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上市企业社会责任会计信息披露研究
2017-03-28周健鑫
摘 要:本文以我国上市企业社会责任会计信息披露为研究对象,首先对上市公司社会责任会计信息披露进行了分类,包括强制性信息披露,自愿性信息披露;紧接着分析了上市公司社会责任会计信息披露存在的问题,包括资源披露水平较低,具体数据和定量披露较少,缺乏社会责任会计信息独立报告;上市公司社会责任会计信息披露问题成因分为以下三个方面,包括国内相关研究起步研究较晚、上市公司的资金链条不够稳定,政府缺乏高效的监管;文章的最后为优化上市公司社会责任会计信息披露提出了对策建议,积极开展理论研究和实践探索、出台政策扶植社会责任会计信息披露企业,优化现有信息披露模式,加强立法监管和行政力度,希望可以为相关领域的研究提供有价值的研究意见。
关键词:上市企业;社会责任;会计信息;会计信息披露
我国上市企业披露会计信息是企业对公众以及社会大环境负责任的表现,企业的收入来源于社会,因此当企业的经济环境和盈利状况较好的情况下,有必要对社会进行一定的回馈,另一方面,上市企业的社会责任相对大于普通民营企业,加强其社会责任的监管是符合国情的需要,社会责任会计信息披露属于企业承担社会责任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是其社会责任落实的最终环节,因此加快上市企业社会责任会计信息披露研究这一课题具有较高的现实性和实用性。
一、上市公司社會责任会计信息披露的分类
会计信息披露是指上市公司依法律规定,通过适当方式向证券管理机构及广大投资者完全公开与证券发行、交易有关的会计信息资料的行为。会计信息披露不仅仅是会计部门的工作,同时也是企业进行市场营销的重要组成部分,一方面助于企业加快信息共享,提升竞争力,另一方面也是国家完善市场经济监督体制的重要组成部分。
1.强制性信息披露
强制性信息披露是指根据国家法律规定和相关部门要求,上市公司必须对企业内部的经营信息和基本内容向社会公众进行披露,以满足社会公众的知情权和对社会事件活动的参与权。要求上市公司进行强制性披露的信息往往国家以及社会公众之间有着较为紧密的联系,对公众的个人利益影响较大。强制性披露的关键在于其高度的强制性和无保留性,即要求披露内容要完善齐备,同时也要保障信息的准确无误。
2.自愿性信息披露
自愿性信息披露是指在强制性信息披露之外,上市公司根据公司自身经营状况以及市场环境对公司的部分信息选择性公开披露,其目的相对多样化,一方面有助于提高潜在投资者对企业的了解,从而促进融资,另一方面,对企业的优势信息进行公开披露有助于加强市场认知度和公众的认可度,提升企业的市场竞争力。同强制性批露相比较,自愿性披露的内容更加广泛,更多是一种补充性信息和扩展性信息而存在,虽然关键性低于强制性披露的内容,但是对于系统了解上市公司会计信息也有着巨大的意义。
二、上市公司社会责任会计信息披露存在的问题
上市公司资本量较大,资金链条较长,股东来源广泛,同时企业面向的社会受众众多,这是上市公司的优势所在,但是在日常事务管理当中也暴露出一定的问题。例如在会计信息披露的过程中,上市公司需要处理的工作量较大,工作内容较为繁琐,同时面向的社会受众群体较多导致在社会信息披露的过程中难以照顾到各个受众的个体差异。因此上市公司社会责任会计信息披露中还存在着较多问题,比较显著的问题包括以下三点。
1.资源披露水平较低
上市公司普遍缺乏社会责任意识,只在传统会计报表内做有限披露,没有单列社会责任会计项目。与西方国家相比,我国自愿性披露水平较低,对于国家部门统一规定强制性披露的一些信息披露程度较高,其准确率也较高,虽然在披露周期和时效性方面还存在这一定的不足,但是在强制性披露方面,整体可以满足公众的需要,也保障了公众的知情权。然而在国家法律规定中没有明文规定必须披露的指标和统计数字上,很多上市企业的态度表现的相当含糊暧昧,这表现在两个方面,第一是信息的驻留期短,即信息只经过短暂的披露后就停止后续更新和实时监控,甚至还出现已有信息删除的情况;第二则是信息披露的准确度较低,很多来源不同的信息存在着较大的差异,很多民众难以进行辩白,造成误信错误信息的情况时有发生。
2.具体数据和定量披露较少
目前企业社会责任信息披露现状是大多数企业将大量精力耗费在经济责任、环境责任上。社会责任披露的内容极不全面,很少有上市公司对社会责任方面的内容进行全面披露,缺少全面披露主要表现在两个方面,第一是披露元素的缺乏,第二是披露类型和形式的匮乏。很多企业在社会责任会计信息披露中仍然以定性化披露为主,公布的数字非常少,并且披露数字的时效性和准确度相对较低。在已有的披露数字中,难以进行定量化的数字分析,建立起长期的预测模型。另一方面,在现有的披露数字中,一部分数字的准确度值得商榷,其来源的可靠程度上市公司并没有进行准确的说明,因此很多公司之间所披露的信息还存在一定的差异和披露,这都对公众的知情权造成了较大的损害。
3.缺乏社会责任会计信息独立报告
当下我国的会计披露还缺乏具有一定强制力的披露规范,导致很多企业在进行会计信息披露的过程中将会计信息归于某类具体工作内容当中,而没有对社会性的会计信息进行专门化的分类。这样做虽然在信息披露环节降低了工作量,也减少了不必要的披露差错,但是在相应的会计报告中没有体现出社会责任信息,一旦社会责任信息出现了一定的误差和错误,那么就要审查整个会计报告,责任的划分和界定工作量大大加大,准确度也会相应的降低。独立的会计信息报告能够提供更加简明的排版制式,数据的引用和分析计算更加贴近于财务报表而不是工作报告,因此披露的效率更高,内容也更加的充实细致。
三、上市公司社会责任会计信息披露问题成因探析
1.国内相关研究起步较晚
国内上市公司的社会责任会计信息披露问题的研究目前还处于一个相对空白的状态,仅就社会责任会计信息披露这一问题而言,很多企业都处于一个刚刚起步的状态,企业从资本条件、技术条件与管理水平方面都与跨国公司存在很大差距。在中国企业社会信息披露表现较差的现状下,众多的学者和研究机构也就忽略了对这一内容的深入研究。当下国内对此研究主要存在两个方面的误区,第一是理论研究和实践研究的衔接缺乏,很多学者在引进外国的披露案例后回溯到理论知识,但是并没有和国内企业的社会会计信息披露建立起联系。另一方面则是理论研究较为肤浅化、狭隘化,社会学和会计披露这两点的衔接不够紧密。
2.上市公司的资金链条不够稳定
社会会计信息的披露是企业反馈社会的后续性行为,是一个企业收益后回馈社会的一个表现,因此有能力承担社会责任进行会计披露的企业一定是企业效益较好,企业规模相对较大,资金链条相对稳定性较高的企业。对于规模较小和盈利程度较差的企业而言,承担社会公益活动和福利活动的经费较大,是企业的一笔巨大花销,会对企业的资金链条造成巨大的压力和负担。因此对于狠毒企业而言,只有在自身经济状况良好,企业由稳定的收入并且发展前景良好的情况在,企业才能在自身资金承受范围之内积极从事于社会公益活动。在资金链条不稳定的情况下,绝大多数企业都在承担社会责任方面都是“心有余而力不足”,因此社会责任会计信息披露的内容也就不够充实,企业自身也不够重视。
3.政府缺乏高效的监管
尽管理论界对社会责任和社会责任会计信息披露做过许多研究,但众说纷纭,尚未建立具有法律的权威性、规范化的社会责任会计信息披露体系。缺乏高效的监管体系导致整个企业社会责任会计披露的公信度不高,一部分违反相关规定,进行虚假信息披露或者拒绝披露社会责任会计信息的企业难以受到有效的惩罚,而对于遵纪守法,依法进行社会责任会计信息披露的企业而言,其得到的市场认知和社会赞誉又相对有限。换言之,在当下的监管制度和监管体系之下,进行企业社会责任会计信息披露缺乏法律的强力性保障,遵纪守法带来的正面效益较少,而进行违法披露或者拒不披露的处罚成本却又相对较低。
四、优化上市公司社会责任会计信息披露的对策建议
1.积极开展理论研究和实践探索
上市公司的融资来源较为广泛,承担的经济贡献值也相对较大因此很多企业的注意力更多的集中在经济效益之上,而忽视了对社会的回馈和社会公益活动的参与。进行社会责任会计披露是社会活动的完善和补充过程,也是社会公益活动的完善,是对企业、对社会、对国家负责任的表现,因此建立起以“回报社会,服务民生”的社会责任会计信息披露体系是理论研究的重要过程。注重理论研究和实际应用的结合,为我国社会责任的发展、社会责任法规的实施、资本市场的规范夯定基石。在实践方面,上市公司应该借鉴国外大型企业积极承担社会公益活动后积累的经验,并且借鉴其完备的会计信息披露体系,结合自身情况加以完善丰富。
2.出台政策扶植社会责任会计信息披露企业
自上世纪80年代社会责任观念传入我国以来,政府一直没有出台要求公司披露社会责任信息披露方面的法律法规。国家下一步的工作重心应该将社会责任会计信息进行深入性的政策研究,扶植在此方面表现优秀的大型企业,就我国目前国情而言,国有企业的资金较为充裕,在实施方面也更加具有典型性和引导性,因此应该结合统计数字以及国外的成功案例制定出辅助性扶植政策,对社会责任会计信息披露较好的企业进行一定的财政补贴或者税务减免,继而促进社会责任会计工作的开展和落实,引导企业回馈社会,细致披露,从而形成良性循环。
3.优化现有信息披露模式
当下企业在借鉴国外先进社会责任信息披露处理过程中,可以借西方发达国家对社会责任会计信息披露处理方法,在现有财务报告基础上,单独编制“社会责任资产负债表”、“社会责任利润表”、“社会责任现金流量表”,促进企业全面系统披露社会责任信息。这其中特备值得注意是社会先进流量表,这是企业投入于社会活动中的现金流的直观反映,不仅仅包括现金量,同时还包括先进的结转周期、现金的回报率等多种参数,对于这样较为直观的数据和表格,企业可以选择在披露过程中进行选择性披露,增加社会公众的了解程度。这一方面有助于建立起良性的披露风气,带动其它企业参与其中,另一方面也是企业提升公信力和社会评价的大好契机。
4.加强立法监管和行政力度
加强立法监管和行政力度是我国推进依法治国的基本要求,但是就目前的情况来看,国家的立法速度仍然难以赶上市场的变化速度,而行政部门的行政效率和行政能力也难以满足实际情况的需要。加强立法监管可以提升强制披露信息的执行力,切实保障公众的知情权,而对于非强制披露信息方面,不同的行业和地区有权根据实际情况进行一定的规范,这是立法弹性和市场经济弹性的表现。在行政方面,坚持依法治国就要做到“有法可依,有法必依,執法必严,违法必究”,由此可见,坚持依法治国中三个环节都和依法行政密切相关,这是我国社会责任的发展、社会责任法规的实施、资本市场的规范夯定基石。
五、结束语
加快我国上市企业社会责任会计信息披露研究一方面符合我国经济形势以及国情的要求,另一方面对企业的成长以及居民生活水平的提高也大有裨益,具有较高的实践价值。加快会上市企业社会责任的会计披露,一方面应该从企业实际情况出发,要求企业本身提升会计信息披露的意识和披露数字的准确性;另一方面国家和政府部门也应该加强立法和监督管理,从宏观层面上加强引导。加快上市企业社会责任会计披露研究,能够提升我国会计行业的建设水平,也能提升大型上市企业的规范化程度,对于经济总体建设和市场秩序的规范是大有裨益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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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简介:周健鑫(1995- ),女,汉族,籍贯:山西省大同市,辽宁理工学院(原渤海大学文理学院),会计学专业,在读本科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