会计集中核算实施程序及问题思考
2017-03-28孙茜
孙茜
摘 要:本文结合教育系统会计集中核算实施程序,对教育系统实施会计集中核算问题进行思考。在明确集中核算对象和资金范围基础上,梳理会计集中核算中心运作程序,转化会计集中核算中心管理型职能,完善学校单位财产管理制度,正确处理财务制度和实际开支关系解决对策,破解教育系统实施会计集中核算的问题,对学校资金进行集中核算管理和全面监督。
关键词:会计;集中核算;实施程序
为推进财政管理体制改革,规范会计核算行为,有效提高教育经费效益,实施会计集中核算势在必行,也是会计核算的一次大变革。教育系统会计核算中心严格执行国家统一会计制度,编制教育系统预算,义务教育保障机制,为报账单位实行会计核算,负责各学校会计核算工作和财务收支结算业务,依法履行财务监督和会计核算的职责,在物价、财政、监察、审计等部门的监督,接受所属地财政部业务指导,有效提高教育经费效益,规范会计核算行为。本文结合教育系统会计集中核算实施程序,对教育系统实施会计集中核算问题进行思考。在明确集中核算对象和资金范围基础上,梳理会计集中核算中心运作程序,转化会计集中核算中心管理型职能,完善学校单位财产管理制度,正确处理财务制度和实际开支关系解决对策,破解教育系统实施会计集中核算的问题,对学校资金进行集中核算管理和全面监督。
一、教育系统实施会计集中核算运作程序
教育系统会计集中核算中心集中核算范围包括教育系统内各级各类幼儿园、公办学校;实施会计集中核算的资金包括:各学校的各项收支,如事业经费、行政经费、基建资金、专项资金、上级部门拨款、银行贷款、下级上缴收入、其他应纳入会计核算的各类资金,学校食堂资金、工会资金等是通过定期核查实施监督管理。
教育系统会计集中核算中心对各学校单位实行“统一开户、集中管理、分户核算”的管理办法,使用统一科目、统一记账、统一核算、统一核算软件和统一报表管理经费,只设一名报账员,取消学校单位的会计岗位、出纳岗位、银行账户。统一开户是由教育系统会计核算中心在银行统一开设一个账户;集中管理是由教育系统会计核算中心对各学校核算工作进行集中管理;分户核算是由教育系统会计核算中心分别为各学校设置完整会计账簿。
教育系统实施会计集中核算模式有着非常明显的优点,教育系统工作人员实行教师编制,由在编教师兼职报账,节省了会计、出纳人力成本,会计核算中心的工作教师是专业会计工作人员,对政策把握和专业判断更准确,实行统一支付制度,对财务有很好的规范和监督作用,统一设置账簿和装订凭证的标准,会计集中核算的财务处理更加规范,利于对各学校单位财务数据进行横向对比分析。此外,实施会计集中核算,各学校单位取消各自核算账户,由核算中心统一对资金进行核算管理,提高资金使用率。
二、教育系统实施会计集中核算存在问题
1.严重影响会计信息质量
教育系统实施会计集中核算对报销凭证合法性和经费支出标准有相对严格的控制力度,但是会计监督却局限于审核票据内容,却很难把握经济业务的真实性和合理性,未能较好的控制原始凭证的时效性。经济业务的任何会计信息都是有时效性的,即当经济业务正在发生或完成后,需要及时的拿着原始凭证到财会部门办理报销手续。但是,在会计集中核算中心实际工作中,一些学校单位却因为资金紧张无法及时支付资金,甚至有的教师拿着一年、两年以前的原始凭证去会计集中核算中心进行报账,对会计信息质量有严重的影响,这样会计核算教师在审核时,即使发现会计信息质量问题,也会因时效性难以查找责任。又如,财产物资管理与会计核算相脱节,但是会计集中核算中心却只有会计核算功能,财产物资管理却是由学校单位实施,导致账实不符,甚至账外资产流失,导致会计集中核算中心的账务和学校单位实物账不符。
2.会计集中核算模式存在缺陷
教育系统实施会计集中核算模式后,往往由一个核算教师负责几个学校单位的账,有的报账员则只需要做好手工记账凭证就可以,核算教师只需要承担电脑记账的审核工作,会计集中核算中心成为学校单位的“记账机器”,却对学校单位经济业务知之甚少或根本不知道,导致会计核算和财务管理相分离,丧失了实时实地监督作用,学校单位在报账时,会计集中核算中心只能按照票据判断,看票据是否合法、规范,看学校单位报账发票手续是否完备。无论票据反映经济业务是否真实,只要票据合法规范,手续完备,票据就可以报销。会计集中核算中心忙于记账报账,无暇顾及票据内容的真实性,大大限制了会计监督职能。
三、教育系统实施会计集中核算问题的解决对策
1.转化会计集中核算中心管理型职能
会计集中核算中心的职能要不仅核算、监督,更应凸显财务管理的职能已教育经费预算和决算工作、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改革工作,、财务专管员的业务培训工作、学校财务安排计划和研宄决策、学校的资产管理、预算管理、基建管理、、重要经济问题的分析和决策。教育局部署下的会计核算中心应严格执行国家统一会计制度,编制教育系统预算,义务教育保障机制,为报账单位实行会计核算,负责各学校会计核算工作和财务收支结算业务,依法履行财务监督和会计核算的职责,在物价、财政、监察、审计等部门的监督,接受所属地财政部业务指导,有效提高教育经费效益,规范會计核算行为。
2.完善学校单位财产管理制度
会计集中核算中心实施后,教育系统的会计核算工作就从原来各学校单位移交至会计集中核算中心,但是各学校单位仍然负责财务物资管理工作。各学校单位应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学校实际情况,制定财产管理制度和内控制度,建立财产清查制度,明确计量验收制度,确定财产物资管理人员及其责任。各学校单位负责人确保财产管理制度有效实施,会计集中核算中心则要严格界定规范各学校单位固定资产核算工作。会计核算工作是内部控制制度重要内容,必须要保持账实相符,各学校单位应健全固定资产保管制度,确保做账和实物保管一致。各学校单位固定资产管理人员针对不同固定资产做明细分类账,做好固定资产管理工作。会计集中核算中心严格执行固定资产清查制度,全面清查各学校单位固定资产,动态监控各学校单位固定资产变动情况。
3.正确处理财务制度和实际开支关系
目前,教育系统实行的财务制度开支标准和具体实际支出有很大差距,财务开支制度要求统一却和实际情况不相符,给会计集中核算中心工作的具体操作带来新问题。会计集中核算中心如果在审核各学校单位凭证后,对超出标准的开支一律报销,就违背了财务制度,丧失会计监督功能,助长各学校单位不正之风,甚至产生腐败现象。为此,会计集中核算中心结合实际情况,制定操之可行的“内部审核标准”、“单位支出定额”,方便会计集中核算中心做到具体问题具体分析,正确处理财务制度和实际开支关系,在实际操作中区别处理超值情况。
教育系统实施会计集中核算制度以来,在明确集中核算对象和资金范围基础上,梳理会计集中核算中心运作程序,指出会计集中核算中心实施中存在的严重影响会计信息质量和会计集中核算模式存在缺陷的问题,提出转化会计集中核算中心管理型职能,完善学校单位财产管理制度,正确处理财务制度和实际开支关系解决对策,破解教育系统实施会计集中核算的问题,对学校资金进行集中核算管理和全面监督。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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