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兴:养老服务监督工作显成效
2017-03-27周艳
浙江人大 2017年3期
周艳
2016年,长兴县人大常委会将养老服务体系建设作为重点监督议题,助推长兴县养老服务体系建设规范化、系统化。
县政府及职能部门高度重视人大审议意见,确定了偏远农村社区由兼职人员上门服务,城市社区由专职人员上门服务的工作方式,为全县221個行政村、67个社区(包括村改居社区)的4102名低保家庭中的失能失智、孤寡残疾和高龄老人提供政府购买居家养老上门服务,率先在全市实现了上门服务政府补贴居家养老服务对象城乡社区全覆盖。
同时,投入近200万元,开发了集紧急呼叫、电子围栏、服务签到、服务监管、服务评估等功能的县数字化养老服务信息平台,并与6581890社区服务热线终端融合,随时响应服务对象需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