试析交叉性金融业务存在的风险与对策
2017-03-28璩涛
璩涛
摘 要:基于国内加速金融创新与金融业的日益发展,有关的保险、证券、银行等金融行业的互相融合程度进一步提升,逐步地涌现了交叉性金融产品。单个金融机构或者是金融市场的风险会借助如此的交叉传递方式向其他的金融机构或者是金融市场甚至是全部的金融系统扩展,从而使交叉性金融风险形成。为此,本文阐述了交叉性金融风险业务存在的风险问题,以及防控交叉性金融业务风险的对策。
关键词:交叉性;金融业务;风险;对策
近些年以来,国内在逐渐向世界金融系统融合的过程中,业已创建了较为健全的金融市场体系和组织体系,且逐步地不再限制金融创新,进而逐步地出现了很多跨行业、跨市场的交叉性金融产品。因为各种金融机构融合了各种功能的金融服务才组成了交叉性的金融产品,所以会导致交叉性金融风险的形成。下面,笔者对交叉性金融业务存在的风险与对策问题进行了简要地分析。
一、国内交叉性金融业务存在的风险
1.对央行金融真实地统计数据产生了不利影响
当今,国内没有创建专门面向交叉性金融产品的统计制度。人民银行固有的统计制度都是根据金融机构的种类各自进行统计,而交叉性产品因为可以在各种机构间转化相同的资产,导致难以在固有的金融统计制度框架当中融入交叉性金融产品风险的统计信息,这不仅对金融统计数据的真实性构成影响作用,还会对客观和全面地评估金融体系的整体风险以及央行调整货币政策的效果产生影响。
2.对金融监管的规避
基于目前分业监管的束缚下,交叉性金融业务往往被看成是避开金融监管的一种方式。一是真实的资金投向被掩盖。例如对于通道类型的交叉金融业务来讲,银行借助这种类型的业务,通过自有的资金对通道产品收益权进行购买,然后向信贷投放受限业(房地产业、政府融资平台等)投入资金,这对中央银行估计的真实的货币创造能力与流行现状形成了影响。二是对行业监管的规避。金融机构常常借助交叉性金融产品操作于受限领域之外,从而对真实的交易形式、内容、主体进行隐藏。三是对监管指标的造假。在包裝信贷资产为证券产品或者是信托产品之后,银行转移表内信贷资产为表外资产,能够实现信贷规模的降低,以及减少占用的高风险权重资产。因为协调监管缺少,所以只要出台新型的监管政策,证券、信托、银行等都可以规避有关的制约性要求。
3.非标准债权导致信用风险的增加
针对通道类型的金融业务,一部分银行借助资产的管理规划、信托规划等手段给非标准债券项目(政府部门的融资平台、房地产领域等)融资,这实际上是贷款的变相化。如此类型的贷款会提高项目的利息率,这样企业的支付成本增加,因而存在非常大的信用风险。如果贷款存在违约的现象,那么常常会导致连锁反应,从而导致系统化的金融风险。
4.错配期限机构和风险收益导致流动性风险的形成
一是在通道类型的业务当中,银行资金池业务的进行并不是借助一对一的形式,这导致难以有效地匹配资金的收益与风险,从而难以管理银行流动性的风险。尽管通道机构(信托企业等)可以积极地担负失败投资产生的责任,可是因为其本身有限的补充资本的方式,进而会存在比较大的流动性风险。二是错配操作银行期限导致流动性风险的集聚。当今,银行的理财业务的开展首先是通过各家银行出具理财产品资产池,这涵盖有关的资管规划、非标准资产、标准资产等,再由资产池当中将资产配置成为理财产品。因为非标准资产重点是至少一年的中期和长期融资,而借助理财产品的发行对资金的筹集都是少于一年。为此,银行常常借助理财产品的滚动发行实现对非标准资产融资的对接,这造成错配资金期限的情况。如果难以实现发行的不断滚动,那么就会大大地提升交叉性金融产品的流动性风险。在市场资金缺乏的情况下,单个金融市场的风险会向其他的金融市场扩展,从而大大地提升整个金融系统的流动性风险。
5.复杂性的金融业务导致连锁风险的出现
由于交叉性金融业务跨市场、跨领域、跨机构,因此形成了比较长的金融产品链,牵涉到比较多的利益主体。尤其是在重复转化一些交叉性金融产品之后,大大地延长了产品链,这常常造成投资人难以对交叉性金融产品的风险情况与真实去向进行把握。如果产品链的一些方面存在问题,那么其它的金融机构、金融市场会被扩散这种风险性。除此之外,基于金融控股企业的影响下,金融机构非常想在集团当中组织各种机构间的协作,这样整个的金融集团会扩散这种产品风险。
二、防范国内交叉性金融业务风险的对策
1.功能性监管思想的渗透和监管体系的健全
功能性监管的好处是:一是功能性监管不是根据行业,而是重视金融产品的功能性,结合金融产品的功能性制定有效的监管规则、监管部门,完善了传统意义上的分业监管难以在监管或者是重复监管中融入交叉性金融业务的不足之处,从而以监管的方式实现了系统性金融风险的出现几率。二是功能性金融监管对一系列监管部门的整合使统一性的监管机构形成,这跟金融系统交叉发展方向相契合,从而能够更加有效地监管交叉性金融业务。三是功能性金融监管借助统一性和不间断的监管,将可靠持续的预期提供给金融机构的发展,确保了可靠性的金融市场。另外,为了强化金融监管机构间的联系,能够以央行充当监管一系列金融控股集团者,而分业监管者仅仅是功能性监管的支撑。央行综合地监管一系列的金融控股集团,而相应的监管机构实现对保险、证券、银行等的分业监管,基于如此的监管模式之下,央行不但可以对系统性的风险进行综合地控制,而且还可以体现协调性,从而强化一系列监管机构间的交流与协作。
2.存款保险制度和金融风险救济制度的创建
存款保险制度的创建能够立足于下面两点:一是确保保险方监管投保方。因为跟通常的保险业务不同,存款保险基于当今银行业的监管体系之下,所以银行管理和经营者不需要担负银行经营的成果。为此,往保险公司投保之后的商业银行务必确保保险公司能够监管银行,以及注重监管投保银行。二是基于存款保险制度的束缚之下,对银行推出制度予以确立。基于存款保险制度的影响下,尽管银行在面临资金问题之后可以获得保险公司的帮助,可是针对难以获得消费者肯定、失去市场竞争优势的金融机构来讲,需要创建银行推出体系,这样不但可以确保消费者的权力,而且还可以确保金融市场的可靠性,从而促进金融业的可持续发展。
3.信息披露的注重和法律法规体系的健全
结合国内金融系统的监管需要和发展实际,加速健全防范系统性风险的法规机制,对交叉性金融业务的实施细则与管理办法进行深入地细化,加速颁布有关的法规清楚交叉性金融业务的监管范围,明确监管机构的监管权限,具体地要求交叉性金融业务的组织方式与工具,从法律制度上确保交叉性金融业务的发展。另外,务必建构层次多样化的金融机构披露信息机制,清楚披露的范围与对象;清楚金融机构匹配信息的规范与内容,推动金融机构披露交叉性金融业务与传统的金融业务;监管机构应当建构金融机构披露信息的条件和基础,应当对供给信息的主体与予以确定,清楚披露信息的监管体系与责任人,从而使金融机构披露信息的硬件建设能力提升。
4.交叉性金融业务行业自律机制的创建
一是國家监管机构制定清楚的行业发展法规,基于我国法规机制之下各个金融机构实现经营的合法合规性,从而保证行业的可持续发展。二是制定行业内部的相关政策,进而确保行业当中一系列金融机构经营的合规性。针对交叉性金融业务来讲,因为监管机构存在滞后性,而金融机构常常具备比较强的市场敏感性,这种情况下的行业自律就变得非常关键,在政府部门难以制定有效规制的情况下,金融机构合法经营的一种关键方式就是行业自律。为此,在防范交叉性金融业务风险的过程中,行业自律是非常重要的一个组成部分,其不但可以实现政府监管成本的减少,而且还可以实现政府监管效率的提升。为此,国内各个行业的金融机构间务必形成有效的、一致的行业共同利益体系,从而由制度上防范国内交叉性金融业务的风险。
三、结语
总而言之,交叉性金融业务存在一系列的风险,像是形成的流动性风险、信用风险、连锁风险等,因此,需要健全监管体系和法律法规体系,创建存款保险制度和金融风险救济制度,以及创建交叉性金融业务的行业自律机制。只有如此,才可以有效地规避交叉性金融业务风险的形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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