究工作者和实际工作者提供一个深入进行理论探索和学术交流的平台,并致力于成为促进中国财税改革和发展进程的重要理论阵地。
现面向海内外高校、科研院所和实务部门的研究人员征稿,稿件主要集中于与经济学和管理学有关的各类主题,常设栏目包括财政理论与财政体制、税收理论与税收管理、经济理论与经济政策、理论前沿与政策评论,常年接受投稿。本刊将按照国际规范学术期刊的管理和编辑工作方式运作,并试行匿名审稿制度,为加快高质量稿件无障碍地发表,本刊做以下说明:
一是本刊坚持“唯质量”原则,不以作者的学历、学校、课题等外部因素作为评判文章的标准,本刊尤其欢迎在读研究生(博士和硕士)以文献综述和实证研究的范式进行投稿。
二是本刊坚持“从速”原则,从收稿之日起,一个月内即回复“拟录用”或“不录用”的答复,避免耽误作者时间。
三是本刊鼓励和倡导作者使用现代研究的主流范式进行学术研究,同时也包容和欢迎其他任何“讲好故事”的研究范式。
四是本刊承诺不收取任何审稿费、版面费,同时根据文章的质量发放有竞争力稿酬,优稿优酬。
五是本刊对初投稿论文体例不做要求,待拟录用后会要求作者按照本刊体例进行格式修改,以方便投稿者和作者。
六是本刊也常年策划专题栏目,尤其欢迎各位学者采取以栏目主持人形式自由自行组稿,在质量保证情况下本刊提供经费保障和奖励。
我们诚邀海内外学者、读者踊跃投稿,为中国公共经济学研究和现代财政制度建设共同努力!
本刊收稿方式一律为电子邮箱投稿。
邮箱为czjjpl01@163.com。
编辑部地址为:湖北省武汉市东湖新技术开发区南湖大道182号中南财经政法大学财政税务学院(文泉楼北楼5楼)《财政经济评论》编辑部。
“中国基本公共服务供给与均等化”
学术研讨会征文启事
党的十九大报告指出,我国社会主要矛盾已经转化为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和不平衡不充分的发展之间的矛盾。推进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应有之义,对于推动区域间的平衡发展和社会的充分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由中南财经政法大学财政税务学院、湖北财政与发展研究中心和《财贸经济》编辑部联合主办的“中国基本公共服务供给与均等化”学术研讨会将于2018年4月7日(周六)在武汉市中南财经政法大学南湖校区召开。本次会议除了组织专家学者围绕基本公共服务供给及其均等化问题进行研讨外,同时还将发布由中南财经政法大学财政税务学院完成的智库建设成果“中国基本公共服务供给指数报告”。
一、征文主题
本次研讨会将聚焦于(但不限于)如下主题进行研讨:(1)中国基本公共服务规模、结构、特征与趋势。(2)基本公共服务非均等的形成机制与均等化路径。(3)基本公共服务供给与新时代社会主要矛盾的解决方案。(4)基本公共服务与共享发展。(5)基本公共服务供给与区域间的均衡发展。(6)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与收入分配差距的收敛。(7)基本公共服务供给与居民幸福感。
二、征文事项
本次征文包括学术研究和政策研究两类;全文篇幅以5000字(政策研究)至15000字(学术研究)为宜;摘要以350字左右为宜,内容包括研究方法、主要内容、主要发现与政策建议。征文请参照《财贸经济》体例并以Microsoft Word写作和编排。征文首页请附上作者的详细联系方式。
征文电子版请于2018年3月23日前发至zncdcsxy2018@126.com。邮件主题请注明“第一作者姓名+基本公共服务研讨会”字样;邮件附件请以“第一作者姓名+论文标题”命名。
本次研讨会的组委会将对全部征文进行认真评审,并于2018年3月26日前向入选论文作者的电子邮箱发送《邀请函》和《参会回执》。本次研讨会不收取会务费,参会人员自行负担交通及住宿费用。入选的优秀论文将被推荐进入《财贸经济》匿名审稿流程。
相关事务可与祁老师联系,联系电话:15902732758。
《财贸经济》编辑部联系电话:010-59868272。
中南财经政法大学财政税务学院
湖北财政与发展研究中心
《财贸经济》编辑部
2017年11月18日
2018年全国财政学专业博士生学术论坛征稿通知
为推动财政学领域学科发展,促进全国财政学及相关专业博士生的学术交流,中南财经政法大学研究生院、中南财经政法大学财政税务学院、中国收入分配研究中心和湖北财政与发展研究中心定于2018年6月8日在中南财经政法大学举办第七届全国财政学专业博士生学术论坛。诚邀全国(含港澳台地区)相关学科的博士生踊跃投稿。
一、论坛主题
为鼓励博士生/博士后运用所学知识分析和解决现实问题,增强学术交流效果,本次论坛不设具体的研究主题,财税领域和宏观经济学领域的相关研究都将受到热烈欢迎。
二、征稿要求
(1)论文第一作者应为在读博士研究生或者在站博士后。(2)论点明确,文字简洁,数据准确,研究方法科学,富有创新性,未在其他学术会议、论文集和刊物上公开发表过。(3)论文字数在8000字以上,请务必按标题、作者、单位(单位名称、省市、邮编)、中英文摘要、关键词、论文正文、参考文献的顺序书写。(4)论文请附作者简介:姓名、出生年月、性别、籍贯、单位;并请注明作者的通讯地址、邮编、联系电话和E-mail地址。(5)论文请用电子邮件方式发送至yuanyuanznufe@zuel.edu.cn。(6)截稿日期: 2018年5月20日。
三、论文评审与参会代表确定
论坛组织方将组织同行专家对论文进行匿名评审,由论坛学术委员会确定参会论文,并向参会代表发出正式邀请函。
四、奖励设置
一等奖1篇: 奖金人民币4000元/篇,颁发获奖证书。
二等奖2篇: 奖金人民币2000元/篇,颁发获奖证书。
三等奖3~5篇:奖金人民币1000元/篇,颁发获奖证书。
五、报到时间和费用负担
报到时间:待定。
参会代表的往返交通费和食宿费均由主办方承担。
六、参会地址、联系人信息
地址:武汉市洪山区南湖大道182号中南财经政法大学
邮编:430073
联系方式:辛冲冲 1813-2923-716,刘畅 1582-7277-359
E-mail:yuanyuanznufe@zuel.edu.cn
中南财经政法大学研究生院
中南财经政法大学财政税务学院
中国收入分配研究中心
湖北财政与发展研究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