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做好新时期的信访维稳工作
2017-03-24柳君
柳君
做好信访工作是我党力行密切联系群众的具体实践。倾听民意是执政党执政为民的先决条件。信访工作是党和政府最直接、最现实的群众工作,是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基础性工作。近年来,我市城乡建设取得了长足发展,但方方面面的矛盾冲突也逐渐增多,加之信访维稳工作体制机制不完善以及其他一些因素,导致群体性信访事件时有发生,在很大程度上影响到全市经济发展和和谐社会的构建,如何做好信访工作已成为一个不容忽视、亟需认真研究的重大社会课题。
1 信访问题产生的原因
从客观上讲,一是随着我市改革的深入和对外开放的扩大,各种利益关系不断调整,而我们处理新矛盾、解决新问题的机制尚不健全,加之社会各阶层应对改革的承受能力还比较脆弱,反映到现实生活中,必然引发一系列社会矛盾。二是在尚不健全的市场经济体制下,随着我市各项事业的快速发展,城市建设步伐的逐年加快,国家重点工程的实施,涉及的土地征用、拆迁安置等问题日益突出,信访量增多是经济快速发展的必然反映。三是随着政府职能的转变,按照依法行政要求建立的行政管理体制在运行中需要一个逐步完善的过程,政府应对复杂局面的能力还有待进一步增强。四是随着我国民主法制建设进程的加快,群众自主意识增强,维权意识增强,正当诉求明显增多。
从主观上讲,我们存在着认识不到位,责任不落实,追究不到人的问题,主要表现为以下几点:一是部分领导干部对当前信访形势认识不清,对信访工作过问不多,对群众诉求重视不够。二是工作责任不落实,对信访苗头视而不见,见而不管,有的问题虽有处理意见,但也不抓落实,不问结果。三是干部工作作风存在问题。有的不依法行政,执行政策随意性比较大,引发群众不满,导致集体上访;有的对涉及群众利益的问题,该解决的没有很好解决,不该解决的缺乏耐心细致的思想疏导工作;还有些干部的群众观念淡薄,发生上访时指责群众多,检讨自己少,工作简单粗暴,把本可通过劝解化解的矛盾激化。四是协调配合不到位,敷衍推诿的现象比较严重,导致群众反映的问题难以落实。五是我们制定的有关信访工作制度实施力度还不够,责任追究不到人,致使信访工作责任没有完全落实。六是上访人的过高要求或无理要求及“权大于法”的观念没有得到纠正,导致一些人重访、缠访、闹访。
2 做好信访维稳工作的对策及建议
(一)在控制信访源头上下功夫
做好信访工作,立足点在于解决问题、化解矛盾。在矛盾和问题产生之后妥善加以处理固然重要,但在矛盾和问题产生之前就有效预防更重要。这就是做好所谓的源头工作。源头工作最重要的是紧紧抓住出台政策、执行政策及矛盾排查这三个方面。在出台政策前,务必牢固树立群众观点,坚持走群众路线,从群众的根本利益出发立足全局、立足长远研究和制定各项政策措施,切实做到没有兼顾各方面利益的政策不出台、得不到大多数群众支持的政策不出台、与民争利的政策不出台、配套措施跟不上的政策不出台,防止因政策措施制定不当而引发群众上访。这就要求我们进一步转变工作作风,坚持定期不定期的开展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及时发现和妥善处理苗头性问题,努力把矛盾化解在基层和萌芽状态。
(二)在解决实际问题上下功夫
群众来上访,说到底是相信党和政府能够把他们反映的问题解决好。因此,要始终把解决问题,特别是把解决突出实际问题作为衡量信访工作能力和水平的一个重要因素,放在重中之重的位置来抓,通过解决上访群众的合理诉求,使更多的信访群众息诉罢访。要严格依照法律和政策办事,坚决维护法律和政策的严肃性,既不能随意打折扣,又不能随意开口子,真正把信访工作纳入规范化、法制化的轨道。
(三)在完善机制建设上下功夫
制度和机制是管长远、管全面的,成功的经验需要制度和机制来巩固,复杂的关系需要制度和机制来协调。提高信访工作水平,不仅要靠热情和干劲,更要靠制度和机制。要坚持创新机制与强化责任并重,构建党政主导、社会参与、机制完善、责任落实、各负其责、齐抓共管的信访工作新格局。一要健全完善信访事项受理、办理、督办、矛盾纠纷排查调处、联席会议、听证等制度,建立信访问题终结机制,强化初信初访处理,及时解决问题,化解矛盾。二要坚持信访工作“属地管理、分级负责,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严格把信访工作绩效考核纳入干部管理体系,坚决完善追责制度。三要健全和落实分类解决的有关制度,对群众提出的合情、合理、合法要求,应当而且能够解决的,要尽一切努力,立即解决;一时难以解决的,要在说明情况、做好解释工作的同时,抓紧制定方案,积极创造条件,分步解决;确实无法解决或者要求不合理的,要做好深入细致的教育引导和控制工作;对确因政策失当、决策失误侵犯群众利益的,要据实向群众承认错誤,及时纠正,尽快解决。
(四)在创新方式方法上下功夫
在处理信访问题上,要坚持四宜四不宜。一是宜早不宜迟,尽量避免矛盾转化升级。对群众反映的应该解决而又能解决的问题,要依照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及早加以解决;一时解决不了的,要及时做好宣传解释工作,积极创造条件,争取使问题尽早得到解决。二是宜管不宜推,及时做好现场工作。对上访者反映的问题,要认真研究,逐一加以解决,决不能层层批转,要限期处理结案。不能把矛盾推向上级、推向社会或避难就易。三是宜导不宜激,坚持安抚疏导。接到不属于本部门办理的信访案件,要及时引导和指导上访者到规定部门和单位予以办理;对不符合政策要求和一时解决不了的问题,要积极劝导,防止矛盾激化,反对草率行事、粗暴行政。四是宜散不宜聚,密切注视群众上访聚集的动向,切实做好上访鼓动者、串联者等“重点对象”的转化工作,将矛盾化解在萌芽状态。