创新避免剑走偏锋
2017-03-25何年
何年
前些年,一些地方以教育制度创新为名,出台了一些堪称是剑走偏锋的“土政策”,引发了新的教育不公。随着这些“土政策”在出台后逐渐显露弊端,或早或晚进入清理程序。这种现象值得警醒。
奇葩“土政策”
2014年7月初,福建省教育厅就福州大学新校区征地村高考考生照顾政策进行情况通报:“2002年以来,考虑到征地村农民对福州地区大学新校区建设作出的贡献以及福州市人民政府的要求,我厅对福州大学城征地村农民子女报考福州大学城新校区高校,实行特殊录取照顾政策。凡是经福州市政府认定的大学城征地村征地农民考生,我厅单独安排招生计划,对本一批线下20分以内、本二批线下20分以内,以及部分专科批考生,根据考生志愿填报情况,安排在福州大学城内相应批次的高校就读。根据教育部的有关精神,我厅决定,从2014年开始全面停止此类照顾政策。”这个政策本身引发了教育不公,结束时则再次引起震荡:在福建延续了12年的“土政策”突然失效,引发当地农民指责“政府言而无信”。当初征了农民的土地,为了少给补偿款,闽侯县用高考加分予以补偿。这一政策摆明是用公平正义卖钱,因为得到承诺,当地民众在12年里与政策的卖家——相安无事。随着毁约,当地居民发出不满的声音,一些村民四处上访,要求延续这个政策。这让违规加分制度浮出水面,钟摆效应显露无余,震荡波只有时间才能缓慢消除。
另一边,在遥远的云南,考了598分的小王比一本线还要高出75分,却只能上三本。原因是当地有自己的减分规定:随迁子女高考,如果父母不按时交社保,就不能正常报考大学。
在浙江省浦江县,2014年7月开始实施一项“土政策”:荣获国家无偿献血奉献金奖(累计8000毫升)、银奖(累计6000毫升)、铜奖(累计4000毫升)者,直系子女参加中考分别给予3分、2分、1分的加分。2009年,福建永安市出台的中考加分“土政策”是:凡是2007年9月1日至2009年6月1日期间在永安城区购房,总金额达25万元以上的购房户,其子女中考可加10分,并且免收学费,择校费减半。相关部门手握公共政策得设计、制定的权力,却想出如此匪夷所思的政策,用教育公平换取经济利益。
相较“买房加分”,前者是要拯救“血荒”,后者是为了拯救房地产。
勿让“有心人”钻空子
还有些“拼爹”的照顾入学政策:有的直接可以择校,有的可以在中考中获得最高30分加分。以厦门为例,高层次留学人员、重点引进人才、拔尖人才的子女,允许择校择园一次,如未享受择校择园照顾的,参加中考,参照归侨子女享受照顧分待遇(加3分)。“拼爹”照顾政策一度“失控”,譬如:厦门规定境外捐资兴学40万元以上者,在义务教育阶段可以照顾一人择校,如果没有享受择校,可以在中考中降30分录取,但这个隐蔽加分一直没有对外公布。由于政策太优厚,境外捐资兴学曾使主管部门不胜其扰——一直有关系户来要名额,后来,这一“拼爹”政策被严格界定为必须要境外捐资兴学者的直系亲属,而且必须有亲子公证,才终结了闹剧。
教育,因为掺杂了太多的利益而一次次沦为交易道具,左右学生的命运浮沉。从国家层面看,这些问题照理不该存在,教育部出台这么多法规、条文和禁令,就是要打通阻拦在学生和教育机会之间的障碍,实现教育公平。但是,正像老话说的:县官不如现管。少数地方出于各自目的,会在大规定之下,设立一个自己的“土政策”,就是我说了算。虽然教育部要求各地清理“土政策”,限制乱加分,可上有政策下有对策,让你鞭长莫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