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代教育技术视阈下经济法案例教学法存在问题及对策研究
2017-03-27肖灵敏
【摘 要】本文针对传统法学本科经济法案例教学法存在的问题,从根据教学大纲和学生特点精选择案例,采取多媒体、微课等现代教育技术手段,以及运用实地调研、模拟审判等教学实践活动演示、再现经典案例等方面,对运用现代教育技术改革传统案例教学法的策略进行探究,以阐述相关理论知识的重点、难点,使学生真正做到学以致用,实现经济法课程的教学目标。
【关键词】现代教育技术 案例教学法 存在问题 对策
【中图分类号】G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0450-9889(2017)01C-0134-02
周大森在《现代教育技术与高等教育教学模式改革》中提出:信息技术、多媒体技术、网络技术为代表的高新技术的迅速发展及其向校园的延伸,促进了教育技术的高速发展,形成了以多媒体、网络、人工智能、虚拟仿真等技术为核心的现代教育技术。现代教育技术不仅在中小学,也在大学教学中得到了广泛应用。
经济法是一门理论性、应用性较强的课程,其教学目标是为适应信息社会和现代经济发展的需要,培养既具有系统的经济法专业理论素养,又具有理论应用能力和创新能力的新型人才。如何实现经济法课程的教学目标?笔者认为,可应用现代教育技术改进传统的经济法案例教学法。以下本文试针对传统法学本科经济法案例教学法存在的教学手段单一、学生主观能动性不强和教师主导性不足等问题,提出运用现代教育技术改革传统的案例教学法的具体策略。
一、传统的经济法案例教学中存在的问题
目前大多数关于经济法案例教学法的研究仍强调多举例和多分析案例,而没有深入开展研究如何运用现代教育技术、开展师生互动以取得更好的教学效果。具体来说,主要存在以下几方面的问题:
(一)案例选择不够经典,分析手段单一
在传统的经济法案例教学法中,单纯针对某个知识点的案例选择较多,而选择涉及某章某节的系统理论知识的案例较少。分析时一般先由学生做口头分析,再由老师点评。导致案例教学的趣味性不强,不能很好地调动学生参与的积极性。
(二)学生的主观能动性不强
学生学习的自觉性和自主性不强,上课前一般不会主动预习新授的内容(即使老师布置了预习的内容,若没有强制要求,学生往往不会去看),对理论知识掌握得不够全面深入,导致对案例中涉及的理论知识的广度和深度进行分析时,抓不住关键点,对于裁决结果不知从何入手,很难做到知识的灵活运用和融会贯通,最后一般都由老师来做深入分析。
(三)教师的主导性不足
现在高校一般实行绩效工资制度,教师的教学任务一般较重。加上课堂教学时间有限,教师一般不会花太多的时间去琢磨多手段多方法进行案例教学(虽然现代教育兴起了慕课和微课教学模式,但仅凭单个教师的热情而没有团队的力量是很难做好的。)同时高校教师也不会再像对中小学生那样对大学生的学习多加管理和督促,课堂上也不会管得太严。结果导致课堂气氛一般比较低沉,听课的效率不高,案例教学的效果不好。
二、解决经济法案例教学问题的对策
(一)结合教学内容与大学生特点精选案例
经济法是一门实用性较强的法律课程,要实现学以致用的教学目标,案例教学法是主要方法之一。其关键是要精选案例。应针对大学生崇尚新奇、爱挑战难题等特点,根据教学大纲和教学内容来选择经典案例。一般来说,经济法教学内容主要包括市场监管法与宏观调控法两部分,可针对这两部分重点教学的章节内容挑选经典案例(经典案例既要具有“针对性、新颖性、专业性和综合性”,而且要尽量是“贴近学生实际、新近发生的”)。精选案例后,灵活运用启发式、讨论式、实践式等多种方式进行教学。
例如,在讲解普通合伙企业的设立条件时,笔者运用启发式案例教学方式。上新课前用多媒体展示相关案例,并提出问题,如“该案关于普通合伙企业的设立有何不合法的地方?”调动学生的好奇心,讲授完相关的知识点后,再让学生分析课前提出的问题,学生就能将不合法的地方分析得条条是道。
又如,在分析不正当竞争行为时,运用了讨论式案例教学方式。在课前将最新司考题中涉及几种不正当竞争行为的经典案例发给学生预习,在课堂上组织学生分组讨论。学生一听是司考题,而且是多种不正当竞争行为的分析,积极性很高。在课堂上展开了热烈的讨论,最终得出了较全面的分析结论。这既培养了学生理论联系实际的能力,也开拓了学生的法律思维能力,同时还锻炼了学生的司法口才表达能力。
还如,在产品质量法的教学中,采取实地调研的方式,事先联系好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和质量技术监督部门进行调研,带领学生查阅、分析实务部门中关于产品质量问题的经典案例。这种教学方式既有利于克服学生社会经历浅的矛盾,又能给学生留下充分的空间,让学生发现问题,解决问题。当然,由于教学课时的限制,一个学期只能组织一次实践学习。
(二)运用现代教育技术进行案例教学,调动学生的主观能动性
首先,运用多媒体演示经典案例视频与相关的知识点,图文并茂,有声有色,能激发学生学习兴趣,强化学生的记忆与理解,使得学生对经济法学这门体系庞杂、法律法规众多的课程有较直观系统的认识和理解。例如,学习反垄断法时,挑选最新案例视频《行业协会牵头,丽江旅行社价格垄断被罚》,学生看完后明白了行业协会的非法垄断行为及其应承担的法律责任。再如,针对消费者权益保护法规定的消费者协会职能,挑选经典案例视频《电脑商家状告中消协》,学生看完后能深入理解消费者协会的职责所在。
其次,运用微课教学方式进行案例教学。例如,制作了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的微课。在微课中先播放几个王海式的“知假买假”的典型案例,接着布置讨论的话题:“‘知假买假者是否是消费者?能否得到商品价格的四倍赔偿?”然后播放分组讨论的情形与结论(分为肯定与否定两种观点),最后是教师的点评。这样能更好地满足学生对不同知识点的个性化学习、按需选择学习,既可查缺補漏,又能强化巩固知识。
(三)发挥教师的主导性,组织学生模拟审判经典案例
模拟审判需要花费师生较多的时间与精力,这就需要健全的教学体制保证教师的主导性,引导学生进行模拟审判。在绩效工资制度中应分配给实施模拟审判案例教学的老师一定的课时补贴,同时也应给参加模拟审判的学生计实践课程学分,这样就能调动师生进行模拟审判经典案例的积极性。例如,在教学土地管理法时,模拟审判“土地权益确权纠纷”案例。课前事先给学生分发案情,学生都愿意参加模拟审判,自行分配好角色,分别饰演原告和被告(两个有土地权益争议的村委会的法定代表人)及其代理人、法官、书记员等角色,设计好起诉书、辩护词和判决书,并在课外排演几次,最后在课堂上正式表演。由于教学课时的限制,一个学期也只在课堂上表演一次,但是能充分调动学生学习的主观能动性,增强其理性认识和感性认识。
总之,在经济法案例教学中采取多媒体、微课等现代教育技术手段,精心设计、制作经典案例和多媒体课件,运用实地调研、模拟审判等教学实践活动,能精彩演示、再现典型案例及其相关理论知识的重点、难点。这种案例教学模式虽然花费了大量的时间和精,但能充分调动学生学习的积极性和主动性,活跃学习气氛,使学生能系统掌握经济法的理论知识体系,真正做到学以致用。
【参考文献】
[1]周大森.现代教育技术与高等教育教学模式改革[J].教育评论,2015(6)
[2]陆建军.浅议现代教育技术应用的构成要素[J].教育与职业,2015(33)
[3]侯婧璇.传统教学与现代教育技术应有机结合[J].中国教育学刊,2016(9)
[4]罗贤东.效果视界的经济法案例教学创新研究[J].黑龙江高教研究,2010(5)
【作者简介】肖灵敏(1973— ),女,湖南双峰人,湖南文理学院讲师,华东政法大学国际法学博士研究生,研究方向:经济法学、国际法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