慈善进军营 情暖子弟兵
2017-03-25李本公
李本公
2016年,《中华人民共和国慈善法》审议通过并正式施行,这成为慈善领域最有影响力的事件,也成为2016年慈善领域热点事件之首。《慈善法》从起草到施行,一直都有社会各界人士的积极参与,《慈善法》的正式实施规范了全社会的慈善行为,引领着中国社会慈善组织走向,推动着慈善事业制度化、规范化发展。
中华慈善总会作为一家在国内外具有影响力和知名度的慈善组织,紧紧围绕《慈善法》进行积极宣传和开展活动。中华慈善总会深入学习研究《慈善法》的立法精髓和基本要求;通过举办全国性《慈善法》培训、网络直播、新媒体,组织《慈善法》学习专栏等向全国慈善会和大众宣传;结合中华慈善總会的现实和现行规章重新与《慈善法》逐条对照,进行更改、补充和完善;对现在实施的一系列项目逐一过筛,使项目内容和实施流程完全统一到《慈善法》的规定上来。
《中华人民共和国慈善法》首次以法律的形式界定了慈善活动的领域,这个领域首先是个大慈善的概念,指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组织以捐赠财产或者提供服务等方式,自愿开展的六类公益活动。其第二类中,“优抚”是新增内容。中华慈善总会早期开展的慈善项目——“关爱军人家庭援助项目”,就已经渗透了《慈善法》的“基因”在其中。早期,中华慈善总会因为考虑到政治敏感性而将“关爱军人家庭援助项目”低调进行,现在根据《慈善法》的新界定,可以大力开展。从而使中华民族乐善好施、守望相助的优良传统在法律的规范与保障下发扬光大。
中国军人:神圣而特殊的职业
军人是一个神圣而又特殊的职业。从人烟罕至的边陲到硝烟弥漫的疆场,从危险重重的地震灾区、洪水灾区到火势凶猛的森林、草原,在最紧急的关头,在最危险的地方,冲在最前方的是军人。他们为了国家的利益,为了人民的利益,舍身忘家,甚至舍弃了自己的生命。军人的人生在于坚守,坚守自己的岗位,坚守祖国的边疆,坚守国家的脊梁。军人的人生在于奉献,奉献出青春,奉献出热血,甚至奉献出生命。“奉献多在无声处,牺牲岂止在疆场。”军人,是无悔的人生。
或许正因为如此,一直以来军人在人们心目中的形象是坚强、勇敢、大无畏的。孰不知,许多军人及其家庭也会面临与其他人一样的种种困境,而又有多少人去关注过他们坚强背后的辛酸。许多老革命军人因为年事已高或者身体残疾,孤独终老;许多来自贫穷的偏远山区的现役军人,家中也有年迈多病的父母、失业下岗的妻子、入学困难的孩子;也有许多曾经在部队立过功、受过伤的退役军人,而今他们的家庭依然生活在困苦之中;还有一些退役后为了国家和人民的利益而献出宝贵生命的军人,他们的家庭更需要社会的关注和关爱。基于此,中华慈善总会开拓创新,积极行动,推动实施“关爱军人家庭援助项目”。
关爱军人家庭:慈善组织在行动
中华慈善总会大众慈善基金“关爱军人家庭援助项目”于2014年1月正式启动,旨在汇聚社会力量,帮助因重大疾病、因公致残、因遭受突发性灾害等造成生活特别困难的军人家庭(包括军人的父母、配偶、子女)解决燃眉之急,希望为凝聚军心民意、支持国防建设、促进社会和谐贡献一份力量。
救助对象
中华慈善总会“关爱军人家庭援助项目”的救助对象由中华慈善总会与各省市地方慈善会共同确定,根据当地的生活标准和受助家庭的经济状况,给予其本人或家人一定的现金和物质援助,以解决其在生活、医疗等方面面临的困难。
“关爱军人家庭援助项目”的救助对象为特困军人家庭,即家庭成员(包括军人父母、配偶、子女)因疾病、残疾、突发事故、自然灾害等各种原因导致生活极度困难的军人家庭。具体如下:
1.军人家庭成员患有重大疾病,导致家庭生活极度困难,治疗无法继续的;
2.军人家庭成员重度残疾,致使家庭生活极度困难的;
3.军人家庭因水灾、火灾、地震、泥石流等突发灾害导致财产受到严重损失,生活极度困难的;
4.因其他原因导致生活极度困难的军人家庭。
项目实施
2014年1月19日,中华慈善总会大众慈善“关爱军人家庭援助项目”启动仪式在北京中国科技会堂举行。民政部原常务副部长、中华慈善总会终身荣誉会长范宝俊,中华慈善总会常务副会长王树峰,总后原政委张文台上将,空军原副司令景学勤中将,全国工商联原副主席王治国等出席了会议。大家一致认为,关爱军人家庭援助项目是一个非常必要的项目,希望社会各界积极参与、齐心协力,切实发挥慈善对政府保障的补充作用。
2014年7月,中华慈善总会联合福州市慈善总会、济南慈善总会、包头市慈善总会开展“关爱军人家庭援助项目”,先后举行了捐赠救助仪式。福州、济南、包头均具有“双拥”光荣传统,从1992年开始,已经连续被命名为全国“双拥模范城”光荣称号,营造了军爱民、民拥军、军民鱼水一家亲的社会氛围。开展关爱军人困难家庭救助活动,不仅是各慈善会慈善事业的新项目,也是“双拥”工作的新举措。
1.福州市慈善总会:2014年7月23日,福州市在市委礼堂举行“关爱军人困难家庭救助活动”捐赠暨救助仪式。这是福州市首次针对现役军人困难家庭这一特殊群体开展的慈善救助活动,募集专项基金总额达到535万元。从2014年以来,福州市慈善总会已连续3年开展“关爱军人困难家庭救助活动”,三年来受助人数1214人,救助金额达607万元。
2.济南市慈善总会:2014年7月27日,中华慈善总会联合济南慈善总会、济南市双拥办、市民政局举行“关爱军人困难家庭”救助活动捐赠仪式。现场,20名官兵代表获得了救助金。当年,济南慈善总会共支出善款90万元,救助300个军人困难家庭。2015年,为庆祝“八一”建军节,济南市双拥办、济南市民政局和济南慈善总会联合开展了“关爱军人困难家庭救助”活动,济南慈善总会支出善款55万元,共救助174个军人困难家庭。据悉,自“关爱军人困难家庭救助”活动开展以来,济南慈善总会共支出善款达380余万元,救助了1500多个军人困难家庭及优抚对象,赢得了社会各界的广泛赞誉。
3.包头市慈善总会:2014年7月31日,包头市双拥办、市民政局、市慈善总会共同发起了“包头市关爱军人困难家庭救助基金”启动仪式暨“兵妈妈、好军嫂”表彰仪式,主要是为了帮助驻包部队军人和在市外服役的包头籍现役军人中的特困家庭,同时表彰包头市支持国防和军队现代化建设的广大妇女同志。在仪式现场,与会领导为10户军人困难家庭受助代表每户发放了5000元救助金,为10名受表彰的“兵妈妈、好军嫂”发放了荣誉证书和奖品。包头市“关爱军人困难家庭救助基金”采取“政府支持一点、上级慈善总会支持一点、社会爱心捐赠一点”的方式筹集善款并专款专用,当年共募集善款188.21万元,首批救助48户,每户发放救助金5000元;2015年共救助军人困难家庭32户,发放救助金16万元;2016年共救助军人困难家庭36户,发放救助金18万元。
慈善进军营:谱写军民鱼水情
一个国家要保持经济与社会的持续发展,要保证民众生产与生活的长久安宁,离不开两个基本前提:一是内部和谐,二是外部安全。军人作为一种特殊职业,意味着对牺牲奉献精神的认可与接受;军属作为一种特殊称谓,意味着对亲人牺牲奉献精神的理解与支持。他们值得全社会的关注和尊重。对特殊困难的军人家庭的有效保障,不仅对于受助者本身是一种安慰,更是对全体军人以及整个社会的一种激励。
习近平总书记曾强调:“拥军优属、拥政爱民是我党我军特有的政治优势,坚如磐石的军政军民关系是我们战胜一切艰难险阻、不断从胜利走向胜利的重要法宝。”长期以来,我们的各级党委、政府高度重视军人优抚工作,高度重视解决军人和军人家庭的困难,并且已经做了极大的努力。但是,不幸的家庭各有各的特殊性,要解决这些家庭面临的困境,离不开全社会的共同努力。社会力量作为政府优抚工作的补充不仅十分必要,而且十分迫切。
军人的安心、军队的发展、国防的巩固是国家繁荣富强的根本保证。万众一心,众志成城,让我们携手为军人困难家庭送去温暖,以实际行动推进军民融合发展,为共筑“中国梦”注入强大的慈善正能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