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个结合”积极开展惩治“村霸”专项工作
2017-03-28
近年来,一些农村干部为“村霸”和宗族恶势力充当“保护伞”的职务犯罪问题日益严重,侵害了广大农民的切身利益,影响了基层社会和谐稳定。近日,最高检印发《关于充分发挥检察职能依法惩治“村霸”和宗族恶势力犯罪积极维护农村和谐稳定的意见》。
2月16日,广东省惠州市惠城区检察院反贪局召开专题会议,组织全局干警学习把握上级文件精神,研究部署惩治“村霸”和宗族恶势力犯罪专项工作,突出打击采取贿赂或者暴力、威胁等手段操纵农村“两委”换届选举以及放纵包庇“村霸”和宗族恶势力犯罪,让农村政治更清明。
会议要求,结合深入规范司法行为专项整治活动,建立健全惩治工作制度规范,确保依法惩治“村霸”和宗族恶势力犯罪工作取得良好成效。要求自侦部门充分认识该惩治专项工作的重大意义,要把该工作作为今年反贪反渎工作的重要工作任务来抓。各科室负责人要具体负责部署、推动、协调相关工作,要亲临办案一线,及时研究解决案件查辦的实际问题;要严明工作纪律,对敷衍塞责、跑风漏气、以权谋私的绝不姑息迁就,以铁的纪律确保惩治工作规范有序开展。结合正在深入开展的集中整治和加强预防扶贫领域职务犯罪专项工作,大力打击惩治农村基层人员腐败犯罪。农村基层人员腐败犯罪严重毒害社会风气,侵害群众切身利益,动摇党的群众基础,自侦部门要强化对群众举报线索的梳理排查,及时惩治农村基层人员在涉农惠民补贴申领与发放、农村基础设施建设、征地拆迁补偿、救灾扶贫优抚、生态环境保护等过程中,利用职权持强凌弱、吃拿卡要、侵吞挪用国家专项资金的职务犯罪,确保党的支农惠农政策落到实处。结合服务保障农村基层换届选举工作,突出打击相关犯罪净化农村基层政治生态。自侦部门要突出打击采取贿赂等非法手段操纵农村“两委”换届选举,以及收受贿赂、徇私舞弊为“村霸”和宗族恶势力充当“保护伞”,放纵包庇致使其坐大成患的职务犯罪,争取通过查处一批代表性、典型性案件,弘扬法治正气,彰显党中央坚决惩治腐败,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基层延伸的决心和信心。
据悉,该院将根据上级检察机关和区委的部署,结合辖区实际情况,落实“三结合”的具体要求,“拍蚊灭蝇”治理农村基层腐败,惩治“村霸”和宗族恶势力犯罪,为维护农民群众切身利益,夯实党的执政根基作出应有贡献。(文/余党政 赖燕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